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發菩提心文講義
圓瑛大師著
「華嚴經」偈曰: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此無差別者云何?曰菩提是。梵語菩提,華言為覺。此菩提覺,約法而言謂之心,約人而言謂之佛及眾生。菩提之體,豎窮橫遍;菩提之相,萬德莊嚴;菩提之用,神化無方。在佛則全體顯現,在眾生則隱而未彰。惟其隱也,故須方便以發之;發之至於究竟,則為成佛。然而能發之心,未嘗不是菩提,此之謂發菩提心。夫發眾生在隱之菩提者,即下化眾生之事也。菩提發至究竟成佛者,即上求佛道之事也。總之,皆是發菩提心也。我儕學佛,雖尚在眾生數而未得成佛,幸皆具此菩提心,苟能發心,則眾生可度,佛道可成,方不負此所學。此古德所以有勸發菩提心文之作也。然勸發菩提心文舊傳不一,而未有如省庵大師之文之懇切詳明者。大師之文,舉各教邪正真偽大小偏圓諸相,及發心十種因緣,為明辨啟發之資,而歸結於回向極樂,以彰其效。非尤為我儕淨業同仁之所宜拳拳服膺者乎!
圓瑛老法師夙以宏化為家業,屢講此文,其弟子明如記錄之,於此文義蘊詮發無遺,可謂善述者矣。圓公早歲安禪,悟明心地。長游義海,了徹靈文。殷殷以救世為心,在在以度生為急。講座遠敷於群島,丈席接跡於諸山。龍天推出,不辭擔荷。忍辱負重,道俗翕然。近以國家多難,法弱魔強,慨津梁之已疲,託文身以垂教;因取舊稿修治而釐定焉。浩齋晏晦,謝絕諸緣,唯孜孜以立言為務。而「楞嚴」一經,尤為師一生精力所萃。八番講演,心得孔多。所纂全疏,亦削稿有期。今以勸發菩提心文講義待付手民,屬圓淨一言附之。謹略述因由,俾讀此講義者,藉知吾師宏教之大凡云爾。
民國二十九年六月十日 定煇李圓淨謹序
今講此文,依照賢首宗,十門解釋,略事發揮:一、總釋題目 二、撰文法師 三、啟教因緣 四、藏乘所攝 五、教理淺深 六、宗趣分別 七、能詮教體 八、所被機宜 九、力用殊勝 一○、別解文義:
一 總釋題目
勸發菩提心文
題,為一文之總綱。文,是一題之別義。欲知別義,須究總綱。總綱若明,別義自易。如提綱,則網目自彰;挈領,則衣縷自直。是以首門,即總釋題目。亦提綱挈領意也。
此題六字,應分通別二題。前五字是別題,他文非此題故,名之為別。文之一字,是通題,通於他種故。如「龍舒淨土文」、「雲棲放生文」等,皆可名文。別題,是所詮之法義。通題,是能詮之文字。文者義之表也,義者文之實也。文稱於義,義隨於文,文義相資,能所不離,合為題目。
又應知此題,具含人法能所。按古德七種立題,以人法喻三字:單三種(是一字),單人,如「佛說阿彌陀經」;單法,如「大般涅槃經」;單喻,如「大寶積經」。複三種(是二字),人法,如「文殊問般若經」;人喻,如「如來說師子吼經」;法喻,如「妙法蓮華經」。具足一種(具三字),如「大方廣佛華嚴經」。本題明是單法立題。以菩提心,是性法;乃眾生自性本具之法。勸發二字,是修法。既經勸發,必依菩提心,而起菩提行,修諸行門,求證菩提之道。題中明文無有人喻字面,故曰明是單法立題。
若以義推,實含人法能所。既有所勸發菩提心之法,必有能勸發菩提心之人。若無其人,誰為勸發?當知勸發屬教,發心屬機,題具對機施教之意。勸者:勸化、勸導、勸勉。勸化,如云:一切眾生,當發菩提心,方能出離生死苦。勸導,如云:我等本是佛,因為無明所誤,而為眾生。今當返迷歸悟,稱性起修,上求佛道,下度眾生。勸勉,如云:既發菩提心,須行菩薩道,必要經過三個難關:難行能行,難捨能捨,難忍能忍。菩提心須堅固不退。
發者:發明,發起,發展。發明:如聞勸之後,發明自性真心,即是菩提心。廣大平等,一向迷而不覺,今承指示,開解明了,謂之發明。發起:如既承勸明了,即發起此菩提心。智悲並運,解行相應,躡解起行,謂之發起。發展:如既發菩提心,而脩菩薩行。則六度齊脩,四攝普被。令未種善根者種,已種者增長,已增長者成熟,已成熟者解脫。念念上求佛道,心心下化眾生,謂之發展。
菩提心,即是道心。梵語菩提,此翻為道。菩提有三:一曰真性菩提,此以理為道也;二曰實智菩提,此以智慧為道也;三曰方便菩提,此以逗機施教為道也。真性,乃真如自性,聖凡同具。迷之為凡,悟之成聖。迷悟雖殊,生佛一致,平等平等。「楞嚴經」云:大地草木,蝡動含靈,本元真如,即是如來成佛真體。依此不特生佛無異,實則情與無情,皆同一體。在有情分上,名之佛性。在無情分上,號曰法性。今約有情眾生,即是人人本具之佛性,名曰本覺,亦即如如理;真實不虛,無有變異。故曰真性菩提,以理為道也。
實智,乃真實智慧,非同世間所有世智辯聰也。世智不離生死,實智能證菩提。即稱如如理,所起之如如智,亦名始覺。依此始覺智,反照本覺理,照徹心源,真實了知,即是根本智,及實智。故曰實智菩提,以智慧為道也。
