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常用唄器、器物、服裝簡述

 

祥雲法師著

 

木魚

鐺鉿—鐃鈸

鈴鐸

金剛杵

戒尺

香爐

手爐

香盤

香花盤碟

燈明

燈籠

燭台

念珠

缽、鐼子、缽支

錫杖

拄杖

戒刀

濾水囊

拂子

如意

齒木—楊枝

禪杖

禪板

禪趜

禪鎮

禪帶

香板

蒲團

界尺

三寶印

袈裟(五衣、七衣、大衣、糞掃衣、金縷衣、縵衣)

臥具

海青

長衫、二衫、三衫

羅漢褂

短衫褲

僧鞋

僧襪

精要十念法

 

 

中國佛教會的電視弘法節目—「光明世界」,今年春季開始播出了「唄器、器物、服裝」等項的介紹。這一系列的播報用稿,原則上是責成錄製節目的上德傳播公司去編寫的。不過由於這是一些專門性的知識,而且又須參考許多出家律典,世俗不便查閱;所以這一撰稿工作,就輾轉由我來執筆了。

 

佛教的「唄器、器物、服裝」等項,種目甚多。本書所列舉者,只是比較常見常聞的少類而已。

 

所謂「唄器」,也叫做「法器」;在經典裡,它本來叫做「犍椎」。五分律說:「隨有瓦、木、銅、鐵,鳴者皆名犍椎」。律部的典籍又說:「但是鐘、磬、石板、木板、木魚、砧搥,有聲能集眾者,皆名犍椎」。由此可見:「唄器」原是僧團中集眾時的「信號」,後來才成為誦經禮懺時敲打的「樂器」。普通的「唄器」,大致有「木魚、梆子、鐘、鼓、引磬、大磬、鐺子、鉿子、鐃鈸、雲板、鈴鐸......」等類。

 

所謂「器物」,係指寺院裡的「傢具、供具、儀仗」、以及莊飾點綴之物而言。

 

「服裝」,禪林象器箋說名「服章」。其內容包括佛教的「袈裟、臥具、海青、衫褲、鞋、襪、冠、帶」等物。

 

作為一個佛教徒,研究教義、加功用道,固為當務之急;但對於教內的一些事物法制,也應該熟悉瞭解。否則:年湮代遠,任其荒疏,則道場的象器法度,就將要名實俱廢了。

 

本書原稿,因係供作電視節目「旁白」之用,所以文詞語調,都得力求淺顯。同時由於播映時間短促,發言「分秒必爭」,故於各項報導,每不易暢所欲言。

 

台北佛教普門文庫,認為本書資料罕見,特地印成專集,以免散失湮沒。用心可貴,為法殷勤。出書在即,謹述因緣梗概,以為前序。

 

中華民國七十四年農曆九月中旬祥雲序於臺北近郊 

 

一、唄器

 

 

「鐘」是佛教的「犍椎」之一,當初僅僅是作為集眾之用的,所以也稱為「信鼓」。—印度在還沒有「鐘」的時期,多半是敲擊木製的犍椎集眾。

 

「鐘」也是報時之器。「鐘」本來只有「梵鐘」和「半鐘」兩種;「梵鐘」就是所謂的「大鐘」,又稱為「釣(吊)鐘、撞鐘、洪鐘、鯨鐘」等等。「半鐘」的體積只有「梵鐘」的一半高度,所以稱為「半鐘」。

 

「鐘」的體積大小,有它一定的標準。古代的大型「梵鐘」,據廣弘明集第二十八卷記載:京師西明寺(唐高宗敕建,在今陝西省西安市)之「鐘」,用銅一萬斤。又日本京都方廣寺之「鐘」,高一丈五尺,徑九尺二寸,厚九寸二分,重二萬二千貫(一貫為三.七五公斤)。普通的「梵鐘」,高約四.五尺,徑約二尺左右。(上述的尺碼,不知道是不是現今的中國尺寸。)

 

「鐘」的質料:「梵鐘」多用青銅鑄造,「半鐘」多用真鈺鑄造。「真鈺」也叫「鈺石」是一銅屬的礦物;鍊冶之後,視之如金,赤而不黑。近世以來,已見有鐵造的「鐘」了。

 

「梵鐘」懸掛在「鐘樓」頂層,「半鐘」則吊在佛堂後門簷下。寺院中置有專司「曉鐘、昏鐘、齋鐘、定鐘」四時鳴鐘的「執事僧」—「鐘頭」,按時敲叩。

 

古昔時代,除了已經知道印度有「鐘」之外,在當時我國似乎也有「鐘」,只是缺少足資考證的文獻而已。據廣弘明集第二十八卷說:有「大周二教鐘銘」(周武帝製)、「大唐興善寺鐘銘」、「京都西明寺鐘銘」(唐麟德二年造)。

 

又洛陽伽藍記序有說:「周室京城表裏,凡有一千餘寺;今日寥落,鐘聲罕聞。」

 

另據高僧傳第二十九卷:「智興傳」說:「隋大業五年,興住京師禪定寺,司『時鐘』之役。」

 

又唐代張繼「楓橋夜泊」詩,有「姑蘇城外寒山寺,夜半鐘聲到客船」之句。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三有「文殊菩薩曾在五臺山鍾樓谷化現『金鐘寶樓』之記事。」

 

根據以上所引述的許多資料顯示:後周以降,我國歷代人士曾經不斷鑄「鐘」。

 

「鐘」對於修道,有大功德。據敕修清規法器章說:「大鐘,叢林號令資始也。曉擊則破長夜警睡眠;暮擊則覺昏衢疏冥昧。」又經典中說:「洪鐘震響覺群生,聲遍十方無量土。」

 

又增一阿含經說:「若打鐘時,一切惡道諸苦,並得停止。」

 

又付法藏傳卷五說:「古月支國王,因與安息國戰,殺人九億。因惡報故,死後化為千頭大魚,劍輪繞身砍頭。隨砍復生,極痛難忍。往求羅漢僧長(常)擊鐘聲,以息其苦。」

 

又高僧傳(智興傳)說:「有一亡者,通夢其妻曰:『我病死,生於地獄,幸賴禪定寺僧智興鳴鐘,響震幽冥,同受苦者,一時解脫。』」

 

又大唐西域記卷一說:「迦膩色迦王受惡龍請,建寺鳴鐘,息其瞋心。」

 

俱舍論及佛祖統記(智者傳)也說:「人命將終,聞擊鐘磬之聲,能生善心,能增正念。」

 

又祇園圖經大略說:「祇園精舍無常院中,有銀鐘、頗梨鐘(可能是「琉璃鐘」或「水晶鐘」)各四座(台)。銀鐘放置無常堂內,此堂乃病僧所住。僧病垂危,鐘即自鳴,音中宣說:『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僧聞音已,苦惱即除,如入三昧,得生淨土。—銀鐘為忉利天王釋提桓因所造,頗梨鐘則是月宮天子所造。及至佛滅度後,二鐘各自歸還天界。」

 

因為「鐘」有這許多的功德,所以佛教徒應該尊重它。因此,凡是敲鐘的人必先默誦「願偈」(即「鐘聲偈」)。雜喻經「偈」云:「所在聞鐘聲,臥者必須起。」古德也說:「聞鐘臥不起,護法善神瞋;現前減福慧,後世墮蛇身。」

 

敲鐘用的「鐘椎」又稱做「杵」。「鐘」的敲擊板眼,隨著「門派」及「方域」的不同,佛教界沒有統一的規定。就是常見的「百八鐘」的義解,也是不盡一致的。據我國的世典群談採餘說:「鐘聲晨昏叩一百八聲者,一歲之義也。蓋年有十二月,有二十四氣,又有七十二候,正得此數。」這個說法乃世俗所杜撰,與佛教無關。又有佛門中人說:「鳴鐘一百八下,以醒一百八煩惱之睡也。」此說也不見經傳。

 

 

「鼓」的名字,在很多的經典中可以看到;例如:中阿含經第二十五苦陰經、金光明最勝王經第二夢見金鼓懺悔品、法華經第四提婆達多品、大般涅槃經卷上、新華嚴經(八十一卷,實叉難陀譯)第十三、五分律第十八等典籍,都曾經提到過「鼓」。

 

「鼓」有很多的類型和稱呼:比較小的叫「應鼓」,比較大的叫「藪鼓」。有足的叫「足鼓」。貫柱(插柱)的叫「楹鼓」。懸擊的叫「懸鼓」。附柄執搖由耳環自擊的叫「鏡鼓」、「靴鼓」,或是「搖鼓」。形狀像漆桶,兩端(兩面)都敲擊的叫「羯鼓」。形狀類似「羯鼓」,但身粗而短,用手指觸擊的叫做「揩鼓」、「摺鼓」、或稱「答臘鼓」。頭粗面廣而腰細,擊打兩頭的叫「震鼓」、「腰鼓」、「漢鼓」,或稱「雞婁鼓」。除了這些以外,在文獻通考(元馬端臨撰,明王圻續,清乾隆時別續。)一書中,還有更多的名目。

 

我國古代也早有了種種的「鼓」類,其中有一些是我國的先哲們自己創造的,有一些則可能是從西域流傳過來的。

 

「鼓」的質料,初期有「金(金屬)、玉、木、石」等種種製品。一直到現代,則多已改用木料和牛、馬、豬皮等製造了。用金屬製造的叫「鉦鼓」,用石料製造的叫「石鼓」,獸皮製成的稱為「皮鼓」。

 

在佛門中,「鼓」的用處:據釋氏要覽(又名佛學備要)中說:「五分律云:『諸比丘布薩,眾不時集。佛言:若(或)打犍椎,若(或)打鼓吹貝。』若食時擊者:楞嚴經云:『食辦擊鼓,眾集撞鐘。』若說法時敲擊者:僧祇律云:『帝釋有三鼓,若善法堂說法,打第三鼓。』」—從這裡我們可以知道:佛陀住世時期,「鼓」本來是在「誦戒(布薩)、用餐、聽法......」等場合,敲打集眾用的。後來才在寺院中,早起夜寢時,規定擊鐘鳴鼓,作為號令。更進而把「鼓」加入了讚誦的行列,配合唱唸、譜成曲調,作為「伎樂供養,莊嚴道場」;以音聲作佛事,助發大眾的誠敬心念。

 

近世佛寺中所用的「鼓」,通常都是以木為殼、用牛、馬、豬的皮作面,形狀類似矮桶式的。大型「鼓」多半懸掛在鼓樓中,或大雄寶殿的簷角下。中、小型的「鼓」,則配以「吊鐘」,架放在鼓架上,以備讚誦唱唸之用。「手鼓」(最小的鼓、或有柄的小鼓)則於離位行進時執持敲用。

 

大鼓的敲法:右手執槌(桴)打鼓,左手執槌敲吊鐘。敲打的時候,必須注意「節拍、板眼」,不可錯亂。

 

「手鼓」的拿法和敲法是:不敲時,兩手捧持;椎橫擺在鼓的外面,用兩食指與兩中指托住,兩大指挾在鼓內,其餘四指(兩無名指與兩小指)環攏著。—這種姿式叫做『捧月手鼓』。

 

敲擊時左手持鼓,右手執槌。持鼓是以左手大指和食指,中指托之。執槌是以右手大指、食指和中指合持,向內敲之。

 

另有一種如團扇形有柄的單面「手鼓」,則用左手握持其柄便可。

 

以上所介紹的敲擊法,都是現在所常見的普通的打法。另外,大陸時湖叢林中的日常生活、說法、上堂等活動的鼓板,我們大略的列舉於後:

 

一、法鼓。

二、登座鼓。

三、茶鼓。

四、齋鼓。

五、問訊鼓。

六、放參鼓。

七、昏鼓。

八、曉鼓。

九、更鼓。

十、浴鼓。

十一、普請鼓。

十二、火鼓。

 

以上這些鼓板,現在在臺灣的寺院中,已經很少有人使用了。

 

 

辭源中引述說:「磬:樂器也;以玉或石為之,其形如矩。」—磬又叫做「銈(金圭也)」。

 

據說「磬」起源於我國古代,在虞舜時期,它便成為很重要的樂器了。當時的「磬」,是用玉料或石料琢磨而成的。那些石料,出產於我國泗水(在今山東省境)兩岸的深山之中;它的顏色類似漆樹,夾雜少許細白的紋理,看上去好像是玉類一般。也有用太湖石去磨製的,不過,這種品質不如泗水的石料堅實而精緻。

 

根據文獻通考考證:到了南齊時代才有鐵造的「磬」,又到了陳代才有銅造的「磬」。

 

初期使用玉料和石料所造的「磬」,是把石塊磨成石片,形狀如「矩」,中間折曲,兩端低垂。有如日本字母的「︿」字,也很像我國「注音符號」的「ㄟ」字一般。—造「磬」的方法,在考工記(考工記:書名,一卷;言百工之事。即周禮之第六篇,亦名冬官考工記)一書中曾有敘述。

 

「磬」的種類很多,有「玉磬、鐵磬、銅磬、編磬、笙磬、頌磬、歌磬、特磬」等許多類型。每一種磬,大致都是用一枚到十六枚的石片或鐵片組合而成的。它是由於利用石片或鐵片的長短厚薄的差異,而發出不同的音律。

 

例如「編磬」的製作方法:它是用十六枚石片(石磬),按照十二種音律的次序,橫列成上下兩排而組成的。還有一種叫做「方響」的樂器,它是「磬」的一種代用品;它是用十六枚長方形的鐵板排列而成。

 

上面所說的「磬」,都是懸掛在「簨□(鐘磬架子)」上敲擊的樂器。在朝鮮半島,到今天還有「編磬、特磬」的「方響」被流傳使用著。日本奈良興福寺,不久之前還有一只「華原磬」被保存著,據說是一件非常名貴的古物。考其形狀,是屬於「鉦鼓」的一類。

 

佛教的「僧磬」,和上面所介紹的「樂器磬」大不相同。佛教的「磬」是「缽」形的。據禪林象器箋「唄器門」(日僧無著道忠編著)說:「僧磬與樂器磬,其形全別。樂器磬:板樣曲折;考工記所謂倨勾,一矩有半者。僧磬:如缽形;祇園圖經云:可受五升。可知天竺磬亦如缽器矣。又石湖梅譜,以梅花半含比僧磬,支那(中國)僧磬之制可知焉。」

 

佛教的「磬」,大致有「圓磬」(即「大磬」)、「匾磬」、「小手磬」(即「引磬」)等三數種。「圓磬」有如缽狀,多用銅鐵等金屬所造。大者徑約二、三尺,高不足二、三尺。小者徑約半尺,高不足半尺。「匾磬」是石造的,象器箋說:「小磬如桃大,底有竅,貫緒,連縛小竹枝為柄,以小鐵桴(槌)擊之,名為引磬。蓋因導引眾故名。」現今之引磬,已改用木柄,貫以銅線。

