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以後的真相
紅葉居士編著
諸君呀!今天我所要論的,是人們自殺的問題。人到了要自殺,何等的慘呀!照道理講,應該沒有這種事件發生。然而我們在報紙上,總可看見一兩件自殺的事,詳細的載著。自殺人數,在報紙上計算,已經一天多似一天。(近來報紙上卻不多見,據聞因當道禁載的緣故。)難道報紙上,能全數載上麼?恐怕未載的,正要比已載的多吧!據聞自殺而被人察覺,送往上海某醫院醫治者,平均每天三人。那末一個醫院,已有了三人。上海醫院林立,自殺人數之多,可想而知。倘然把全中國,各省各市各縣各鄉的醫院中,所救治自殺的人,一共計算起來,更可驚人了。(旁的醫院雖沒有每天三人之多,然據聞上海醫院每個月亦有近二十人。)一天的數,既已不可勝計,若積年累月的總加起來,諸君想想要有多少?唉!世間最不幸、最可慘痛的事,還有過於這自殺一途麼?許多可憐的眾生,白白地將自己性命斷送,死了以後,永遠受苦,我心中很覺悲痛,所以寫了這一篇自殺論,奉勸想要自殺的人。各人自殺的原因,雖是很複雜而不一致,但人到自殺的時候,都以為我是一死百了,一死果然百了麼?我實在不敢相信。再仔細推想,這一句一死百了的話,是誰說的?縱然確有人說過這一句話,他憑何種理由可以保證他的話是實在的?一死百了,即使是正確,但當將死未死的時候,所受的痛苦怎樣?恐怕被這麼一問,都瞠目結舌的,莫知所對了。那吾就覺得非常奇怪,既經甚麼都沒有弄得清楚,何以胡亂把自己最難得最可寶貴的性命,在一剎那間,就甘心斷送呢?
諸位同胞呀!我今鄭重地說:死的一字,是最可怕的。尤其是自殺一途,萬不可輕於嘗試。不特在彌留之際,要受無量苦痛。就是死後,所遭慘苦,比臨死時,還要增加千萬倍。所以對於死的問題,稍稍研究的人,聽到有人自殺,就心驚肉跳,想設法救他。但是這種痛苦的理論和事實,不講終不得明白。我現在就把個中奧妙,細細地剖述一下。望讀者諸位,費些時候,往下看去,切莫中止。因為緊要的話,都在後面。更望看完以後,大發慈悲,到處宣講,務使盡人皆知。因為現在最可憐的,就是一輩婦人,相那知識欠缺的人。看既不甚了了,聽又無處去聽,心量不廣,易萌短見。而況大災之後,民生益困,逆料自殺的人,必定更多。全靠諸位苦口婆心的勸導他們,提醒他們,使他們不走到極端的一條路上去,那末確是你們的真真功德哩。
本篇所論自殺問題,分為三章。第一章論自殺的痛苦,第二章談死後的真相,第三章是理性的評判。
好生而惡死,人之情也。孟子有言:『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所謂捨生而取義者,若文信國,若方正學,若史忠正、瞿忠宣,其上焉者也。次之,如田橫之五百人,勾踐之罪人三千,屬劍於頸,亦皆以身殉國,非匹夫匹婦,自經於溝瀆之所為也。乃若近日自殺之風,則可異矣!飲食男女之不得其欲,與疾病痛苦之無樂於生。其意若曰:死之樂,庸愈於生也,而不知人之究竟,遂死而即已乎?無以名之,名之曰:不徹底,或意志薄弱而已。何以言之?老子云:『方生方死,方死方生。』輪迴之事,若吾鄉半塘之血書華嚴經,若木瀆之再來人張永夫,皆確鑿有據。彼惡生而就死者,不知人身難得,死而或墮於三途,悔之晚矣!其為痛苦,或且甚於今之生什伯而千萬也!則將告生計艱難而死者曰:天以手足付我,我苟勤四體,分五穀、或勞力、或勞心,安在不得我衣食者,而何以捨生為?告情場失戀而死者曰:男女居室,人之大倫。婚姻自由,雖不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然不為去父母媒妁而純任自由,以自陷於苦趣,如彼美洲離婚之案纍纍,而曠夫怨女,塞於國中也。若其因疾病病苦而自殺者,則以平日之衛生運動,先自防之,安在其竟夭天年乎?紅葉居士是書,一片婆心,如拔地獄而登天堂,功德不小。使一以傳十,十以傳百,自殺之風,必能減矣!雖然。昔者何不聞自殺之多,而今乃若是?吾於是思古之時,家給人足,黎民不饑不寒;而外無曠夫,內無怨女,是謂太平之世。有國者向其思之。民國二十年冬張一□敘
國人自殺之慘禍,果可以言詞救之,抑不可以言詞救之乎?竊嘗因而思之;謂其可救,未必一憑言詞之力,而凡擬自殺者,皆可使之立止。謂其不可救,則有一二動於自殺之念者,又未嘗不因言詞之警覺,而遂自制其殺機也。蓋凡自殺之端,雖皆激發於情感,然亦無不由思慮以左右之。思慮出於智慧,故言詞之力,足以直接移轉智慧者,即間接足以左右自殺也。況乎言詞,又不僅足以移轉智慧,即盲目之情感,亦未嘗不為強烈興奮之言詞所微撼。則是言詞之足以救止自殺,其理自明矣。雖然。欲救止人之自殺,而未悉夫自殺之因者,必無從說法開示,以使之廢然自反:未詳自殺之果者,亦不能舉證歷陳,以合其凜然知恐。故此二者,雖同是救止自殺,而一在凜之以自殺之果,即舉橫死後之可怖以止之,故應屬諸消極義;一在解脫其自殺之因,即明有生之未嘗不可欲以止之,故應歸於積極義也。而此積極義中,又可約略分為三說:其一為樂天說,其二為無我說,其三為宿命說。
何以謂之樂天說也?今試仰觀天空,俯察地際,不論有情之魚鳥,悠悠呈自得之樂,即無情之草木,亦欣欣具向榮之意。因知日星普照,雨露無私,凡衣斯食斯,歌哭於斯,聚國族於斯者,苟非自甘暴棄,應無一物不得其所,苟非自招悔尤,亦無一人不達其情。彼屈靈均之行吟澤畔,亦已甚矣!若賈長沙之哭泣自傷,何為者哉?況乎既以有生之靈,得於雄長百物,宰制萬彙;又兼天賦之隆,秉彝好德;長材以操覺世之權,美志而濟匡時之略;凜茲負荷,合戒輕生。所謂養其身以有為,愛其身以有待。何得遽逞一朝之忿恨,而漫諉之以志士成仁、烈士殉名之夸節乎?此即本於樂天主義,以救止人之自殺者也。
何以謂之無我說也?竊維自殺之根,生於煩惱,而煩惱之因,存於我執。我執者,根於我見,而起諸執著者也。我執成我慢,我慢深,則煩惱之念與之俱增。于是三界咸成火宅,而樂生之意慮都捐,此自殺者最普遍之原因也。故於斯之際,欲救止其自殺,必先化除其煩惱。而欲化除煩惱,必先解脫我見,以祛我執。而欲解脫我見,功必賴於唯識。蓋應用唯識義諦,則我之自我,唯是一識之流轉。而識即自我,別無自我之實體存在。此中消息原理,在柏格森之直覺哲學,亦與有相通者也。今該從於直覺論之見地,以測自我,則自我者,祗成於其前後知覺之得相為連續而已。此如長流之水,往者過而來者續。其無一息之停者,即無一息之現在可以實指。而在外界所觀取以為現在之水者,決非真實之現在,而止一前後流之相連續。故吾人於外界所觀取以為現在之自我者,亦決無真實之自我,而止為存於內界中一前後觀念之相連續。然則連續即生命,意識即自我。當在未有意識之初,固無所謂自我也。若其意識之中斷,即自我之分割;而意識之銷亡,即自我之滅絕。由是觀之,自我之究竟如是,即人生之究竟亦如是耳。莫奈世間凡夫,大概緣識生塵,緣塵起根,因根成妄,緣妄成執。既執而有我,遂與榮枯得失、盛衰美惡、諸種煩惱,糾結繚繞,相纏不休,莫能刪棄。要其病種,惟存我執。倘真能以唯識之眼,觀取無我,則超脫解放,到處自在矣。此即本於無我之說,以止人之自殺者也。
又、何以謂之宿命說也?此在儒家為運命說,佛家為因果說。儒家謂禍福無不自己求之者,佛家謂自業自受,三世輪迴。凡此幽玄之際,微妙之端,雖非科學家所宜置信,而有不得不信。雖非哲學家所能盡解,而亦有蓋然之論定。莊子曰:『凡人之所未知,必多於其所已知。』達哉言乎。蓋所計宿命說者,雖為久經著見之事,而猶多存未知之理者也。乃常人痼於見聞,於其心意上祇存一唯物論之見解,而絕不認於形相之外有事物,經驗之外有原理,相對之外有超絕。因而對於所謂運命,所謂因果,則全委棄之以為迷信,而絕無分毫之理據。倘遇現前事物之不平,人理報施之未稱,或因情勢之見絀,或以所如之輒阻,乃竟不悟業力有相推相及之理,而第繁興謗讟,彌增怨艾,腸為摧崩,肝為碎裂,憤而自殺,何中情之不廣,亦念慮之多執。是故宿命之說,雖不貴於處順,而殊相宜於處逆。誠已知盛衰消長、榮枯得失之皆有命也,當惟力其所可及,而不強其所不能致,以待命之終歸也而已。故曰:『聖賢力命,達人知命。』又曰;『菩薩懼因,眾生畏果。』此即本於宿命之說,以止人之自殺者也。
上陳三者,皆為積極義。除妄破執,以明有生之未嘗不可欲,而報施之理則無或爽也,因冀得於解除其自殺之因。然於消極義所謂恐之以自殺之果者,又將奈何?夫宗教家向有靈魂永生之說,哲學家亦有精神不滅之論。故生命之可死可滅者,止肉體上之生命,即物質上所謂細胞之活力,而非靈魂之生命,亦即非精神上之生命也。試推俗人之所以勇於自殺者,大概必以為生前既陷於不堪煩惱之境地,惟一死則萬事都已,如得甘寢。故雖於將死之際,受有強烈之痛苦,亦為時至暫,轉足以易死後無窮期之寧貼。權量輕重,自已死為得計。此其觀念之誤,即在於肉體生命之外,不再認有靈魂或精神上之生命也。故其始計之甘受臨死暫時之痛苦,而將以易死後無窮期之寧貼者,終乃適得其反。何也?因此不死之靈魂或精神生命,必於其人之肉體生命死滅後而一轉變其形式。而此肉體生命臨死滅時之瞬間現象,則常保存於永生之靈魂、或不死之精神生命中。人之以老病及自然原因而死者,雖無不各有其臨死時之瞬間痛苦,然為苦之極尋常者。惟自殺者之苦,必形骸碎裂,血肉橫飛。又兼情意悲憤,酸楚刻酷。凡此種種外形內景,感覺表象,無不久久殘存於不死生命之記憶中。則當其自殺之初,係欲易死後無窮期之寧貼者,終乃常留得無窮期之慘痛耳。且不僅自殺者之本身長留此慘痛,即其相關係人,如父母、妻子、親戚、朋友,亦因感受此自殺者之深刻印象,而於其精神上所染悲傷慘酷之成分,恆久不易消失。然則自殺者,即竭力將愁苦之種子,散播於溼潤之土地上,而將使其周圍之一方,皆乙乙抽其愁苦之新苗者也。噫,亦不仁之甚者矣!顧在自殺者之當初,甯暇計及於此。今誠舉其實例,告諸社會,以使咸共聞曉;則即萌自殺之念者,當亦凜然於橫死後之人我,皆增無窮慘痛,而蘧中止自殺。所謂恐之以自殺之果者,如是而已。
葉玉甫居士今之有心人也,嘗介王君培孫出其所著自殺論一書,來問敘於余。余受而讀之,喜其立說之多有先獲我心者,因撮舉余之所見,書為敘而歸之,並以質諸王君以為何如也。中華民國二十年九月吳興王一亭敘。