方便,乃權巧施設。先鑑眾生機宜,應以何身得度,則現何身。應以何法得度,則說何法。種種方便,化度眾生。即從根本智起之後得智,又名差別智,及權智。故曰方便菩提,對機施教為道也。
菩提又譯為覺,菩提心即自覺覺他之心。若但自覺,而不覺他,不名菩提心。故二乘之人,不發菩提心,惟大乘眾生,方能得發。經云:我今發心,不為自求人天福報,聲聞緣覺,惟依最上乘,發菩提心。
菩提心當云何發?須知菩提心者,從大悲起。菩薩修行,此心為先。若不發大悲之心,一切萬行,無從建立。何為大悲心?視大地眾生,皆為一子是也。子有飢寒疾病,為父母者,必以悲心而拔其苦。乃至不惜一切,而為其子。如能視大地眾生之苦,如己一子之苦,而為設法救拔,如是之心,名大悲心。
「起信論」三心,亦即菩提心。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此念之所以為正者,不著二邊,起智觀照真如正理,即契菩提心體。二者深心,樂修一切諸善行故。好樂修習,世出世間自利利他諸善行。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眾生苦故。以平等大悲心,拔除一切眾生,分段變易二生死苦。此二皆發菩提心用。今勸發菩提心,即勸發「起信」三心,令趣無上菩提也。
又菩提心,即菩薩心也。「楞嚴經」云: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薩發心。此心則捨己利他,大乘行願;非同聲聞緣覺,但求自利者所可同日語也。
又菩提心,即進趣無上菩提之心也。此心能自覺覺他,乃至覺滿,得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心通因徹果,因中必發菩提心,果上方成菩提道。雖成菩提道,究竟不離菩提心。
文,即文言,名句文三身之一。名詮自性,如云瓶,非盆非碗也。句詮差別,如云花瓶,非油瓶酒瓶也。文詮聯綴,文義相聯絡;如云此花瓶,是古磁,經時既久,火氣脫盡,盛水養花,可以耐久,新鮮不謝。今此文,由積名成句,積句成文,能詮顯勸發菩提心之義理,令生解起行故。此文,雖非經非律非論,而經律論三藏之旨,文中皆具,能成法益。一總釋題目竟。
二 撰文法師
古杭梵天寺沙門實賢撰
古杭:即今之杭州也,昔亦稱武林。梵天寺在鳳山門外,於有宋時代開山,明朝中興。沙門:出家修道者之通稱也。梵語沙門,譯為勤息,謂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又謂識心達本源,故號為沙門。
實賢是祖法諱,字思齊,號省庵,為蓮宗第九祖。江蘇常熟縣,時氏子,為書家後裔。祖生於清朝康熙二十五年八月初八日,生即不茹葷,總角之年,即有離塵志。父蚤逝,母張氏,十分賢明,知祖夙植善根,乘願再來,遂命出家。年七歲,禮清涼庵容選大師為師,十五歲薙髮,二十四歲圓具於昭慶戒壇。嚴淨毗尼,於道精進,常終夜不臥。尋入講筵,洞明性相二宗。從崇福靈鷲和尚,參念佛是誰。四閱月有省,曰:我夢覺矣。由是機辯縱橫,善說法要。和尚欲付衣拂受。遂禁足於真寂寺,晝覽藏經,晚持佛號。於己亥春,詣明州阿育王寺,瞻禮舍利(佛之靈骨)。二月十五佛涅槃日,大合緇素,廣脩供養。併於塔前燃指,發四十八願,感舍利放光,眾皆共睹。作此勸發菩提心文,激勵四眾。誦者多為涕下,感化者眾。祖平生住持永福、普慶、海雲、仙林、梵天諸法席,化道崇隆,三根普被。雍正七年,結蓮社,為文誓眾,畢命為期。己酉冬,主席梵天寺,屏絕諸緣,掩關寸香齋。雍正十一年,臘月八日,告眾曰:「明年四月,吾去矣。」由是日課佛名十萬。明年四月十二日,告眾曰:「月朔以來,再見西方三聖,其將往生乎!」即書偈云:「身在華中佛現前,佛光來照紫金蓮,心隨諸佛往生去,無去無來事宛然。」於是具浴更衣,斷飲食,斂目危坐,十四日將午,面西念佛,安然而逝,送者麋至,祖忽開目曰:「吾去即來,生死事大,各自淨心念佛可矣。」遂合掌連稱佛名而寂。世壽四十有九,僧臘二十有五。是冬臘月八日,奉靈骨塔於常熟拂水巖之西。後鄮山諸道俗懷祖道行,迎骨重建塔於阿育王寺之右。刻有「省庵法師遺書」一冊,略備始末。二撰文法師竟。
三 啟教因緣
良以法不孤起,起必有由。此文以何因緣而作,不可不知。細察因緣有二:一者總,二者別,總乃由省庵法師,本覺內熏為因,熏起始覺之智,流出此篇文字。復由眾生外感為緣,感動法師大悲,勸發菩提之心。別則因緣具有十種;如本文備明。一、念佛重恩故,二、念父母恩故,三、念師長恩故,四、念施主恩故,五、念眾生恩故,六、念生死苦故,七、尊重己靈故,八、懺悔業障故,九、求生淨土故,十、為念正法得久住故。十緣義理,在後詳釋。三啟教因緣竟。
四 藏乘所攝
已知此文,發起因緣,有總有別。未悉藏乘,何所攝屬?藏有聲聞藏,菩薩藏。聲聞藏,厭苦斷集,慕滅修道。但求自度,速出三界。菩薩藏,解行雙圓,自他兩利,普度眾生,齊成佛道。此文開眾生之圓解,起萬行之圓修,應屬菩薩藏攝。
