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人生死之由來
斌宗法師講述
一九五七年十二月三十日於澹雲精舍
學佛主要在求離苦得樂,生死之苦冠於一切,同時也是為一切苦的根本,因為一切苦皆由生死而來的,沒有生死就沒有一切苦,生死不了怎能離苦得樂?所以常見一般學佛人,一開口便說要求了脫生死,這是莫怪其然的,生死既為一切苦的根本,那麼生死一了則可遠離眾苦,而獲到寂滅永安,所謂「生滅滅已,寂滅為樂」,而實現學佛的一大目的。
如是觀之,則知了脫生死確為學佛人的重要觀點,但要了脫生死,當先明白生死之由來,和懂得了脫生死的方法,否則怎能了脫生死,而達到學佛之一大目的呢?
究竟什麼是生死的由來?佛教說為十二緣起,謂生死有十二種之緣起,換句話說,此十二緣起為組成生死之要素。十二緣起亦名十二因緣,何謂因緣?因是親因,如種子為能生之種;緣是助緣,如雨露人工等為助生之機。亦可說:事的起原為因,中間助成為緣。共有十二支:一、無明,二、行,三、識,四、名色,五、六入,六、觸,七、受,八、愛,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此十二支,互相為因為緣,故稱十二因緣。所謂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此為一切有情生死的由來。現在先來解釋無明的意思:
(一)無明——就是不明,乃一切煩惱的總稱。由最初的一念妄動障蔽本覺妙明,致使對真空實相理不能明了,因而妄生一切執著,此謂無明。要之無明就是迷惑心,到底迷個什麼?迷了我法二種空理。眾生不了五蘊幻化不實,妄執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是為我執無明;不了諸法緣生無性之理,妄執萬有現像為實法,是為法執無明。所謂內執根身以為我,外執器界以為法。迷了我、法二空的真理,所以叫做無明;此為迷真所起的一念不覺。
按——無明有根本無明和枝末無明兩種:
(1)不明理性之空,謂之迷理無明(不知真空實相離相之理)——根本。
(2)不明事相之假,謂之迷事無明(妄見萬法為實有)——枝末。
所謂迷理無明,乃指一念妄覺障於中道實相之理,使之不能顯發;迷事無明,是指見思煩惱障生死之事,使之不能出離三界。凡外不明真諦理,著於邪見,名為見思無明;二乘不明俗諦理,著於空寂,名為塵沙無明;權教菩薩不明中諦理,著於二邊,名為根本無明。總之,迷真謂之根本無明,起妄謂之枝末無明。
(二)行——是造作義,指一切行為,此為依無明而造出善惡業。
(三)識——就是業識——第八識(是人生的總報主)。此識隨業受報,為過丟業力所驅,挾持所造善惡種子而來投胎,於有緣的父母,當其交媾時,四週黑暗,唯見一幕淫劇,遂於明相發現處,以神識聰利而剎那即到父母身邊,那時昏昏迷迷,忽起一念愛心(男的則愛母憎父,女的則愛父憎母),流愛為種,納識為胎(流一念愛慾心為受生種子,於父精母血之中而成胞胎,將此神識處於臭穢胎獄之中)。啊!慘了!生死的禍根將此演成,一切眾苦跟在後面而來,此為投胎最初的第一念。
(四)名色——名指心識(即神識初投胎時之謂),色指形體(即父精母血混成之肉團)。由於一念愛染投入母體為名,攬父母赤白二諦而成胎為色。所謂心物和合而成胎,胎相初成叫做名色(此為胎中精神物質初備之相)。因為初投胎時,六根未成。識心不能顯發其了別功能,但有心的名稱而沒有心的作用,所以不稱為心,只稱為名;初投胎時,形體未全,五官未具,不便稱身,故單稱色。此為嬰胎初凝,還沒有完成六根的一個階段(人,生在胎內,生育之次第分為五位;第一七日名羯羅藍位,又云歌羅邏,譯為凝滑,或云雜穢——父母之精血,初和合而成的一團凝滑之穢物。第二七日為,頞部曇位,譯為皰,經過二七日的漸漸增長而成為瘡皰之形。第三七日名閉尸位,譯為軟肉,經三七日漸成軟肉之質。第四七日名為羯南位,譯為堅肉,經四七日漸成堅固之肉。第五七日名缽羅奢位,譯為肢節,又名形位,自神識投胎後至五個七日,才生諸根形,四肢差別,以上皆屬名色位所攝)。
(五)六入——六根。在母胎十個月的中間,由名色漸漸成長到六根完備,於出胎後對六塵境有互相涉入的作用,故名六入(自第五七日形位後,漸具根相,至第六七日名髮毛爪齒位,第七七日名具根位,六根初成。從名色、六入至出胎,中間總有三十八個七日,皆屬胎中位)。此為有情一生受用之自體。