好生惡死,人之常情,所謂『生者欲其安,死者得其所。』是以問醫服藥,祈神求佛,以冀邀福益壽者,比比皆是也。然近年來,各地自殺之事,幾乎日有所聞,何歟?要皆所求不遂,鬱憤填膺,無術舒發,乃以為人之大患在有身,身之亡矣,煩惱可永久解脫。豈知死之於人,無異長途旅行,經歷一站。一死百了之厭世觀,實屬大謬不然耶?吳門紅葉居士,惻然憫之,乃作自殺以後的真相一篇。徵引繁富,董以哲理,深入顯出,怵目驚心,苟能廣印流傳,亦足挽回世變。或云:自殺之念,大多決於俄頃,孰耐咬文嚼字,考慮死後?即有人燕居一卷,咀茹醰醰,逮至臨時,思緒瞀亂,恐亦未必回憶及此。讀聖賢書,所學何事,而敗名失德之輩踵相跡;足證居士利濟為懷,確可欽敬,其奈藥不對症,收效甚微何!況死或輕於鴻毛,或重於泰山。如必以自殺為非,則凡成仁取義者,轉不若屈節偷生,強梁拚死之為愈,何其所見之偏哉?雖然。君子立言,貴審時勢。曠覽當世,人欲橫流,貪回淫妄之風,瀰漫寰宇。試察自殺之因,不為權利,不為色欲,而為仁義者,有其人乎?故疑居士憍逞譎辯,虞啟離經畔道之漸者,杞人憂天之類也。矧殺身成仁,與以身殉欲,其臨終狀況之可怖可慘,固無差別;而持念不同,造因互異。譬猶學生離校,一為犯規除名,一為及格畢業,豈可混為一談?忠臣義士之英靈,決不與自經溝瀆之匹夫匹婦同墜惡趣,彰彰明矣。且盍一思金光明經摩訶薩埵,投身飼虎之事乎?若例此聖述,泥象而言,與自殺又何所異?然不論秉何教義,或一無信心者,設聞佛之大慈大悲,有不同聲讚歎者乎?是故苟有人也,為眾生故,滅盡恐怖,捨其難捨之身命,如敝屣然,自當自心他心,冥妙翕合,感而遂通,如響斯應也。若夫文字之功,原有限量。觀眾覺悟之淺深,印象之久暫,持念起行之勇怯,一視其根器之利鈍而異,人力固有時而窮也。然強聒不捨,禁於未發,仁人之用心,不當如是耶?或又疑孔子不語神怪,論語子路問『事鬼神。』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問『死。』曰:『未知生,焉知死。』良以事鬼事神,不過謹惕危微,俾無縱情任性而已。敬而遠之,乃合『允執厥中』之訓。今居士雜引群書,張皇幽渺,夫既生之不足戀,遑恤死後?懼人以無所懼,技亦拙矣。不知子路之問,蓋為衛政荒淫,妄希福利,有感而發。孔子燭其隱,而析其疑,故云『善誘。』若從源立說,則當轉其語曰:『未知死,焉知生。』兩義合參,方能中邊俱徹,事理圓融耳。莊子知北游:『生也死之徙,死也生之始,孰知其紀?』淮南子精神:『生寄也,死歸也。』列子天瑞:『鬼、歸也,歸其真宅。』又:『死為歸人,則生人為行人矣,行而不知歸,失家者也。』此類古說,迄今愈證愈明。獨惜世之強者,昧不自省。一惟怙權恃勢,家是富、而身是肥。若乃悟萬會之終滅,一靈之永存。資物養而不私,公我身以順受。本出世心,行人世事。大地虛空,眾生苦惱,相憐、相惜、相悲、相助之不暇,奚為乎侵陵?奚為乎殘殺?惟弱者,亦當克奮克勉,自儕於強者。於今之世,謀生之術,亦云多矣。一技一藝,均足自存。獨患其智力落伍,而貪、瞋、癡、愛,又不減於強者,是以處處受壓,終致無地可容,迫而自殺耳。故余敢云:世界者,生死之世界也。知生乃能全受,知死乃能全歸。生死之道晦,而天下亂矣,讀居士之作,推居士之心,強者知退,弱者知進,大同之治,不難實現,奚止小康而已哉?否則政治不修,民生日亟,箇人之自殺,其禍有形而猶小;政府之自殺,社會之自殺,其禍無形而益大。長此以往,竊想二十一世紀之版圖,將不復有中華民國之色彩矣。地獄天堂,任人自擇。今敘居士之作,忽不禁恫然而憂也。中華民國二十年十月二十六日上海王培孫敘。
有真實的決心打勝自己的過失,
必有無窮的快樂涌現出來。
——瓦那美刻——
自殺法門很多,所感的痛苦也各各不同,茲分為四類,一一的討論。一、窒息而死,二、麻醉而死,三、中毒而死,四、其他死。
一、窒息而死
(一)投河 投河的情形,我有一個朋友,曾經親歷過的。他平時極鎮定,喜怒不形於色的。因營業失敗,潦倒滬上,竟投浦圖盡。幸被旁人救起,送往醫院。我得了信,立刻去看他。他一見我,兩淚交流,悲楚不勝。我就問他水中的痛苦,他連連道:利害利害。說時長嘆變色,顯出那時的痛苦,有非可以言語形容的樣子。我接著問道:究竟痛苦怎樣利害呢?他道:江水急進,肺氣外逼,內外交攻的時間,所感痛苦,最為難堪。(報載因內外交衝過激,耳鼻等處往往流血。)但一霎時,就悶絕過去了。我道:既已悶絕,痛苦應該可不覺得了。他連連搖首道:不然,不然,胸部悶塞的痛苦,依然覺知。試想他是一個不動聲色的人,在醫院中,和我談話的時候,變色欷歔,泣下霑襟。水中苦痛的利害,就可想而知了。
(二)自縊 自縊與投水,雖同為窒息而死,然此則喉管被切,血流頓阻,自然更加一層痛苦。從前某僧,述其自縊的經過情形云:『一經投繯,氣管閉塞,血流逆行,身如刀割,既而渾身麻痺,痛苦萬狀。』然而以上所述的一僧一俗,都是頃刻遇救,還沒有經過全部的真相。請再看外國人,關於窒息而死的情形,如何說法。
據西國醫學家考驗,窒息的時候,意識稍不完全,因血液不十分酸化的緣故。然血液常甚流動,以致血色黯黑,肺臟起小斑點,發現充血的狀態。又當人被絞,或自縊的時候,咽喉驟被壓迫,氣路不通,血流阻滯,自然是非常痛苦。從二十秒到三十秒的時間,外觀似頗穩靜,稍後呼吸運動,頻頻繁促,發生呼息及吸息的痙攣運動。(恐係肺部反動作用,並非真有空氣出入。)那時的痛苦,就不可說了。末後,體已虛憊,呼吸運動,不依常規,徐徐以至於絕息。死後顏色蒼白,兩眼突出,舌吐於外,兩手緊握,可怖異常。
又言窒息而死的人,始於肺臟受病,繼起筋肉麻痺,終至虛憊而死。自始至終,雖意識昏亂,可是肉體所起變化,和種種痛苦,無不了了在心。(證諸吾友,確然知胸部悶塞,足見非無意識。然被救情形完全不知,是意識雖有,而不活動的緣故。)到了將死的一剎那間,意識忽然轉清,而在水中尤甚。所有過去和現在的一切景象,分明底並現於心眼之上。死者此時,往往悲從中來,深悔孟浪;然而到這個地步,雖悔恨亦來不及了。那末自殺的人,在未死將死之際,不獨身體上感受無窮痛苦,就是心靈上,也受盡了不少的痛苦,才可達到死的地步呢。
【增補】何勵菴先生又云:有友聶姓,往西山深處上墓返,天寒日短,翳然已暮,畏有虎患,竭蹶力行。望見破廟在山腹,急奔入,時已曛黑,聞牆隅人語曰:此非人境,擅越可速去。心知是僧,問師何在此闇坐?曰:佛家無誑語,身實縊鬼,在此待替。聶毛骨悚慄。既而曰:與死於虎,無寧死於鬼,吾與師共宿矣。鬼曰:不去亦可,但幽明異路,君不勝陰氣之侵,我不勝陽氣之爍,均刺促不安耳,各占一隅,毋相近可也。聶遙問待替之故。鬼曰:上帝好生,不欲人自戕其命,如忠臣盡節,烈婦完貞,是雖橫夭,與正命無異,不必待替。其情迫勢窮,更無求生之路者,愍其事非得已,亦付轉輪;仍核計生平,依善惡受報,亦不必待替。倘有一線可生,或小忿不忍,或借以累人,逞其戾氣,率爾投繯,則大拂天地生物之心,故必使待替以示罰;所以幽囚沈滯,動至百年也。問不有誘人相替者乎?鬼曰:吾不忍也,凡人就縊,為節義死者,魂自頂上升,其死速;為忿嫉死者,魂自心下降,其死遲。未絕之頃,百脈倒涌,肌膚皆寸寸欲裂,痛如臠割,胸膈腸胃中,如烈焰燔燒,不可忍受,如是十許刻,形神乃離,思是楚毒,見縊者方阻之速返,肯相誘乎?聶曰:師存是念,自必生天。鬼曰:是不敢望,惟一意念佛,冀懺悔耳。俄天欲曙,問之不言,諦視亦無所見。後聶每上墓,必攜飲食紙錢祭之,輒有旋風繞左右。一歲,旋風不至,意其一念之善,已解脫鬼趣矣。(見紀文達公閱微草堂筆記)
【增補】戈荔田言:有婦為姑所虐,自縊死,其室因廢不居,用以貯雜物。後其翁納一妾,更悍於姑,翁又愛而陰助之;家人喜其遇敵也,又陰助之。姑窘迫無計,亦恚而自縊。家無隙所,乃潛詣是室,甫啟鑰,見婦披髮吐舌當戶立。姑故剛悍,了不畏,但語曰:爾勿為厲,吾今還爾命。婦不答,徑前撲之,陰風颯然,倏已昏仆,俄家人尋視,扶救得蘇。自道所見,眾相勸慰,得不死。夜夢其婦曰:姑死我當得代,然子婦無讎姑理,尤無以姑為代理,是以拒姑返,幽室沈淪,悽苦萬狀,姑慎勿蹈此轍也。姑哭而醒,愧悔不自容,乃大集僧徒,為作道場七日。戈傅齋曰:此婦此念,自足生天,可無煩追薦也。此言良允。然傅齋荔田,俱不肯道其姓氏,余有嗛焉。(見紀文達公閱微草堂筆記)
二、麻醉而死
安神藥片、鴉片、嗎啡等,都是麻醉毒劑,能起麻醉神經的作用,而陷人於死的狀態。自殺的人,就誤解這麻醉性,以為一經麻醉,就此糊裏糊塗的死去,甚麼痛苦都不曉得了。所以尋死的人,不約而同的、都走到這一條路上去。但是據我所見,與他們的理想,完全相反。服了麻醉劑,並不就此糊裡糊塗的死去,依舊要醒回來的。並且醒回之後,非常痛苦。去年我一個朋友的女兒,服了安神劑,就昏昏的睡去,她家裡的人,沒有察覺,足足睡了一日一夜,方才醒回。頓覺頭脹欲裂,五臟翻攪,欲嘔不嘔,所感痛苦,十分利害。還有友人的妻,因夫婦口角,吞服了鴉片。我去他家探望的時候,彼婦已經醒回,她卻不發一語,惟雙目圓睜,呻吟不絕,表示一種極慘苦的狀態。那種可慘的現象,至今猶深印我的腦海。(以上所舉自殺的人,都是實有,並非虛構,不過將他們的姓名隱去就是了。)又報載:某醫院看護婦,日間二時許,潛服了嗎啡,一直到夜半醒來。呻吟慘苦的聲音,把同室人從夢中驚醒。從以上三件事情看來,的確可以證實、服了麻醉劑,終歸要醒回來,而又非常難過的。有人道:不然,他們這些人,所服太少了,倘然吞服多量,決定一眠不醒,更何來痛苦呢?殊不知服了少量麻醉劑,已經難過,何況服了多量的呢?大凡服了多量麻醉劑的人,四肢必完全無力,在旁人,祇見他瞑目不動,以為並無痛苦。其實這人,正在備受種種苦楚,如頭眩氣促、心臟悶痛等,不過因其四肢五官,疲乏得無從將其所受的痛苦,表示出來。所以旁人初時,亦不覺其苦,以為服了麻醉劑,便安然而死了。迨至後來,因受藥力傷害太甚,以致不能抵受,乃於竭力掙扎之中,祇能發出微細而悽慘的呻吟,此種呻吟的聲,實不知含了多少身體上痛苦,及心靈上痛苦在內。也許其中,亦含有不少悔恨及求救之意。不過那時,已弱至不能明白表示了,故祇好認其為呻吟罷了。此說並非無據,試閱報章所載,服毒及麻醉劑的人,發覺時,大都呻吟不已。可見此種自殺的人,他死時亦非好好的死去。(我有一個朋友,曾經吞服鴉片,他道毒發時,痛苦異常,惟求速死。)且此種自殺的人,於經過若干痛苦,及發過若干呻吟之時,尚未為人察覺,以致痛極苦極而暈去,變成陷於極深的失神狀態。但是服了多量麻醉劑,並無苦痛這一句話,也許有人會贊成他,說他所見不錯。唉!倘然人們相信了他,就上了大當,喫大苦頭的日子到了!我對於這一樁事,本來就想同大眾特別的討論討論,現在趁這個機會,可盡量的一說了。
要曉得,那些麻醉劑喫多了,就陷於極深的失神狀態。彼時呼吸停止,心臟跳動完全不行,與死一般無二,可是經過若干時期,依然會醒。不過經過的日期,沒有一定,從數分、數時、數日、數星期,乃至數月,都會有的。(經西國專家考驗,並非過甚之談。)經醫生勘驗,往往斷為已死,就胡亂為早計的埋葬。(此為西國習語,猶言未死而葬也。)及至醒來,早被入殮,欲出無路,極呼誰應。終至輾轉棺中,悶絕而死。此種慘苦,試想可怕不可怕?故欲講明麻醉劑為害之烈,必得了解失神狀態之如何可危。請先舉幾個外國例子來證明證明。
台伏氏所著的早計埋葬中云:
『在物產展覽會附近的一個婦人,有一天昏厥氣絕,入於極深的失神狀態,醫生判為已死。此時正當夏季,僅隔六小時,即舉行埋葬典禮。過了若干日子,這婦人的母親,預備將女兒屍身,遷葬至碼爾率由,因將墓窖發掘了。這母親頓時喫了一驚,因為見她女兒屍身,已非葬時的情形了,髮亂如麻,裹身的布,已片片碎裂。其實這婦人,並沒有死,經醫生誤證,就將她生埋了。後來她醒回來的時侯,煩悶痛苦已極,所以將布囓成片片而死。她母親見了這種慘景,從此發狂云。』
又斐戛洛雜誌載法國某醫生,自述剖驗的經過情形如下:
『五年前,一發狂婦人,死去已經兩日,就預備將她剖驗內臟。因此把她的屍身橫陳在大理桌上,燭火一柄,安置在婦人胸前。緣此時正當夜分,一切安排既竟,於是奏刀□然,直刺彼腹。不料這婦人狂叫一聲,頓時躍起,燭即墮地而滅。她一手緊握我髮,一手亂抓我面,我因此駭極,就將手中解剖刀亂刺,彼婦著痛,長嘯一聲而倒。我也從此昏絕,不省人事。直至日中醒來,見彼婦屍身,橫臥在血泊中,一把尖刀直貫她的心臟。至今思之,悵然若失,彼婦爪痕,猶依稀在面云。』
吾讀了以上兩樁悲劇,不覺掉下淚來,為這兩婦之呼冤不止。然而像這一類的事情,更僕難數。總之致人於失神狀態的,雖不必盡是麻醉劑,然麻醉劑定可致人於失神狀態。一入了失神狀態,就有以上極險惡、極可慘的事情發生。可是人家聽了這一番敘述,難免又起疑問道:近來西國醫術昌明,難道連死與活都辨不出來麼?若論到這一個問題,倒確是大難。數年前,巴黎醫科大學的特爾塞候,鑒於死的徵候,難於確定,就拿出幾萬法郎,徵求關於這一項的論文。後來收到百餘件的投稿,竟無一人堪膺上賞。死的徵候之不易判,於此可見。現在經醫學家考驗,除了屍體壞爛之外,如呼吸斷絕,心跳停止,鞏膜起斑,乃至骨強體冷等等,都不足為死的決定徵候。然而屍身壞爛的時候,沒有一定,若說非到屍身壞爛不可言死,那末,在屍身未壞爛之前,終不能埋葬了,這那裡可以呢?然照現在一般醫生對於病者,驗其氣息已絕,心跳已止,就說是死了,又有何等的危險呢?所以西人對於早計埋葬,加以縝密防護,並有各處人道協會專司其事。據倫敦人道協會報告,二十二年中,竟有二千一百七十五人得慶更生。又哈姆布爾格協會,不到五年,拯救一百零七人。雖各處多少不同,然皆有良好成績。即就以上所說的二千數百人論,早經醫生判為已死,苟非人道協會的特別鄭重,施救有方,早已埋諸黃土。枉死城中,驟添了無數新鬼,豈非絕大憾事呢?我於早計埋葬一層,所以不憚煩勞,反覆引證,就是要請國人關於這一個問題,也須得特別注意。恐自洋藥輸入中國以來,像這一類枉死的人,正不知多少,不禁為之浩嘆。近年申報所載『自殺方法之研究』一篇,此中所引的事實,可為佐證。略述如下:
『洗冤錄集證載:嘗聞老仵作言,檢服鴉片人的屍體,伏者居多,側者亦常有,惟平仰者甚少。其故由於死者埋葬之後,鴉片毒退,仍復醒回,輾轉棺中而死的緣故。又記道光七八年間,粵東有吳姓其人,旅中窮極無聊,吞服鴉片而死。旅店主人,不敢將他收殮,知三水地方,有死者的親屬在彼,隨即遣人往告。及親屬至,死者已於前一日醒回,計死去三日四夜。』
我的朋友孫君云:
『有一天,我的妻子胃氣痛復發,她就將人家所傳的丹方,名叫九籠佛手服了。九籠佛手是在鴉片水中煎過九次的佛手。豈知她服了之後,漸漸的神志不清,昏絕過去了。於是舉家驚惶,莫知所以然的緣故。因為她服九籠佛手的時候,卻沒有人看見,就立時請了醫生來勘驗。據云她必定服了麼毒,隨施種種手術,終歸無效,繼而脈斷氣絕,醫生說是死了,就忙亂的趕備衣衾棺具,預備將她入殮。詎科過了九個鐘頭,氣息復續,漸漸的醒回來了,至今無恙,此為今歲九月間事也。可知九籠佛手,藥力尚微,所以僅隔九時醒回。服了鴉片,當然不同了,可不慎諸。』(寒世子謹按:胃氣痛俗稱胸痛,患者甚多,服此種藥亦甚多。茲附治九種胃氣痛方如下:延胡索三錢,五靈脂六錢,姜黃五錢,蒲黃、乳香、沒藥、各二錢,砂仁一錢,共研細末,預先紙包固藏,不可洩氣,臨痛時,煎服錢半或二錢,去渣服汁,立癒。)
不特鴉片為然,就是安眠藥片等,都是一樣性質,多服了,都可以致人於死的狀態。上海著名的蕭醫生,也說:服了多量的安眠劑,雖一時死去,終要醒回。(即上面所說的友人之女,因吞服了安神藥片,請蕭醫生救治,他對我們說如此。)你們要多服麻醉劑,難道不怕生埋活葬麼?吾想外國,防護如此周密,生埋活葬的,尚且不免。中國既無人道協會,又狃於習俗,限於警章,死後一二日,即須入殮。當此自殺風潮,鼓盪最烈的時候,因此枉送性命的人,恐不在少數。友人任君告立塵道:『往年我有一個女親戚,服鴉片自盡。死的那一天,為六月初一,天氣酷熱,到了入殮的一日,屍身非但沒一點腐臭,而且柔軟異常,神態不類已死。我一向疑之,今始恍然,其為未死,決然無疑了。』可見生埋的人,在在不免。故照鄙人意見,凡遇服麻醉劑圖盡的人,即使脈斷氣絕,與死一般,視為暈絕則可,萬不可宣布已死。守候數日,以觀動靜,最為穩當。(頂好就地開下坑,頭置坑上,身置坑中。)(寒世子謹按:不必一定掘坑,祇須將麻醉的人,臥於泥地上,遍蓋泥土,祗露頭部,體如不爛,不可入棺,較為簡便。因土為萬物之母,萬物仍歸於土,能和能制也。)就是因其他病症而死的,收殮亦不宜過速,因為如生產、血暈、(寒世子謹按:此症必先覺血腥往上,或者面現微紅色,可急用煮熱醋氣,聞鼻即癒。)瘋癱、顛狂等,都可致人於失神狀態,若旁人不加審慎,豈不是自殺的人,於枉死之中而又枉死嗎?總之,人不自殺,何來枉死,以致慘遭極苦?深望存有自殺思想的人們,及早覺悟。(寒世子謹案:服生鴉片者,可用真南硼砂【黃色如膏者為真】冷水調服,立解。)
三、中毒而死
中毒的意義,就是一器官或多器官,受毒藥的作用,而起變化或損壞,實則麻醉劑也。具有此種性質,應與此類併為一談,因近年服麻醉劑而自殺的人較多,所以特別提出來詳加討論。
(一)硝酸硫酸鹽酸等 這一類藥品,腐蝕的作用最烈。入口的時候,發激劇的燃燒,以致痛極而暈。口唇依乎藥品的種類,發現或黃、或黑、或白,又發嘔吐、眩暈、泄瀉及劇烈的胃腸炎。五臟壞爛,極痛難忍,兼之虛勞冷汗,脈伯膊弱微,呼吸急促,顏色蒼白等,同時並起,患者以非常之苦悶而死。
(二)砒石與燐 此二種同為刺戟性的毒劑,徵候頗相近似。服後發劇烈的胃腸炎,痛至不可忍耐,兼之眩暈嘔吐,及泄瀉等,既而稍稍平復。數日後,胃腸炎再發,起第二次的血管變化,至竅中流血。末後,因脂肪質變性而死。
又大量的砒入血中,起急性中毒。症狀為劇甚的嘔吐,重篤的神經症狀。神經症狀,即昏睡、譫妄、搐搦、肢節麻痺、呼吸及心臟麻痺、速致死。砒中毒之後,體內灼熱如火燒一般。其痛如刀劍切斷肉體,輾轉反側,皮膚現出血斑。解剖了以後,見諸多臟器,有出血性。
燐中毒(如服洋火頭)與砒中毒的情形,大同小異,都死得可怕。
【增補】歙人蔣紫垣,流寓獻縣程家莊,以醫為業。有解砒毒方,用之十全,然必邀取重資,不滿所欲,則坐視其死。一日,暴卒。見夢於居停主人曰:吾以耽利之故,誤人九命矣。死者訴於冥司,冥司判我九世服砒死,今將赴轉輪,賂鬼卒得來見君,以此方奉授,君能持以活一人,則我少受一世業報也。言訖,涕泣而去,曰:吾悔晚矣。其方以防風一兩研末,水調服之而已,無他秘藥也。又聞諸沈文豐功曰:冷水調石青,解砒毒如神。沈文平生不妄語,其方當亦驗。(見紀文達公閱微草堂筆記)
四、其他死
(一)槍殺與刀刺 最近與黃姓軍官談,他從軍將及十載,親歷三十餘戰,身中槍彈,已不計其數。據云:正當戰時,槍彈著身,如拳擊然,不覺痛苦。繼而頭漸暈,目漸眩,一霎時就昏過去了。我問他何以忽然昏去?他道:痛極而昏。又道:在昏過去的時候,痛苦雖不全然覺知,可是醒回之後,其痛難當。有的手爬足踢的、滿地翻滾,身下泥土,也為成坑。你想他怎樣的難受呢?總之,不論受創輕重,昏過去了,終要醒回。不過創重的人,往往因流血過多,虛憊已極,動不得了,人看了以為他安然死了,沒有甚麼痛苦;不知他真是極苦難忍,有口難言!我聽了他的話,頗為感動。我又有一位姓馬的朋友,他也從軍多年。因我問了他槍傷之苦,他就告我道:有一次交戰,一個軍官中了槍彈,正從腹部穿過,他即時昏去;醒回來了,滿地翻滾的,向我道痛極了,要我將他槍殺了,以為早了這種痛苦。我與他為至好,既不忍出此,然又沒法救他,他在地上,又翻滾了多時,方才死去。當翻滾的時候,見他非常用力,這就是表示他痛苦的利害!從以上二人所講的話,有兩層意思可以看到:第一層,不致死的槍傷,固然要醒回,就是致死的槍傷,也要醒回來。死不是容易的,須得慢慢的死去。第二層,在那裏翻滾的,確是感到痛苦,即殭臥不動的,未始不感到痛苦,所感的痛苦,也許更加利害。合起這兩層意思來,就是說:槍殺了,決不就此昏絕死去,不感到痛苦的。所以要用手槍自殺的人,此中風味,可想而知了!
至於刀傷的痛苦,黃軍官與姓馬的朋友,都謂較諸槍傷,尤其利害云。
(二)碾死 近來還有一種新奇的死法,就是將身臥在鐵道上面,等火車開來,一截數段,請大家想想,像這樣的死法,究竟痛苦不痛苦呢?實在是慘酷極了!目前暫且不談,隨後把這個問題,再來討論。
(三)墮高巖死 從高巖墮下,最初的時間,往往因震動過烈,失其知覺。迨醒回之後,痛苦仍在。
據哈伊姆博士從山崖墮下的報告云:(見死的研究)
『我身如疾風似的,落於左側巖石之上,又顛墜於後方石上。自覺從十丈空中墜下,頭觸巖石,繼撞雪壁,都聽到沈悶而又絕大的響聲,頓時知覺全失,隔了若干時間,始感到非常的痛苦。』
(四)餓死 據西人將動物來試驗的結果,當餓死期,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的時間,尚現穩靜之態。但隔不好久,體溫升騰,驟然間興奮暴躁,不可遏止了。繼而體溫驟降,命即告終,人也是如此。實則照以上情形,可分為絕食時期、及餓死時期,二種過程。在初期中,無甚大變化,到了餓死期間,體量減縮,身心衰弱,終至興奮暴躁,內部發生奇異的感覺,就會吞食人肉,道義心也失了。絕食後,生存的時期,六十日為常有之事,至因情事關係,可生存二三個月之久云。長期受苦,慘何可言!(寒世子謹案:可知濟荒即是救命,救命乃是莫大功德。)
五、概論
以上所述的種種自殺,雖性質不同,痛苦不同,大概可分為:一、自始至終,痛苦了了在心的。(如溺死自縊等,痛苦了了常知,服毒自殺的亦甚清醒。)二、昏絕復醒後,痛苦了了在心的。(如服麻醉劑及墜高巖等)三、將死之時,意識轉清,過去和現在的景象,並映現分明的。當知這一層,不獨窒息而死的如此。就是其他一切的死,也都是如此。即如普通病死,也有回光反照。但回光反照,是外表的,意識轉清,是內現的,尚在回光反照之後,絕命之前的。故從第一第二層,知任何種類的自殺,自殺了痛苦遲早要感到的,而且了了分明的。從第三層,知任何種類的自殺,到了臨死,意識決定轉清,既已轉清,故所感痛苦亦愈甚。由是可斷,覺了痛苦,與臨死意識轉清,為自殺而死的共有性。就是將肢體截斷,也逃不了這共有性,決定也感到劇烈的痛苦,其理隨後說明。
六、舊科學思想之誤人
自殺的原因,雖說為不良的環境所逼迫,實則受了科學的影響,卻也不少。因為一般科學家,對於生命二字的真詮,沒有弄得清楚。而現在所奉為圭臬南針的,就是斯賓塞(Herbert Spencer)所主張的依稀儱侗底一個詮釋。在他的生物學原理(Principle of Biology)書中,說明『生命是一種順應環境變遷的內部之繼續變化。』後人根據他的主張,更為顯明的詮釋,謂『生命是全體對內和對外不斷的活動。』對內活動,就是臟腑生理變化、所喚起的營養呼吸循環排泄等。對外活動,如肌肉收縮等。不斷是指內外二種活動繼續不斷而言。然而我們祇說生命,就是對內相對外不斷的活動,也未嘗不可。換言之,生命就是內部的呼吸循環等,與外部的肌肉收縮等不斷的活動,也覺得沒有甚麼不可,何必定要加上這全體二字呢?這也有個道理。因為近來生物學家試驗,從雞身上割下了一塊肉,這一塊肉,在適宜環境之下,依然不變壞,而且長毛,如沒有割下一般。那末這塊肉,既有了活動,也應當說他有生命了,然而是不可能的。所以加上全體二字之意,就是說:生命是指內外部全體的活動而言,並不是指一種或數種的活動而言。故曰:『生命是全體對內和對外不斷的活動。』生命的詮釋如此,現在人所奉為圭梟的也不過如此。因此就有人駁他道:第一要解決活動性,是否即是生命性?若論活動,如日月歷天,江河流地,空氣流動,聲音去來,磁石吸鐵,電氣撼物,乃至世間萬物,所有微質點,一切時皆搖動不定,都可以叫做活動。那末,江河日月等,都有性命沒有呢?若說沒有,則知活動性,非即生命性。至於說一種或多種的活動,不是生命,必得要全體的活動,方可謂之生命者,此理更加不通。一種的活動,既不是生命,何以全體的活動,就是生命呢?全體不是多一所成的麼?難道成為全體的時候,這一的性,就變了麼?譬之於油,一滴既不是油,何以多滴之和,就成為油呢?究竟這一滴,是不是油性呢?苟非油性,多滴之和,終不為油。苟為油性,一滴之微,依然是油。一與全體,有甚麼相干呢?所以從這麼看來,其說之謬,可發一噱。要之,生命這個名詞,是很不容易解說的。科學家與哲學家,打了長久的筆墨官司,到如今,依舊還是個懸案。所以一般人,即以不了了之。如紐約著名之科學家霍烈士夫言:『生命的真性質,與死的真性質,皆鄙人所不明。』又神經學家拿姆博士亦言:『鄙人關於生命及死的意義,無確切的見解。』如此之類,不勝枚舉。可見西人對於生命的原理,實情並不了解,就是斯賓塞所說的,也不過是一種假定的意義,而非生命的真詮。乃今人奉為至理名言,認為確切不移的定論,豈不大謬!譬如有人,把雞頭斷了,信斯賓塞生物學原理的人,必然堅決地說道:『頭斷之時,即是雞絕命之時,他一定不覺得痛苦的。』倘然責問他所以然的緣故,他就說:『雞內外部的運動已止,(如循環呼吸等)生命當然沒有了。那末,知痛覺癢的意識,自然也歸消滅。』然而他雖是這麼說,這隻可憐的雞,還在那裏顛倒起伏,表示那宛轉痛苦的樣子。但是他們決不承認其為痛苦的表示,謂是一種反射作用罷了!在普通心理,既然有了這般見解,無怪他們安然的高臥在鐵道上面,聽火車開來,以為身體斷截,性命也就斷絕,更不覺痛苦,所以毫不膽怯了。迷執科學,煞是可憐!
