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航法師文記—傳戒
律航法師著述
中國佛教會,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程,討論事項(二)籌辦本年傳戒案。本席對此問題,應分甲乙兩節來研討。即是:
甲、中國佛教會(以下簡稱本會)應否提倡並輔導台省各寺院傳戒。
乙、本會應如何提倡並輔導台省各寺院傳戒。
本席對於甲項意見,本會應該提倡並輔導台省各寺院傳戒,其理由如下:
一、釋尊將涅槃時,阿難問佛曰:「世尊入滅後,弟子以何為師?」佛答:「以戒為師」。舍利弗啟問:「何者佛法得久住?何者佛法不久住?」釋尊曰:「說戒制戒得久住;不說戒、不制戒、佛法滅!」聖訓煌煌,洞燭末法,凡遇傳戒,均應隨喜,若不爾者,何為佛子?
二、大法東流,至唐大備,傳戒事宜,政府擔任,史載玄奘法師受戒,政府派考官鄭善果監臨。沿至清雍正時,戒牒仍由政府頒發,以後方准各叢林自由傳戒,但責成僧綱司監督。本會產生,在民國紀元以後,其名稱雖迭有變更,而其職權大綱,在督導全國僧政,似與君主時代僧綱司秉承政府督導各寺院相同。所以本會對於各寺院傳戒,應盡提倡輔導之責,為天職所在,決非越俎代庖,或干涉部屬。
三、台省被日本統治五十年來,大多數僧尼已為日僧化,戒法廢弛,不堪言狀,若不弘揚大戒,則是非莫辨,遑論持犯。今寺院住持中,有發心傳戒者,實為重續佛祖慧命,健全僧尼自身。本會亟應不顧艱辛應機利導,廣施方便,納於正範,方可滿足台省教胞共同之宏願。
四、中央政府播遷台島以來、勵精圖治,事事為達反共抗俄的國策,設計收復大陸種種建設事宜。本會雖係宗教團體,亦應配合國策,整理全國佛教,造就弘法人材,惟到達此目的,必須集團訓練,故每年督導台省傳戒一次,萬萬不可再少。
根據上來四條理由,本席認為本會傳戒問題,應該及早籌辦,萬萬不可猶豫致負天職。
本席對於乙項意見:本會既提倡傳戒究應如何輔助指導,方臻完善。以為茲事體大,應敬求各方意見,切實迅速籌備,庶乎可祛因噎廢食,及臨渴掘井之弊。本席謹就所知提供如下:
一、傳戒經費:本會祇許可量力幫助若干,其一切收支賬目,猶任該傳戒寺院專責管理,本會概不管理。一則庶免力量不足,再則可免圖利之嫌。故除津貼若干外,一切事務,均照去年大仙寺辦理,庶免本會人事增加麻煩。
二、戒期中三師七證,以及正副開堂陪堂、引禮等各職務,本會應提前選定及聘請,且得雙方同意,方能發表。
三、戒期一切法事,最好先須練習一致,庶免參差。且作法時,亦減少許多辛勞。
四、既依大陸規則傳戒,亦應有四大寮口。而台灣知客照應本地客人;而內地知客,亦應有一、二位熟悉叢林規矩者,方能完善。而衣缽寮八大侍者,亦須先期訓練。
五、求戒規則,三衣缽具。設若無缽,教授審問,必成妄語,且作法無從。故大陸傳戒,決無無缽之舉。且北投有製造磁器者,托丁俊生居士一問便知。且以後戒費須減少,三衣規定顏色、式樣,由各人自備。故去年大仙寺雖云收多戒費,實則衣具在內。
六、私意以為不提傳戒則罷,如提倡傳戒,則主辦人宜事事先考慮,然後實行。最好先舉五人熟悉戒期規則者為一小組委員會,交責任與五人負全權代表。
七、沙彌戒、比丘戒、比丘尼戒,及出家在家二眾菩薩戒,在戒期內務必分別集合各類新戒,擇要講解,使其了解,再行傳授。否則名尚不識,況其義乎?義尚弗達,況躬踐之乎?切不可因戒期短促,專重儀式,一切戒律,諉諸五夏後,苟且草率只圖了事,前轍暨覆,豈可復蹈?