 

「磬」是「犍槌」中的主腦,在寺僧集體行動時,由「維那」或「悅眾」用它指揮大眾進退起止,號令讚誦。

 

在大寺院、大叢林裡,「維那」管用「大磬」,「悅眾」持用「引磬」。上殿時:「悅眾」一人或數人,站在「維那」(一人)身後,「悅眾」等於是「維那」的部屬。「維那」起腔,「悅眾」接腔;「維那」轉腔,「悅眾」跟腔。他們必須聲聲響朗、字正腔圓,以防大眾高低失準,參差不齊。

 

「大磬」的敲用,多半是在「起腔、收腔、合掌、放掌」、以及「佛號」等處。

 

「引磬」的敲用,多半是在「問訊、轉身、禮拜」、以及其他「動作」的場合—如晚課「蒙山施食」時,「行者」的動作等。

 

「大磬」大抵用於指揮「腔調」,「引磬」則用於指揮「行動」,「大磬」並有振作心神的作用。「引磬」在不敲「鐺、鉿、鈴鼓」時,在必要時配合木魚作為敲打「板眼」之用。

 

小寺院小道場人數少,「維那」、「悅眾」兩者往往都由一人兼任。於是「大磬」和「引磬」就得由一個人同時並用了。

 

「大磬」和「小磬」,除了要在「日常課誦」、或者是各種「法會、慶典、消災、度亡......」等場合需要敲擊外,還有許多儀節需要敲擊它們—據佛教儀式須知(上海世界佛教居士林編著)說:「『圓磬』念誦所鳴,維那主之。凡住持或尊宿、仕官、施(施主)護(護法)等禮佛,皆鳴三下。『扁磬』石為之,形似『雲板』,懸『方丈』廊外;有客見住持,知客鳴三下。又『小手磬』,禮佛誦經皆鳴之,為起止之節。」

 

另據法器章說:「磬:大殿早暮、住持知事、行香時,大眾看誦經咒時,直(值)殿者鳴之。唱衣時,維那鳴之。行者披剃時,作梵闍梨鳴之。」

 

「磬」是一種神聖的器物,祇園圖經中說:「佛衣服院,阿難所止,常護佛衣。有一銅磬,可受五升。磬子四邊,悉以黃金縷作過去佛弟子。又鼻上,以紫磨金為九龍形;背上立天人像。執玉槌,用擊磬,聲聞三千世界。音中亦說諸佛教誡弟子法。磬是梵王造之,及佛滅度,娑竭羅龍王收入海宮。」

 

木魚

 

「木魚」是佛教的重要「法器」之一,古時候稱它為「木魚鼓」、「魚鼓」,或者是「魚板」。

 

「木魚」的由來,有一種傳說,據說:從前有一位比丘,因為他違背了師父的教誡,下一世便轉生為魚類。那條魚在背上生了一棵樹,於風濤激蕩的時候,痛苦難忍,以至於流血。後來他的師父從海上經過,憐憫他所受的痛苦,就為他啟建了一場水陸法會。所謂「水陸法會」,就是供養「四聖」、施濟「六凡」的「無遮法會」。那位有罪的比丘仰仗那一場「水陸法會」的功德利益,才得以脫離了魚身。他的師父依照罪僧的遺言,把他身上的那一棵樹,刻成了魚的形狀,懸掛在寺院裡,用以警示僧眾們。—(此說存疑。)

 

另外,據百丈清規註和佛教儀式須知這兩種典籍說:「相傳:魚類目不闔睛,晝夜常醒;所以佛門中,就用木料彫刻成魚形的『木魚』,在讚誦時敲擊它,以便警惕大眾不要昏沉懈怠。」

 

又據釋氏要覽(又名佛學備要)說:「五分比丘問佛:用什麼木料作犍槌(「犍槌」亦作「犍椎」)?佛回答說:除了漆樹,其他的木料只要能夠響的,都可以用它去做。」

 

「木魚」的彫製方法,是先把一塊木料彫成木魚的粗略形狀(毛坯),然後把內部挖空,再把外形刻出頭尾和鱗甲。外表塗上紅漆,再用金、黑兩色,點睛畫鱗。它的體積,比較小的口徑只有兩、三寸,比較大的口徑有一尺甚至於兩、三尺。

 

「木魚」的形狀,最初的一種是挺直的長魚形,這種「木魚」,通常都稱它為「梆子」。這種梆子懸掛在寺院的齋堂,或者是庫房的走廊下,在集合大眾時敲擊它。後來又演變出一種圓形的「木魚」,這種「木魚」被放置在寺院的殿堂裡,在讚誦時敲叩它,以便節制聲調,並提醒心神。

 

在圓形的「木魚」中,不僅有首尾相接的單魚形和雙魚形,後來更出現了一身二頭的龍形木魚。據說這是取乎「魚化成龍」,以表「轉凡成聖」的意義!

 

大形的「木魚」,放在桌墊上敲擊。小形的「木魚」則拿在手裡敲叩。

 

執持的「木魚」的姿式是:不敲時,雙手扶持;魚椎在「木魚」之外,兩食指與兩大指挾住,其餘六指托之。

 

敲擊「木魚」的姿式是:左手拿魚,右手拿椎。執魚是以母指、食指、中指拿住。執椎也是以母指、食指、中指拿往。魚椎頭與木魚頭向上相對。兩手好像合掌的樣子。這叫做「合掌魚子」。

 

敲擊「木魚」,要用力平穩,不可忽輕忽重,忽緩忽急。如果須要快敲,應該由緩入急,漸漸加速。

 

鐺、鉿—鐃鈸

 

「鐺」、「鉿」也是佛教讚誦或儀節中所使用的一種唄器。兩者配合板眼,莊飾節奏,以為「伎樂供養」。這兩種法器都是使用銅片製成的。

 

「鐺子」的形狀有如一只圓盤,直徑約四五寸。四邊鑿有小孔,用細繩把它綁在架子上,而後用一枝小木槌敲擊它。架子(鐺架)有方形的,也有圓形的。方形的架子是用硬木條或者是細竹所造的。圓形的架子,則是用銅料製成,下按木柄。

 

「鉿子」是用兩枚圓銅片所造,中心處隆起(凸起),如浮漚狀。漚心有一小孔,孔中繫一布縷(條)。兩手各執一片,相互敲擊成聲。小的「鉿子」,直徑有五六寸;大的「鉿子」直徑約一尺數寸。

 

「鐺子」在不敲擊時,鐺子與鐺鎚一併拿在左手,鐺鎚夾在鐺子反面外,右手抱住平胸,鐺子齊口。

 

敲擊「鐺子」時,左手握鐺,右手執鎚,鐺子照面,這叫做「照面鐺子」。執鎚是用大指、食指、中指,執住而擊之。

 

「鉿子」於不敲時,兩片合攏,兩手執持平胸。用兩大指與兩食指,壓在鉿子邊沿上面,其餘六指托之,放在胸前。這叫做「平胸鉿子」。

 

打「鉿子」時,左手抑托一片,右手覆提一片。上鉿邊與下鉿邊相差數分,上鉿擊下鉿。這樣敲叩,音聲比較響亮。

 

「鐺子」的來源,由於文獻不足,尚待日後考證。

 

「鉿子」古代稱為「鐃鈸」。據辭源記載:「『鐃鈸』樂器,本名『銅鈸』,南齊穆士素所造,其圓數寸。大者出扶南、南昌、疏勒等國,其圓數尺。隆起如浮漚,以韋(堅固柔軟之皮)貫之,相擊以和樂者。今通稱『鐃鈸』」。—文獻通考也是這樣說的。

 

「鉿子」又叫做「銅缽」。據中文佛學大辭典說:「杜氏通典曰:『銅缽亦謂之銅盤,出於西戎及南蠻。其圓數寸,隆起如浮漚,貫之以韋,相擊以和樂也』。法華經曰:『琵琶鐃銅鈸』,後混為一種,以為法事之樂器。正字通曰:『銅鈸今鐃鈸也』。是鐃鈸為一物之本據也。僧史略曰:『初集鳴鐃鈸,唱佛歌讚』。」

 

又望月佛教大辭典說:「鈸又作銅鈸、銅鈸子、或銅缽子,亦稱銅盤。係用響銅所造。其形如圓盤,中央隆起如丸狀。中心穿一小孔,繫以布縷。兩片互擊而鳴奏之。」(由日文譯出)

 

在佛教的典籍裡,有很多地方提到「鉿子」的名字。例如法華經「方便品」說:「琵琶鐃銅鈸」。佛本行經說:「一千銅鈸、一千具簫,常於宮中,奏樂不絕。」摩訶僧祇律第三十三說:「擊鼓、歌舞、琵琶、鐃、銅鈸......。」另外在敦煌出土的「淨土變相及阿彌陀菩薩來迎圖」中,也有鐃鈸的圖案。再有敕修百丈清規卷下「法器章—鐃鈸項」及禪林象箋「唄器門」中,也曾經有所說明。

 

「鈸」的用場,除了唱誦讚偈時敲擊之外,據敕修百丈清規卷下「法器章」(鐃鈸項)說:「凡維那、住持揖兩序出班上香時,藏殿祝贊轉輪時,行者鳴之。之外:迎引送亡時、行者披剃時、大眾行道時、迎接新住持入院時,皆鳴之。」(由日文望月佛教大辭典譯出)。

 

「鉿子」不僅是佛教的樂器,而且在世俗間以及神教、道教,也都被普遍的使用著。

 

再者:「鐃鈸」一詞,除了上面的一些介紹說明之外,還有其他不同的解釋。—據辭源說:「鐃:(一)軍樂器也。【周禮以金鐃止鼓注】,鐃如鈴,無舌有柄。執而鳴之,以止擊鼓。」宣和博古圖有漢舞鐃,鎔銅鏤為疏櫺,而中含銅丸。樂舞所用者也。(二)鈸之大者,俗亦謂之鐃;又謂之鐃鈸。雅樂、俗樂均用之。......」

 

中文佛學大辭典也說:「鐃與鈸為二物,西戎、南蠻之樂器也。三才圖會曰:『金鐃如火斗(熨斗),有柄。以銅為框(幫),疏其上。如鈴,中有丸。執其柄而搖之,其聲譊譊然,以止鼓。』」。

 

日文望月佛學大辭典說:「鐃有金鐃、銅鐃之分:金鐃形如熨斗,有柄。亦如鈴,中有鐵丸。執柄搖之,用以止鼓,或指揮軍隊。......銅鐃又叫做銅拍子,其形與金鐃迥異。......」(由日文譯)又湖海新聞說:「宋徽宗宣和元年降手詔曰:『按先天紀,鈸乃黃帝戰蚩尤之兵器。胡人之凶具,中國自不合用。......』」

 

綜觀上面所說的一些考據,我們可以知道:除了一種做為樂器的「鐃鈸」之外,還有一些是屬於軍用的「鐃鈸」。

 

鈴鐸

 

「鈴鐸」,樂器名;也叫做「手鐸」、「手鈴」、「寶鐸」、「風鐸」、「簷鐸」。—這些「鈴鐸」,各為「鈴」的一種,都是用「金、銅、鐵」等金屬所製造的。

 

「鈴鐸」的起源,一般都認為是開始行於印度,這一個說法,有佛教的經典可資證明。大般若經第一曾說:「天花垂蓋,寶鐸珠幡,綺飾紛綸,甚可愛樂。」又有理趣經說:「鈴鐸繒幡,微風搖擊。」又寶篋印陀羅尼經說:「其塔乃七寶所成;上下階級,露盤傘蓋,鈴鐸輪樘,純七寶所為。」另外還有千手觀音及三十臂彌勒之聖像,各有一手執持「寶鐸」。—由於以上這些佐證,便可以確定「鈴鐸」最初是出現於印度的了。

 

「手鐸」有柄有舌,振之即鳴。它的「柄把」是獨鈷(一股)乃至五鈷(五股)之形,略如「杵」狀,所以也叫做「鈴杵」。它乃是真言宗(密宗)、天台宗的唄器。

 

「手鐸」的用場,除了在「密法」中時常和「金剛杵」併用之外,最常見的場合,則是在「瑜珈焰口施食」壇場使用它。在「顯教」來說,則是在「引魂、禮懺」,主壇者指揮讚誦、莊嚴韻調時用之。

 

「鈴鐸」中除了用手振擊的「手鐸」之外,堂塔之「相輪」及簷端所懸者曰「大鈴」;周禮鄭玄註有云:「鐸大鈴也」。我國寺院懸於塔簷殿角的「鐵馬」,叫做「風鈴」,它也是「鈴鐸」的一種。洛陽伽藍記第五有謂:「旭日初開,則金盤晃朗;微風漸發,則寶鐸和鳴。」這就是描述著「風鐸」的韻味的。另外在日本的法隆寺、唐招提寺、以及高野山等處,也懸有古色古香的「風鐸」。

 

契經中說:供「鈴鐸」於塔廟,世世得好音聲。釋門歸敬儀中曾說:「聲駐軍馬,由與鈴供」。這是記敘釋尊的弟子唄比丘的故事。唄比丘於多生多世之前,曾經佈施「風鐸」(鐵馬)懸於佛塔簷下。因而感得生生世世聲音清雅,足以感動禽獸的果報。

 

金剛杵

 

「金剛杵」一詞,原本是帝釋的一種「電光」的稱呼。不過,平常都用於稱謂祂所用的武器。同時對於諸神力士所持的一種器仗,也稱作「金剛杵」。在後來的密教中,採取它寓有「摧毀敵者」的意義,遂把諸尊聖神所執持的某些器仗,都稱呼為「金剛杵」了。從而更把它轉變為修法用的道具。

 

有關「金剛杵」的敘述,在契經中,時常提到它。例如:「菩提場所說一字項輪王經第一、大般涅槃經第三、陀羅尼集經、蘇婆呼童子請問經、一切如來大秘密王未曾有最上微妙大曼荼(「荼」字有作「陀」、「拏」的)羅經......都曾經提到「金剛杵」的情形。

 

其言行者(密法行者)常攜帶這個「杵」,這是顯示:揮如來之金剛智用,破除愚癡妄想之內魔,以展現自性清淨之智光。於密教中,「曼荼羅海會」之「金剛部」諸尊,悉皆執持此杵。後世行人,意味著「摧毀敵者」的旨趣,大都把它演繹成「降伏諸魔外道」的作法用具了。

 