科學家,還有一種創論,謂思想在腦,知痛覺癢的也不外乎腦,腦壞了,便不覺痛苦。相信此說的人,實在不少。所以有的就舉起手槍,對著腦一擊而死的,也有頭觸巖石而死的。像這一類的死法,也只說是受了科學家之賜。然而我想將腦碎了,也不過一時暈去,何以知其不再醒回,不依舊感到痛苦呢?竟料不到他們,迷執一至於此!
科學思想,影響自殺最大的,莫甚於一死斷滅的那種見解,謂一死百了,無復痛苦。因此自殺的人,格外的多了。邪說害人,於茲益信!
七、自殺的新理解
我不厭舌敝脣焦,卻要再說一聲,這死後斷滅、和思想在腦的一種論調,為最新科學家所不承認,早已成為陳舊了。近來由於心理學、心靈學、催眠術等,蒸蒸日上的進步和發明,因此心光的妙用,也漸漸底發露。知道能左右世界,支配一切的,是心力,而非物質。如思想是心,感覺是心,令人康健的是心,令人消瘦的也是心,乃至一切行為,無不以心為主宰。即如心靈學和催眠術等試驗中,所發明的奇異超人的境界,也無不是心的勢力和作用。故知心力、是不可思議的。西國著名的大知識家米特,(Meader)所著死的研究(On Death)中說:『心非惟離腦而獨立,更以腦為器械,而生出種種作用。惟心的要素,與物質的要素,互生關係,而又互為影響。』又最近弗拉曼令(Flammarion)死及其奧妙(Death and its Mystery)一書中言:『心靈自有他的靈智,而且心靈是整體的,獨立的,故是不滅的。』像這一類的理論,在歐美各國,早已風行一時,我們還在那裏守著那乾屎橛,抱著那科學最腐化不堪的論調,洋洋得意,謂是世間惟一之真理,生死以之,而始終不肯少變,豈不頑癡可笑。學說是進化的,可改變的,(學說是進化的,真理是不變的。)所以一切理論,是不可執著的。此種意義,不可不知。實則最近西國所崇尚的新理論,一言以蔽之曰:『心靈萬能,心靈不滅。』本來德國最著名的大哲學家叔本華也說:『死為生命之最後,而非為自己存在之最後』此種學理,又空靈、又實在。較諸思想在腦,一死百了這種陳舊而不確實的論調,確是高出萬倍。就是對於自殺的情形,也可以圓滿解決了。剛才不是說過的,覺了痛苦,與臨死意識轉清,為自殺而死的共有性麼?究竟這兩層的理由安在?若論第一層,自殺了所以決定感到痛苦的緣故,一則因心靈獨立,體壞而心不壞故,感覺之能力不失。(因藥力或震動力的作用,或失其知覺,然亦不過暫時的。)二則心靈雖是獨立,然心身卻互生關係,故身體上痛苦,依然感覺得到。即使身體斷截,腦子擊壞,這種劇烈的痛苦,無不分明了知。至於第二層,臨死時意識轉消的理由,也有二種。一為反射作用,如將滅之燈,驟然增明,明已即滅。二為承前起後的作用,蓋心靈既然不滅,所以此生將滅的時候,必再營造締構未來的生命來相續著。既要構造未來的生命相續著,故於此時,意識不能不起特殊作用,予以勢力,助其構造。(參觀第二章中千里眼。)我們覺得突然清醒的緣故,就是為此。所以從新學理這麼一講,自殺而死的情形,了然明白。並可斷定,自殺以後,劇烈的痛苦,完全感到,至死了了,毫不糊塗。唉,何苦自殺!
按現在還有一派純粹的唯心論家,亦可謂之覺性論者,依他們的學理講起來,自殺以後痛苦,也決定分明感到。總之自殺的痛苦,非常利害,譬之以手掩鼻,或將頭浸入水中,怎樣難過,那有投河自縊,氣閉血阻,不痛苦的呢?一刀傷指,一針刺骨,怎樣痛苦,那有身體斷截,槍彈穿身,血肉橫飛,不痛苦的呢?足指偶觸堅物,怎樣痛苦,那有從高巖墮下,粉骨碎身,不痛苦的呢?至於說腦壞了,就不覺痛苦,這是欺人之談。要是自殺了,不覺痛苦,若覺痛苦,腦部決定更加厲害。因神經愈靈敏的地方,所感痛苦也愈甚。(如乳頭等處)腦不是神經最靈敏的地方麼?那末所感痛苦也自然格外的厲害了!
我們做了一世的人,大家沒有死過,活人講死後的真相,確是很不容易。而況要人肯聽,聽了又肯信,那是更不容易了。現在我先要使大家知道,死後的靈魂,的確能記憶生前和臨死時一切景象。所以把我所見所聞的中外事實,寫些出來,證實我的理論,是有根據的。不過大家切勿存了一種成見,以為看得見的就是有,看不見的就是無。要知道,看得見的不必定有,看不見的,亦未必定無。譬如空氣電力,何嘗看得見呢?你們何以卻信為有。夢幻空花,確是看得見的,何以又說是無。可知若有若無,何嘗以看得見看不見為標準。更進一層說,平時信以為有的,往往不有。信以為無的,往往不無。如原子電子等,科學家信以為有,而奉為基本要素。然而東西洋各國,有很多的大學問家,大哲學家,卻不承認世界有所謂實質的存在,謂原子電子等盡屬妄說。至如尋常所斥為迷信的鬼靈,以為決無存在的可能,而近來歐美各國,經科學家哲學家等證明,大都認為實有。總之宇宙間一切真相難明,學識無窮,所以諸事,都不可臆測,也不可妄執。說有說無,信有信無,盡是一私之見,在實際理上,原毫沒相干。總以一切虛心,勿執成見為是。此章先講明靈魂實有,次說枉死後的苦。
一、靈魂實有
欲明死後真相,必先信靈魂實有,苟不信靈魂,那末死後斷滅,更有甚麼真相不真相可講呢?茲舉八種說數,以證靈魂之實有。
(一)近來西洋各國,非常崇拜心靈不滅之說,確信有靈魂的存在,因此靈學會之設,遍於各處,該會會員,大都是大科學家、或大哲學家,如英國很著名的物理家及哲學家洛奇爵士(Sir Oliver Lodge)及偵探小說大家科南道爾等,皆是會員之一分子。
(二)英國湯姆遜氏(thomson)所著述的科學大綱(Outline of General-Science)一書,久為中西學界所推重。而靈學一科,也列在其中,認為一種科學。更有一層可注意的,現在英法各大學,多有特設靈魂學專科者。將來靈學碩士、靈學博士,亦必高高的在社會上佔一位置無疑了。
(三)撮鬼影、留鬼聲,都是可能的事,且經政府機關調查,確無弊病。(寒世子謹案:留學回國處執政地位者,一經調查,必斥謂提倡迷信,不知其師已遠行萬里,而彼輩尚自豪新學,故步自封也!)即就中國論,撮到鬼影者,各處皆有,但留到鬼聲的,尚未之聞。茲述西國一例:
『英國海軍少校僕登,往美國菲而特非奧遊歷,到了那處,就住在他的朋友渥立佛司的藏書室中。夜來他就登榻而臥,將及夜半,忽然聽見室中歌聲,歌曰:「馬鞭草與朱色之丹兮,打破我迷戀的快樂」。聲音低細如蚓鳴。他就下榻巡視。一無所見,及回榻,歌聲又作。因訝問道:「是誰?」即聞有低細的女子聲答道:「我莎娜歌,與爾何干?」說完,他又歌了,少校無可奈何。明天就把這事,告訴了他的朋友渥立佛司,夜間渥立佛司自己來此室住,果然聽得宛轉歌聲,徐徐的破空而起。從歌詞上辨知,確係莎娜生前時時所唱之歌。後經靈學會派人到此,將鬼歌的音聲,完全收入留聲機中,並製成話片。此片至今保存在美國鬼學研究總會中。據說鬼音聲浪,比較人音,低去百分之五十二云。』(見神鬼交通一書)
(四)各處靈學會,收到關於靈魂奇異的表現,而證為有價值的報告,盈千累萬。
(五)近來歐美各國所設的靈學會中,往往有現鬼形,發鬼聲,自動走筆,空中舞桌、弄琴、奏樂、等驚人事實。(寒世子謹案:我國何曾不常有此事,無論新學舊學,所以不敢張聲者,是怕一頂迷信冠,惟恐不能為時髦派人也。)但是沒有見過的人,聽了未免如怪誌齊諧,說得太活龍活現,因此終有些不信,我只得引個例子來證明一下。
死的研究(On Death)載有加靈頓所記靈感會(Society for Psychic Research)大概情形,非常離奇動聽。茲摘錄如下:
『由撒比阿(中介人,即巫。)所主的靈感會,每次開始時,中介人面前的靈感桌,在燈光燦爛之中,眾人嚴密監視之下,忽然騰起,浮揚空中,離地約二尺許,留止空中二十秒至三十秒不墜。如是者,不下數百次。有一次,內房的小桌,忽然騰空向外,乘於靈感桌的上面。
每會之中,必有一二種樂器自然鳴奏。有一次,小鼓突然作響,飛到中介人頭上,繼而移至內房下落。
人形及面部的發現,也有過一二次。一次,中介人右面的監視人,覺肩部有物相觸,回頭看時,明明見有人形,繼而漸漸的淡薄如煙,移入內房而沒。
一次,中介人撒比阿的手足,被人用索縛住,不久,忽現白手一隻,將索解去。因此,中介人再請人把他的手足,牢牢縛定,那時白手又現,索又解去,投索於旁觀人之一。另一次會中,一紳士從他的衣袋中,取出煙匣一隻,當眾放在靈感桌上,但見那煙匣忽開,香煙自動的納入紳士口中。
我到靈感會總計不下四十次,對於會中所顯一切現象,絕少疑惑,更因其一再表現,故可斷定無偽』。
又平等閣筆記載:
『從前伍廷芳博士,遊歷美國的時候,參觀靈學會十餘處,所見種種不同。有聞鬼聲的,有與鬼言語的,有與鬼握手的,有鬼現形與人跳舞的。據說,伍博士曾贈鬼一束花,鬼即挾之而去云。』
(六)西國有一種人,其有特別的目力,名叫千里眼,亦名透視眼。當人瀕死之時,心身所起種種痛苦,及成就靈魂的經過情形,都能辨別,無所不知。(寒世子謹案:若在我國宣佈,必謂迷信至一塌糊塗,抹煞是義,使人人皆永受此苦,無由補救矣!)
安特留及惹克遜等,所記千里眼名阿摩尼亞,即此一例。
『彼母的末期近了,幸我身心,已能入於透視狀態,見她身內器官,已不能受精神的支配,心身將次分離。分離的時候,恰如至友親戚一般,難捨難放,在這將分未分之時,發生了這等的阻力,病者似感非常痛苦。
沒好久,她的頭部,似為一種美麗柔和、而有光輝的大氣所包,大小腦皆形擴大,特殊的交流電氣作用,也為中止了。
靈與肉體分離之期愈近了,頭部方面,光輝與熱度增加,肢體的各末端,都發冷而現黑色。在環繞頭部四週柔輕的靈氣中,別現一頭部輪廓,此頭形逐漸明瞭,終乃發劇烈的光輝,幾乎阻我透視。此精靈之頭,卻由肉體之頭映射而出,當映射而出的時候,四週有芬芳的大氣,滉漾波動著,既而此精靈之頭,模形已具,大氣也就消失。
精靈之頭已經成就,由是肩部胸部乃至全體,次第成就。舊時肉體,所有醜態和缺點,至此並臻完美。
新成就的靈體,矗立於肉體的頭部,此時靈肉兩體間之關係,愈形隔離。忽然發現活動而又速疾的電氣一流,其一部歸於肉體,而分播全體,以防身體驟然崩解。
此離體而立的靈體,開始呼吸周圍大氣中之靈的部分。最初呼吸,似有困難,既而漸漸習慣,轉現愉快之狀。諦觀靈體狀態,與肉體全然一致,若形若胃若肝若臟,乃至一切,與舊時無二,此真不可思議。
靈的精神與情緒,雖未及觀察,祇見她態度寧靜,並不以家屬的悲哀為悲哀。蓋亦深曉彼家屬不知她靈體依然存在的緣故。
靈體的變化經過,須時二小時有半,她呼吸周圍的新空氣,已經習慣,即從肉體的頭部起行,用她很自由的意志,移步向外,從內室而外室,而戶外,既而步行空中,我見了不覺驚喜交集。繼見有二靈體,從靈界出現,與彼婦相見了,同向地球的以太中,冉冉上升,一轉瞬間,距離漸遠,即不見了。』
翟維氏在他的『死及來生』中,亦有千里眼所見瀕死的記載,因大致相同,故不贅述。總之,千里眼時可遇見,非如鳳毛麟角,為絕無僅有的。記得我在學校的時候,西師衛逖克亦曾告訴吾等見過千里眼情形,千里眼並能知過去未來,釐毫不爽云。世間之大,無奇不有,信然。
(七)古來所有的大宗教家,及不少的大哲學家,無不信有靈魂的存在。如猶太之摩西及耶穌,阿拉伯之摩哈默德,印度之釋迦牟尼等,都說靈魂不滅,死後輪迴。就是吾國孔子亦曰:『鬼神之為德,其盛已乎!鬼神之為德,其智已乎!』其承認有靈魂之存在可知。其餘如西國的大哲學家:蘇格臘底(Socerates)。畢哥拉(Pythagoras)伯拉圖(Plato)、及近世之叔本華(Schopenhhauer)等,也主張心靈不滅之說,散見於各家著述。
(八)古來鬼神靈跡,載諸經籍、史書、傳誌、筆記、報章等,何可勝數。就是我的朋友中,親見鬼靈的人,也不在少數,豈盡是捏目生花,以無為有麼?
