說僧過惡‧犯大重罪

 

曇影法師著

節錄自慈雲一六八期

 

佛陀不允許任何人造口業、毀謗出家僧眾,若說僧尼過惡,其人即違犯無量重罪。『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三、佛陀告訴天藏大梵天說:「復次大梵!若有依我而出家者,犯戒惡行,內懷腐敗,如穢蝸螺,實非沙門,自稱沙門;實非梵行,自稱梵行;恆為種種煩惱所勝,敗壞傾覆。如是苾芻(比丘)」雖破禁戒,行諸惡行,而為一切天、龍(八部眾名略)、人、非人等,作善知識,示導無量功德伏藏。

 

如是苾芻雖非法器,而剃鬚髮披服袈裟,進止威儀同諸聖賢;因見彼故,無量有情種種善根,皆得生長。又能開示無量有情善趣生天,涅槃正路。是故,依我(佛)而出家者,若持戒、若破戒,下至無戒,我尚不許轉輪聖王及餘國王諸大臣等,依俗正法以鞭杖等捶拷其身,或閉牢獄,或復呵罵(後略)。

 

如是破戒惡行苾芻,一切白衣(信眾—居士)皆應守護,恭敬供養;我(佛)終不許諸在家者,以鞭杖等捶拷其身,或閉牢獄,或復呵罵......。爾時世尊,而說頌曰:

 

瞻博迦華雖萎悴,

而尚勝彼諸餘華,

破戒惡行諸苾芻,

猶勝一切外道眾。

 

(前略)佛告尊者優波離言:我終不許外道、俗人舉苾芻罪,我尚不許諸苾芻僧不依於法,率爾呵舉破戒苾芻,何況驅擯?......當知有十非法,率爾呵舉破戒苾芻,便獲大罪;諸有智者,皆不應受。何等為十?

 

一者不和僧眾於國王前,率爾呵舉破戒苾芻。

二者不和僧眾於梵志眾前,率爾呵舉破戒苾芻。

三者不和僧眾於宰官眾前,率爾呵舉破戒苾芻。

四者不和僧眾於諸長者、居士眾前,率爾呵舉破戒苾芻。

五者女人眾前,率爾呵舉破戒苾芻。

六者男子眾前,率爾呵舉破戒苾芻。

七者淨人眾前,率爾呵舉破戒苾芻。

八者眾多苾芻、苾芻尼前,率爾呵舉破戒苾芻。

九者宿怨嫌前,率爾呵舉破戒苾芻。

十者內懷忿恨,率爾呵舉破戒苾芻。

 

如是十種,名為非法,率爾呵舉破戒苾芻,便獲大罪。設依實事而呵舉者,尚不應受,況於非實?諸有受者,亦得大罪。」由此可知,非但在家信眾說比丘過惡,犯大重罪,必受惡報;身為出家僧眾,說比丘過惡,也是同樣犯大重罪。因此,佛陀為了避免緇素造口業,特別教戒僧眾,不得向未受具戒者說比丘過惡。

 

戒經—『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六說:「為大護佛法故,若向白衣(在家信眾)說比丘罪惡,則前人(信眾)於佛法中無信敬心;寧破塔壞像(此極重罪),不向未受具戒人說比丘過惡;若說過罪,則破法身」。說比丘過惡(是非)的人,其罪業超過毀破「佛塔」和「佛像」的重罪。

 

『信力入印法門經』卷五、佛陀告訴文殊菩薩說:「(前略)若其有人謗菩薩者,彼人名為謗佛謗法。(中略)文殊師利!若有男子女人,恆河沙等諸佛塔廟,破壞焚燒。文殊師利!若復有男子女人,於信大乘菩薩眾生,起瞋恚心罵辱毀訾。文殊師利!此罪過前,無量阿僧祇。何以故?以從菩薩生諸佛故;以從諸佛有塔廟故;以因佛有一切世間諸天人故。是故供養諸菩薩者,即是供養諸佛如來。若有供養諸菩薩者,即是供養三世諸佛。毀訾菩薩,即是毀訾三世諸佛。」此中所謂菩薩,是指修學大乘佛法的人。