「金剛杵」又叫做「寶杵」、「降魔杵」、「杵」等。「金剛杵」的「質料、量度、樣式」等等,諸經所說,每有不同。

 

關於「杵」的質料,據陀羅尼集經第二說:「杵」的材料,是用「金、銀、赤銅、鑌鐵、錫」等五色金屬合和而成。另據蘇婆呼童子請問經卷上說:由於所修之法不同,而其所用的材料也有「金、銀、熟銅、砂石,以金銀銅混合、鐵、失利般尼木、毘嚕婆木、佉他囉木、摩度迦木、阿設多木、害人木、人骨、水晶、苦練木、龍木、毘梨勒木、天木、泥、迦談木、遏迦木、無憂木、阿沒羅木、遏順那木、柳木、白檀木、紫檀木」等等的差別。

 

「杵」的量度,據密部的典籍說:有「長八指者、長十指者、長十二指者、長十六指者」,其最長者「長二十指」。

 

至如「杵」的樣式:最初的「金剛杵」,其尖端頗為銳利。後來成為道具,其形狀乃有變化。—據慈氏菩薩略修愈俄念誦法卷下說:有「五股、四股、三股、二股、獨股」等不同形式的「金剛杵」。另據一切如來大秘密王未曾有最上微妙大曼荼羅經第五,列有「金剛部、寶部、蓮華部、羯磨部」等各種「金剛杵」;以及「如來最上金剛杵、忿怒金剛杵、微妙心金剛杵」等等的名目。並有「獨股、三股、五股、九股、四面十二股」等「金剛杵」的說明。

 

再如「金剛杵」的杵形,其中也含有許多的特殊意義。據密部的典籍說:一鈷(股)標示「獨一法界—一真法界」。三鈷表顯「身、口、意」三密平等。五鈷表示「五智五佛」。—五鈷的中間一鈷,表示佛之「實智」;外圍四鈷,表示佛之「權智」。而外圍四鈷向內彎曲,表示「權智」必歸「實智」之義。「杵」的上下兩端,鈷狀相同,表示佛界、眾生界同具五智之義。另有一說:中股表「法界體性智」,乃大日如來所自證,真直本地,不假方便。外圍四股內曲,表四智四佛受大日如來本地自證之智方便加持,而起教化。上下兩端同狀,表生、佛同具五智。中段「柄把」鑄出四層八葉:表四波羅蜜及十六大菩薩、八供四攝之三十七尊。四角四珠表四方四佛,中隱一珠表大日如來。八葉腰部,束以二繩;表以「定、慧」二法,而莊嚴之。又:四股外端各各有爪,象徵獅子頭狀;其數為八,表示「轉八識成四智之心品」。掌握此杵,則等於是安住於佛之金剛智德了。

 

「金剛杵」的種類,有「寶杵」、「塔杵」、「金剛杵」、「鬼面杵」、「雲形杵」......等許多品類。「杵」的用法,大致有如下多種:(一)成就事物,用五股杵。(二)加持神用,用三股杵。(三)行道念誦,用獨股杵。(四)修「佛部、蓮華部」法,用獨股杵。(五)修「金剛部」法,用五股杵。(六)修「大威德明王」法,用九股杵......等。

 

 

「板」也是佛教的「法器」之一,「板」是報時報事的工具。「板」為木料所製成;其量度大小,一般來說:板縱一尺一寸、橫一尺八寸、厚約二寸,上方切除兩角。在板面上,大都寫有「謹白大眾:生死事大,無常迅速,各宜醒覺,慎勿放逸」等偈語。板的上邊中央,貫以繩環,以便懸掛。下邊也穿兩個小孔,貫以繩索,把持敲擊,以免搖動。

 

「板」也有用銅鐵做的,所以「板」也可以寫做「鈑」字。俗事考云:「宋太祖以鼓多驚寢,遂易以鐵磬;此更鼓之變也。或謂之鉦,即今之雲板也」。三才圖會云:「雲板,即今之更點擊鉦。......」

 

在從前的大叢林、大寺院裡,各殿堂庫寮,都有懸掛的大大小小的「板」。舉例來說:「庫司」前所懸掛的「板」,叫做「大板」,因為比其他殿堂的「板」較大。「方丈」前可所懸掛者,叫做「方丈板」。「眾寮」前所懸掛者,叫做「外板」。「眾寮」內所懸掛者,叫做「內板」。「半鐘」之下所懸掛者,叫做「鐘板」。此外還有「首座板、照堂板、客板、坐禪板、齋板、巡火板、火板、報廊板(巡廊板)......」等等。

 

各處敲「板」,都有它「飲食起居、行道辦事、規矩禮法」上的某一警示(提示)作用。洞上伽藍雜記略云:「禪堂內外、及方丈庫院,處處懸掛大板小板。隨時依事,或擊一下、二下三下,乃至長擊,用以報眾。諸清規中,有其定則。」(由日文譯)

 

至如「板」的造形,我國禪林各大宗派,也都各各不同。現在把它的圖案介紹於下頁,以供參考。

 

幾十年來,世局變亂,人事全非;道場頹荒,僧伽星散。臺灣寺院,格局輕簡,住眾寥寥。以上所說那些風範「板」法,早已不復見聞。後繼無人,法門衰敗;撫今追昔,良可慨也!

 

戒尺

 

「戒尺」也是佛教的一種「唄器」—「法器」。

 

「戒尺」也叫做「尺」,它是用兩只木塊製成的。兩木一仰一俯。仰者在下,長七寸六分、厚六分、闊一寸一分餘,下面四邊有縷面。俯者在上,長七寸四分、厚五分餘、闊一寸,上面四邊也有縷面。上木正中豎安木鈕一只,鈕長二寸五分、高七分,捉鈕敲擊下木。

 

這種「尺」,是在「皈依、剃度、傳戒、說法」、以及「瑜伽焰口施食」等等的儀節中使用的。近些年來,僧伽們所用的「尺」,已大有改變。比較常見的,多半是用一條木塊,敲擊几案而已。其木塊長約台尺四五寸、寬厚各約一寸一分。

 

二、器物

 

 

「幢」是佛教道場的嚴飾之具。梵語「馱縛若」、或「計都」;翻成我國語文,叫做「寶幢」、「天幢」。「幢」是屬於「旗」類的一種。在法華經第五「分別功德品」、和觀無量壽經裡,都曾提及「幢幡」的事。

 

「幢」在世俗法中,它是王者的儀衛之物,也是將領們指揮用的軍旗之類。佛陀被稱做「法王」,具有降伏一切魔軍的威神之力;因此,就把佛陀說法論道稱「建法幢」了。

 

「幢」是把「旗」附綴一些絲帛而成的,它沒有一定的制式。「幢」的質料,不外絹布綢緞之類,幢身成豎立的長方形;在幢身的兩邊,間隔配置八條或者十條絲帛,下邊配置兩條絲帛。在幢身上也有繡織佛像的、也有描繪彩畫的。

 

「幢」是佛堂、佛像的莊嚴標幟,「幢」也是佛菩薩等執持之物。例如「胎藏界曼荼羅」的地藏菩薩、風天,阿彌陀二十五菩薩來迎圖的藥王菩薩、墩煌出土的引路菩薩等等,都有執持寶幢。另外還有寶幢如來、金剛幢菩薩等等,也都和「幢」有關。

 

若在幢竿頂上安置「如意寶珠」,則稱做「如意幢、摩尼幢」。安置人頭,則稱做「檀拏幢」或「人頭幢」。

 

「幢」和「幡」有著不相上下的功德;若有人向塔寺道場,施「幢」供養,必能獲得殊勝果報。

 

 

「幡」:梵語叫做「波哆迦」,也叫做「計都」。它是旌旗類的總稱,和「幢、蓋」等同是供養佛菩薩、莊嚴道場的用具。在長阿含經第四遊行經、和法華經第二「信解品」裡,都曾提及「幡」的話題。

 

自後有「幡」以來,都是著色或繪有龍子等畫像的。舉例來說:佛般涅槃經卷

 

上有青黃赤白墨的「五色幢」、陀羅尼集經第三有「雜色幡」、文殊師利問經卷上「菩薩戒品」有「龍子幡」,有部尼陀那目得迦第五說有「師子幡、莫揭羅幡、龍幡、揭路荼幡、牛王幡」等五種旗旛。以上所說的一些「幡」,大都是供養佛菩薩的莊嚴用具。

 

造「幡」、懸「幡」、施「幡」,可以獲致很大的功德利益。—撰集百緣經第七「布施佛幡緣」說:迦毘羅衛國有一長者,婦生一兒。誕生之日,空中懸一大幡,此兒因以『波多迦』(幡)為名。日後出家,得阿羅漢道,為世所欽。—時諸比丘,問彼波多迦宿緣所以。佛告大眾:彼波多迦,於過去世毗婆尸佛涅槃之後,造一長幡,懸佛塔上。以是功德因緣,九十一劫不墮惡道;常懸寶幡,受天快樂」。(略詳)

 

又灌頂經第十一說:「如我今者,亦勸造幡,懸著塔寺,獲福得樂,離八難苦、得生十方諸佛淨土。供養幡蓋,所願遂心,得成菩提」。(略譯)

 

灌頂經第十二又說:「若人造四十九尺五色高幡,能脫病苦,延續壽命」。(略譯)

 

又釋迦譜第五「阿育王造八萬四千塔記」中說:「塔成,造千二百寶幡及眾雜華;未及懸飾,王忽患疾。因伏枕上,哀懇祝曰:『若感威靈,願垂憫鑒;拔我病苦,俾盡愚誠』。由是愈疾,增算十二。以是因緣,名『續命幡』」。(略譯)

 

又灌頂經第十一說:「若人臨終,當為燒香燃燈,於塔寺中,懸『命過幡』;轉讀尊經,滿三七日。所以者何?命終之人,在中陰中,身如小兒,罪福未定。應為修福,回向亡者,神識往生十方無量剎土。承此功德,必得往生。」

 

以上的一些典據,是「續命幡」可以延壽、「命過幡」可得往生淨土等兩種說法的由來。此外還有:灌頂用的「灌頂幡」、請雨法等庭儀用的「庭幡」、用平絹作的「平幡」、用絲束製的「絲幡」、用金屬和玉聯綴的「玉幡」。更有一種六角或八角的「幢」形的「幡」,叫做「幢幡」,它兼有「幢」和「幡」兩種功德。至如用木料製成的「幡」,叫做「木幢幡」。

 

 

「蓋」本來是防雨防曬用的一種傘具,也叫做「傘蓋」、「笠蓋」。印度國境,處於熱帶;日光如火,熱惱非常。那裡的人們,留在戶外的時間較長,所以必須用「蓋」來遮蔽陽光,以便減輕曝曬的苦楚。

 

四分律第五十二記載有「跋難陀比丘,受佛教諭,持大圓蓋」之事。有部毘奈耶雜事第六說:「蓋有竹蓋、葉蓋兩種,蓋柄長可二肘許」。摩訶僧祇律第三十二說:「蓋有樹皮蓋、樹葉蓋、竹蓋等三種。」

 

「蓋」的形狀,略有兩種。一種是在蓋的內部,安裝蓋柄,以便撐持。另一種則在蓋的頂央,繫著繩索,以便懸吊。懸吊的蓋,又叫做「寶蓋、圓蓋、花蓋、天蓋」。近世以來,這種懸吊的蓋,已經成為佛堂寶殿的裝飾供養之具了。不過,佛殿裡所用的「蓋」,是用綾羅綢緞等布料製成的。頂面和周圍,多半繡有一些龍鳳或花卉之類。並附綴著幾條飄帶。這種飄帶,因為下端有如劍鋒之形,所以也有人叫它做「劍帶」的。

 

 

「香」是佛教的供養儀物之一,它具有流佈芬芳、消除穢氣,驅逐蚊蚋、正念清神、表伸誠敬等作用。—僧史略云:「香也者,解穢流芬,令人樂聞也。香為信心之使也」。

 

「香」有「末香」、「線香」、「瓣香」等多種。

 

「末香」就是香木的粉末。香末可以點燃熏嗅,也可以加入油料,塗抹人身袒露之處,以防蟲咬。所以也叫做「塗香」。

 

「線香」是條狀的香枝,它也叫做「仙香、長壽香」。據禪林象器箋「器物門」說:「或言仙香;雜抹眾香,加糊粘造之。其炷煙長久,故稱仙香;又云長壽香。其製纖長如線,故稱線香」。

 

「瓣香」就是香檀木的碎塊,因為把檀木劈成了片片段段的小瓣,所以叫做「瓣香」。又因為上等檀木乃是香中之極品,所以「瓣香」也叫做「大香」。—不過古今以來,一些長老尊宿們,在拈香發語時,不論持用那一種香,多半都要說「此一瓣香......」。

 

另有所謂「中香」、「信香」兩個名詞,那並不是另有其物。據禪林象器箋說:「中香者:謂大香一片,中香二片也。信香者:開法出世,齋香寄師,通嗣法之信,此言信香。又祖庭事苑云:「託香而表信也。」

 

還有一種叫做「盤香」的香,它是用特長的「線香」,在乾硬以前,彎成重疊的環狀,以便持久點燃的「香環」。

 

更有用較長的「線香」,在它乾硬之前,彎成「福、祿、壽」等字形的「福壽香」。那是在喜事慶典的場合中使用的。

 

在密教的法事裡,由於「三部、五部」的分別,所使用的「香」也不一樣。按其儀軌來說:「佛部」用「沉香」、「金剛部」用「丁子香」、「蓮華部」用「白檀香」、「寶部」用「龍腦香」、「羯磨部」用「薰陸香」。

 

再者:由於「香」的動用行使不同,後而有其不同的名謂。例如佛前焚香,叫做「燒香、拈香」。舉行法事,頒賦眾僧,叫做「行香」。吊掛屋室,薰除穢臭,叫做「懸香」。朋侶雅會,比試香質優劣,叫做「鬥香」。

 

世界上最寶貴、最奇妙的「香」,是佛住世時印度的「牛首栴檀香」。首楞嚴經卷三曾說:「此香若復燃於一銖(二十四銖重為一兩),室羅筏城四十里內,同時聞氣」。因為世間除了佛的福德之外,再沒有人堪當受用那種妙香,所以在佛滅度之後,那種檀木也就不復出現了。—這真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

 

燒香供佛,當然是一種誠敬的禮儀、福德的莊嚴。不過我們還要能夠藉物徵心,體認自性的功德。—觀心論說:「燒香者:亦非世間有相之香,乃是無為正法之香;薰諸臭穢,斷無明惡業,悉令消滅。其正法香有五種:一者戒香,所謂能斷諸惡、能修諸善。二者定香,所謂深信大乘,心無退轉。三者慧香,所謂常於身心,內外觀察。四者解脫香,所謂能斷一切無明結縛。五者解脫知見香,所謂覺察常明、通達無礙。如是五香,最為上香,世間無比。佛在世日,令諸弟子,以智慧火,燒如是無價寶香,供養十方一切諸佛。今時眾生,愚癡鈍根,不解如來真實之義;唯將外火,燒世間沉檀熏陸質礙之香,希望福報,云何可得」?