乘有小乘,大乘。乘字讀去聲,乘是車乘,從喻立名。小乘是羊車,鹿車。大乘是牛車。更有最上乘,是大白牛車。此典出自「法華經譬喻品」,有一長者(喻佛)諸子幼稚(喻眾生),入朽故大宅(喻三界),嬉戲娛樂。其宅四面,倏然火起(喻煩惱火)。長者見火,速告諸子,此舍已燒,汝等宜速出來,勿為大火之所燒害。諸子聞已,不知何者是火,何者為舍,何為焚燒,不知畏避,依然樂著嬉戲。長者知子本心,各好珍玩之物,而以方便,誘令得出。告曰:汝等宜速出來,我有羊車(喻聲聞),鹿車(喻緣覺),牛車(喻菩薩),可以相與。諸子聞已,願樂諸乘,爭相疾走而出。長者見子出已,其心大快,自惟財富無量(具足無量功德法財),等與大白牛車(等賜最上一佛乘)。此捨三乘歸一乘也。小乘,談理狹隘,但說人空,不明法空。又但求己利,不肯利他。大乘談理深廣,徹法底源。又明一切眾生,皆當作佛。此文勸發菩提心,勸修菩薩行,求成佛道,應屬大乘所攝。四藏乘攝屬竟。
五 教理淺深
已知此文,菩薩藏大乘所攝。未悉於賢首五教,當收何教?五教者:
一小教:但明人空,不說法空。但求自利,不肯利生,即台宗藏教。貪著小乘,三藏學者,但證我空之理,但了分段生死。
二始教:始者初也,即大乘初門,故名為始。此教有空宗、相宗二種。若約但明諸法皆空義(為空宗),即台宗通教,當體即空,不待滅色而後空。一切身心世界,猶如空華鏡像,即色即空也。若約廣談諸法差別義(為相宗),無明不覺生三細,境界為緣長六麤。多談法相,少說法性。有成佛不成佛。亦名分教。若約從真起妄,則有六凡依正因果。返妄歸真,則有四聖依正因果。即台宗別教。十界具足,差別不同也。
三終教:說如來藏緣起正理。如來藏隨緣,成一切法(俗諦);緣起無性(真諦);一切皆如(中諦)。一切眾生,皆當作佛,方盡大乘至極之理,故名為終。亦名實教,多說法性,少說法相。縱說法相,亦會相歸性。以稱合實理而說,故名為實。此教真俗二諦圓融,即台宗圓教雙照義。
四頓教:不依地位漸次,亦不說法相,唯辨真性。絕相泯心,一念不生,即名為佛。頓超佛地,不歷三祇,故名為頓。此教離一切相,即台宗圓教雙遮義。
五圓教:總一法界,性海圓融,緣起無礙,身毛塵剎,互相即入。於一毛端現寶王剎,坐微塵裏轉大法輪,故名為圓。此即台宗圓教,遮照同時義。
此文勸發菩提心,令發成佛之因心,而得究竟之果覺。佛種從緣起,正屬賢首終教。文中勸人,去偏取圓,兼屬圓教。五教理淺深竟。
六 宗趣分別
已知此文,教理甚深,未悉何為宗趣?賢首云:當部所崇曰宗,宗之所歸曰趣。宗即是因,趣即是果。以本文而明宗趣,當以發菩提心為宗,證菩提果為趣,六趣分別竟。
七 能詮教體
已知此文,宗趣圓極,未悉何為教體?教體者,教法所依之體也。娑婆世界眾生,耳根偏利,故諸佛諸祖,皆以音聲而作佛事。「楞嚴經」云: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是以音聲為教體。
若徒有音聲,而無名句文,如風聲水聲,豈能詮理?如是則當以聲名句文,四法為教體。又但有能詮之四法,而無所詮之義理,如山歌野曲,豈能為教體?如是則當併攝所詮為教體。又若文若義,皆不離心,心為諸法之本,諸法不出一心。此文字字句句,都從省庵法師性海中流出。既有文字,則屬事相。依終教教理,自當會相歸性,而以歸性為教體也。七能詮教體竟。
八 所被機宜
已知此文,能詮教體,未悉所被何機?文是省庵法師化導之教。若聞教生信發解,依教起修求證,皆謂之機。教必對機而成益,如藥必對症而生效。此文勸發菩提心,乃屬大乘之教理行果,應被大根眾生。根機既大,智慧必大,心量亦大,於此大教,方能領荷。願力亦大,於此家業,方克承當。大根眾生,正所被之機也。如是則應小根絕分,如云龍象蹴踏,非驢所堪。若仔細研究,二乘根器,亦為當被之機。何以故?因二乘志意狹劣,但求獨善其身,不肯成就眾生。經此文種種勸導,恥小慕大之心,自然而生。時至機熟,必能回小向大,而發菩提心也。故此文實可普被三根。八所被機宜竟。
九 力用殊勝
菩提心,為諸心中王,具殊勝之力用。能荷擔眾生,及荷擔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發此心,可以上求佛道,可以下度眾生,具足四弘誓願,此心有如是之功能力用。然此心力,由此文勸發而生。此文由省庵法師菩提心海流出,故此文有殊勝之力用也。九力用殊勝竟。
將本文全篇,仿照諸經,分為三分。
甲一 序分 自開篇至方得名為真正發菩提心也止。
二 正宗分 自此菩提心,諸善中王,至是為發菩提心第十因緣也止。
三 流通分 自十緣備識,至文終。
甲一 序文 (敘述發起之意)
乙一 先敘修行心願為本
不肖、愚下、凡夫、僧、實賢,泣血稽顙,哀告現前大眾及當世淨信男女等!唯願慈悲,少加聽察!