據以上所說的八種說數,靈魂不滅之論,證據充足,實在無可否認了。
有人道:你所講的,是中陰,或是識神;就是說人死逕生鬼界,也得說是個鬼;靈魂之稱,帶我相主宰,於理難契。我道:若然以此相責,惟有認過而已!要知道我所要明的,重於事而不重於理。人到了要自殺,個中玄理,不遑深研了!故惟有隨俗顯事,俾知死後,並非斷滅,而且要受大苦,這是最要緊的。就理邊言,識神與靈魂固然不同,若從事邊言,則同顯死後不斷滅,卻並沒有兩樣。所以沿用靈魂之稱,如是而已,讀者諒之。
二、枉死後的苦
既知靈魂不滅,死後尚有來生,以為現世的生命,為時短促,苦多樂少,有甚麼寶貴?不若自殺了,也許來世可得到快樂的生命。卻不知道人生一世,本已甚苦,若然自殺了,不特苦上加了自殺的苦,來生尤其是苦。而且所受的,是慘苦、極苦、長久苦、苦中苦,真是說不盡的苦。所謂一朝失足,成千古恨,大家千萬不要輕生,弄到後悔無窮。因此就有人說:一生只歸一生,自殺是今生的事,與來生甚麼相干,何致反受大苦?我道:要明白這一種理由,我把近來西人所發明的一樁事情,先來敘述一下。看了這樁事情,理由就可推知了。外國人究竟發明些甚麼?就是突然死亡的人,眼中留有最後所見的物象。(過了若干時間,印象漸漸退失。)譬如一人被殺,那個兇手就是這被殺人目中所留最後的印象。西人曾用兔來試驗,把格子將兔格斃,眼中果見有致他性命的兇器映現著,人都詫為奇異,而莫解其故。實則此種理由,不難瞭解,實因人或兔等,當被殺時,發生絕大恐怖,絕大痛苦,這種勢力,深深的印入心中,眼為心苗,所以眼中,就自然表現出來了。既有這一種發明,那末生前自殺,死後受苦的道理,就不難明白了。當知能分別苦樂境界的,全是心靈,心靈既受了絕大的恐怖和痛苦,這種勢力是不易消失的。(與科學力不滅論Law of Conservation of Energy相符。)就是成了靈魂,此種恐怖和痛苦等,猶得時時現起,相續於無窮。故死後的慘苦,是說不盡的,略分四類述之:
(一)靈魂昏迷
據西國靈學研究會報告,靈魂最初離肉體的時候,因受死亡的打擊,智能較生前退減,心力亦較生前薄弱,但不久回復。至於自殺的人,情形大不相同,因受了死時劇烈慘苦的震盪,迷離昏暗,心靈極不分明,經久猶難恢復。祇看每屆靈感會,死者之靈,憑中介人與生人談話時,往往突現顛倒迷失之象。蓋因死時的顛倒狀況,突然現於鬼靈心中致然。據西人言,此為常有之事,自然死的人,尚且如此,自殺而死的,可想而知了。
(二)醜態常留
既然臨終一念,影響於死後絕大。所以臨死快樂。死後依然快樂,臨死悲哀,死後依然悲哀。不但哀樂如此,就是臨死時的狀態,死後亦得常常現起。人每見斷頭鬼縊死鬼等,實則就是臨死時狀態的實現。醜態常留,可惡孰甚!茲舉西國二例如左:
羅易班侶致弗拉曼令函中云:(見死及其奧妙一書)
『一天夜間,我別了友人徐鵬,猶往大咖啡店小坐,因此回家已遲。但覺身體輕健,天君泰然。時將夜半,遂即登榻。豈知睡不好久,驟被惡夢驚覺。忽見我友徐鵬,頭破血淋的立在床前,向我言別。我頓被他嚇醒,即時坐起,但是那血淋淋的徐鵬,依然歷歷在目。待至天明七時許出門,預備探個消息,恰恰彼方也有人來,報告徐鵬之死。因知他就在離別這一夜,從樓躍下,震碎腦殼而死!』
又敷蘭瑪和翁氏所著『不知之物』中,有某婦人見其弟(受路丹之攻擊而死)之幽靈的記載一則云:
『我夜間突然醒覺,見我弟奧利白,兀然僵立於我寢榻之傍。他的膝部,為一種有光輝的霧氣所包。此時明月不見,夜色沈沈,雨聲瀟瀟,倍覺淒涼。我因即從床躍起,穿吾弟的靈體而過,達於室門。正欲啟門時,再一回顧,見靈體也漸漸移動,向我而來。他雙目注視,表示親愛而又痛苦的狀態。因此見他右側顳□被創,鮮血淋漓,面色如白蠟而透明,狀至可慘。』
書中又述及後來該婦得報,她的兄弟果然戰死,受創之處,正與所見相同云。
(三)自殺時的痛苦死後恆現
(甲)西國有鬼語一書,係美國法律大家核治君逝世後,憑英國著名女學士拔柯之手所述。後來由前任中央大學教育院院長孟君憲成,譯成中文,已故之伍廷芳博士為之敘,此書的價值,可想而知。死者核治在該書中云:
『自殺的人,狀至慘苦。』
又云:
『世間有最可愛的事,也有最可怕的事。即如自殺一樁事情,人苟知死後的慘苦,如是其酷烈,無論如何,決不肯尋死。』
(乙)英國湯姆遜所著的科學大綱中云:
『苟一室中,曾經演過慘殺的悲劇,用精神感應的方法,可使此經久幽秘的劇情,重新演起。劇中所有角色,和悲劇的情景,映現分明,無所遺漏。』
此由精神感應的力量,激發鬼靈心中,一現慘死景象,更因反射之力,此種慘景,映現於我等眼中,因鬼靈心中,慘景生起之易,如磁吸鐵一般。
(丙)我友孫君世英言:
『報載蘇州思婆巷某姓家,夫婦爭鬥,夫極凶橫,持刀將婦殺了。事隔數載,有一天深夜,巡士正查崗間,忽見男女爭吵,繼而男持刀殺婦,旋忽不見。後質諸鄰居某老翁,據說數年前,確有其事,自後此種慘景,每年是日,一度發現,他已見過數次云。』
孫君雖說他已不能盡憶,然考此事情狀,大致與前事相髣彿。皆由鬼靈心中,感到死時的慘痛所致。
以上所舉的例子,大都摘自西國書中,恐大家看多了生厭,故再舉幾樁中國事情來,寫在下面,卻都與史一般的真實,不可不信。
在未寫出以前,且先敘一樁事與大家聽聽,聽了不必生奇,此事就是各處通行的扶乩,不信的人,以為都是扶的人在那裏搗鬼。其實不然,扶乩之術,雖始自吾國,現在東西洋各國,也但盛行。東洋稱為靈子術,靈子即巫的意義。繼由日本傳至荷蘭,再由荷蘭傳到西洋各國。西洋各國名扶乩的板為維吉板(Owig;Board),現在各處靈感會中,頗多用之,均著靈驗。故合眾國總統威爾遜氏,生平最相信的就是扶乩。有一次,竟寫出無數的希伯來古書,他平時,並不擅書此種文字,可見扶乩,亦有很多的意義在裡面,雖不可不信,然亦不可執著。過猶不及,牢記牢記。(下面一節,就講扶乩,所以先行述及。)
現在所要講的,就是寧波觀宗寺的老和尚,法號諦閑,所親歷的事情。他是當代鼎鼎大名的法師,活口現在,可以對質,萬勿生疑。
(丁)顯感利冥錄云:(節錄原文)
『戊午夏,旅京諸居士,公延浙江觀宗寺諦閑老法師,蒞京宣講圓覺了義經。北京都城隍白公諱知,降乩西城小沙鍋胡同錢叔陵居士家。錄如左:乩云:諦閑老法師惜無暇來一談,諸公能相請否?眾問下星期日可否?乩云可。後諦老法師如期而至,白公再降乩於錢居士家云:今日蒙大師惠然肯臨,感激無似。後白公問難頗多。其一云:世間庸庸之人,其鬼最苦,終日如有所失,惟橫死者尤為慘苦,(注意)又難超生!(注意)其故何歟?問難畢,周倉臨壇,問畢命時痛苦,何以至今尚現。(按三國誌周倉墮城而死。)諦老法師為之說法開示竟,周倉感荷而去。』
周倉死,距今千有餘年,自殺的痛苦,依然發現,受苦之久,可為寒心。推其所由,全在當時一念之誤,欲謀自殺者,當以此為鑑!
更有一層,大家以為周倉已死,何能至今尚在,不免有些奇怪。這就可見靈魂不滅,確然無疑了。
(戊)上海法藏寺興慈老法師,親口告我道:
『天台山中方廣寺(即興慈法師所主持者)有二僧,先為同參道友。後一僧,為了事故,墮石樑橋而死。有一天,彼僧正入定間,見已死之僧,忽然現前。恍惚間隨之而出,行至石樑橋畔,那已死之僧,突然間一躍而下,惟見血肉狼藉,宛轉痛苦,慘不忍睹,既而回復原狀云:我天天受如是苦,彼僧心為感動,遽然出定。』
(己)周群敏先生云:
『北京有文效孫者,一天往崇效寺看牡丹。遊眾中,見有眉目英爽俠士相似的一位少年,因趨揖姓名。知譚其姓,炎言其名,原籍湖南。曾浮沈宦海,暫寓都門,不久回鄉。神情高潔,吐屬豪邁,效孫因此非常佩服,就與他做了朋友。自後不時聚首,十分相得。轉瞬之間,冬季已屆。有一天,炎言挾了一局畫,倉猝來訪效孫,慘然的對效孫道:我將返湖南故鄉,從此一別,不知何時再覓。效孫便問道:何以急急的要回去呢?炎言道:我有頸痛的病,每到冬季必發,今歲尤痛,所以急欲回去診養。談的時候,就將畫軸呈於效孫道:此係友人為我畫的小像,敬以奉贈,聊供別後相思之資,今日行裝待發,不暇久談。言訖不見。效孫非常駭愕,知為非人。隨即將畫軸展開,果然是炎言的小像,並題有望海詞一闋。有曾經滄海,又來沙漠,四千里外關河,骨相空譚等句。至是效孫始憬然而悟,知此鬼非他,就是光緒變政的時候,在京被戮的譚嗣同。因譚的遺著莽蒼蒼集中,也刊有此自題的小影詞,良以被戮時的慘痛劇發,故急於離去云。』(錄自神鬼交通。)
(庚)楊仁山先生云:(節錄平等閣筆記原文)
『先德為旌德教諭的時候,有門生某,僧經遇見縊鬼,且互相談話。據縊鬼云:枉死之鬼,無計自拔,最為慘苦,(注意)須延高僧超度,為誦經懺始得。生就應許他,為作佛事,但要他變現縊死時的狀態。鬼堅不肯允。謂變相的時候,痛苦非常,非經三五天不能回復原狀,後經生再三請求始允。惟云我變相的時候,非但人心全失,而且不能識人。君住床上,必須將帳門緊握,勿令我撲及,否則兩俱不利。既而變為極可佈的狀態,滿房亂撲,一若惝恍無主的樣子。撲帳門三次,不得入,乃劃然長嘯一聲,出門而去。』(寒世子謹案:能預先告知,並非失卻性靈,即是痛苦至極,以圖代替解脫,故不能再辨何許人也。臨死之苦,可知!)