 

香爐

 

「香爐」是焚香之器,也叫做「香鑪」、「香罏」,或「薰爐」。在法華經第五「分別功德品」、金光明最勝王經第六、淨飯王般涅槃經、和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第六等典籍裡,都曾提到「香爐」的事。「香爐」是「三具足」之一;所謂「三具足」,就是在佛桌上必須經常安置的「香爐、花瓶、燭台」等三種供具。「香爐」也是大乘比丘們,必須經常隨身攜帶的「十八物」之一。

 

「香爐」的質料:有金質的、銀質的、銅質的、鐵質的。也有用玉石、寶石、普通石料、象牙、琉璃等彫刻的。還有用瓷土、泥土等燒成的「瓷爐」、「瓦爐」。

 

「香爐」的大類,略有兩種:一種是放置在桌子上的「置香爐」,另一種則是用手擎持的「柄香爐」。在習慣上,「置香爐」被稱為「供爐」或「座爐」。「柄香爐」被稱為「手爐」。

 

在使用上來說,在「供爐」(座爐)之中,又可分為三類:一種是立燒線香的「插香爐」,一種是臥燒線香的「臥香爐」,另外一種則是焚燒檀香的「檀香爐」。

 

「香爐」的形狀,大致來說:有寶鼎形的、有方斗形的、也有獅子形的、鶴形的、蓮花形的。還有兩層式的「火舍香爐」。在那些類型中,有的還須要描繪一些花紋、或是彫刻一些龍鳳、鬼神、文句等等。

 

「香爐」的體積大小、差距很大。大的口徑在二、三尺左右,小的有如一只小酒盃。至於「香爐」的名稱,隨著它的質料和形狀的不同,因而就產生了很多的名目。例如:金香爐、銀香爐、銅香爐、鐵香爐、石香爐、瓷香爐、瓦香爐、龍鳳香爐、獅子香爐、寶鼎香爐、方斗香爐、蓮花香爐......等等。現時業已所見不多,所以也就無法備舉了。

 

手爐

 

「手爐」是一種可以用手執持、可以在行動中使用的香爐。它的形狀,據釋氏要覽說:「法苑珠林云:天人黃瓊說迦葉佛香爐,略云:前有十六獅子白象,於二獸頭上別起蓮華台以為爐。後有獅子蹲踞。頂上有九龍,繞承金華。華內有金台寶子盛香。佛說法時,常執此爐。比觀今世手爐之製,小有倣法焉」。「手爐」的質料:有木料的、有玉石料的,也有用鋼銅等金屬造的。

 

晚近以來,所見「手爐」,長約一尺數寸。其形狀多為龍首爐頭、魚身爐柄。或作蓮花瓣爐頭,如意身爐柄。比起早期的「手爐」,已經頗不相類了。

 

使用「手爐」,大都是在「剃度、禮懺、奉請......」等場合。爐頭插香,雙手執持爐柄;也有兼插鮮花以為供養者。

 

執持「手爐」:有直執、橫執兩式。無人阻礙,可以直執。直執之時:爐頭前伸,柄爐向後。若在眾中,人多擠礙,則宜橫執。橫執之時:爐頭托在左手,爐柄握在右手。—若執爐禮拜時,橫執平胸,腰部徐徐彎下,兩腿隨之屈下。兩膝跪於墊邊,將爐橫執置於頂前墊上。禮畢,起身直立,將爐一舉齊眉。若執爐問訊時,右手執爐柄,左手執爐頭。將身鞠下,然後起身直立,將爐一舉。

 

香盤

 

「香盤」是放置「檀香爐」用的盤子。它是用木料做成的,表面塗以咖啡色的油漆。面積長約一尺餘,寬約七、八寸,邊沿高約一寸許,盤子呈長方形。

 

「香盤」正面,披掛一面小型「巾幔」。「巾幔」是用紅色或黃、綠等色的綢緞為質料,中央彩繡蓮花或卍字等圖案。上端則橫繡「香光莊嚴」、或「常樂我淨」等字句。也有在巾幔中央直繡字句的。

 

「香盤」的捧持方式是:以左右兩手「大指、食指」捧住盤之內兩角,其餘三指執住盤角下端。盤內香爐,高與眉齊。

 

迎請法師時,由侍者照式捧盤,行在法師之前。到大殿後,將盤放在佛桌前香几上。

 

香花盤碟

 

禮誦懺法的時候,在懺文裡可以時常看見「嚴持香花,如法供養」、「願此香花雲,遍滿十方界」、或是「香花迎、香花請」的詞句。唸到此處,禮懺的人應該雙手捧持「香花盤碟」,以伸供養。不可徒托空言,而不見諸行動。

 

「香花盤碟」只是一些很小的瓷盤銅碟之類,面積直徑只要有二寸左右便好。在禮懺之先,必須在盤碟之中,預置「檀香」數瓣、「鮮花」數朵,以備使用。

 

捧持「香花盤碟」的姿式是:以左手「大指、食指、小指」分三角托碟,「中指、無名指」曲入掌中。以右手「食指、中指」併齊,置在碟邊。並以「大指」將「無名指、小指」捺曲在掌下。舉碟時高與眉齊。

 

燈明

 

佛教裡所說的「燈明」,就是「明燈」;也單稱做「燈」。所謂「燈明」,就是點燃燈火,以取光明之義。

 

古時代的「燈」,都是用「盞」盛油,投「炷」點火的「油燈」。燈盞(燈碗)的質料,是用金、銀、赤銅、瓷、瓦等物做的。燈炷(燈心)則是用白毯花、新毯布(毛布類)、或新淨的布縷、線索等物做的。燈盞的形狀:有碗式的、盤式的。有長方形爐式的、有鼎式的、有杓子式的。有平底的、有有腳的、有高柱的。這些都是「坐(座)燈」之類。還有一些懸掛用的「吊燈」。

 

油燈所用的油料,有動物油、植物油、礦物油,種類名目很多。

 

佛教裡使用「燈明」的緣起,據四分律第五十說:「時諸比丘,居室患闇,佛許燃燈。需油與油,需炷與炷、需器(盞)與器。諸比丘問,燈何處置;佛聽置床角瓶上。若置壁間,須防蟻食。若燈昏滅,須提燈炷;若恐污手,許做燈箸。箸易燒故,許用鐵做」。(大義)

 

在寺廟中,點燈熄燈,也有一些規定。據摩訶僧祇律第三十五略說:「燃燈工作,應從最低次第當值。於燃燈時,須先燃舍利佛像前燈、次燃廁燈。若遇坐禪之時,應燃禪坊中燈;燃時先須啟白大眾。再次則燃經行道處、閣道端處之燈。若油足用,廁燈應該竟夜不熄。

 

若熄燈時,須先從經行處、次閣道端處、禪坊等處,次第熄去。熄禪坊燈時,不可卒然滅去。應先啟白大眾:諸大德!請敷褥,燈將熄矣。

 

熄燈時,不可用嘴吹、不可用扇揮、不可用襟撲,應該從燒燋的燈炷折熄下去」。(大義)

 

經典中說:若在佛塔佛寺佛像、以及經卷之間,燃燈供養,能有很大的功德。

 

據增一阿含經第三十八說:燈光如來,於過去世中,他是一位長老比丘。因為他每天用麻油供養寶藏如來,所以得蒙授記作佛。(略譯)

 

又據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說:若人奉施燈明,能有十種功德:一者照世如燈,二者隨所生處,肉眼不壞。三者得天眼通。四者於善惡法,得善智慧。五者滅除大闇。六者得智慧明。七者流轉世間,常離闇處。八者具大福報。九者命終生天。十者速證涅槃。(略譯)

 

另據施燈功德經說:信奉三寶,於福田中,少奉燈明,所獲福德,亦無有量。非是世間人天、乃至聲聞辟支佛地所能知之;唯佛一人,方能了了。況佛滅後,於塔寺間,燃一燈乃至多燈;能於現世得三種淨心,命終之時,得不忘失諸善法等,三種明了。死後得生三十三天。(略譯)

 

奉獻燈明,供養三寶,在過去劫中就已經有人作了。例如悲華經第二說:無諍念王,於寶藏如來、及大眾前,燃百千無量億那由他燈。更於頭上頂戴一燈、肩荷二燈、左右手中執持四燈、兩膝兩足各置一燈,終夜供養,於彼佛所。(略譯)

 

另如菩薩本行經卷上說:闍那謝梨王為聞佛法,欲於己身燃千明燈,以為供養。命其左右,以刀割身;所剜身肉,深如大錢。注油其中,安炷點燃;以求無上正真之道。(略譯)

 

又據法華經第六藥王菩薩本事品說:藥王菩薩於過去世,曾經多次焚身供佛。

 

藏王菩薩本事品更說:「若有發心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能燃手指乃至足一指,供養佛塔;勝以國城妻子、及三千大千國土、山林河池、諸珍寶物,而供養者。」

 

「燈」由於所用的油料不同,而於「燈」的稱謂,也就有了很多的名目。—例如法華經第七陀羅尼品說:有「酥燈、油燈、諸香油燈、蘇摩那華油燈、瞻蔔華油燈、婆師迦華油燈、優婆羅華油燈」等七種燈。

 

另據舊華嚴經第十六說:有「酥燈、油燈、寶燈、摩尼燈、漆燈、火燈、沉水香燈、栴檀香燈、一切香王燈、無量色光焰燈」等十種燈。

 

又據大乘理趣六波羅密多經第四說:有「酥燈、油燈、瞻蔔油燈」等三種燈。

 

大智度論第三十說:有「脂燈、膏燈、蘇燈、油燈、膝燈、蠟燈、明珠燈」等七種燈。

 

近世以來,已經經過「玻璃燈、宮燈、挑燈、彩燈、走馬燈」,進步到「電燈」的時代了。古代的各種油燈,幾乎已經全然絕跡。

 

再如「密教」法中,由於他們的作「法」不同,所使用的燈油也有分別。一般來說:「息災法」用香木油、白牛蘇、或諸香油之一種。「增益法」用油麻油、黃牛蘇、或藥油之一種。「降伏法」用白芥子油、烏牛油、或惡香氣油之一種。—在許多種的油料之中,以「犛牛蘇」為最上品;三部法中,都可以使用它。

 

奉施「明燈」,除卻是為了供養三寶,護持道場之外,更隱涵著一層以燈破闇、象徵以智除惑的深義。—例如新華嚴經第七十七入法界品說:善財菩薩,燃法明燈:以信為炷、慈悲為油、以念為器、功德為光,除滅三毒之暗。(略譯)

 

新華嚴經第七十八說:善男子!譬如一燈,入於闇室;百千年闇,悉能破盡。菩薩摩訶薩菩提心燈,亦復如是:入於眾生心室,百千萬億不可說劫,諸煩惱業,種種闇障,悉能除盡。

 

(略譯)

 

大般涅槃經第二十一說:煩惱闇故,眾生不見大智。如來以善方便,燃智慧燈;諸菩薩眾,得見涅槃常樂我淨。(略譯)

 

大寶積經普明菩薩會說:百千萬劫,久習結業;以一實觀,即得消滅。其明燈者,聖智慧是。其黑闇者,諸結業是。(略譯)

 

援用以上所說的那些道理,後世遂有人把「法脈」稱做「法燈」、把「傳法」稱做「傳燈」、把「續法」稱做「續燈,無盡燈、長明燈」了。

 

燈籠

 

「燈籠」是圍罩燈燭之具。它可以保護燈燭不被風來吹熄,又可以防止蚊蛾之類,不被燈燭燒傷。

 

「燈籠」的來源,據毘奈耶雜事略說:「緣在室羅伐城,如世尊言,夜闇誦經者,彼誦經時,有蛇來至。少年見已,驚慌大喚,唱言:『長脊長脊(蛇)』!凡夫比丘,悉皆驚佈。遂令聽者,因斯廢闕。以緣白佛,佛言:『當可燃燈,以誦經典』。比丘夏月,燃燈損蟲。佛言:『應作燈籠』」。—這便是佛教的「燈籠」的來源。

 

當初的「燈籠」,非常簡陋。據毘奈耶雜事說:佛陀教示比丘們:用竹片做籠,用薄毯布遮孔。或用雲母片做罩。這樣做法如果認為不易,也可請一位陶器匠,做一只燈籠形的瓦器,四周穿些小孔,做為「燈籠」。還可以用瓶罐之類,打掉其底,旁邊穿鑿小孔,再用薄紙、薄絹遮掩四周;用來罩住燈盞,以免小蟲進入。

 

「燈籠」又叫做「燈樓」、「燈爐」、「燈呂」等等。後世以來,隨著「燈籠」的質料和式樣的演變,它的名稱也翻新了。例如:石燈籠、鐵燈籠、銅燈籠、高燈籠、折燈籠、旋轉燈籠(走馬燈)、牡丹燈籠、蓮花燈籠、龍頭燈籠、提燈籠、釣燈籠、戴燈籠、紙燈籠、紗燈籠、玻璃燈籠......種種名目,不一而足。在那些「燈籠」群裡,有的還描繪或彫繡了一些魚蟲鳥獸、人物花草。真是美侖美奐,各顯新奇。

 

在佛教道場的佛殿、禪房、講堂、客廳、走廊、廁所......等處,「燈籠」曾經被普遍地使用著。近幾十年來,科技文明,突飛猛進;從前那些古雅的「燈籠」,幾乎已經全被「電燈」給取代了。回憶往日的梵剎之夜,那一片溫煦、寧靜、莊嚴、美妙的燈籠燭火,不復可見;怎不教人一腔傷感!