首句自謙之詞。不肖表其非賢;愚下謂非上智;凡夫愧非聖人。因對涅槃法會,眾前說話,未敢自高。眾中僧俗老幼,根機不等,或有諸佛菩薩,影響當時,或有祖師聖僧,乘願再來。肉眼不識,故發言必宜謙遜也。
僧,實賢,梵語僧伽,簡稱僧,譯云,和合眾,乃出家脩行者之通稱。和合有二:一理和,謂十方同聚會,個個學無為,同證無為之理也。二事和,有六: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出家人,故稱六和僧。實賢,法師之法諱。字思齊,其師為取如是名字,意望見賢思齊。法師出家後,參學具足,宗教兼通,解行相應,智悲雙運,發大乘願,行菩薩道,歸心淨土。臨終往生,上品上生,實預聖賢之列,誠不負師之所望也。
泣血稽顙,哀告現前大眾及當世淨信男女等;此同體大悲心之所感發,懇切告眾也。念一切眾生,與佛本來同體;何以諸佛已成正覺,我等尚在沉淪?由是熏動大悲心,不覺悲傷涕泣,血淚交流。稽顙即禮拜也,以頭稽留於地,以表誠懇恭敬,較常不輕菩薩,逢人禮拜受記,更有甚焉。
告而曰哀者,悲哀發言,冀以感動眾心。現前大眾:謂非過去未來,乃現前涅槃會上之大眾。及當世,及者併及。當世有二釋:一、當今之世,由此會而普及當今世界,由近及遠也。二、當來之世,由此會而流傳當來世界,自今而後也。男女而稱淨信,謂夙植善根,信心具足,不雜疑念,故曰淨信。信為五根之首,十一善法之先,有信則諸善可生,故「華嚴經」云:「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法。」
惟願慈悲,少加聽察者:願即法師心願,亦即菩薩弘願,願度無邊之眾生。故惟願大眾,發慈悲心,勿以人廢言,對我所言,少加聽察。若但聽而不察,聽同不聽,未能得益。聽者聽聞,是聞慧;察者思察,是思慧。既能從聞而思,必能從思而修,故願加思察,定能發菩提心,而修菩提行也。
嘗聞入道要門,發心為首。修行急務,立願居先。願立,則眾生可度;心發,則佛道堪成。苟不發廣大心,立堅固願,則縱經塵劫,依然還在輪迴。雖有修行,總是徒勞辛苦。
此即敘修行心願為本也。嘗聞者:表文中之言,非出己見,乃嘗聞大乘經中,有如是說,今者代佛宣揚。入道要門:即欲入菩提道之要門,又入佛知見道之要門,不在他處,首在發菩提心。此心既發,即開佛知見,方能修行。而修行緊急之務(事也),立願居先,行無願不成,必至退轉故。
願立,則眾生可度:度生之願,乃菩薩四弘誓願之第一願。菩薩對三界眾生,如「金剛經」云: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欲界),若有色(四禪色界天),若無色(空無邊處天),若有想(識無邊處天),若無想(無所有處天),若非有想非無想(非想非非想處天),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則三界眾生度盡,故曰:願立則眾生可度。
心發,則佛道堪成:心即菩提心,此心為正因佛性。正因理心既發,則了因慧心,緣因善心,自可相繼而生。正因佛性本具,眾生多皆埋沒於五蘊山中。今承開示,既發菩提心,則正因理顯。再加了因佛性,緣因佛性,悟修之力,則本覺正因佛性出纏,成等正覺。故曰:心發則佛道堪成。
苟不發廣大心,立堅固願:此反顯發心立願,為修行之根本,本立而道生。苟不發廣大心:如發心持五戒,修十善,求人天福報。如發心斷見思惑,出三界獄,求聲聞乘。如發心樂獨善寂,得自然慧,求緣覺乘。此皆非廣大心,都是祇求自利之心。
廣大心者:即平等慈悲心是也。慈心能與樂,悲心能拔苦。如世間父母之於子女,皆有慈悲心,要令子女得安樂,離痛苦。但此心不平等,何以故?如對他人子女,任從飢寒交迫,疾病縈纏,漠不關懷,故非廣大心。若能視大地眾生如一子,平等慈悲,乃名廣大心也。