(辛)松江佛教會會長耿君鑣先生云:
『邑人吳伯庚、子光田,在南京東南大學讀書的時候,與數同志致力革命,非常熱心。而事機不密,被孫傳芳的軍隊得悉了,隨即派兵到校,抄查證據。當時光田義憤填胸,因言語之間,得罪了兵士,竟被他們用亂刀砍死。後來國民政府軫念忠勇,追獎議卹。雖不得謂為虛死,可是他的靈魂,受苦不了,他死後三個月,靈魂不時來家,憑在長幼身上,極言刀解的苦,非言語所可形容,雖死已多時,痛苦依舊不少減。說時淚下,家人聽了,十分可憐,為請高僧能禪說幽冥戒以資超薦,其魂始安。』
【增補】烏魯木齊,譯言好圍場也。余在是地時,有筆帖式名烏魯木齊,言:有廝養曰巴拉,從征時,遇賊每力戰,後流矢貫左頰,鏃出於右耳之後,猶奮力斫一賊,與之俱仆。後因事至孤穆第,夢巴拉拜謁,衣冠修整,頗不類賤役,夢中忘其已死,問向在何處?今將何往?對曰:因差遣過此,偶遇主人,一展積戀耳。問何以得官?曰:忠孝節義,上帝所重,凡為國捐生者,雖下至僕隸,生前苟無過惡,幽冥必與一職事。原有過惡者,亦消除前罪,向人道轉生。奴今為博克達山神部將,秩如驍騎校也。問何所往?曰:昌吉。問何事?曰:□有文牒,不能知也。霍然而醒,語音似猶在耳。時戊子六月,至八月十六日,而有昌吉變亂之事,鬼蓋不敢預洩云。(紀文達公閱微草堂筆記)
【增補】鳥魯木齊提督巴公彥弼言:昔從征烏什時,夢至一處,山麓有六七行幄,而不見兵衛,有數十人出入往來,亦多似文吏。試往窺視,遇故護軍統領某公,握手相勞苦。問公久逝,今何事到此?曰:吾以平生拙直,得授冥官,今隨軍籍記戰歿者也。見其几上諸冊,有黃色紅色紫色黑色數種,問此以旗分耶?微哂曰:安有紫旗黑旗,此別甲乙之次第耳。問次第安在?曰:赤心為國,奮不顧身者,登黃冊;恪遵軍令,寧死不撓者,登紅冊;隨眾驅馳,轉戰而殯者,登紫冊;倉皇奔潰,無路求生,蹂踐裂屍,追殲斷脰者,登黑冊。問同時授命,血濺屍橫,豈能一一區分,毫無舛誤?曰:此惟冥官能辨矣。大抵人亡魂在,精氣如生。應登黃冊者,其精氣如烈火熾騰,蓬蓬勃勃。應登紅冊者,其精氣如烽煙直上,風不能搖。應登紫冊者,其精氣如雲漏電光,往來閃爍。此三等中,最上者為神明,最下者亦歸善道。至應登黑冊者,其精氣瑟縮摧頹,如死灰無焰,在朝廷褒崇忠義,自一例哀榮;陰曹則以常鬼視之,不復齒數矣。巴公側耳敬聽,悚然心折,方欲自問將來,忽砲聲驚覺。後常以告麾下曰:吾臨陣每憶斯語,便覺捐身鋒鏑,輕若鴻毛。(紀文達公閱微草堂筆記)
【增補】翰林院筆帖式伊實,從征伊犁時,血戰突圍,身中七矛死。越兩晝夜復蘇,疾馳一晝夜,猶追及大兵。余與博晰齋同在翰林時,見有傷痕,細詢顛末。因言被創時,絕無痛楚,但忽如沈睡,既而漸有知覺,則魂已離體,四顧皆風沙澒洞,不辨東西,了然自知為已死。倏念及子幼家貧,酸徹心骨,便覺身如一葉,隨風漾漾欲飛。倏念及虛死不甘,誓為厲鬼殺賊,即覺身如鐵柱,風不能搖。徘徊佇立間,方欲直上山顛,望敵兵所在,俄如夢醒,已僵臥戰血中矣。晰齋太息曰:聞斯情狀,使人覺戰死無可畏。然則忠臣烈士,正復易為,人何憚而不為也!(紀文達公閱微草堂筆記)
(壬)耿先生又云:
『邑有徐姓之女,因觸犯了繼母,不堪威逼,就自縊死了!後來,房東因室中怪異時見,恐於他的房屋不利,勒令祛除;因有人勸延羽士施作法事,名金勃錄,可於十二年中,將她的靈魂幽閉,不得自由;而徐姓家人竟聽從之。十二年中,果然毫無變端。可是期滿之後,靈魂依舊出來,附在她兩妹身上,述她死後之苦。(時覺身懸虛空,備受死時痛苦。)逢人便哭,悲楚不勝。有一次,正值她的長妹分娩,產婦忽然變色,喃喃作囈語。謂她是已故之姊,要求為禮經懺九堂,以資薦拔。但是她的妹夫,不很信鬼,含糊未允。而產不能下,及允,兒即呱呱墮地矣。後佛事圓滿,一家始安,故知禮佛功德,不可思議。』(寒世子謹案:因此,亦可從旁思及已故父母六親之不免因孽在地獄受苦者,佛法超拔之心,當亦猛醒。)
(癸)上海法藏寺能禪法師云:
『人死了,靈魂已離肉體,吾們看了,好似兩不相關。但死者識神,宛若帶身而行,與生時無二。舉凡橫死的人,其魂靈痛苦不寧,東奔西竄的,必待觸著了塔幢等法物,痛苦始息。所以修建塔寺,功德最大。』
(四)死後入地獄
地獄之說,自古有之。非但宗教家說有地獄,就像希臘的大哲學家畢才哥拉,亦言不潔的靈魂,重濁而墮於地獄。意大利詩人但丁,也有火石地獄之描寫。即核治在鬼語一書中,也說他親見地獄之數甚多,火石地獄之外,還有個人地獄,一經墮落,受苦無窮,故知地獄實有。
醒世千家詩云:
『吳江蔣某,與人爭氣不勝,服毒自殺。後來憑在他的妻子身上向人道:我不當死而死,罰入枉死城,(地獄之變相)火床銅柱,慘苦萬狀。方知在生一日,勝死千年,勸大家寧可氣死,切莫自殺,以致後悔無及,大哭而去。』
說鈴云:(果報類編下卷)
『鎮江人張大,寓居揚州。康熙七年五月病死,見閻羅王。王曰:誤攝矣,汝既到此,可寄一信於陽間。命鬼卒引遊一城,匾曰枉死。見有眾鬼,拖舌尺餘,云自縊死者也。日日到此時辰,必受上吊之苦。見有眾鬼,身腫衣溼,云投水死者也。見有眾鬼,或無頭,或斷喉,或七孔流血,云自刎死、服毒死者也。每至本日某時,各照生前死法,苦楚萬狀。諸鬼相謂曰:吾輩在生時,謂一死了事,不意受苦至此,悔恨無及!張大曰:此輩何時重得為人?鬼卒曰:不能矣,大凡閻羅殿前託生為人者,十分難得。(寒世子謹案:人身難得,中土難生,名師難遇,佛法難聞,此之謂歟!)好個人身,不知自愛,反尋短見;在陰司負冥王一番注生之恩,在陽世負父母三年乳養之德。況一人自盡,往往結訟連年,害人不淺。故閻羅王最怒此輩,判入畜生道,不容易得人身也。看畢,來復冥王,王曰:汝回陽世,可述此勸人。大聲拍案,忽醒。』
三、討替
據諸書所載,自殺以後,不特受苦無窮,且悉受拘繫。如『子不語』中,朱姓之鬼云:橫死的人,冥司設闌干神嚴束之,不得回故鄉。又縊死之某婦云:縊死的人,沈淪幽室,淒苦萬狀。北東園筆錄中,亦載有溺鬼自嘆之語,云長年魂消魄散於水中。諸如此類,不勝枚舉。往往必得尋到了替身,方可自由超生。所以縊死鬼等,常有討替的事情發現。其說似涉荒誕,然卻不可不信,因此時靈學程度,尚在幼稚時代,鬼靈情形,難得真相。西國一般靈學家,也是這麼說。好比現時的發達情形,豈百年前所能豫測?當知世間的事,都出人意料之外,所以萬不可信口評論。玆略舉數則,以資證明。
(子)薛福成先生言:(節錄庸盦筆記原文)
『余外家顧氏,居無錫城內西溪上,數百年舊族也。雍正初年,有一道士,過其門,忽植立瞠視曰:吁!縊鬼入矣。頃之,連聲稱縊鬼者七,乃詣閽人告曰:此宅有七縊鬼入門,自今以後,當有七人自縊者,及今驅之,尚可為也,何不請我作法以拯此厄?閽人入告,是時宅主顧持國先生,性方嚴,以道士為虛妄,斥去之。道士笑曰:固是定數,不可挽也!長嘆而去。越數年,持國先生將嫁其女,與婿家爭花轎不得,女忽自縊。其後先生之從孫某,為母所斥責,與其妻同縊於樓上,孫婦高孺人,與其夫不相得,遂自縊,其夫旋亦自縊。先生之曾孫某,歸自書塾,忽自縊於桑下。外砠母陳太夫人,既歸顧氏,一日晨起,遣吳媼出外買花,及媼持花歸,陳太夫人已就側室自縊矣!至是七人之數,正相符合。』
(丑)狄平子先生云:(節錄平等閣筆記原文)
『光緒二十三年秋間,高郵馬棚灣(驛名)下二十里,有陸家莊者。農夫嗜博,博常負,因此時與妻反目。一夕囊資已罄,知床頭尚有青蚨二百在,不欲自取,恐妻之詬誶也,囑表弟某往代取。某至其家,穴窗窺之,見農人婦正坐燈下紡紗,身後則立一衣冠人。怪之,以為其外遇,諦審之,婦如不覺者。其人手持一短杖,杖末微曲,略如西人之行杖,以曲短鉤所紡紗,紗輒斷,婦復連綴之,連斷至五次。婦乃罷紡,嘆息而起,搵淚而泣。隨即以帶挂床樑間,立凳上伸頭以投環。其時衣冠者,以全神瞠目凝視之,似以此時為最要之關鍵者。於此間不容髮之際,某不覺大聲驚呼,排闥直入,婦驚倒於地。其時鄰人驚集,視衣冠人,則僵立如木偶。冠纓帽,衣馬褂,並有馬蹄袖,胸前挂一方袋,面有微髭。以手推之,空如煙霧,無論揮以刀、洞以棍,無動盪之處,於是乃知為鬼。半月後,尚有黑影一段,依稀可見云。』
(寅)薛福成先生記溺鬼討替一則:(庸盦筆記)
『兩江總督衙署,在金陵城北,粵賊踞金陵時,嘗為偽天王府;內有花園,園內有池。甲子六月,官軍克金陵,洪逆偽宮人,赴池水死者百餘人。辛未十月,復營為督署。余時在曾文正公幕府,幕賓所居之地,與花園相距甚近。余夜觀書,常至三鼓,往往聞窗外剝啄聲、樹窗聲、敲門聲,終夜不息。及李雨亭制軍、總督兩江,甲戌之秋,幕客有遣其僕赴茶爐取水者,怪其久不至,復遣一僕往趨之。行過花園,微聞有呻吟之聲,則見前僕,顛仆池邊,兩手據地,作竭力支撐之狀。黑氣一團,環繞其傍,駸駸將入水矣。後僕大呼,同事者聞聲奔集,黑氣跳入池中,汨然有聲。僕悶絕不省人事,以湯灌之,良久始醒。但云行到花園,忽見一鬼,出自池中,拉余入水,余驚懼仆地。然口雖不能言,而心尚有所覺,竭力掙住,已為所拖。若再無人呼救,則命休矣!是日甫值下午,不過二三點鐘,天陰微雨,水鬼儼然出池拉人,於是過此者,咸有戒心。未及兩旬,而制軍之猶子,忽死於池中!猶子年已四十餘,先數日,接得家信,有傷明之痛,故水鬼得因其慼而祟之。』
【增補】西川黃書雲先生『覺園筆記』載:『自流井街市狹窄,往往後臨谿上,以木支板,為樓居之,開窗則可俯視溪水,比屋皆然,觸目無異。篾工某,夜作,聞兩鬼相語於水際曰:我明日得替代,當脫苦去矣。他鬼曰:為爾賀,其人云何?鬼曰:午後一擔煤者,售煤已,飲酒微醉,來飲水,我曳之下,則彼代我矣。篾工審聞之,次日午後,開窗面溪坐,而支篾絲出窗外,坐編之;時時俯視,果見一人蹌踉至,有醉容;置擔,蹲足溪邊,掬水飲,身微傾,翩然幾失足。狂飲曰:阿彌陀佛,水格好喫。再掬再飲,飲已,輒稱阿彌陀佛號,已而無他,竟荷擔去。夜又聞鬼曰:爾替代者未來耶?曰:來矣,余乘其掬水曳之,彼幾墮;不意飲水訖,輒稱阿彌陀佛,我倒退二三丈外;再行抵岸邊,彼又飲,又稱彿號,我直嚇退,瞀亂不能動,而彼飄然遠去矣。次日呂仙巖佛會中人來店憩,聞篾工言,歸述之如此。』
總之,自己作不得主,於是鬼來乘之,此一定之理;若然了知世間的事,本來如意的少,不如意的多,那末,遇到逆境,自然不生悲憤,不自怨艾,天君泰然,邪鬼那裏迷惑得他。而況見怪不怪,其怪自滅,從前的蔡炳侯方伯,可做個榜樣。茲錄如下。
袁子才先生云:(錄子不語原文)
『杭州北關門外,有一屋,鬼屢見,人不敢居,扃鎖甚固。書生蔡姓者,將買其宅,人危之,蔡不聽。券成,家人不肯入,蔡親啟屋,秉燭坐,夜至半,有女子冉冉來,頸拖紅帛,向蔡伏拜,結繩於梁,伸頸就之,蔡無怖色。女子再挂一繩,招蔡,蔡曳一足就之。女子曰,君誤矣。蔡笑曰:汝誤才有今日,我勿誤也。鬼大哭,伏地再拜去,自此鬼遂絕,蔡亦登第。』
近來報紙上,載有自殺的統計表,因失戀而自殺者,百分之四十,情死者百分之二十,失業者百分之二十,其他百分之二十,故知生計困難,確是自殺的一種原因。然男女兩性,發生了關係,因而犧牲性命的,竟有百分之六十!在這離奇的世界,發生了這種離奇的現象,因這種離奇的現象,我好奇的心思,也為激發了。就把其中的道理來研究研究,覺得無論為甚麼情形,自殺終不值得,因為自殺,實在太可憐了。
一、愛情是個甚麼東西
旁的情形,我暫且不問,祇問發生戀愛關係的那些青年男女,究竟為了甚麼,甘心把性命犧性?我想現在的人,高唱愛情,莫非就為這愛情二字麼?恐怕除了這二字,世間再沒有那麼大的魔力,可以叫人自願就死。但是死了,愛情還可存在麼?並且愛情究竟是個甚麼東西?我們也應當把這二字的意義,認明一下。我常常聽得人說:甚麼叫做愛情神聖咧,愛情純潔咧,還有甚麼愛情豔似花咧,愛情美如玉咧,那些甜甜蜜蜜和和順順的美名,聽到耳朵裏,好像肉都要麻,骨都要酥,心思就被他們弄得搖搖不定了。話雖這麼說,傻終是個傻,這裏頭神秘的魔力,究竟有些莫名其妙。我就問道:愛情二字,多麼的好,那麼在父子兄弟朋友之間,行不行呢?因此有人答道:愛情的意義,卻有廣狹的,不過要像這種性命交關的愛情,恐怕祇限於男女之間,旁的地方不很能夠通用吧。我因此又問道:既限於男女之間,那末十七八歲的年輕人,和六七十歲的老婆婆,也會發生很深的愛情麼?那人又道:大致都要在少年或中年的時候,彼此才會有愛情發生,到了老年,就講不到甚麼愛情不愛情了。我更問道:既是這麼說,一個翩翩的美少年,與一個缺口歪鼻、十不全的醜婦人,就是說年齡相當,也能一見傾心,鬢廝耳磨的、和在一塊兒麼?那人便囁嚅道:這卻很難,要像這一種因緣,恐怕十分不容易尋得到的,大概彼此面貌,終要過得去才行。我因此就哈哈的笑道:那麼,愛情二字的意義,照邏輯的理講起來,豈不是婬色二字的代名詞麼?愛情限於男女,無非是性慾衝動,就是婬。關於年齡美貌就是色。所謂神聖純潔等那些名稱,盡不過假來文過飾非,欺人而已。那人道:也許有旁的關係,如性情啊,學問啊,都可以增長兩性間的愛情的。我道:性情學問等,說能增長愛情,本無不可,卻非愛情的主因和動機。不然何必限於男女,何必限於年少貌美,又何至於發生出生入死的大問題呢?故知愛情決定是婬色為本。但我並不是故意裝出一副道學先生的臉來,責備任何人的。四書五經上說過:『食色性也。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知好色,則慕少艾』孔孟也明知婬色二字是任何人所免不掉,故我雖不說他們好,卻也不去論他們的壞。不過最要緊的一句話,就是要識得婬色是個甚麼,萬不可被他們瞞了,以致神魂顛倒,弄出喪性失命的事來。因此就有人問道:那麼怎樣才能識得他們呢?我道:祇要識得婬究竟是否樂,色究竟是否美,識得了,他們自然顛倒玩弄你不得。我請把這兩層意思,慢慢的講來,不過略帶些哲理,請大家平心靜氣,體會一下,千萬不要以為我在此談玄妙、講道學,生了厭心,就不聽了。實則我所講的,都是平常之理,祇要你們順著次第聽去,自然很容易明白了。那人道:婬是否樂,色是否美,卻是一個問題;然婬因色有,色解決了,婬也就不難解決,不過色有美醜,是無可否認的。我道:請言其故。他道:無鹽與西施並立,媸妍立辨,人人一般看的,豈可生異議嗎?我道:你以為西施美麼?究竟美在何處?他道:面美、目美、鼻美,乃至等等無一不美。我道:面美削汝以面,目美挖汝以目,鼻美劓汝以鼻,乃致等等一一割汝,與汝玩供,好麼?他道:不要不要,一一割下了,就不美了!我道:一一既不美,何來總的美,總不是一所成的麼?更有一層,把西施一身分析起來,不就是膚、髮、骨、肉、膿、血、爪、甲、尿、糞等麼?在這幾些東西裏,那一物具有美性的?他又搖首道:都沒有,一一分了,就不美了。我道:分既不美,人何云美?人不是分的集體麼?故知美性不實,此其一。