 

燭台

 

「燭台」是插放蠟燭,以便點燃照明的用具。它是佛案上的三種必備供具—「三具足」之一。所謂「三具足」,就是「香爐、花瓶、燭台」等三物不可或缺之義。「燭台」一對,應該配合「花瓶」,各各放置「香爐」兩旁。

 

印度古時候,都向佛前奉獻油燈。後來蠟燭應世,「燭台」可能是從「燈台」的模式,略加改造而來。

 

「燭台」的類型,有數重圓莖疊為台桿,莖頂安裝花形的。又有一種鶴立龜背,嘴銜蓮莖,莖頂裝置荷葉形的。這是取乎「不折鶴足,以續龜腳」之義,以表「彌陀本願,不擇善惡賢愚之機」,普渡一切之義。—除此之外,還有很多的式樣。

 

「燭台」的質料,有木造的、有鐵造的、有銅造的、有石彫的。從前的富貴人家,也有用金銀造的。

 

「燭台」的用處,可使蠟燭豎立,以便點用。提昇蠟燭的高度,可使光亮放寬。承接蠟油蠟花、以免油污器物,或造成火災。

 

念珠

 

「念珠」是屬於佛教的「道具」之類。「念珠」的正名應該為「數珠」。「數珠」者,記數珠(記數所用之珠)之意。也叫做「珠數」、「誦珠」、「咒珠」等。

 

「念珠」的種類,就質料而言:有菩提子珠、金剛子珠、蓮華子珠、金珠、銀珠、銅珠、鐵珠、水精(晶)珠、木患子珠、香木珠、鈺石珠、真珠珠、珊瑚珠、硨渠珠、帝釋子珠、螺旋珠、牙珠、赤珠、諸摩尼珠、薏苡珠、草子珠、活兒子珠、阿嚧阿囉阿叉子珠、錫珠、琉璃珠、商佉珠、種種雜寶珠。—以上是依據陀羅尼集經第二作數珠法相品、守護國界主陀羅尼經第九、諸佛境界攝真實經卷下持念品、曼殊室利咒藏中校量數珠功德經、蘇悉地羯囉經卷中供養次第法品、蘇婆呼童子請問經卷上除障分品等經所舉述。諸經所說,品質數目不等。

 

又據金安一居士密宗輯要一書、及師範大學教授聞汝賢有關修密之釋疑一文舉述,有「水晶珠、菩提子珠、珊瑚珠、人頭骨珠、鳳眼菩提子珠、琥珀珠」。

 

就數目而言:據木患子經說有一百八顆珠。陀羅尼經說有一百八顆珠、五十四顆珠、四十二顆珠、二十一顆珠。數珠功德經說有一百八顆珠、五十四顆珠、二十七顆珠、十四顆珠。金剛頂瑜伽念誦經說有上品一千八十顆珠。最勝一百八顆珠、中品五十四顆珠、下品二十七顆珠。「文殊儀軌經數珠儀則品說上品一百八顆珠、中品五十四顆珠、下品二十七顆珠、最上品一千八十顆珠。

 

珠數的意義,通常都認為珠數以一百零八顆為基數;將一百零八減半則為五十四、五十四減半則為二十七,二十七減半則為一十四。又將一百零八以十倍之,則為一千零八十。一般認為這一說法,頗有道理。至如四十二與二十一之數,想必也有說辭。

 

晚近以來,對於那些珠數、都已演繹出了一些詮釋。那些道理雖然沒有典據可明,但仍然被傳述著。那些詮釋是:一百八顆,意味著證成百八三昧、斷除百八煩惱之意義。一千八十顆,意味著百八三昧各具百八三昧之意義。另有一說是:意味著金剛界一百八尊,各具一百八尊之意義。五十四顆,意味著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及四善根,—因地之五十四位。四十二顆,意味著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覽、妙覺之四十二位。二十七顆,意味著十八學人及九無學。二十一顆,意味著十地、十波羅蜜、及佛果之二十一位。十四顆意味著觀音菩薩之十四無畏。

 

「念珠」的用途及功德:木患子經略說:「若欲滅除煩惱障報障等,當線貫木穗子一百八顆,常自隨帶。若行若坐若臥,恒使一心,捏珠稱念,佛法僧名。......若能滿於二十萬遍,身心不亂、無諸諂曲,命終當生第三焰天;衣食自然,常行安樂。若復能滿一百萬遍,當得斷除百八結業,背生死流,趣向泥洹;永斷煩惱之根,獲無上果。」(譯自日文版望月佛教大辭典)

 

陀羅尼集經第二作數珠法相品略說:「行者若持此諸寶數珠,誦經持咒念佛,當能滿足十種波羅蜜之功德,現身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果。」(譯自日文望月佛教大辭典)

 

又數珠功德經說:「若有人手持數珠,雖不念誦佛名及陀羅尼者,此令不獲福無量。」

 

金剛頂念珠經偈云:「若安頂髻淨無間,由戴頂上滅四重,手持臂上除眾罪,能令行人速清淨。」

 

又一字頂輪儀說:「若用□字真言,加持數珠七遍,用持課時,一遍成千遍。」

 

再者;隨「念珠」的種類不同,其唸誦的功德利益,也有勝劣之差異。—據陀羅尼集經說,以水精珠,最為第一。攝真實經卷下建立道場發願品說:香木珠獲一分福,鈺石珠銅珠鐵珠二分,水精珠真珠珠一俱胝分,蓮華子珠金剛子珠二俱胝分。雜寶珠(眾寶珠)及菩提子珠最為殊勝,能獲無量無邊不可說不可說分福德。又據守護經說,菩提子珠及種種和合之珠,最為殊勝。又據數珠功德經及瑜伽念珠經說:菩提子珠最為殊勝。

 

再者:根據「密宗」三部五部法之不同,其所用之念珠,隨有差異。—據蘇悉地羯囉經說:佛部用菩提子珠,觀音部(蓮華部)用蓮華子珠,金剛部用嚕梛囉叉子珠。又據守護經及瑜伽念珠經說:佛部用菩提子珠,金剛部用金剛子珠、寶部用金等諸寶珠,蓮華部用蓮花子珠,羯磨部用種種和合珠。又時人金安一所著密宗輯要及師大教授聞汝賢「修密釋疑」一文說:修增法用琥珀珠,修息法及觀音法用水晶珠,修懷法及長壽法用珊瑚珠,修誅法及一切法用人頭骨珠,修觀音法用菩提子珠,修一切法均可用鳳眼菩提子珠。

 

佩帶「念珠」,可以提醒道念。佩帶「念珠」,可以莊嚴威儀。持用「念珠」,可以記取念誦數目,不使功夫減退。

 

「缽」與「鐼子」(鍵咨)、「缽支」(缽枝)

 

「缽」是梵語「缽多羅」的略稱,義譯應該叫做「應法器」、或是「應量器」。國人也有稱它為「缽盂」的,這是華(盂)梵(缽)兼用的稱呼。

 

在律制上,規定「缽」有「體、色、量」等三法,不得違誤。第一:它的「體」質只准使用「瓦、鐵」兩物塑鑄,不得使用「金、銀、銅、琉璃、摩尼、白蠟、木、石......」等物製做。第二:它的「色」彩,四分律限用黑、赤兩色,五分律限用孔雀咽色。除此「黑、赤、灰」三色之外,不准薰染其他顏色。第三:它的容「量」,也有規定。四分律說:「大者可受三斗、小者可受半斗、中者比量可知」。不過這是從四分律裡譯出來的「斗」量,不知道是否現今的升斗了。—因為「缽」必須遵循這些律法的規定,所以它才被稱為「應法器」。又因為它的體積大小,恰如持用者的食量,所以才又被稱為「應量器」。

 

「缽」的形狀:呈矮盂形,腰部凸出,缽口缽底向中心收縮,直徑比腰部短。這種形狀可使盛的飯菜,不易溢出,又能保溫。

 

「缽」的由來:據佛本行集經略說:「佛初成道,北天竺有二商主,奉佛麩酪蜜揣。世尊思維:往昔諸佛,悉皆受持缽器;我今當以何器受商主食?時四天王,疾以金缽奉上;佛不肯受,以出家人不合蓄此。彼四天王,更將銀缽、玻璃缽、琉璃缽、赤珠缽、瑪瑙缽、硨渠缽相繼奉上,悉皆不受。時以石缽奉上;佛又思維:若受一缽,餘王必怨。我今總受四缽,持作一缽;次第相疊,安左手上,右手按下,合成一缽,邊現四唇。而說偈言:『我昔功德諸果滿,以發哀憫清淨心;是故今四大天王,清淨牢固施我缽』」。

 

另據勝天王般若經說:「或有眾生,見此菩薩今始成道;或見菩薩久遠成道。或見一世界四天王獻缽,或見十方恒河沙世界四天王獻缽。菩薩爾時,度眾生故,即受眾缽。重疊掌中,合而為一。其諸天王,各不相見,皆謂世尊獨用我缽。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以方便力,示現此事。」

 

又據大智度論說:「三世諸佛得道時,皆四天王上自然石缽。」

 

除了上面所說的「缽」之外,還有一種叫做「鐼子」的東西,它是「缽」的附助器皿。翻譯名義集說:「經音疏云:缽中之小缽,今呼為鐼子。」

 

「鐼子」也叫做「鍵咨」,大小有三個,形狀如「缽」。平時小鐼裝在中鐼裡、中鐼裝在大鐼裡,大鐼裝在「缽」裡。用時取出,分盛不同的飲食。

 

「鐼子—鍵咨」的來歷,據四分律說:「欲分粥,不知何器分?佛言:若以鍵咨、若小缽、若次缽、若杓作分」。四分律又說:「乞食比丘,得飯乾飯麩等,并著一處。佛言:不應爾雜著一處。若是一缽,應以物隔;若樹葉皮、若鍵咨、若次缽、若小缽,麩應手巾裹」。

 

另據日僧無著道忠大師禪林象器箋「器物門」說:「『應量器』內累三個小缽,自大到小,總名鐼子。世尊成道,受四天王四缽,重(合)作一缽,外有四唇。今『鐼子』三,與『應器』重成四唇;蓋本(來自)世尊故事」。

 

禪林象器箋「器物門」又說:「應量器又名『頭缽』。|日用軌範云:『不得將頭缽盛濕食』」。

 

古時代的「缽」,還附有「缽支」。所謂「缽支」,就是支穩缽身以防傾斜、或使易於捧持的「墊子、支架」之類。—四分律說:「缽若不正,應作缽支」。又五分律說:「比丘以缽盛食,著地翻之。佛言:聽做缽支,用銅鐵牙角瓦石竹木,除漆樹,乃至結草著下,亦聽。」

 

「缽支」:在十誦律中又叫做「缽枝」,在僧祇律中叫做「缽鈙」。

 

「缽」本來是出家人的必備之物,不能一日或缺的。不過佛教傳來中國,我國僧尼未能實行「乞食」生活,古今傳戒「戒場」,雖然都還宣揚律制,發給「缽盂」,但卻很少見人使用。時至今日,由於社會潮流激盪、生活形態變遷;出家人早已隨順凡情,燒柴洗米,炊爨渡日了。緬懷那種「一缽千家飯,孤僧萬里遊」的雲水生涯,又怎能不教人「望佛興嘆」呢?

 

錫杖

 

「錫杖」屬於佛教的道具之類,它是比丘們應該攜帶的十八物之一。

 

「錫杖」梵語「隙棄羅」或「喫棄羅」。十誦律中又稱它為「聲杖」;因為振杖之時,出聲如錫,所以稱做「聲杖」、「錫杖」。

 

得道梯橙錫杖經中略說:「佛告比丘:汝等應受持錫杖。所以者何?過去現在未來諸佛皆執故。又名『智杖』,彰顯聖智故。亦名『德杖』,行功德本故。聖人之標幟、賢士之明記、道法之正幢。迦葉白佛:何名『錫杖』?佛言:錫者輕也;倚依是杖,除煩惱、出三界故。錫者明也,得智明故。錫者醒也,醒悟苦空三界結使故。錫者疏也,謂持者與五欲疏斷故」。

 

錫杖經又說:「是杖有三錞,念三途苦惱,則修戒定慧。念三災老病死,則除三毒貪瞋癡」。

 

「錫杖」的形狀,據大比丘三千威儀經說:杖頭狀如塔形,為用錫料所造。杖柄應用木竿為之,下端則按裝鋼鐏(「鐏」者,戈柄下端之圓錐形鋼套也)。高與眉齊。

 

杖頭有二股六環者(也有說是四環者),是迦葉佛所製。有四股十二環者,是釋迦佛所製。—裝造二股,為令眾生,記念二諦(世諦、第一義諦)。裝造四股,用斷四生、念四諦、修四等、入四禪。十二環者:用念十二因緣,通達無礙,修行十二門禪。又三重四股者:以念如來「七覺意」法。通銲鑽八,則是用念「八正道」法。

 

至如持用「錫杖」的方法,也有一些規定。三千威儀經曾經制訂持「錫杖」二十五事。該經曾略謂:「持杖不得入眾(「眾」者,僧團也)、日中後不得復持、不得擔於肩上、見佛像不得使錫作聲、不得以杖指人、不得用杖於地面寫字」。又優婆塞五戒威儀經說:「不得以不淨手捉杖。若入僧房,須脫除杖鐏,且不得觸地。若持杖入白衣舍,須將杖鐏在後,若因事入白衣家,或為受午食,須於門首搖錫三下。若無人應,再搖五下。又無人應,更搖七下。終無人應,則應往別家」。(由日文譯出)

 

再如「錫杖」的用途,在錫杖經、三千威儀經、五戒威儀經、四分律、十誦律、毘奈耶雜事等典籍中,都曾有所說明。大致是說:「比丘於白衣舍前振錫,可令施主出應。若有惡犬惡牛,可使怖走。若於路途山林曠野等處,遇見毒蛇猛獸、蜈蚣惡蟲,搖錫可令驚避。......」及至後世,諸山禪師法祖,更有用振錫舉杖,啟示玄機、指點妙義的了。諸如高僧傳及傳燈錄等文獻,都有許多記載。更至近時,就連那些「傳戒、說法」的場合,也都已執杖振錫了。

 

再者:大唐西域記卷二說:「如來錫杖:白鐵為環,栴檀作柄,寶筒盛之。」又洛陽伽藍記卷五說:「如來錫杖,長一丈七尺,以水筩盛置。此杖表面,金箔裝貼。杖身輕重莫測;重時百人莫舉,輕時二人可提」。由此可見:我佛應化因緣,實在不可思議也!