八、新戒到寺以後,必依嚴加甄別以定去留,寧少勿濫。不可祇憑羯磨時循例問答,等於官樣文章,何異粉墨登場?勿使無賴之徒,濫沾戒品,惹人譏嫌。
九、傳戒為轉移社會風氣,改善僧界陋習,故戒期內,應先申報中央政府轉飭各級機關派員參觀,俾佛法世法,打成一片。宋伊川先生見僧出堂嘆曰:「三代禮樂盡在此矣。」此種芳規,亟宜恢復也。
十、新戒原屬之住持師長等在戒期內應先傳知來隨喜,使他了知受戒一切儀規,則新戒回寺後,方可順利遵行減少障礙。
嘗聞社會人士,慨歎佛教衰微,多由於僧尼未能精持戒律,不足以感發社會上的信仰。此言誠是,惜未探本。何以故?僧尼所以不精持戒律者,由於不明白戒律也。凡百善事,人不去行,多由不知。中山先生發明「行易知難」的學說,實為千古不磨的讜論。僧尼受戒時,無論五十三天或三十二天,其時間多為講習規矩威儀所佔去,講戒時間很少,故對於《毘尼日用》、《四分律》、《菩薩戒本》,不過提示綱要,宣讀一遍而已。縱有注重講戒的教授阿闍黎,熱心講授,亦不過將根本大戒,抽象剖晰,其他一切戒條,開遮持犯,概無裕餘時間詳細解釋。而一般新戒子,日夜學習規矩禮節,已夠力疲神昏,那有工夫靜心諦聽,詳細研究。所以名為受戒,而實不知所受者為何戒?戒既不知,如何能持?這是末法時代人不持戒的最大原因。
佛制比丘戒律儀:「五夏以前,專精戒律;五夏以後,方乃聽教參禪。」一般僧尼受過具足戒,在五夏以前怎樣去專精戒律呢?所以結夏安居,最為重要。近代佛教結夏的制度很少實行,一般人對於這個名詞,似乎很生疏的。事關佛教前途甚大,不揣冒昧,願陳梗概。
印度曆法,一年只有春、夏、冬三季,每季四個月,缺秋季。且春季自十二月十六日算起,四月十五日以前統為春季,過此日即入夏季了。結夏者就是在夏季四個月內,尋一個地方,結一個界限,大家在界內安居,專門研究並實行戒律。安居因早遲關係,大別有三種:一曰前安居,二曰後安居,三曰中安居。自四月十六日起,至七月十五日止,謂為「前安居」。自五月十五日起,至八月十五日止,謂為「後安居」。過了八月十五日就入冬季。至於「中安居」者,即在前後安居之間,選擇一個日期實行結夏,扣足九十天,即可「解夏」。解夏者就是把結夏的制度解散了,凡是結夏的人,「自恣」以後,分道揚鑣,行化各方而去。要知佛定制度,出家人結夏一次,方為一歲戒臘。受戒後如不結夏,縱令受戒過十年,亦無戒臘,與新受戒者一樣。若結夏五次以上,名為「下座」,可充任教授羯磨阿闍黎;結夏十次以上,名為「中座」,可充任戒和尚;結夏二十次,名為「上座」大和尚,人人禮敬,個個欽仰。由此知結夏制度,在佛教中佔何等重要地位。而佛定此制度,亦多方便,出家人在夏季內,初一、十五「布薩」誦戒,舉行「羯磨」,亦名方便結夏,謂之「對首安居」。雖少數乃至一人,對佛白文,即名結夏,謂之「心念安居」。若多數人,在一山林幽靜的地方,結一個大界,派一比丘唱明界相,大家在界內安居,專精戒律,不得出外住宿。若為三寶事,可以請假出界,准限七日,須行羯磨。佛定制度雖嚴,但不廢世務。由此足見結夏制度,為出家人的本分內事,並非難行之事。
現屆末法,良好的結夏制度,真正大規模的安居,實行者寥寥。個人安居亦多不認真,所以「五夏以前專精戒律」成為具文,何怪乎出家在家的佛教徒皆不嚴持戒律呢?我最後希望緇素大德們,提倡每年一次的結夏制度,著為鴻論,刊登月刊新聞紙類,令佛教徒皆有研究並實行各自所受戒律的機會。結夏的場合,愈多愈好,人人奮勉,蔚成風氣。更希望護法居士、大富長者,發心供養三寶,布施結夏齋糧。我每見一往各戒壇打齋供眾者,踴躍輸將,深歎種大福田,獲菩提果。若以此好善樂施結夏道場,俾僧俗四眾均得安居,學習戒律、精持戒律。從茲振興佛教,挽回劫運,則功德之大,無量無邊,唯佛能知。