(六)觸——接觸。根塵和合而成觸。指出胎後六根與一切外境之接觸。當小孩二三歲時,天真純樸,六根對境但起單純之知覺,尚未有憎愛的分別。此為六根交際一切外境的一種作用。
(七)受——領受(領受所觸之境)。根境相對於違順二種境界上,生起苦樂二種感覺謂之受。當四五歲至十歲時,年紀稍長,知識潮開,知道接受一切境界,對於飲食、衣服、玩具等,都有所求,且能分別好醜,唯不生貪愛之心耳。此為對境所起的一種情感。
(八)愛——貪愛。對於所對境,能起貪愛。當十一、二歲至十八、九歲時,年將成人,欲望既開,對於五塵欲境,心生貪著,唯尚未廣遍追求,雖單舉愛字,其實亦含有憎字在內,所謂「遇順境時則起貪戀之心,遇逆境時則起憎惡之心」。此為對境所起的一種貪染心。
(九)取——妄取。二十歲後貪欲轉盛,於一切境,廣為追取,雖單舉取字,實則亦含有捨字在內,所謂「遇可愛之樂境,則念念貪求,必盡心竭力以求得之而後已;遇可憎之苦境,則念念厭離,必千方百計以圖捨之而後已」。此為愛染欲境的一種趨求(前之無明是過去惑,今愛取二支為現在惑,同時又為未來因)。
(十)有——業。有因有果之謂,由前際因(愛取),生後際果(生老死),由業力牽引而因果不亡,遂演成三界輪迴的事實來。換句話說,由愛取二者所驅使,遂去造作種種有漏之業,以感未來生死之果報。果報的範圍雖廣,要之不出依正二報。依報即是欲有(欲界)、色有(色界)、無明有(無色界)。正報即是本有(現在之身)、中有(中陰身,此身已死,後身未成,於此中間所受化身,謂之中陰身)、後有(後世受生之身)。欲等三有為受生處之依報,本等三有為所受身之正報,(前「行J指過去業,今「有J指現在業,雖屬現在,卻為未來生死苦果之因)。此為所作業力感報的一種規定。
(十一)生——受生。以現在所造之業為因,依因感果,必招來世受生——在四生六道中受生(此生之一支通因通果,若對前之愛取有三支而言,則屬未來受生之果;若對後之老死一支而言,則屬未來感果之因)。此為未來受報的一種活動。
(十二)老死——老耄和死亡。諸根衰敗叫做老,身壞命終謂之死。既有生就不能不死,則四大幻軀自然從少至老,由無常轉變必至於死,如燃香相似的漸漸消殞;要想永生不死而常壯不老是絕對不可能的(老死本來二事,何故合為一支?因為老不一定有的,如一般夭殤者,則不歷此階段,故與死合為一支)。此為未來受報的一種結果。
總之無明是無始一念不覺,障蔽真心的一種虛妄(過去惑);行是依無明妄惑而造出一切業因(過去業);識是依造業而受現世投胎之第八阿賴耶識(業報生);名色是神識依父母精血,心身漸次發育的一種狀態(約初受胎時言);六入是在母胎中六根初成的名稱(約住胎言);觸是六根與六境接觸不起憎愛的一種作用(約出貽後言);受是對境分別苦樂的一種感覺(五六歲後的作用);愛是對境生起的一種欲望(十四五歲後的作用);取是廣求五欲的一種作用(二十歲後的作用);有是由貪愛而造成的一種業力(作業成就);生是依著所造的業力去受報投生的一種事實(依業受報);老死是由無常轉變而六根敗身亡的一種現相(生命結果)。
還可說:無明是一切煩惱的總頭目;行是生死的創業者;識是生死的責任者;名色、六入是生死的業報身;觸、受、愛、取是生死的犯罪者;有是生死的承罪者;生、老是生死的受刑者。十二因緣的意義大約就是這樣。但怎樣叫做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呢?扼要的說,為了「無明」不覺的愚昧性所使,迷於聲色貨利之中,處處顛倒取著,因而做出一切不合法不合情的「行為」來;此則因無明而引起一切作業——行,故曰無明緣行(緣是生起和引起的意思)。有了過去所造業因——行——牽識(業識)受報,此則因行而引起業識的投胎,故曰行緣識。有了業識投胎,自然組成形體,此則因業識而引起名色的成立,故曰識緣名色。有了名色,自然漸備六根,此則因名色而引起六入的構成,故曰名色緣六入。有了六根,自然能與一切外境接觸,此則因六入而引起接觸的作用,故曰六入緣觸。既有了接觸,自然對順境為樂受,對違境為苦受,此則因觸而引起苦樂的感覺(受),故曰觸緣受。既有了苦樂的感覺,自然樂則生愛,苦則生憎,此則因受而引起貪愛的情緒,故曰受緣愛。既有了貪愛,因而開展欲心,廣為追求妄取,此則因貪愛而引起妄取的活動,故曰愛緣取。既有了妄取,自然廣為造作,而受業力的支配,此則因取而引起業有的規定,故曰取緣有。既有了現在業因,必受未來果報——六道受生,此則因有而引起帶業受生,故曰有緣生。既有了生命,自然由老至死。於中免不了一切憂悲苦惱,此則因生而引起老死憂悲苦惱的結果,故曰生緣老死憂悲苦惱。這就是組成生死之緣起,亦即是我人生死之由來。現在不厭麻煩,再來反復檢討一下,使人容易明白:
人生為什麼有憂悲苦惱,它到底從何而來?乃由無常轉變的老死而來的(人生最悲哀而痛苦者就是老死);它——「老死」又從何而來呢?是從投「生」來做人而有的(因有了生的生命自然有結束生命的老死),然何故要投「生」?即由所作而規定了的業「有」牽引而來的(既有業因,當然要依業受報而來投生,所謂負債須償),「有」又從何而來?是由妄取而來的(因為有了妄取才會去妄造有的業因),為什麼要去「取」?是被貪愛心所驅使的(如沒有貪愛就不去取),「愛」又從何而來?是從領受而來的(如不去領受則貪愛從何為起),「受」又從何而來?是從六根接觸六境而來的(根不接境自然沒有領受),「觸」又從何而來?是從六入而來的(沒有六根怎能去接觸塵境),「六入」又從何而來?是從名色而來的(沒有心物和合的名色,怎能成就六入的作用),「名色」又從何而來?乃由阿賴耶識去投胎而有的(若無業識攬父精母血而成胎,怎有名色的成立),業「識」又從何而來?是由各人行為上所造出來的業,識被業牽而入胎(正如憑罪狀而入獄,若無業力自然不會牽識受報為投胎),「行」又從何而來?是由「無明」迷惑心所驅使去妄作胡為而成業行(心不迷惑,自然不會妄作胡為)。
反過來說,要怎樣才能沒有老死憂悲苦惱呢?當不去受生,要不受生,當不造業——有,要沒有業,當不妄取,要不妄取,當不妄為貪愛,要不貪愛,當不妄為領受,要不受,當不妄為接觸,要不觸,當勿妄用六根(六入),要無六入,當勿產生名色,要無名色,當空業識,要空業識,當不妄作行為,要不妄作,當破無明,無明一破則生死自休。講到這裏非僅明白我人生死的由來,同時也知道生死的罪魁就是無明。
無明既為生死罪魁,那麼,想求解脫生死,當先斷無明為下手工夫,猶如擒賊必先搗其巢而擒其王,方能克盡全功,這是一種最恰當的譬喻。然而要怎樣來滅除無明,了脫生死?當用般若觀照力,照知無明無自性,乃是我人真心上的一種虛妄,本非實體,因凡夫不覺故被其所迷,才妄造一切惡業,妄受生死等苦。今既了悟無明虛妄,當體即空而不被所迷,則無明無法活動,此則滅無明也。無明一滅則真心顯現,於是對於一切事理都能明白不昧,自然也就不會迷執我法二相,而生種種顛倒取著去妄造一切惡業的行為(無明滅則行滅)。既不造業,那還有依業受報的業識呢(行滅則識滅)?沒有業識,自然不會投生入胎的名色(識滅則名色滅)。既無名色,則安有六入的構成(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既無,誰去接觸(六入滅則觸滅)?沒有接觸,怎能領受(觸滅則受滅)?領受既無,便不生貪愛(受滅則愛滅)。既無貪愛,怎能妄取(愛滅則取滅)?既不妄取,自無有業(取滅則有滅)。既無有業,誰去投生(有滅則生滅)?既不投生,那有老死(生滅則老死滅)?所謂前者滅除,則後者不起,故曰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滅則老死滅。蓋無明為生死根本,所以一滅了它——無明,其餘十一支則不斷而自滅了。這好像砍樹一樣,從根砍斷,則全樹皆倒。
如不善修觀法者,玆再舉念佛一法來說,念佛也就是能斷無明,了脫生死的一種勝妙法門。所謂貪瞋痴三者謂之根本無明,能夠一心念佛,萬緣放下,則不起貪心;一心念佛,慈心發現,則不起瞋心;一心念佛,正念昭彰,則不起痴心,故念佛能破無明煩惱就是這種道理。
我人如肯發心念佛,求生淨土,俱足信願,一心專念阿彌陀佛,臨終必定蒙佛接引而往生淨土,得花開見佛而證悟無生,從此便可永斷煩惱,永了生死,畢竟成佛!至此田地,還有什麼無明可斷,生死可了呢?
人身難得今已得,佛法難聞今已聞,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待何時度此身?我人既知生死之苦,欲求解脫者,則當趕快發心念佛,求生淨土,以期即了生死,永斷眾苦,否則長夜輪迴,生死無盡,那就冤枉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