 

拄杖

 

「拄杖」是拄身—支撐身軀之杖,也就是世俗間所用的「手杖」之類。

 

據毘奈耶雜事卷六說:「佛在鷲峰山,有老比丘,登山上下,腳跌倒地。佛言:應蓄拄杖」。毘奈耶雜事又說:「佛聽蓄拄杖,有二因緣:一為老瘦無力,二為病苦攖身故」。—這便是佛門中許用「拄杖」的起源。

 

「拄杖」係用稍粗樹枝削成,也有用鐵料等加固其力的。十誦律說:「佛聽蓄杖,其精用鐵,為堅牢故。」

 

若在「拄杖」下端約二尺處,留一小枝,纏繞杖身;於涉水時,探測深淺。這種用杖,就叫做「探水」了。

 

戒刀

 

「戒刀」也叫做「刀子」、「小刀」。它也是大乘比丘們的「十八物」之一。

 

據十誦律第三十七說:釋迦牟尼佛住世時,諸比丘們想要剪裁衣服;因為沒有剪裁的工具,有人用手和牙齒去撕,結果竟把衣服扯壞了。因此,佛乃准許比丘們儲備刀子使用。不久之後,諸比丘中有人用金銀等物打造「戒刀」,並且有人用珠寶等貴重物品莊飾刀柄;因而很受當時的外道和世俗人們的譏評。佛知道了後,遂又規定不得使用金銀寶貝等物製做或是嚴飾「戒刀」,只許用骨角銅鐵竹葦等物製做。

 

「戒刀」的大小和形狀,也有一定的制式。「戒刀」的大小限為三等:長者不得超過六指,短的應為四指,中者則為五指左右。「戒刀」的形狀,屬於半月形式。另外有一種說法,是說有兩種刀形:一種是曲如鳥羽形的,一種是雞翎形的;兩種都不准過尖過直。

 

在律典中說:「戒刀」的用途,限於「剃髮、剪爪、裁衣、割衣上毛縷、削果、挑瘡」等六事使用。

 

這種「刀子」,為甚麼又叫做「戒刀」呢?有人說:「出家人萬一被迫,勢將破戒時,則必須用此『刀子』自殺,以求保全戒體;所以才又把它叫做『戒刀』」。—這種說法,似乎無可稽考的。

 

根據釋氏要覽說,「戒刀」二詞的由來是這樣的:「戒刀,按律許蓄月頭刀子,為割衣故。今比丘蓄刀名『戒』者,蓋佛不許斫截一切草木,壞鬼神村故。草木尚戒,況其它也?」

 

有關「戒刀」的種種問題,業已要略地介紹如上。欲知其詳,請閱讀十誦律第三十七、入楞伽經第六,有部毘奈耶雜事第三、四分律第五十一、禪林象器箋卷下「器物門」等典籍。

 

時至今日,到處都有刀子。刀的種類,形形色色。刀的用途,非常廣泛。刀於生活,已是一日不可或缺。出家僧尼生活在今天的社會上,早已不得不隨順世俗,使用各形各樣的刀子。欲其泥守古制,恐怕很難適應現代的生活了。

 

濾水囊

 

佛教的慈悲博愛,比任何宗教都較為寬宏深切。佛陀的教誡,不但不准弟子們傷害任何重大的生靈,就連那生水中的微細至極、目力不見的小蟲,也要弟子們衷心護惜。為了這一原故,所以在佛教的律儀中,制定了比丘用水,須先用「濾水囊」過濾的訓諭。

 

「濾水囊」又稱做「濾水袋」、「濾水器」、「濾囊」、「濾袋」、「水濾」、「水羅」等等。它是僧尼們用來過濾生水,排除蟲類,以免傷害生命的用具。是大乘比丘必須隨帶的「十八物」之一。

 

據禪林象器箋卷下「器物門」及日文望月佛教大辭典說:「水羅(濾水器)凡有五種:一者『方羅』,這是用細密的絹布製做的方形濾器;長約三尺或一二尺,可以視乎需要而決定大小。二者『法瓶』;這是布薩(每半個月集眾誦戒經,憶罪悔過,期使身心淨住之行事曰『布薩』)時用來盛香湯及香水的瓶子。三者『軍遲』(或譯『君持迦』),這是澡瓶。『法瓶』和『澡瓶』,都是要用絹布繫覆在瓶口上,然後沉入水裡,待水滿時把它提拉出來。四者『酌水羅』;這是把濾水器敷在圓杓面上,以便濾水的。五者『衣角羅』:所謂『衣角羅』,並非是用袈裟襟角做『羅』。這乃是用一傑手大小的方形密絹,繫在瓶口之上,或安放缽盂中的濾水方法。—濾水用的絹紗布料,不可使用品質疏薄的。因為疏薄的東西,不能發生護生的效果。

 

濾水的方法:生水濾過以後,須要把「濾水器」浸入汲水之處,輕輕蕩動一番,以便滯留在絹布上的小蟲,回歸原水裡去。

 

有關「濾水囊」的一切,在四分律第五十二、摩訶僧祇律第十八、五分律第二十六、十誦律第五十七、南海寄歸內法傳、釋氏要覽卷中、禪林象器箋「器物門」等典籍裡,都有詳切的說明。在這裡我們不能作更多的介紹了。

 

最後我們還須要探討的一點就是:「濾水囊」原是使用江水、河水、湖水、泉水、井水的護生之具。現在都市裡的寺廟,處處使用「自來水」。「自來水」雖然經殺菌消毒,但是否還會有一些微小的生命存在?「濾水囊」是否還需要使用?這一點還是很難說的!

 

拂子

 

「拂子」也就是世俗間所用的「拂塵」,它是一種驅逐蚊蠅、拭除灰塵的用具。在老一代的社會裡,每見有人使用它。近幾十年來,似乎已經絕跡了。

 

辭源中說:「拂塵:拂子也,所以去塵及蚊蟲者。古用塵尾為之,今多用馬尾」。塵亦名駝鹿,俗名「四不像」。(塵:野獸名,其形狀為鹿頭、驢尾、牛腳、駱駝背。)

 

在佛門中使用「拂子」的起源,據毘奈耶雜事說:「佛在廣嚴城彌猴池側高閣堂中,時諸比丘為蚊蟲所食,身體患癢,抓搔不息。俗人見已,問言:聖者何故如是?以事具答。彼言:聖者何故不持拂蚊子物?答言:世尊不許。以緣白佛,佛言:我今聽諸比丘蓄拂蚊子物」。—這就是出家人可以使用「拂子」的緣起。

 

製作「拂子」的材料,據毘奈耶雜事說:「佛言:有五種袪蚊子物:一者撚羊毛作、二用麻作、三用細裂毯布、四用故破物、五用樹枝梢。若用寶物,得惡作罪」。另據釋氏要覽說:「僧祇律云:佛聽線拂、裂毯拂、芒拂、樹皮拂。制若□牛尾、馬尾拂、並金銀裝柄者,皆不得執」。

 

後世以來:「拂子」除了作為驅蟲拭塵之工具外,並已有人把它作為「傳戒、說法、祭儀......」等場面的莊嚴儀節之物了。

 

如意

 

「如意」也是佛教的器物之一,它的梵名叫做「阿那律」。

 

「如意」的用途,略有二種。一種是為了抓癢而用的,據音義指歸說:「古之爪杖也,或骨角竹木刻作人手指爪,柄可長三尺許。或脊有癢,手所不到,用以搔抓,如今之意,故曰「如意」。這種「如意」,也叫做「癢和子」。

 

另一種「如意」,則是作為記事備忘之用的。據禪林象器箋說:「如意之制,蓋心之表也;故菩薩皆執之。狀如雲葉......,只如文殊亦執之;豈欲搔癢也?......今講僧尚執之,多私記節文祝辭於柄,備於忽忘。要時手執目對,如小之意;故名「如意」。若俗官之手板,備於忽忘,名『笏』也」。

 

綜合上面的說法,所以日僧無著道忠大師(禪林象器箋編著者)曾說:「凡佛菩薩所執器物,動有所表。蓋說法到人疑處,令彼能通曉,猶如爪杖搔癢處痛快,故執此表其相。若復依此義,則文殊雖執;亦何妨焉」?

 

「如意」的質料:有用木竹刻的、有用銅製的、有用鐵鑄的、有用玉石彫琢的。

 

「如意」的形狀:有略似「心」字形的,這是用表妙心之義。另有如龍爪狀的,這則是依據淨名經義鈔的典故而來的。該義鈔略說;牛司尊者,說法時因有口病,恐大眾譏笑;有龍現爪,以遮其口。因作如意,猶象龍爪。

 

「如意」的用場,凡是「講經、論議、傳戒、升座......」等場合,都有人持用它。

 

齒木(楊枝)

 

「齒木」又名「楊枝」。它是原始佛教時期,出家人用以刷牙和刮舌的木片。它也是大乘比丘們所應該隨身攜帶的「十八物」之一。唐代義淨大師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一說:「每日旦朝,須嚼齒木;揩齒刮舌,務令如法。盥洗清淨,方行敬禮。若其不然,受禮禮他,悉皆得罪」。

 

據傳統的說法,嚼「楊枝」非常有益於衛生。當初開始使用它,也是釋迦牟尼佛所制訂下來的規矩。五分律第二十六曾說:「有諸比丘,口氣臭穢,飲食不消。有諸比丘,共上座語,惡其口臭。諸比丘以緣白佛;佛言:應嚼楊枝」。五分律第二十六又說:「嚼楊枝有五種功德:一者消食、二者除冷熱、三者善能辨味、四者口氣不臭、五者眼明」。

 

又有部毘奈耶雜事第十三說:「我(佛)今制諸比丘,應嚼齒木(楊枝)。何以故?嚼齒木者,得五勝利:一者能除黃熱、二者能去痰廕、三者口無臭氣、四者能食飲食、五者眼目明淨」。

 

所謂「楊枝」,究竟是甚麼樹枝呢?五分律第二十六說:「佛言:有五種木,不應當嚼:漆樹、毒樹、舍夷樹、摩頭樹、菩提樹是。餘者聽嚼」。另有玄應音義第十五說:「多取竭陀羅木嚼用」。—有關「嚼楊枝」一事,在國人之間,我們常常聽到有人說是嚼楊柳樹枝的,其實這只是一種猜想。若據南海寄歸內法傳說:「西國柳樹全稀,譯者輒傳斯號。佛齒木樹,實非楊柳。......檢涅槃經梵本云:嚼齒木時矣,亦有用細柳條。或五或六,全嚼口內不解漱除;或有吞汁,將為殄病。求清潔而返穢,冀去疾而痀。」

 

再如「齒木」的大小,也有一定的規制。不過各種典籍的記載,未免有些出入。現在我們舉出幾個例證,提供大家參考。—五分律第二十七說:「齒木最長止一傑手,最短不得少於五指」。四分律第五十三說:「齒木最短為四指」。有部毘奈耶雜事第十三說:「齒木長度有三等:長者十二指、短者八指、另為二者之中間(十指)」。南海寄歸內法傳說:「長十二指、短不減八指、大如小指」。

 

嚼「楊枝」的時候,須要注意時處禮法、循規蹈矩去嚼。五分律第二十七略說:「比丘不得於講堂、食堂處嚼,以重衛生。不得於長老上座前嚼,以免失禮。不得於白衣、外道前嚼,免受譏毀」。南海寄歸內法傳說:「若也逼近尊人,宜將左手掩口。......既已用罷,即可俱洗棄之屏處。凡棄齒木、若口中吐水、及以洟唾,皆須彈指經三。或時謦咳過兩。如不爾者,棄便有罪。」

 

「齒木」的用法:是先把一端徐徐緩緩地嚼碎,順便把汁液嚥下喉中。然後用碎成纖維狀的一端,輕輕地磨擦牙齒。擦罷之後,再把「齒木」擘開(撕開),曲成彎月形狀,刮除舌垢。每天清晨這樣持久作去,據說能夠固齒清肺、消毒去火。不過在使用時,必須小心將事,免使口腔受傷。

 

佛教傳入我國,「嚼楊枝」一事,未見流行。近世以來,世人早已普遍地使用「牙刷、牙籤」了。這種口腔清潔法,可能是從「嚼楊枝」演進而來,亦未可知。

 

禪杖

 

「禪杖」是禪門之中,在坐禪時用以警睡之具。釋氏要覽中說:「禪杖以竹葦為之,用物包一頭。令下座執行;坐禪昏睡,以軟頭點之」。—用這種「禪杖」觸擊禪者,不會感受痛楚,但能蘇醒精神,防止座中入睡。

 

禪板

 

「禪板」從前也叫做「倚板」,它是坐禪時安放兩手、或作為靠身之器。

 

靠身用的「禪板」,必須用繩索縛定在床面的橫繩上,使其斜度適宜,能夠隨意起倒倚靠。這種「禪板」,多半是用在繩床上的。

 

禪林象器箋「器物門」說:「禪板者:倚板也,上頭穿小圓穴,此名向上一竅。蓋此穴貫索,縛著繩床背後橫繩,令板面斜,以靠身也。......然今時夏月,橫安膝上,『定印』乎其上,或支頤,與助老同用而已。......」

 

至如「禪板」的大小,據象器箋的編著者無著道忠大師說:「中峰和尚禪板之模:長一尺七寸八分,闊一寸九分餘,厚三分半。別有一板,即所謂倚板,長一尺八寸,闊三寸九分,厚三分餘」。—時至今日,這種「禪板」,已經很難一見了。

 

禪趜

 

「禪趜」是坐禪時警醒昏睡者的一種用具,其狀如球。在禪堂中,見有昏睡之人,用它拋觸其身,使之精神振作。

 

釋氏要覽說:「禪趜,毛球也。有睡者,擲之令覺」。

 

又十誦律中說:「有比丘眾中睡,佛言:聽水洗頭。若故睡不止,聽以趜擲。......」

 

另外在智度論中,也曾提到「禪趜」。—智度論說:「菩薩供給坐禪者:衣服、飲食、醫藥、法杖、禪趜、禪鎮。令得好師教詔、令得好弟子受化。與骨人令觀、與禪經令人為說禪法。如是等三十七助道法因緣」。

 

禪鎮

 

「禪鎮」也是坐禪時用來警睡的器物。十誦律中略說:「若有比丘在大眾中,昏沉好睡;得用水洗頭、或用趜擲之令醒。假如仍然昏睡不止,佛說得用禪杖調治。若還不能清醒,則須使用「禪鎮」調治了。(語譯)

 

所謂「禪鎮」,究竟是如何呢?—釋氏要覽說:「禪鎮:木板為之,形量似笏。中作孔,施紐串於耳下。頭戴,去額四指。坐禪人若昏睡,頭傾則墮。以自警」。

 

又行事鈔資持記說:「禪鎮如笏,坐禪時鎮頂。須作孔施紐,串耳上。睡時即墮地。佛言:一墮聽舒一足,二墮聽舒二足,三墮應起經行。」

 

禪帶

 

初學坐禪的人,兩腿不易跏趺靠攏,所以得使用「禪帶」來拘束姿式。

 

禪林象器箋引釋氏要覽文云:「禪帶,此坐禪資具也。經云:用韋(熟皮曰「韋」)為之,廣一尺八寸,頭有鉤。從後轉向前,拘兩膝,令不動故。為乍習坐禪易倦,用此檢身。助力故,名善助。用罷,屏處藏之。」

 

香板

 