堅固願者:即堅固不退。如云:假使熱鐵輪,於我頂上旋,終不為此苦,退失菩提心。又虛空可碎,滄海可填,我願不易。如地藏菩薩發願,眾生度盡,方證菩提,地獄未空,誓不成佛。又如阿彌陀佛所發四十八願,願願皆云:若不爾者,終不成正覺。是之謂堅固願。
末四句,承上若不發廣大心,立堅固願。則縱使經歷塵點劫數,不能了脫生死,依然還在輪迴。雖有種種脩行,如「楞嚴經」所云: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乃至別成聲聞緣覺,諸天魔王,及魔眷屬。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亂修習。猶如煮沙,欲成嘉饌,縱經塵劫,終不能得。二本:一妄本,依識心所脩。二真本,依菩提心所脩。不發菩提心,不成菩提道,豈非徒勞辛苦耶。
故「華嚴經」云: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法,是名魔業。忘失尚爾,況未發乎?故知欲學如來乘必先具發菩薩願,不可緩也。
此引經作證。「華嚴經」,是釋迦如來初成正覺,如日初出,先照高山。為大根眾生,轉無上根本法輪。說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之理,圓融無礙,舉一即三,全三即一。如舉一心字,佛及眾生,皆悉在內。迷此心者,乃為眾生。悟此心者,當下成佛。如舉一佛字,心及眾生,亦皆在內。佛即是心,佛原從眾生修成。如舉一眾生,心佛亦皆在內。眾生莫不有心,凡有心者,皆當作佛。即是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
經中有云: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法,是名魔業。有一菩薩,往昔遇佛,已發菩提心。後在世間脩行,將前所發菩提心忘失,並不記憶。如是,則所修無論世間善,出世間善,皆名魔業。
問:出世善法,何名魔業?答:「楞嚴經」中,聲聞緣覺,皆列五十種陰魔之內,據此可知。又波旬魔王,因中亦脩十善,及未到地定。此定亦云未至定,未至初禪離生喜樂地之根本定,但修近分定(祇能伏惑),故名未到地定。因不發菩提心,故報生欲界頂天,而為魔王。
忘失尚爾,況未發乎?此以輕況重。意以修行必要發真正菩提心,否則,因地不真,果招紆曲。
故知欲學如來乘,必先具發菩薩願,不可緩也;此結心願為本。故字承上轉結之詞。乘字去聲,佛教共有五乘:一人天乘,說五戒十善之法。二聲聞乘,說四諦法。三緣覺乘,說十二因緣法。四菩薩乘,說六度萬行法。五最上一佛乘,惟說一心法。如來乘,即最上一佛乘。眾生欲學此乘,必先具發菩薩四弘誓願。具發者,完全而發,不可或闕,即上求下度智悲並運者也。過現諸佛,並無不發菩薩願,而得菩提道。故發願,為修行不可緩之事。如普賢發十大願王,觀音發十二大願,彌陀因中發四十八願,可為修行之模範也。先敘修行心願為本竟。
乙二 敘發心去取須明
丙一 舉數標名
然心願差別,其相乃多。若不指陳,如何趣向?今為大眾略而言之。相有其八,所謂:邪、正、真、偽、大、小、偏、圓是也。
然字承上轉下之詞。上文但云必先發願,未明當發何願,故此須當指明,令知去取。當知發心立願,損益利害所關。若不得明眼師家指示,不脩正道,危殆孰甚。省庵法師,為宗教大善知識,其所開導,必可依從。若遇邪師邪教,令發邪心邪願,必致墮落。古德云:一盲引眾盲,相率墮深坑;豈不悲哉!
然心願差別,其相乃多:此二句廣指一切心願。若不得明師指示陳述,則茫茫無據,如何能得趣向?趣向即歸向也。一切眾生,迷真起妄,認妄為真,都是向妄。若有明師指示,返妄歸真,返本還源,方得歸向正途,而登正覺。今為大眾略而言之,因發心立願之相既多,不能廣指,祇得略言。相有其八下三句,即舉其數,而標其名。所謂邪、正、真、偽、大、小、偏、圓,是也。一舉數標名竟。
丙二 依名辨相
丁一 牒名
云何名為:邪、正、真、偽、大、小、偏、圓耶?