同一女子,此人以為美,他人未必以為美,他人以為美,此人亦未必以為美。印度人以為美,中國人未必以為美,中國人以為美,西洋人未必以為美。即以時論,昔時以為美,今時未必以為美,今時以為美,將來未必以為美。美因人、因地、因時、而異,故知美性不實,此其二。
譬有男女,昔為情侶,今為仇人,為情侶的時候,祇見貌美、色美,無一不美。轉瞬之間,成了仇人,惟見人惡、心惡,無一不惡。美又因情感而殊,故知美性不實,此其三。
美性如果是實,不但人看了以為美,就是物類看了,也應當以為美。如水潤火熱,人物同樣感到,但事實卻又不然。莊子不是說的麼:『毛嬙西施,人之所美也,鳥見之則高飛,魚見之則深入,麋鹿視之則決驟。』那些魚鳥等,既不是呆蠢的東西,何以非但不感到美,而且反被美人嚇走了呢?若說物類,無覺美的可能性,何以魚鳥等,各各自類間,都有性慾的事?然性慾生於美感,蓋由美生愛,由愛生慾,乃一定的程序,人物既然一體,那末物類自然也有感美之可能性。(物類飲食男女,貪生惡死,乃至愛護其子,與人無不相同,故知有感美之可能性亦同。)不過他們,祇能感到自類的美,而不能覺到異類的美。如同人類,祇能覺到人類的美,而不能感到物類的美,這就叫做同類相感的道理。實則易地而觀,人類物類,都沒有甚麼美之可言。(人類物類既各無美,何以各各自類間,感到有美?這是先天及後天的習氣資發,妄見有美,美性實無。)這種意思,莊子在二千年前,已經見到,現在的人,自作聰明,反全被蒙了,豈不可笑。故知美性不實,此其四。
美性既屬不實,婬樂更於何有,因婬非美不樂故。所以婬性之空,不言可知。不過在普通人想起來,行婬總是樂的,你要說行婬不樂,他們萬不肯相信。若然追究他們,到底行婬樂在何處?他們決定道:男女交媾便是樂。然非合理之談,既男女交媾便是樂,那末,與殘廢龍鍾老人交,樂麼?與污穢醜陋人交,樂麼?心中滿著了煩惱,行淫樂麼?恐誰也不能說是樂的。非得要年齡相當,兼之貌不醜陋,更沒一點心事,有了這幾些條件,始有婬樂之可言。但是要知道,年齡相當,是年輕樂,不名淫樂。貌不醜陋,是貌美樂,亦非婬樂。沒一點心事,是無心事樂,更不是淫樂了。那末婬樂,究竟在那裏呢?據此看來,要守定在淫的自身上找樂,是無論如何找不到的。那個樂,是因著旁的關係而發生的,苟淫自性是樂,應一切時樂,一切境樂,無往不樂。何擇於老少美醜,乃至有心事與沒心事呢?如必要待旁的關係而發生樂感,就叫做依他樂,(依乎他種關係而有不故。)不名自性樂,(淫自身上找不出甚麼樂來)故知行淫實無有樂。所謂男女交媾便是樂、這一句話,不是就錯了麼?
合以上兩種理論,可以斷定,淫既非樂,色亦無美,因色之無美,益覺淫之非樂,因淫之非樂,更覺色之無美,二者相互為因,乃決定之理。古人所謂名姬艷女,皆同幻化,倚翠偎紅,盡如春夢,就是這個意思。
淫色既同不實,那末淫色所產生的愛情更向何處立足呢?愛情既不得個立足點,全然是幻現欺人的東西,回頭來,就要問到這輩青年男女,究竟為了甚麼而死呢?唉,此等死,真是死得可憐,真是死得可笑,真是死得無名了!
愛情愛情,你的神通,果然廣大,一向來不曾識得你的真面目,被你蠱惑了無數男女,害死了無數青年,到了如今,才曉得你是一個幻化變現的妖魔罷了!同胞啊,快醒罷,莫再信愛情為第二生命的胡說,白白地把自己的名譽生命送掉了,還要被人家罵一聲愚癡,譏笑你們意識薄弱。還有一輩喜歡弄筆頭的文人,我也要奉勸他們,切莫風流自賞,把愛情提得高高的,信口亂道,誘惑焉年,簡直不異誨淫。試問造下了許多業,將來向何處去消,為之一嘆!
我更有一言,要奉勸諸位青年,女青年們,尤當注意。愛情既然是一個幻化的妖魔,完全是婬色的變相,那末,不必再在愛情上胡思亂想,自取煩惱。萬一情不自禁,偶然墮入了愛網,切勿以為某某待我是真心的,專一的,這種觀念,就是情死和失戀死的種子。要知道愛情的根本是婬色,婬色既是任何男女間可以發生,所以愛情,也是任何男女間可以發生。他既會愛我,也會愛別人,因為流動變化,是婬色的性,亦即是愛情的性。不要說你的才貌富貴,不是世上第一,就說是世上第一,習久了,也會生厭。所以真心二字,不過口上說說,其實是絕對沒有的。明白了這個道理,那末愛去愛來,自然不致為悲為喜,發生意外的事情。話雖這樣說,可是這種苟且的事,終歸墮落,萬萬行不得底。見地超脫的人,知愛情虛幻不實,人心變化無常,所以不肯被任何人惑亂。人望了他,瀟洒如仙子,潔白如霜雪,這種人,才稱得第一流人物,你們不當學麼?
按現在一輩為情而死的青年男女,不少懷著一種心理,以為一死之後,到了冥間,可以常在一塊兒敘樂。可是這種見解,便鑄成大錯,因為自殺這樁事情,本來是自暴自棄,姑不必去論他。當知道,天生你,不是叫你自殺,父母養育你,也不是叫你自殺,國家保護你,也不是叫你自殺,然而你竟自殺了,這豈不是違了天,違了父母,更違了國家的意思麼?違天,謂之不敬,違父母,謂之不孝,違了國家,謂之不忠。那有不敬、不孝、不忠的人,死了反得受樂,試問天理何在?而且所行的,是曖昧苟且之事,所以這一類自殺的人,死後非但不能在一塊兒敘樂,還要罰入枉死城受大苦哩!謀情死的人,可不知深戒嗎?
二、命運的徹底觀
窮苦失業,已成了現在世界的大問題,不過中國尤窮,百姓更窮。內亂頻仍,盜賊蜂超,種種事業,無從興辦。更加上貪官污吏,搜括自肥,民間有苦難言,言即有橫禍飛來。到此地步,為之長嘆,為之痛哭流涕,更有其麼用處呢?我近來遇見一個朋友,他告訴我沒錢的苦、有三種:第一種,一人的欲,終可減低,不過已經減到了他的最低限度,還要望下減去的時候,就容易激起反動心理,而發生意外。子產言:『人誰無欲,無欲實難。』即是此意。第二種,是憂急,人們當種種憂惱,無可避免的環境,挨逼攏來的時候,面子不能不撐,錢卻一文沒有,這種憂急,可使人老,可使人一夜髮白,甚至發生短見。第三種,是貧病相連,窮人往往因病愈貧,因貧更病。然病苦只是自身受的,還可忍耐,最難堪的,兒號妻啼,沒法擺布,處此境界,惟有自求速死,更沒有旁的方法了。我聽了他這番言語,不禁欷歔感嘆,我雖很願意想出一種方法來,解除那些貧窮人的苦惱。可是國家既窮到如此,苦人又多到如此,恨我點金乏術,有願難償,祇有把兩層意思來貢獻大眾,提醒大眾,俾略減痛苦罷了。第一、當知苦是任何人免不掉的,因為苦來的時分,任何人作不得主。第二、苦這一字,也是對人說話,並非絕對的,就是說,苦也許會變樂的。總之,不怕窮,不怕苦,只怕不明理,理明了,自然心地發光,處任何境界,無所畏懼。請聽我把這兩層意思,細細道來:人自從出了娘胎,一直到死,不但苦自己作不了主,就是一生所經歷的窮通富貴,乃至禍福夭壽,那一項自己作得主呢?好像有一種潛在的勢力,把我們一生支配著,牽引著,任憑你怎樣的掙扎奮鬥,非但依舊跳不出那無形的圈子來,而且結果往往反糟。你若順著了他,依了他所暗示的路徑,不慌不忙底走去,前面也許有不少好的機會等候著,聊齋子不是說過的麼,『人生祇須合眼放步,以聽造物之低昂而已。』這就是教吾們、閉著眼放開了腳步,不管前面的路高低不平,儘自走去,即使跌了,立起再走。那種潛在的勢力,古人就把他叫做命運,也可以叫做自然勢力。你們看古來的聖賢,也何嘗不說樂天知命啦,克享天心啦,應天順人啦,尤顯著的,如孔子所說:『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我亦為之。』都是順著命運說話。即如易經一書,也只教人觀乎陰陽消長自然的道理,來安排預測人生的進退、黜陟、窮通、否泰。易經在古代文化中,為首屈一指的書籍,其中所說的話,決不會欺人。所以命運這樁事情,是萬不可不信的。我現在把命運的性質,和大家分析研究一下。
第一、命運所經過的歷程,不是常走直線,而走曲線的時候居多。這就是說,人不是一向富貴,也不是一向貧賤,貧賤的會變富貴,富貴的也會變貧賤。第二、命運要成就人的時候,常常先叫人喫苦,喫苦愈深,成就愈大,不過成效往往亦愈遲。故老子云:『大器晚成。』孟子亦云:『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窮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從第一種性質,就曉得過了好的日子,就應當過壞的日子,好像過了白天,就應當過黑夜,白天與黑夜,為一日必經的歷程。那末,命運的好順與壞逆,何嘗不是一生必經的歷程呢?既知命運好壞,是一生必經的歷程,逢到順境,自然不會樂極而狂,逢到逆境,也不會苦極而悲了。從第二種性質,就曉得眼前的貧窮潦倒,即是將來的發奮有為,愈是困苦,愈是努力,那裡還肯灰心頹喪,而陷於自殺的末路。所以人到窮途,自應安分耐苦,格外努力。苟其問心無愧,即使流為乞丐,也自不妨。古時楚大夫伍子胥,不是曾經乞食吳市麼?就像現在的暹羅,也稱新興之邦,那裡的百姓,幾於無人不討過飯的,所以討飯,並不為奇,無足為恥。應知天不虧人,命運到來,每每出人意外,萬不可自遢自落,想入非非。即如蘇秦失志,衣敝金盡,潦倒歸鄉的時候,那裡料得到將來有拜相的日子呢?又如韓信流落,受辱胯下,就食漂母的時候,也那裡想得到、將來有封王的日子呢?只因地們努力耐苦,所以終能得到最後勝利。若早自殺了,這樣美滿的結果,也就沒有了。即以現在一輩達官貴人富商大賈而論,豈盡是才學超人?不過機會到了,飛黃騰達,就富貴起來了。所以要奉勸諸位,努力耐苦,勿為境移。至要至要。
更進一層說,命運雖說是一種潛在勢力,好像在外面支配著我們的,實則並非外有,皆由自己所造。尚書云:『天雖諶,命靡常。永厥德,保厥位。』就是說:天理是難測的,命運也是無常的,苟能綿延厥德,祿位自然保了。可知人能務德,命運自然就好了。這就是『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輔』的意思。也就是孔子雖說是『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我亦為之。』好像命運是一定的,不可改變的,然而下面便接著道『如不可求,從我所好,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從我所好,就是教人務德,因聖人所好惟德。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是說人苟能務德,結果必定是好的。好像冬天,風雪交加的時候,旁的樹木都枯萎了,惟有松柏長青,經歲不凋一般。那末,命運又何嘗一定,何嘗不可改變呢?要知上面富而可求也、這些話,戒好事不做,專想妄求富貴的人,說是徒勞無益的。下面如不可求等,卻又教人不要灰心,種好因,決定得好果的。其餘如『禍福無門,惟人自召』,以及『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這一類的話,無非說是現在種甚麼因,將來就得甚麼果,顯然是一種定理。既然現在的因,就是未來的果,那未現在的果,也必定是從前已種的因了。所以大家應該知道,目前所受的苦,無一不是以前自己所造,自當安心忍受,何必怨天尤人,更何必悲憤自殺,貽父母之憂,而為天下人所笑呢?而況從此改善,命運可轉,前途希望,正未可量。一旦自殺,希望永絕,自暴自棄,可恥可鄙,還有過於此的麼?所以世界上稍具智慧的人,必能忍苦,較高的人,能忍苦且能達苦,尤高的人,既能達苦,更能革新。試問自殺的人,是否能當這三種人之一種,但是這三種人,還不是最高超的。
更有那簞食瓢飲,陋巷僻居,不改其樂的人,是怎樣?(顏子)更有那蓬戶甕牖,上漏下溼,匡坐而弦歌的人,是怎樣?(原憲)更有那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以成其大丈夫之志的人,是怎樣?(孟子)更有那氣度凝遠,神情高潔,登車攬轡,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的人,是怎樣?(范滂)更有那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不以一己之悲為悲,不以物情之可喜為喜,志在利濟,功昭後世的人,是怎樣?(范文正)更有那山嶽可撼,此志不移,圊溷惡氣所不能侵,諸苦煩惱所不能逼,炳忠魂兮千古,攬正氣而長存的人,是怎樣?(文天祥)上來所說的幾種人,非是忠臣,即是賢士,皆志在利濟,惟道是從。所以苦樂全不關心,命運好壞,簡直不問,超然物表,何等自在!然而還不是造乎其極的人。
更有那物來不迎,物去不留,苦樂不能繫,命運不能囿,順人情而不即人情,超萬物而不離萬物,不言而化,無為而治的人,是怎樣?更有所謂圓滿大覺是怎樣?前一人是聖人,聖人不凝滯於物,故命運苦樂所不能繫,而能與世推移,故隨機作教,應化不窮。此即寂然不動,感而遂通的境界。後面所說的是佛,佛即一真法界,乃圓融不思議境界。
你們看了這幾些人的胸襟、志氣,和行為,再看那匹夫匹婦自經於溝瀆的行為,試問心中作何感想!