民國三十八年大陸淪陷以前,國內各大叢林各大寺院,幾乎都有「香板」。「香板」是用木料做的,類似古代的寶劍之形。它的長度和厚度,都有規定的尺碼。它是一種維護寺院清規、懲罰違犯律儀的械具。也兼有警策行道、督勉精進的用意。

 

「香板」的來歷,在佛教裡不見經傳。據傳說:是起源於清朝雍正年間江蘇揚洲高昊寺的一位和尚的故事。這一則故事是這樣的:

 

「清朝康熙年間,出了一位玉琳國師,此人乃是已經識心達本的得道高僧。雍正皇帝仰慕其人,無奈他已圓寂。所以只好派人四處尋找他的後代得法門人,以便親近護持,續佛慧命。

 

正當那個時候,湯州高旻寺住有一位癩頭和尚;他自稱是國師的徒孫,所以住持就把他送進京師,面見皇帝去了。那知道:雍正皇帝見他貌不驚人、道不出眾,當下非常不悅,說他有辱祖宗。於是就在宮中,給他闢置一間靜室,限他七天之內究明大事。并在門上掛了一隻寶劍,告訴他:七天之內若不開悟,就用此劍取他頭臚。癩頭僧一聽此話,不禁大吃一驚。情急之下,拼命參究;到了七天末了,終於豁然大悟。這時他立刻喊道:『快拿寶劍來,我要去斬萬歲的頭』。護七的人(「打禪七」期中的侍者)將此話報知雍正皇帝,雍正皇帝當下就知道他是開悟了。否則,他不敢出此狂言。

 

由於這一個掌故,後來各寺院間,就用木板做成了類似寶劍形的「香板」,用以警策禪人了。

 

「香板」的使用,由於它有不同的任務,從而也就有它許多不同的名謂。例如:為了警策用功辦道而使用的,叫做「警策」香板。為了儆懲違犯清規而使用的,叫做「清規」香板。為了警醒禪坐昏散而使用的,叫做「巡香」香板。「打禪七」使用的,叫做「監香」香板。至如有資格使用「香板」的分子,則為首座、西堂、後堂、堂主等四大班首,以及方丈、維那、知客、糾察等職事僧。不過方丈用的「香板」,尺寸較大、並且在板面上刻有三條線痕。

 

過去在大陸上的叢林中使用「香板」打人,他們還有一些說詞。他們說:「打香板可以消除業障、打香板可以開啟智慧、打香板可以令你開悟」。其實若是為了維護寺院的規矩禮法,打香板倒還情有可原。否則,無論以任何理由打香板、無論是誰打誰,對於「戒法」來說,都是很不相宜的。所以還是以不打「香板」為是!

 

有關「香板」的詳確知識,一時不及多談。想要多加瞭解,可以查閱金山共住規約。

 

蒲團

 

「蒲團」是用蒲草所編造的一種坐具。禪林象器箋說:「坐物,以蒲編造。其形團圓,故言蒲團」。因為它的形狀扁平而圓,所以也叫做「圓座」。

 

「蒲」是一種水草,它的品質柔暖,最適合於敷坐之用。埤雅(初名物性門類,宋陸佃撰,共二十卷)中說:「蒲:水草也,似莞而褊有脊。生於水厔,柔滑而溫,可以為蓆」。

 

過去的出家僧尼,多半是坐它參禪,鋪它禮拜。大陸上的鄉村人家,也有許多人們用它做「椅墊子」。三十幾年來,時過境遷、星移物換;「蒲團」一物,似乎已經很難一見了。

 

界尺

 

「界尺」是屬於佛教的「器物」之類,並非「唄器」。因見有人把它誤認為「戒尺」,所以在此把它介紹出來。

 

「界尺」是用木料製作的,它的長度和寬度、厚度,不知是否有一定的標準。—三才圖會「器用類」說:「尺(界尺)以鎮紙,錐以刺書」。禪林象器箋「器物門」說:「界尺,文具。以畫界罫線,肩鎮紙幅。與戒尺不同」。從這裡考證,我們可以知道:「界尺」是一種文具,它是畫線壓紙用的工具。

 

這種「界尺」,近些年來,似乎也已不可得見了。

 

三寶印

 

佛教寺院中刻有「佛法僧寶」四個字的大印,叫做「三寶印」。「三寶印」的印文:有篆書的、有隸書的、也有梵字的。它的形狀:有方形的、有菱形的、也有圓形的;但以方形的印,最為常見。它的面積,大者約有二三寸見方。印的質料,多半是用牛角、木、石、銅、玉等物。

 

「三寶印」在我國的佛教界,幾乎是寺寺都有、廟廟皆用的。可是它的來歷,卻是無從稽考。「三寶印」的用處,是在「消災、祈福、祝誕、度亡、慶典、法會」等「道場疏」上押捺用的。用印的方式,據禪林象器箋「器物門」說:在「疏」首「南贍部洲」行,使三印—一正、一斜、一正。第二行使一正。第三行使一正。自下每至紙接處使一正(接處必有疏文一行)。至疏文尾「三寶證明」行,使一正。其次「諸天洞鑑」行,使一正。再次「年月日」行,使三印—一正、一斜、一正。另「可漏」也使三印,同疏文中印法;都要窮行上位使印。所謂「可漏」,也叫做「可漏子」;佛書稱為「封筒」。

 

疏文和「可漏」的三印法,也有不同之處。疏文的三印是:正斜間闕一字,斜正間闕二字。「可漏」的三印是:各闕一字便妥。—「三寶印」沿用到今天,已經可以說是「蕭規曹隨」。不過各寺院的用印方式,卻是紛歧失據,偏離傳統的方式了。

 

印(印章)

 

「印」:又叫做「印章」、「印信」、「印件」、「印鑑」等等。早在周禮之中,它是被稱作「璽節」的。有關「印」的起源、名稱、規格、類型、字體、刻印規則、印譜等等,在明代陶宗儀所著輟耕錄一書中,曾經有過詳切的說明。

 

「印」的用處,在世俗間非常廣泛,而且非常重要。無論是官場、商場、學校、社團、或是私人之間,「印」的使用,都具有證明、信用、鑑別、責任、法律等許多的作用。

 

佛教的寺院道場,以及其中的住眾們,都多少會擁有一些經像、法器、傢俱、被服等器物的。為了易於識別、便於管理、利於運用,佛陀也曾有過用「印」的提示。據毘奈耶雜事說:「時有賊來,盜僧庫藏、并及私物。為無記驗,比丘不知何時失物。佛言:比丘可蓄其印;應用五種物為印:所謂鈺石、赤銅、白銅、牙、角」。

 

毘奈耶雜事又說:「佛言:凡印有二種:一是大眾、二是私物。若大眾印,可刻轉法輪像;兩邊安鹿,伏跪而住。其下應書元本造寺施主名字。若私印者,刻作骨鎖像、或作髑髏形;欲令見時生厭離故」。由於上面的舉證,我們可以知道:佛住世時,僧團中就開始有「印」了。—又據禪林象器箋「器物門」說:「如天童有玲瓏巖主印,日本禪剎皆有某山印,住持人不得為私用」。時至今日,社會形態變遷,人際關係複雜;寺院、僧伽,無論公私,需要用「印」的機會,就更多更多了。

 

三、服裝

 

袈裟(五衣、七衣、大衣、糞掃衣、金縷衣、縵衣)

 

「袈裟」是梵語,這兩個字原本是「□□」,到了晉朝葛洪撰寫字苑,才把它改成「袈裟」了。「袈裟」又叫做「袈裟野」、或「迦羅沙曳」,義譯是「濁、壞色、不正色、赤色」、或「染色」之義。

 

「袈裟」是僧尼們的「法衣」,它是從衣的「色」而立名的;所以也可以把它叫做「壞色衣」或「染污衣」。又因為「袈裟」的縫製方法,必須先把布料剪成一些碎塊,然後縫合起來;所以又可以把它叫做「雜碎衣」或「割截衣」。又據四分律第四十和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說:「袈裟」是由阿難尊者奉佛指點,模擬水田的阡陌形狀縫製而成。世田種糧,以養形命。法衣之田,長養法身慧命,堪為世間福田;所以又叫做「田相衣」、「福田衣」。

 

「袈裟」的制式,也有它的一些原因和含義的。第一:印虔地點處於熱帶,人們多著白衣。佛教為了僧俗有別,所以規定衣服染色。第二:白色俗裝,比較亮麗;法衣壞色,不求美艷。第三:割截縫製,能以杜防典賣,且無法移作他用。第四:染污雜碎,能除愛美心理。第五:割截染壞,可息盜賊奪衣之念。

 

「袈裟」雖然是以「色」立名,但是它的顏色如何,卻是異說紛紜,莫衷一是。現在我們且把其中的基本的、主要的說法,介紹如下:

 

四分律第十六說:有三種壞色:或青、或黑、或木蘭色,可隨意染。十誦律第十五說:或青、或泥、或茜,三種壞色。

 

另據五分律第九、磨訶僧祇律第十八、毘尼母經第八、薩婆多毘尼毘婆沙第八、有部毘奈耶第三十九、根本說一切有部百一羯磨第九等典籍,也都說是三種壞色。三種色是:青色、黑色(或作「泥巴、皂色」)、木蘭色(或作「茜色、棧色、赤色、乾陀色、不均色」)。這三種色,是「袈裟」的如法之色。

 

所謂「壞色」,有一種解釋說:「青、黑、木蘭」皆屬「壞色」。比丘著其任何一色,都算是「如法、如律」。又有一種解釋說:必須把「青、黑、木蘭」混濁一起,才能算是「壞色」。更有一種解釋說:必須把「青」等五色混合一起,才算是「壞色」。—如法藏大師梵網經菩薩戒本疏說:「『袈裟』此云『不正色』。謂將青等五色,相互混合,染成不正之色,名為『壞色』」。

 

另據毘尼母經第八說:「諸比丘衣色脫褪,佛聽用十種色染:一者泥、二者陀婆樹皮、三者婆陀樹皮、四者非草、五者乾陀、六者胡桃根、七者阿摩勒果、八者法陀樹皮、九者施設婆樹皮、十者種種雜和之色」。

 

關於「袈裟」的顏色問題,還有一些闡述,不過一時無法作更多的介紹了。總而言之:佛制「袈裟」染色,主要用意在於「毀其形好,僧俗有別」。如梵網經卷下說:「無論在何國土,比丘服飾,必須與其國人俗服有別」。

 

裁製「袈裟」用的材料,叫做「衣體」或「衣材」。關於這一項,佛制也有一些規定。據善見律毘婆沙第十四所舉示的,有「驅磨、古貝、句賒耶、欽婆羅、娑那、婆興伽」等六種材料。十住毘婆沙論第十六所舉示的,有「劫貝、芻摩、憍絺耶、毳、赤麻、白麻」等六種材料。磨訶僧祇律第二十八所舉示的,有「欽婆羅、劫貝、芻摩、俱舍耶、舍那、麻、牟提」等七種材料。更據四分律第三十九所舉示的,有「拘舍、劫貝、欽跋羅、芻摩、叉摩、舍冕、麻、翅夷羅、拘攝羅、嚫羅缽尼」等十種材料。

 

另外在十住毘婆沙論第十六及四分律第三十九曾經提到過「糞掃衣」之名,這種衣服,在阿含部藏經說:它是從曠野間拾取包裹屍體用過的布塊,或是其他破舊布縷,洗淨之後縫合而成的。

 

「袈裟」的種類,主要的凡有三種,它們是「五衣、七衣、大衣」,點稱為「三衣」。現在把它們分別介紹於下:

 

一、「五衣」:「五衣」梵語「安陀會」,義譯為「中著衣」。此衣是用五條布料,每條一長一短做成,共計十隔。

 

二、「七衣」:「七衣」梵語「鬱多羅僧」,義譯為「上衣」。此衣是用七條布料,每條兩長一短做成,共計二十一隔。

 

三、「大衣」:「大衣」梵語「僧伽黎」,義譯為「眾聚時衣」或「大衣」。此衣共分九品。—「下下品」九條、「下中品」十一條、「下上品」十三條。這三品衣全是每條兩長一短。「中下品」十五條、「中中品」十七條、「中上品」十九條。這三品衣全是每條三長一短。「上下品」二十一條、「上中品」二十三條、「上上品」二十五條。這三品衣全是每條四長一短。這九品大衣:「下下品」九條,每條三隔,共計二十七隔。乃至「上上品」二十五條,每條四長一短,共計一百二十五隔。

 

「三衣」的用處:—「五衣」是平常起臥時用的。也有說是工作時用的,所以它也叫做「作務衣」。不過在我國來說,僧尼們在工作時,都穿著國式的褲襖,並未著用「五衣」。「七衣」是聽經聞法、誦經禮懺、或是大眾集會時用的,所以它也叫做「入眾衣」。「大衣」是說法、論辯、羯磨,或是面見國王重臣時用的。

 

「三衣」的縫裂方法,據磨訶僧祇律第二十八及四分律第七說:如果衣料細薄,也可以用兩層三層四層合併縫製。

 

原始的「袈裟」,本來是沒有裝配「衣鉤」的。據四分律第四十說:「佛弟子舍利弗入白衣舍(俗人家),深恐風吹袈裟,脫肩落地」。由於這一因緣,佛才聽許諸比丘們,在左肩胸前袈裟領邊,穿釘鉤紐,以便繫牢袈裟。後來才演變成現在這樣的「如意」形的「衣鉤、衣環」。

 

「三衣」的穿著,必須繞身三匝。並且可以視乎天氣的冷熱,隨穿一件、兩件、三件。如果夜裡太冷,也可以把「大衣」蓋在身上。又五分律說:「佛言:若出村入村,若草木鉤衣破、風土污坌入葉中(葉即衣相),或日曝壞衣色,聽為護衣故,聚落外翻著袈裟。若衣易壞,聽顛倒著衣,上下安鉤紐」。

 

「三衣」之外,還有一種叫做「金襴袈裟」或「金縷衣」的;這種「袈裟」實際上就是「大衣」的一種。不過它的質料珍貴,是用金縷織成的。這種「金縷衣」的來歷,說法不一。據禪林象器箋「服章門」引中阿含經說:「金縷衣」是佛的姨母摩訶波闍波提夫人,獻給佛的「袈裟」。另據菩薩瓔珞經說:「金縷衣」是用天人福蓋獻給佛八萬四千金縷,所織成的「袈裟」。

 