此牒定,邪正等八種名。用云何二字而徵起之,以為下辨相之張本。邪正等,皆從發心上分別。如發心是邪心,立願必定是邪願,以願從心起故。餘可例推。當知發心立願之人,邪偽者多,真正者少。
現在末法之世,法弱魔強,許多左道旁門,如空心教、無為教等,名是佛經內部極好之名詞。但竊取其名,而所修之行,不依名中義理。如空心教,不觀心性本空,仍執心在身內;又隨心分別六塵境界。如無為教,不學六種無為之法,仍念念著有,不修淨行,更有許多非法說法。此等名為附佛法之外道。以為人師,廣收徒眾。其傳法只許兩人私相授受,不許第三人觀聽。有云三眼不傳道。又以欺詐手段,誘騙愚夫愚婦。凡欲受其法者,先要一誓詞不得將教中密語,告知於人,如違願遭重譴(或願被雷擊、或願遭火燒、或願被水溺)。即夫妻之間,亦不許說。此以惡咒束縛於人。如有智識之人,一聞傳法,不許第三人觀聽,及教中密語不許告知他人,即知其非正法。何以故?如果正法,必可公開,振法螺,鳴法鼓,堂堂皇皇,那有怕人見聞之事乎?
此中八種,前四種,乃為凡夫修行開正眼。以凡夫之人,每多邪正不分,真偽不別,盲從邪教,依照偽修。後四種,兼為二乘權教示指歸。以三乘聖人,抑或囿於小道,不發大心;抑或偏於事行,不明圓理;故須徵釋。一牒名竟。
丁二 辨相
世有行人,一向修行不究自心,但知外務。或求利養,或好名聞,或貪現世欲樂,或望未來果報。如是發心,名之為邪。
此下辨明八種相,原文分定,即為八段。此段辨邪之相。世間有一種修行之人,一向以來,發心修行,不究自心。自心,即真如自性,本有真心;不從父母所生,非同世人所認現在身內之肉團心也。
肉團心,是假非真,但假名為心,並無功能力用。我如是說,難免許多人不承認,要與我諍辯。謂此心能種種思量分別,何以說並無功能力用?答曰:思量,是第七末那識。分別,是第六意識,實非肉團心之功用。如謂此心實能思量分別,世間初死之人,肉心仍在身中,何以不思量不分別也?即此可驗證肉心無用。
本有真心,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俱無所在(此約真諦談空)。雖然無在,無所不在(此約俗諦說有)。猶如虛空,不在內外中間,無有何處,沒有虛空。即地中尚有虛空,出土一尺,則有一尺虛空,出土一丈,還得一丈虛空,色空無礙。真心則空有無礙,二諦圓融,亦復如是。不究自心:即不肯參究此心。參既不參,安得明了?既不明了,不知依之為因地心也。
但知外務:下列利養、名聞、欲樂果報,皆外務也。或求利養,即求財利滋養;或好名聞(去聲),即好虛假名譽;或貪現世欲樂,即五欲樂境。五欲有二:一財色名食睡,二色聲香味觸,此二種皆世人之所欲,故名五欲。或望未來果報,即望轉生人間,或生天上,受福樂之果報。為如是四種發心,名之為邪。因不依正理,不修正道,貪求世間名、利、欲樂果報故也。
既不求利養名聞,又不貪欲樂果報;唯為生死,為菩提。如是發心,名之為正。
此段辨正之相,恰與上科相反。既不求利養名聞,則澹泊明志,安貧守道。又不貪欲樂果報,則少欲知足,樂出塵勞。
唯為生死:唯者獨也,獨為生死大事,發心修行。將生死二字,貼在額頭,刻在心頭,無時或忘。念無量劫來,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輪,無有休息,實是大苦。有生則有身,有身則眾苦所集,一定要把此身度了。古德云: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此身得度,生死方了。欲了生死,須有至悲至切之心方可。又古德云:此心未明,如喪考妣,此心既明,更如喪考妣。此即生死心切。此心是真心,未明即未悟。欲求悟明真心,其心悲切,如死父死母一樣。迨此心既明,何以更如喪考妣?因既悟之後,了知本來是佛,墮落輪迴。悟雖已悟,證猶未證,生死未了,故更如死父死母一樣。如此乃是唯為生死。
為菩提者:為求證無上菩提也。求得實智菩提,使真性菩提,不致埋沒,而方便菩提,得以成就。至於利養名聞,果報欲樂,皆非所求也。如是發心,方名為正。
念念上求佛道,心心下化眾生。聞佛道長遠,不生退怯。觀眾生難度,不生厭倦。如登萬仞之山必窮其頂,如上九層之塔必造其巔。如是發心,名之為真。
此段辨真之相。念念上求佛道者:已發上求佛道之心,念念在懷,無時或忘,不忍半途而廢。心心下化眾生者:亦即已發度生之願,心心相續,要把一切眾生,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
聞說佛道長遠:如「法華經」所云:五百由旬,方是寶所(喻佛地)。有一導師,引導諸人,前趨寶所。因其路難行,多人半途欲退。導師不忍是輩,而失大利。乃為勸勉,前行固難,已經行至半途,退後亦難。同是一難,何如前進?無奈是輩,無志進求。導師為憫是輩,方便設一化城,勸令前進少許,即有大城,可以於中休憩。化城喻小乘方便涅槃,為小根怯弱之輩而設。今云不生退怯,即精進上求,無怯弱心也。