——本文曾刊於《菩提樹》第四一、四二期合刊——
《佛教青年》雜誌主編蓮航法師,鄭重對我說:「慈老法師逝世二週年了,您是慈老的大弟子,請您做一篇文章來紀念他老人家呀。」我聽到後,未加思索,隨口答應「可以罷」。事後略加構思,百感俱集,不知從何處說起?猛然間想起慈老生前曾對我訓誡一段話:「出家人有三部曲:一為落髮、二為受戒、三為弘法。你現在三部曲已唱了兩部,至於弘法利生,須隨時節因緣,尤要觀機逗教,應病與藥,不可和自己用功並論呀!」
我紀念師父的訓示,常常掛在心頭。因此觀察當前臺灣的佛教,遭受日本統治五十年的關係,不惟和大陸佛教脫節,且沾染日本佛教不良的惡習——僧人娶妻生子視為當然。似此積非成是,不可究詰!若非建壇傳戒,決不能矯正惡習。所以一向追隨諸大德之後,主張傳戒,並且親預其事,講習戒法,隨時記錄,已有四次。由此深知戒律不僅為僧伽的綱紀,且為佛教的命脈,尤為臺灣佛教起死回生的一付妙藥!
或者有人說:「你對傳戒主觀太深,除傳戒外,就沒有方法去弘揚佛法麼?」我答他道:「弘法的事太多了,但對于臺灣沒有比傳戒還重要的。真是真非,在講戒時,可充分發揮,矯正惡習。」
或者有人說:「濫傳戒是有毛病的,不可輕易傳戒。」我對於這個議論,十二分贊成,但不可因怕有毛病就不傳戒了。如吃飯太快怕噎住,應留心細嚼慢咽,不可為怕噎住連飯也不吃了。
或者有人說:「釋迦在兩千多年前制的戒律,和現在一般環境多不相符,應當把不必要的戒條,酌量刪去,祇留切實能行的戒律。」我對于這個議論,表面上似乎有理,而一深究,則知大大的不可。古人云:「非聖人不議禮,非天子不制樂。」我們博地凡夫,智慧既非聖人,地位又非天子,怎樣可以刪定戒律呢?如果以為許多戒條不與時空間相符,徒相授受,不能實行,不如刪去。則《四書》、《五經》的言教,那個人能件件都實行,也應刪去嗎?世出世間,聖人立言垂教,軌範人天,當然以圓滿究竟為主,後世若能實行其百分之一,乃至千分之一,已為不可多得的善人。況古來祖師輩出,絕無一人倡議刪訂戒律,那知人根陋劣如今代,竟敢主張刪訂戒律後再行傳戒,真是想入非非了!
或者又有人說:「現在臺灣傳戒太多了,很少有資格夠受戒。古代蓮池,蕅益諸祖師,近代弘一大師,都言不得比丘戒或沙彌戒,因此自稱菩薩戒弟子,或三皈弟子,足見近代出家人沒有一個得戒的,萬萬不可再傳戒。」我對于此說,甚為詫異!蓮池、蕅益、弘一諸大老,自言未得比丘、沙彌等戒者,係針對出家人說的。古德垂訓後世,重視戒律,警惕自勵,老婆心切,可感可泣。蓮池、蕅益遠在明代,其傳戒師是否得戒,無從考查。若師不得戒,則菩薩戒、三皈依何能成就?足見為自謙自勵訓誡出家人方便說法耳。若印光、弘一兩位大師,其傳戒師,皆可考查。若不受末法時代的濫傳戒,則淨土宗十三代祖師,何以公推?又《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記》,何以著作呢?若句句認為實法,竟出諸白衣之口,則毀謗三寶,造無間業,誠堪痛惜!我不知某君授皈依的師,是否得戒?若言得戒,則自語相違,若言未得戒,則又自居何等呢?