 

『華手經』卷七說:「佛告舍利弗:若人障礙壞菩薩心,得無量罪。如人欲壞無價寶珠,是人則失無量財利。如是舍利弗!若人壞亂菩薩心者,則為毀滅無量法寶。(中略)舍利弗!譬如有人壞日宮殿,是人則為滅四天下眾生光明。如是舍利弗!若人壞亂菩薩心者,當知是人則為毀滅十方世界一切眾生大法光明。......當知破壞菩薩心者,則得無量無邊深罪。

 

舍利弗!如人惡心出佛身血,若復有人破戒不信。毀壞捨離是菩薩心者,其罪正等。舍利弗!置是惡心出佛身血,我說具足五逆重罪;若人毀壞菩薩心者,其罪過此。何以故?起五逆罪尚不能壞一佛之法,若人毀壞菩薩心者,則為斷滅一切佛法。舍利弗!譬如殺牛則為已壞乳酪及酥。如是舍利弗!若人破壞菩薩心者,則為斷滅一切佛慧。是故舍利弗!若人破戒不信,呵罵訾毀壞菩薩心,當知此罪過於五逆。」世間若無僧眾則無佛法,所以說僧眾是非者,其罪業無量無邊。

 

『謗佛經』佛陀告訴不畏行菩薩說:「(前略)爾時彼長者子,說彼比丘毀破淨戒,彼(長者子)惡業報,九十千年墮大地獄;於五百世,雖生人中,受黃門身,生夷人中,生邪見家;於六百世,生盲無舌(後略)。」

 

若見法師實破戒者,不得生瞋,尚不應說,何況耳聞而得說耶?善男子!若有挑拔一切眾生眼目罪聚,若斷一切諸眾生所有罪聚,若有於法師,生於惡心,逕迴面頃,所得罪聚,彼前罪聚於此罪聚,一百分中不等其一,......乃至憂波尼沙陀分中,不等其一。何以故?若謗法師,即是謗佛。」毀謗法師(無論其事真假),罪同謗佛;其毀謗人,必墮無間地獄,受大苦報,無解脫之期。

 

『大乘寶要義論』卷四說:「如地藏經云:佛言:地藏!(中略)彼等愚癡旃陀羅人,不怖不觀後世果報,於我法中出家人所,若是法器、若非法器,以種種緣伺求過失。謂以惡言剋責楚撻其身,制止資身所有受用,復於種種俗事業中而生條制,或窺其遲緩,或覘其承事。求過失已,而為條制,如是乃至欲害其命,彼諸人等於三世一切佛世尊所生極過失,當墮阿鼻大地獄中,斷滅善根,焚燒相續,一切智者常所遠離。」(另見『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四)。

 

毀滅佛塔(佛寺)破壞佛像,其罪雖是極為深重,但尚不及說比丘(僧眾)過惡的無間重罪。所以『戒經』說:「寧可毀塔壞寺,不說他比丘粗惡罪。」古人也說:「寧動千江月,不動道人心。」

 

『月燈三昧經』卷五,佛陀告訴月光童子偈云:

 

所有一切閻浮處,毀壞一切佛塔廟,

若有毀謗佛菩提,其罪廣大多於彼。

若有殺害阿羅漢,其罪無量無邊際,

若有誹謗修多羅,其罪獲報多於彼。

須知口禍債難償,一語能招萬世殃;

智者三尊恭敬禮,癡人七慢毀資糧。

 

從前,釋迦佛陀在舍衛國祇園精舍說法時,大哥羅比丘,長期住在墓地(燒屍、棄死人之處),修諸苦行。他以裹死人的布為衣,又以人家祭饗亡靈的五團物為食。因此,有人出葬,他才能獲得一點祭品充飢。否則,他就飢餓得身體羸瘦,四肢無力。