觀眾生難度:以眾生根行不等,惑業深重,不肯受化者多。即有一時受化,遇境逢緣,而退道心者亦多,故曰難度。不生厭倦者:如「寶積經」所述:常精進菩薩為一眾生,經無量劫,隨逐不捨,猶不受化,曾無一念棄捨之心。對此眾生不厭,常隨教化不倦。若此菩薩,可謂觀眾生難度,不生厭倦也。
如登萬仞之山,必窮其頂,如上九層之塔,必造其巔:此四句即是志在菩提,不肯中止化城。如是發心,名之為真。
有罪不懺,有過不除,內濁外清,始勤終怠。雖有好心,多為名利之所夾雜。雖有善法,復為罪業之所染污。如是發心,名之為偽。
此段辨偽之相。偽者,虛也,假也。有心而造曰罪,無心而造曰過。凡有罪過,理宜懺悔除滅。今日不懺不除,則無慚愧心,甘居下流也。內濁,即具足貪瞋癡,渾濁自性。外清,即矯現戒定慧,清淨之行。始則精勤修習,終則懈怠廢弛,虛度時光矣。
雖有好心,行諸好事,如卹孤濟貧,賑災救難,施棺給藥,修橋鋪路等;多為貪名圖利之心而為之,是謂夾雜(好心與貪圖名利之壞念相參)。雖有善法,修諸法門,如持戒修身,參禪習定,澄心慧觀,念佛持咒等;復為貪瞋未斷,愚癡所誤,造諸罪業,染污所修清淨之行。如是發心,名之為偽。
眾生界盡,我願方盡。菩提道成,我願方成。如是發心,名之為大。
此段辨大之相,乃言心願廣大。眾生界,即有情眾生之界。「楞嚴經」云:世界,眾生,業果,三種相續不斷,無有窮盡(眾生業不盡,而依業受報,故眾生界不盡)。設言眾生界有盡,我願方盡,以無眾生可度,故度生願畢。
菩提道成:即圓滿菩提,佛道成就。福足慧足,已成兩足之尊。自覺覺他,已得究竟滿覺。佛道既成,我願方成。如是發心,名之為大。
觀三界如牢獄,視生死如冤家。但期自度,不欲度人。如是發心,名之為小。
此段辨小之相。觀三界如牢獄,觀者以智觀察。三界:一欲界。六欲以下,五趣眾生,有男女雌雄,皆以淫欲而正性命。未曾離欲,故稱欲界。二色界。六天以上,四禪天中,初禪(梵眾、梵輔、大梵)三天,二禪(少光、無量光、光音)三天,三禪(少淨、無量淨、遍淨)三天,四禪(福生、福愛、廣果)三天,此天復有無益外道天,及五不還天(無煩、無熱、善現、善見、色究竟),即三果阿那含,寄居其中。彼諸四禪,四位天王,徒有欽聞,不能知見。以上十八天,皆名色界。此色非是欲色,但是仍有形色而已。第四禪凡夫天,有欲滅色歸空,故有四空天。三無色界,即四空天。不特無欲,而且無色,惟餘識神、故稱無色界。三界是六道眾生依止之處,惑業未空,輪迴未出,要在三界內,受果報身,無自由分,故曰如牢獄。五陰色身,是小牢獄。三界,是大牢獄。
視生死如冤家:生死逼迫,是為大苦,喻如冤家,能令受苦,必欲離之。欲離生死苦,故修諸道品,斷界內煩惱。但期自度,無廣大心,不能度人。如是發心,名之為小。
苦於心外,見有眾生,及以佛道,願度願成。功勛不忘,知見不泯。如是發心,名之為偏。
此一段辨偏之相。偏者偏於二邊,不歸中道。或善於有,或著於空,皆謂之偏。若於心外,見有眾生,及以佛道,此著於有,有凡有聖。於眾生則願度,於佛道則願成。與上真心文中所說:念念上求佛道,心心下度眾生,同一大乘菩薩道,智悲雙運之作略。何以說其為偏?祇因未明中道實理。
菩薩有權教菩薩,實教菩薩。權實攸分,即在若相離相而已。如願度願成,有能度能成之功勛不忘,眾生佛道之知見不泯(亡也),即是著相:是為權教菩薩。實教菩薩,所修離相,終日度生,不著度生之相。圓滿菩提,歸無所得。不度而度,度而不度,無成而成,成無所成。空有雙離,全歸中道。稱真實理而修,是為實教菩薩。若雖發大心真心而修,未明圓理,執有眾生可度,認有佛道可成。如是發心,名之為偏。
若知自性是眾生,故願度脫。自性是佛道,故願成就。不見一法,離心別有。以虛空之心,發虛空之願,行虛空之行,證虛空之果;亦無虛空之相可得。如是發心,名之為圓。
此一段辨圓之相。若知知字,是智照現前,纔能了知。自性,是當人自心本性。此性迷時則為眾生,悟時則成佛道。因知自性是眾生,故願度脫。自性是佛道,故願成就。眾生佛道,皆不離自己心性,故不見更有一法,離心別有。若見心外有法,即非正見。
以虛空之心,發虛空之願,行虛空之行,證虛空之果:此虛空二字,莫作虛空相解,若作相解,何為空願空行空果?縱有所說,總是不當(去聲)。當以義解,以字依也。虛空者,廣大義,即是依廣大心,發廣大願(眾生無邊誓願度、佛道無上誓願成),行廣大行(六波羅密行),證廣大果(大覺極果)。上即無修而修,無證而證。亦無虛空之相可得,即是修即無修,證亦無證。如是發心,名之為圓。
二依名辨相竟。
丙三 指示去取
知此八種差別,則知審察。知審察,則知去取。知去取,則可發心。
知此邪正、真偽、大小、偏圓,八種心之行相,差別不同,則知自己審度思察:邪偽小偏,四種不好;真正大圓,四種是好。既知審察好醜,則知去取。不依曰去,依之曰取。既知應去應取,則可以發心,自不至有所錯誤。
云何審察?謂我所發心,於此八中為邪?為正?為真?為偽?為大?為小?為偏?為圓?