當年大仙寺傳戒,慈老主張我和會性、真性兩師,準備報名受戒。我們以大仙寺傳戒日期太短,頗有顧慮。慈老告誡我們說:「大陸傳戒五十三天,臺灣久未傳戒,很多顧慮,不可不方便開其端。出家人受一次戒,長一次經驗,總比不受戒好的多,你們還是去受戒為對。」現在想起得戒師開參老和尚,說戒師智光老和尚,羯磨、教授太滄,道源兩位阿闍黎,開堂陪堂白聖、戒德二位大師,以及引禮諸位大德,他們的道範嘉言,一一都銘泐識田,影響身心甚大。區區固不足道,此次同戒兄弟臨終安詳坐逝者有之,至今過午不食者有之,又豈可因一二人破戒為口實,遽然主張不可傳戒耶?
佛制比丘律儀:「五夏以前,專精戒律;五夏以後,方乃聽教參禪。」出家人受戒後,做些什麼事呢?在正法像法時代,結夏安居,最為重要。到了末法近代,漸漸把結夏的制度廢弛了。所以一般受戒者,受過戒後,就把戒律置之高閣,很少數人去研究。今日出家人戒律不精嚴,這是一個最大原因。第一屆中國佛教會,制訂傳戒規則內,凡受戒的出家人,必須訓練六個月,方准發給戒牒。這是補救不研究戒律的一個辦法。若要恪遵佛制,還是每年結夏為良規。現在社會上對於「結夏」的名詞,好像很生疏,願略陳梗概:
結夏者,就是在夏天三個月,在某一地方,結個大界,大家在界內安居,專心研究戒律,並實行戒律。因早遲開始關係,又分前安居、中安居、後安居等三種。印度的曆法,只有春夏冬三季,缺秋季。每季四個月,又春季自十二月十六日算起,所以四月十五日以前為春季,過此方入夏季。前安居係自四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後安居係五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過此即入冬季了。中安居的日期,在前後安居中間,隨意擇定一個日期,扣足九十天,即可解夏。解夏者,即把結夏的制度解散了。大家「自恣」後,各回各處遊方行化而去。
佛制出家人受戒之後,結一次夏,方為一歲戒臘,若受戒後未曾結夏,縱過十年,仍無戒臘,與新受戒者一樣。若結過五次夏,稱為下座,可充阿闍黎(即規範師);若經過十個夏,稱為中座,可充得戒和尚;若經過二十個夏,稱為上座,人人恭敬,個個景仰。如是方知結夏制度,何等重要呢?但佛定結夏的制度,另有許多方便。如在夏季每月十五、三十,舉行誦戒羯磨。又多人乃至二人結夏,謂之對首安居。一人亦可結夏,謂之心念安居。對佛白文,耶為安居。又佛制方便,不廢世務,多數人結大界安居,四週標誌,另派比丘一人唱界相,白天可出入,入夜須住界內。若為三寶事,仍可出外住宿,須行羯磨,以七日為限。每次見各戒場,打齋供眾者,踴躍輸將,不禁讚歎布施為六度之首,人人隨順本有佛性,而行菩薩道。若把此功德,推行到每個結夏場合,則功德之大,無量無邊,唯佛能知。
我最後希望佛教刊物,以及各種新聞紙類,多多鼓吹此事,俾結夏安居的佛制,熾然暢行!則出家在家的佛教徒,人人都明白戒律,都實行戒律,對于轉移風氣,改善習俗,實有莫大的推動力。果能如此,我慈師在常寂光中,定然歡喜讚歎高唱:「佛法興隆,世界和平,人民安樂,身心自在。」(慈老生前日日在佛前祈禱的成語,故引來作結論)
——本文曾刊於《佛教青年》第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