 

有一天,城中有一位婆羅門逝世,親族們為他嚴飾喪禮,然後送到棄屍林火化,妻子及其女兒在旁邊啼哭。是時,大哥羅比丘在看燒死屍。婆羅門女看見比丘之後,稟白她的母親說:「媽媽!今此聖者(印度人稱呼出家人為聖者」大哥羅,好像瞎眼的烏鴉,守屍而住。」當時有人把這話告訴比丘。諸比丘就把婆羅門女說的話稟白世尊。

 

佛陀告訴諸比丘說:「那個婆羅門女作粗惡言,共相輕毀我出家弟子,造此口業自為損害,緣斯惡業於五百生中,常為瞎烏。」此時遠近人民都在互相傳聞,說:「世尊記彼婆羅門女,於五百生中常為瞎烏。」其母聽到此語說:「佛記我女五百生內常為瞎烏,何苦之甚!」於是即帶其女來到佛陀座前,懇求佛陀說:「世尊!唯願慈悲寬恕此小女無知,她非毒害心輒出此言,敬請世尊容捨她吧!」

 

佛陀告訴婆羅門婦說:「我怎麼會惡咒她受苦?由此女子輕心粗語,造此口業而墮於旁生中,好在她不是惡意,才墮此旁生中,否則,當墮地獄。」女人聽後即便離去(事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三十六)。

 

婆羅門女心無惡意,只說大哥羅比丘「猶如瞎烏」這句話,即便五百世墮在旁生中為生盲烏鴉。如今,有人以瞋恨心罵辱比丘(和尚)僧眾,其人造此口業,不知道會受什麼惡報?『辯意長者子經』佛陀以偈頌告訴長者子說:

 

欺詐迷惑眾,常無有至誠,

心口所作行,令身受罪深。

若生地獄中,鐵鉤鉤舌出,

烊銅灌其口,晝夜不解休。

若當生為人,口氣常腥臭,

人見便不喜,無有和悅歡。

常遇縣官事,為人所譏論,

遭逢眾厄難,心意初不安。

死還入地獄,出則為畜生,

輾轉五道中,不脫眾苦難。

 

又說:

 

人心是毒根,口為禍之門,

心念而口煙,身受其罪殃。

 

『妙法聖念處經』卷二,佛陀告訴諸比丘說:「寧持利刃,斷於舌根,不以此舌說染欲事(中略)。爾時世尊,而說頌曰:

 

愚迷諸有情,貪財行虛誑,

地獄業所牽,焚燒受諸苦。

亦如諸毒藥,自飲還自害,

造業亦復然,似影恆隨逐。

又如出火木,生火能自害,

苦果隨惡因,自作應自受。」

 

『大方便佛報恩經』卷三,佛陀告訴阿難尊者說:「(前略)爾時三藏比丘,以一惡言訶罵上座(長老比丘—法師),五百世中常作狗身。一切大眾聞佛說法,皆驚戰悚,俱發聲言:怪哉!苦哉!世間毒禍莫先於口。爾時無量百千人,皆立誓願,而說偈言:

 

假使熱鐵輪,在我頂上旋,

終不為此苦,而發於惡言。

假使熱鐵輪,在我頂上旋,

終不為此苦,毀聖及善人。」

 

『分別善惡報應經』卷上,佛陀告訴諸比丘頌曰:

 

於佛起惡心,毀謗生輕慢,

入大地獄中,受苦無窮盡。

有諸數取趣,於師及比丘,

暫時起惡心,命終墮地獄。

若於如來處,起大瞋恨心,

皆墮惡道中,輪迴恆受苦。

 

『分別業報略經』說:

 

粗言觸惱人,好發他陰私,

剛強難調伏,生焰口餓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