(按命運並非中國獨創,泰西各國,也有定命之說。如羅馬之雪賽洛(Cicero)在他的定命(Divination)論文中,載有他弟兄昆脫(Quintus)關於命運的陳述云:
『此為定理,而任何人所不能不承認的,即宇宙間一切事物,悉受命運的支配。』
法國的拉伯蘭斯(Laplace)所著的或然的哲理。(Essai Pilosopique SurProbabilites)亦言:
『宇宙的現狀,是他前因的果,亦為他後果的因。故大至宇宙,小至原子(Atom),同在這因果律支配之下。』
康德(Immanual Kant)在他的純粹理性批評(Critique of Pure Reason)中也寫著:
『能洞察心靈的內真及外用,而無纖毫之失,則人可知未來事,如日月蝕之不爽云。』)
三、論奢華為個人大害亦為中國世界大害
講了半天勸貧苦人的話,卻沒有論到所以致貧苦的原因,就是說人為了甚麼貧苦起來的。若然問到這一層,恐怕很不一致。但據報紙所載,一般年輕人,先因沈湎酒色,揮霍無度,直到金盡苦來,債戶四逼的時候,沒法擺布,以一死了之者,往往而是,所以此中未嘗不有自己取敗的道理。因此有人道:雖說是青年自己不好,然而受了環境的影響,卻也不少,因為科學的教化,說是人類應當去滿足自己的慾望,所以人人講究喫得好,穿得好,看得好,到了如今,竟然是奢華敗度的行為了!我道:這是一般人的誤解,科學所謂滿足慾望,只是便利人的意思。譬如交通不便,發明了輪船火車,人工不便,發明了汽機電機,那裏教人做奢華敗度的事情啊。青年們!切莫誤解了這一層意思。奢華是最要緊戒絕的,但是我要勸你們戒絕奢華,不得不講些奢華的害處,與你們聽聽。現在的人,為了奢華,以致產業蕩盡,家敗身亡的,不但報紙常載,而且你們自己,也都看到,固不必說了。就是現在中國,弄到這樣的糟,世界弄到這樣的糟,也莫非就在這奢華二字。報紙所載程滄波先生的演講稿裏面,也說到現在的窮,已成了世界問題。不要說旁的地方,就像美國紐約,可稱世界第一大都會了,然在那裏最熱鬧的市場,也站著整千整百無數乞丐似的窮人,都搖尾乞憐的,要人家周濟。紐約如此,旁的地方可想而知了。因此就有人論致窮的原因。有的說受了歐戰影響的緣故,有的說為了人口加多而且各處多少不平均的緣故。有的說為了機器太發達,以致生產過剩的緣故。議論紛紜,莫衷一是,雖所說都有些理由,卻都不是根本原因。就是說生產過剩,為致貧的一大原因,可是生產過剩,何嘗單為了機器太發達呢?根本原因,還是在奢華二字。請看我慢慢地寫來,世界既受了科學的影響,都走到這奢華一條路上去,但是一奢華,弊病就百出了!何以故呢?因為奢華了,第一、要耗費物產。譬如從前的人,一件衣服,總要穿到幾年才肯換掉,現在的人,一年中間,非辦幾件新衣服不行。從前的人,食不嫌味,現在的人,動輒一飯要費去十樣八樣的菜!像這一類物產的消耗,今昔相較,不曉得要多出幾倍。第二、奢華了要耗費人工。從前的人,所住居處所用器具,非常簡陋,現在的人,專講裝飾,不但居處富麗,所用大小器具,往往雕畫刻鏤,非常精緻。但是富麗精緻不要多費人工麼?更有一層,從前人穿布的多,現在人穿綢的多,從前人用棉花,現在人用絲絨,綢與絲絨,較棉花與布為難得,無形中又多費了人工不少。(難得要得,所以多費人工。)所以現在所費的人工,比較從前,又不曉得要多出幾倍。第三、奢華了要多耗土地,因為現在的人,都歡喜寬暢舒服,除了市場的地方,人多地貴,沒法子想,在普通地方,不論公家機關,乃至私人住宅,造得格外的寬大閎敞,而且四周都有空地花園。到了死後,營造陵墓陵園,動輒佔地數十畝數百畝,甚至有數千畝者。所以有用的土地,比了從前,也就格外少了。要知道,以上所說的物產勞力土地,為自來講經濟的必要條件,現在這三者,都受了很大的影響,那末任憑怎樣的大經濟家出來,更有甚麼方法好想呢?即使說現在因機器發達,足以補充人工的消耗,可是因了機器發達,又有旁的弊病生出來了!而人工的消耗,雖然有了補充,物產的消耗,和土地的消耗,拿甚麼來補充呢?有一於此,已足以亂國家、禍天下而有餘,況兼有其二呢。所以因物產消耗,物產已經不足,又因土地消耗,生產的地方少了,物產更加不足。於是供少求多,物價騰漲,以致數十年中,物價漲起十倍二十倍以外。(報載巴黎近來物價提高的情形聽了可怕。)就這麼一漲,非但窮人不了,即中人之家,也弄到不了,所以窮人就格外的多起來了。此實為窮的根本原因,有了這根本原因,旁的弊病,就連帶生起。即如人都窮了,便無力去經營一切事業,而況現在所經營的,都是機器事業,所需資本,格外的大,因此,一般人更無力經營。經營事業的人少了,資本家就容易操縱壟斷,而致大富。更藉機器之力,致富極速,因此,世界的金錢,就流入少數人的手中去了。人愈少而錢愈多,於是更容易操縱,更容易致富。因此富者益富,窮者益窮。即以目前論,世界的金融,偏流於西洋,西洋的金融,集中於美國。而美國的金融,又為幾個大王操縱了,所以幾個大王富了,世界的人都窮了。古人所說的,不患貧而患不均,就是現在的情形,此從根本原因而生出之一原因也。現在金融界,寡頭政策的形勢已成,世界的人,都因購買力薄弱的緣故,就沒有享受物質幸福的可能。所有一切生產品,自然買的人少,不買的人多了。而機器工作,依然繼續的發達著,於是有生產過剩之患。所以生產過剩,並非真正喫剩有餘,實因為世界的人,都窮的緣故。試看生產過剩,大都在富有之國,如美國之類。譬如中國,那裏會有生產過剩的情形呢?然而生產過剩,百業停滯,百業停滯,民生更糟。此從根本原因而生出之又一原因也。附帶的原因很多,此非專論,故不具述。然而現在世界的情形,大概如是。若以中國論,百姓已經窮了,還要一昧的講舒服、講闊,講舒服講闊不必說,還要拼著命,竭著力,去買那些舶來的消耗品,因此利權外溢,窮上加窮,以致人人不了。據這麼看來,不論世界,不論中國,所以弄到一樣的糟,因為犯了一樣的奢華病。你們為青年的人,應當如何振作努力,大聲疾呼,挽回頹風,力救時弊?要知道,你們是國家的柱子,亦即是世界的柱子,欲登蒼生於衽席,非你們出來不可的。乃不知出此,反隨流合污,競事奢靡,以致殺身取辱,豈但不明世界大體,更忘了你們青年的責任所在了。可不知自愧麼。試觀聖雄甘地,垢衣蔬食,手搖紡車,躬親勤勞,到底使英人驚心動魄,俯就要求。這種大無畏的精神,純從節儉二字得來,大家不當奮起效學,以節儉為天下倡麼?(我每到市場,見新闢的,非是遊戲場,即是戲園,及一切消耗品的店肆。光怪陸離,鼓吹沸天,外觀都是非常富麗。那些有錢的人,要遊便遊,要買便買,固然感到快樂。但是沒錢的人,祗眼見人家逍遙快樂,而己則無顏,益感悽然身世,無人生樂趣,以致悲憤自殺。民窮世富,本來是衰世的景象,可為一嘆!)
四、世界自有他獨立的存在
報紙上,還載著另有一輩自殺的人,這輩人,大都是年少氣盛,剛出學堂門的學生,或自負才學、而未嘗涉世的人。初時,滿懷高興,一腔熱血的,要想出頭來做一番事情,總覺得世界滿著了希望和快樂,好像做大官,致大富,是意中的事情。一旦置身社會,混跡風塵,便覺在在危機,處處障礙,竟無一樁事情,可以稱心如意。到了臨了,漫無結果,徘徊窮途,無計自拔。觸景生情的時候,轉覺世界遍滿了憂愁煩惱,無一不是可悲可痛的景象,遂憤而自殺。像這一類人,齎志沒地,深為可惜。啊,青年們!可知道世界,究竟是可喜可樂,還是可悲可痛的?既是先前覺得可喜可樂,何以後來又覺得可悲可痛呢?要知道,世界終不是你們所想似的可喜可樂、或是可悲可痛的。世界既非可喜可樂,亦非可悲可痛的。世間一切事物,雖不住的生滅著,飛馳著,卻未曾告訴你們,在這一刻兒,那些事物,現著可喜可樂,在那一刻兒,又變成可悲可痛了。世界自有他獨立的存在,他老是這樣態度,一向沒有變換著,你們覺得可喜樂,可悲痛,都是你們的心理。心理如鏡裏空花,全然是幻現的,與實際毫沒相干的。所以意氣洋溢是個夢,落魄喪志也是個夢,有了樂夢,苦夢隨生,因苦樂相對而有的緣故。為樂而生,為苦而死,生死都為夢牽,豈非大惑。吁嗟!一念之欲,便萌殺身之機,所以欲是萬不可有的。因此有人道:青年人想做一番事業,何嘗是欲呢?我道:想求富貴,非欲而何?那人道:人沒有了欲,不就消極了麼?我道:雖欲不可有,卻志不可無。欲以求樂為性,樂不得便苦,志非求樂為性,樂不得無苦。昔范文正先天下憂,後天下樂,然而天下那裏會盡人皆樂,所以他也永不得樂,故知志非求樂為性。那人又問道:志既非求樂,將欲何為?我道:論語『盍各言志,』孔子『老安少懷,』即是志。志即利人之謂,利人雖不為樂,而樂在其中。語云:『為善最樂。』所以欲為苦因,志名真樂。志欲之間,不可不辨。更有一層、要青年記得的,就是命運,上面不是說成事皆有時機因緣的麼?因緣未熟,只有耐著守著,以待時機之來,萬不可躁急而進。躁急而進,未有不敗。所謂『靜無咎,動終凶,』此義不可不知。據上看來,第一、要立真志,第二、須待時機。真志既立,待時而動,如養由基之射,可以百發百中了。
按欲為苦因,近世德國的哲學家叔本華(Schopenhauer)也是這麼說:『因為欲望未滿之時,終覺得是苦,但是到了已滿之時,第二個欲,又接著生起,苦終究擺脫不了。』所以他絕對的主張節欲,欲無苦亦無,無苦便是樂。就是吾國的老子、孔子等。也都主張節欲。如老子『五色令人目盲,五味令人口爽』,孔子『格物致知』等,格物者,格去物欲也,但雖節欲,卻非消極,依然要你出來熱心做事的。節慾是勿為私欲所動,一心利人之謂。即此一心,名之曰志。古來聖賢,如大禹治水,三過己門不入,周公一食三吐哺,一浴三握髮等,是真能利濟為懷,可稱公而忘私了。噫,此其所以為聖人歟!然欲到此地步,捨卻節欲無由,因私欲不節,大公之心,無從顯發的緣故。
五、普勸
除了以上數種,其餘如與人爭氣而自殺的,確也不少。自己親受極苦,以快仇人之心,更是愚不可及,太不值得了。此全賴各人勸導,令勿走極端。總之自殺的原因繁多,不能一一盡述。但是我最後要奉勸一輩有力的人,不論若富若貴,對於貧窮無告的人,應當特別矜恤,格外提攜。要知事業,即是利人。易曰:『舉而措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又杜詩云:『男兒事業知公有。』即如叔孫豹所言的:『立德、立功、立言』之三不朽,皆古人的事業,(非如現在的人,以做官發財為事業。)然何莫非指利人而言。是以貴而不能利人,徒務虛榮,是名尸素,不名事業。富而不能利人,一昧貪求,是名婪鄙,不名事業。既富且貴,又能利人,便能博施濟眾,博施濟眾,是堯舜的事業。
我更要奉勸一般世人,對於貧苦的人,切不可存勢利之心,他已經苦了,還經得起你們的白眼,經得起你的揶揄麼?貧苦人,是受不得氣的,一受了氣,他就怨命自殺。那末,你們豈不是間接的犯了殺人大罪麼?而況自身難保,前人即是後人,怎可不知自懼?自來前倨後卑,季子所嘆,壁詩紗籠,王播所譏;所以勢利之行,萬不可有。須知民胞物與,原屬同氣連枝,緩急自當相濟,患難自當相救,相濟相救,方為人道主義。試問做了人,不講人道主義,應該不應該呢?
總之多讀書,方明理,明了理,自然洞徹一切,不為物累。孔氏老莊之學,博大精深,邈焉寡儔。尤高者如佛學,若能深研,得益匪淺。有志之士,幸各努力,聊供芻獻,尚希大雅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