以上所介紹的種種「袈裟」,都是出家僧尼們所著用的「法衣」。除了那些之外,還有一種叫做「縵衣」的「法衣」。這種「法衣」,是用大塊整幅布料製成,它是給出家還未受戒的「沙彌(尼)」,和受過「在家戒」的男女居士們著用的。因為他們都還沒有受過出家「大戒」,不堪「為世福田」。所以他們著用的「縵衣」,不能裁縫「田相」。又沙彌輩不諳割截製衣法,所以且著「縵衣」。

 

再者:搭衣、抽衣(穿脫袈裟)、捧持、折疊,也有一定的制式,同時還得誦持「偈咒」。這些儀軌,在佛教儀式須知第三章(搭持衣具儀式)裡,都有很詳細的說明。在此,不多敘述了。

 

以上所說的一切,都是有關於「袈裟」的傳統規制。佛教東來以後,由於空間的轉移、和時間的變遷,「袈裟」的原本形象,已經有些破壞!現在的「袈裟」:幅面已經縮小,質料日趨浮華;著用時也只是繞身一匝、披搭肩上便是了。

 

最後還須要向大家提示的一點,那就是「袈裟」的功德。—據戒壇經說:「五衣表斷貪,淨身業也。七衣表斷瞋,淨口業也。大衣田相,長多短少,表聖增凡減。並表斷癡,淨意業也」。又據悲華經說:「佛於寶藏佛前,發願成佛時,袈裟有五種功德。一者:入我法中,犯重邪見等;於一念中,敬心尊重,必於三乘受記。二者:天龍人鬼,若能敬此袈裟少分,即得三乘不退。三者:若有鬼神諸人,得袈裟乃至四寸,飲食充足。四者:若眾生共相違背,含袈裟力,尋生悲心。五者:若持此(袈裟)少分,恭敬尊重,常得勝他」。(摘自釋氏要覽)

 

另據大般涅槃經說..「龍得袈裟,各戴少分,即免金翅鳥之難」。地藏十輪經說:「有一犯人,被判綁縛棄置曠野之間。頭頂袈裟指許,得免鬼魅之難」。又經云:「有一獼猴,趁僧不在,戲著袈裟;歡喜跳躍,失足墮谷,命終得生天上。後九十劫,得出世道」。阿含經說:「破舊袈裟,不堪更用,懸於曠野山林;人畜鳥獸,若有見者,得種福善」。

 

「袈裟」乃佛教之標幟,是聖人之表式,它的功德善利,豈是尋常可比?不怪清主順冶皇帝讚歎它說:「黃金白玉非為貴,唯有袈裟披最難」!

 

臥具

 

「臥具」也是佛所制定的服具之一。釋氏要覽說:它的梵稱叫做「尼師壇」。根本毘奈耶說:它的梵稱叫做「尼師但那」。在有關的典籍裡,「義譯」有把它譯作「坐具」或「臥具」的,也有把它譯作「敷具」或「隨坐衣」的。也有簡稱做「具」的。五分律說:「為護身、護衣、護僧床褥故,蓄坐具」。

 

「具」的量度尺碼,律制中規定為:「長佛二傑手,廣(寬)一傑手半」。據禪林象器箋「服章門」的解釋說:「佛一傑手,長二尺四寸。此合長四尺八寸,廣三尺六寸」。若是遇到身量高大的人,也准許向四邊酌量放大裁製。

 

「具」的顏色,和袈裟同樣地須要染成壞色。所謂「壞色」,也就是「染污色」。「具」的質料,應該使用舊布或粗布。假如沒有舊布,不得不使用新的布料時,就得在布面上縫貼一塊舊布,用以破壞它的美觀。

 

「具」的縫製方法,是用兩重布料複疊一起,四邊加貼布條縫製而成。據日本的無著道忠大師(禪林象器箋編著者)說:四邊貼布,可能就是為了破壞它的美觀。

 

「具」的用途,究竟是做甚麼呢?唐代道宣律師認為:「具」是禮佛拜僧所用之具。義淨大師則說是:「具」乃坐臥所用,不宜敷地拜佛。—這兩位古德的說法,他們各有所據。

 

按照律制:「具」也是比丘們所必須隨身攜帶的用具。使用時應該自己展敷、自己收起,不應假手於人。攜帶時,摺疊安置左臂袈裟之下,或放入衣囊之中。至如禮儀上的「持具、展具、起具」的姿式,使用文字不易表白,最好有人來做「示範動作」。

 

道宣律師所撰戒壇圖經曾經說道:「尼師壇如塔之有基,比丘受戒,即身是五分法身之塔」。若從這裡體認,「具」還有一種神聖的意義呢!

 

海青

 

「海青」是我國僧團中主要的服裝之一。它的款式:腰寬袖闊,圓領方襟,比

 

較其他衣裳肥大很多。因此,通常也把它叫做「大袍」。

 

「海青」這一名詞,在辭源裡解釋它說:「吳中稱衣之廣袖者為『海青』。按李白詩:『翩翩舞廣袖,似鳥海東來』。蓋言廣袖之舞,如海東青也。今亦稱僧衣曰『海青』。另據星雲法師所著無聲息的歌唱解釋說:「海青本是鵰類的鳥名,生得俊秀文雅,常在遼東海邊飛翔,其狀類似衫之大袖。因此,把海青鳥名,借來當做大袍的名字」。

 

「海青」的服式,它原是從我國漢唐時代的服式衍流而來的。在從前,無論僧俗都穿用它。不過由於世界潮流的演進,生活方式的變革,世俗大眾都早已改穿「滿服」、「西服」、以至於穿著多彩多姿的「時裝」了。

 

佛教尊重古制,「出家人」生活比較保守。同時為了整肅儀容、莊嚴道風,所以「海青」雖然不是「法衣」,但是到今天都還能夠遵守穿用著。

 

「海青」雖然是脫胎於漢服,但是它究竟還有一些特異之處。「海青」的衣領,是用三層布片複疊縫製而成的;這樣子叫做「三實領」。在衣領的前面中段,還車有五十三行藍色線條;這叫做「善財童子五十三參」。這些說詞,其實都是穿鑿附會之談。實際上,無非是為了加強衣領的耐用而已。另外,俗袍的袖口是敞開的,而「海青」的袖口,卻是縫合起來。這也是僧袍和俗袍彼此不同的一點。

 

「海青」縫合袖口,也有一種傳說。據說:「梁武帝的后妃郗氏,她不信奉佛教,時常想用方法誣害僧尼。有一次她命宮人做了一些豬肉包子,召請寶誌禪師師徒用齋;以便造成和尚犯戒,羞辱佛門。如果僧眾當時不吃,就會構成違逆皇后旨意之罪。寶誌禪師乃是得道高僧,早已預知其意。於是事先命令門徒,都把『海青』袖口縫合起來,先把饅頭預藏袖筒之中。當進宮接受午宴時,一手把包子放進空袖筒裡,一手取出饅頭來吃。這樣子才逃過了郗氏的詭計」。—這一種傳說是否屬實,還須要一番查證。

 

至如「海青」的顏色,一向是以青黑色為主。只有少數名位崇高的長老—如「方丈、首座、法師......」之流,才穿著黃褐色的「海青」。

 

在我國的僧團中,除了「袈裟」,「海青」算是最尊勝的僧服了。穿著「海青」,大都是在「禮誦、聽經、會賓、議事」、以及晉見長老等重要的場合。

 

由於「海青」體量龐大,用布過多;而且寬鬆搖擺,動作不便,同時又非「佛制」;所以近世以來,已經有人提議改革。民國太虛大師等,就曾經倡導過新式的僧裝。不過在同時也有一些人士,抱持相反的意見。認為傳統的服式,肅穆莊嚴,不宜輕言改革。因此,在「見仁見智」的情形下,到現在還沒有一個結論。

 

長衫、二衫、三衫

 

「長衫」也是我國僧尼們的服裝之一。它的款式,是用「三寶領」和「旗袍」的腰身襟袖搭配起來而製成的。紐扣在腋下的右襟邊沿。「長衫」的顏色,有黑色的、灰色的、和褐色的。「長衫」的長度:長及腳背的,叫做「長衫」。長僅過膝的,叫做「二衫」。長未及膝的,叫做「三衫」。

 

「長衫」是僧尼們的外出服裝,從前在華中、華南地區,最為流行。「二衫」是平時在寺院裡穿用的。「三衫」則是在工作時穿用的。四十年來,在臺灣的佛教界,「長衫」還是最為流行。至如「二衫」和「三衫」,則早已不見了。

 

羅漢褂

 

民國以來,我國民間的服式,都逐漸地趨於簡便適用了。只有僧尼們的服裝,還是那麼寬鬆長大、動作不便。因此,遂有一部份出家人,有意加以改革。太虛大師並且還設計了一種新式的長衣和短衫褲。他所設計的長衣,長度剛剛及膝。領子是用兩層布片複疊縫製的。胸前中間開啟對襟,紐扣釘在對襟的邊緣上。這種長衣,因為是太虛大師所倡導,所以當初都管它叫做「太虛褂」。不過近些年來,業已普遍地改稱它為「羅漢褂」了。

 

「羅漢褂」既省布料,行動又較利便。但是它的款式格調,卻不如偏襟的大長衫莊嚴雅致。因此,穿它外出的人,仍然為數不多。

 

短衫褲

 

「短衫褲」:上身是短短的衣衫,下身是肥長的褲子。這種衣褲,是我國僧尼們的裡層服裝,它是穿在「長衫」裡面的。同時也當做「睡衣褲」穿用。

 

「短衫」的長度,僅僅過於臀部。它的裁製式樣,完全和對襟的「羅漢褂」的上半身一樣;從前則是偏襟式的。「褲子」原本是我國民間的古式常褲,只是比較肥長而已。穿著時,必須把膝下的褲管納入僧襪之中。

 

僧鞋

 

因為印度地處熱帶,所以一般人都以為釋迦牟尼佛住世時期,僧尼們是不曾穿用鞋子的。其實不然,據禪林象器箋卷下列舉鴦掘摩羅經文說:「如有施主,牛死賣與屠生,轉買皮,令人做革屣,許受用著。」又據釋門歸敬儀說:「天竺國中,地多濕熱。以革為屣,制令服之。如見上尊,即令脫卻。」根據這些考證,可以知道:古印度的佛教僧尼們,是准許穿用鞋子的。

 

我國的領域屬於溫寒地區,人們為了禦寒,當然是更需要穿鞋子了。有關鞋子的著用,在日用軌範、四分律行事鈔、敕修清規、祖庭事苑等典籍裡,都曾有過一些規制。

 

我國僧尼們所穿著的鞋子,大致有三種類型:一種是「芒鞋」、「芒鞋」是用草類編織而成的,所以也叫做「草鞋」。從前居住在大陸的鄉間或山林中的出家人,平時多半穿用這種鞋子。第二種是「羅漢鞋」,「羅漢鞋」是用布料做的。這種鞋子的鞋面—尖部,是用三片布條排列縫牢,鞋幫縫綴一些方孔,和「芒鞋」的式樣差不多。現在的出家人,人人都穿用這種鞋子了。據說這種鞋子是寓有教人看破一切的含意。第三種是「僧鞋」,這種「僧鞋」也是用布料做成的。這種鞋子全身無孔,只是在鞋面前端縫起一條硬樑就可以了。這種「僧鞋」的式樣,和世俗間的「便鞋」無異。

 

「羅漢鞋」和「僧鞋」,其實都是「僧鞋」。「僧鞋」的顏色,有黑色的、灰色的、黃色的、褐色吟。其中的黃、褐兩色,在習慣上來說,似乎是被人們看得高貴了些。

 

僧襪

 

我國的僧尼們,於「僧鞋」之外,還穿著長筒的「僧襪」。所謂「僧襪」,實際上也就是我國的古裝布襪;於今並且有人把它叫做「羅漢襪」了。「羅漢襪」的顏色,在習慣上都是以灰色為主。穿著「羅漢襪」,不但可以冬季禦寒、夏季防範蟲蛇;並且可以莊嚴威儀。

 

說起「僧襪」之制,也有它的出處。四分律說:「寒聽著襪」。釋氏要覽說:「鈔云:襪亦是衣」。又說:「釋名云:襪,末也;在腳末也」。又五代人馬縞撰中華古今注說:「三代及周,著『角襪』,以帶繫於踝。至魏文帝,吳妃乃改樣」。—以上這些典籍,都是可考的文獻。

 

精要十念法

 

謹提議以  淨空法師宣說之簡要必生十念法,為淨宗學人今後之一般自修與共修之常規。茲說明於后:

 

自修者,即是日中九次之念十聲佛號法。是晨起與睡前各一次,日中三餐各一次,午前開工及收工各一次,午后開工及收工各一次,共計九次。每次稱念十聲四字或六字彌陀名號,原有日常定課可照常行之。

 

共修者,凡講經、開會、聚餐等無特定儀軌之集會,在共同行事之始,而行此十念法。亦即是約同大眾合掌同聲稱念十聲「南無阿彌陀佛」,而後始進行講經、開會、用餐等活動事宜。

 

按此自修與共修之十念法,有其特殊之法益。試舉如下:

 

一、此法簡單易行,用時少而收效宏,確實切要,可久可廣。

 

二、為「佛化家庭」之具體有效方法。

 

例如:於家庭中三餐時行之,則舉家之成員或信或不信皆蒙攝持不遺。且有佛化親朋鄰里,普及社會之大利益。

 

三、以簡單易行,一日九次,從早到晚,佛氣不斷。一日生活之中,佛念相繼,日復一日。久能如斯,則行人之氣質心性將呈逐漸清淨,信心與法樂生焉,福大莫能窮。

 

四、如能隨順親和,稱念十聲佛號,便有袪除雜染,澄淨心念,凝聚心神,專心務道,以及所辦易成,所遇吉祥,蒙佛加佑,不可思議等等之功德。

 

五、自修與共修,相資相融,資糧集聚,個人之往生在握,而共同之菩提大業,亦共成焉。

 

六、此法可以二法名之。試姑名之。

 

一為「淨業加行十念法」,是對已有行修定課者言,因此法是在原有之課業上加行之故。

 

一為「簡要必生十念法」,是指適於目前以及今後淨業學人中大部分無定課者言。因現今社會遞變,匆忙無暇,局礙多難故。而此法易集資糧,信願行之,平易圓具。而「都攝六根,淨念相繼」之標準,亦甚符合無缺。

 

因每次念佛時間短,易攝心及不懈怠故。又以九次念佛之功行,均衡分布貫穿於全日,全日之身心,不得不佛。亦即全日生活念佛化,念佛生活化。

 

總而言之,此法簡要而輕鬆,毫無滯難之苦,如此法大行,則淨業學人幸甚!未來眾生幸甚!諸佛歡喜。

 

南無阿彌陀佛

 

一九九四年諸佛歡喜日美國淨宗學會四眾同倫敬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