此徵釋上文則知審察一句。云何句徵起,謂下釋成審察之意。
云何去取?所謂去邪,去偽,去小,去偏;取正,取真,取大,取圓。如此發心,方得名為真正發菩提心也。
此徵釋上文則知去取一句。云何徵起,所謂下釋成去取之法。邪偽小偏,四種應去。正真大圓,四種應取。如是發心者:如是二字,指法之詞,即指應去者去之,應取者取之。如是所發之心,方得名為真正發菩提心也。菩提心,是成佛種子。此心既發,成佛有分。故省庵法師,撰文勸人發菩提心也。一序分竟。
乙一 歎德明緣
此菩提心,諸善中王。必有因緣,方得發起。
此下正宗分,乃是文中真正宗要之理。菩提心三字,即一文之正宗。菩提心,是第一心,故為諸善中王。諸者眾也。善有世間有漏善,出世間無漏善。有漏善,如五戒,是人道因,為人善。十善,是六欲天因,為欲界善。四無量心,及不動業(禪定),為色界善。滅色歸空,修習空定,是無色界因,為無色界善。此皆不了生死,不出三界,是為有漏善。
無漏善,如四諦(聲聞所修,為小乘善)、十二因緣(緣覺所修,為中乘善),此二能了分段生死,能出三界。六度(菩薩所修,為大乘善)、菩提心(諸佛所修,為佛善),能了分段變易二種生死,證大涅槃。故以菩提心為諸善中王。
菩提心,即得成菩提果覺,因地心也。此心為眾生正因佛性,人人本有,個個不無,即是成佛種子。經云:佛種從緣起,故曰必有因緣,方得發起。一歎德明緣竟。
乙二 標數列名
今言因緣,略有十種。何等為十?一者、念佛重恩故。二者、念父母恩故。三者、念師長恩故。四者、念施主恩故。五者、念眾生恩故。六者、念生死苦故。七者、尊重己靈故。八者、懺悔業障故。九者、求生淨土故。十者、為念正法得久住故。
初二句,略標其數可知。下徵列十緣:一者、念佛重恩故。以佛恩為第一者,因念佛是三界導師,四生慈父。視大地眾生,皆如一子,有平等大慈大悲之心,欲與一切眾生之樂,欲拔一切眾生之苦。其恩最極高廣,有踰父母,故列第一。
二者、念父母恩故。若欲報佛恩,須假父母生身;發菩提心,修菩薩行,奉佛使命,為佛使者,代佛宣揚,以法利生,以暢佛懷,方可報佛重恩。若不說法度眾生,是則不名報恩者。但說法度生,非此身不可。因念此身,從父母而生;哀哀父母,生我劬勞,故念父母恩第二。
三者、念師長恩故。雖有父母,生我此身,若無師長教誨,則知識不開,焉知禮義?佛法不懂,那能修行?若不修行,則佛恩親恩,皆不能報。故念師長恩第三。
四者、念施主恩故。此條似對出家眾說。雖有父母生我身心,師長教我佛法。若無施主布施供養,則終日求謀衣食,那能安心辦道?施主能成就我道業,故念施主恩第四。
五者、念眾生恩故。此有三種:一、眾生類廣,自我從無量劫以來,捨身受身,必有經生父母。則我有過去無量父母,未出輪迴,必在六道。我無宿命通,不能知識。則六道中,有許多眾生,是我累生父母,與我有恩。二、我日用所需衣食,皆賴眾生供給,令我現成受用,悉皆有恩於我。三、牛為我耕,雞為司晨,犬為我守夜,於我亦有恩。故念眾生恩第五。
六者、念生死苦故。上五者皆約外恩,後五者皆約己事,一一無非切己之事。念生死苦,即念念起智觀察,現在此身,不是長生不死之身。寒暑遷流,新新不住。如火成灰,漸漸銷殞,終歸磨滅,必有死亡之日。死後並非離三界,而免輪迴,依然還要隨業受生。生死死生,無有休息,是為大苦。故念生死苦第六。
七者、尊重己靈故。己靈,即自己靈覺之性。此性為眾生本有之佛性,在眾生現前身中,靈靈不昧,了了常知。既是佛性,必宜尊重,勿令永埋在五蘊山中。發心修行,令其內脫身心,外超世界,出離生死,如鳥出籠,自在無礙,庶不辜負。故以尊重己靈為第七。
八者、懺悔業障故。承上如要不負己靈,必宜懺悔業障。懺者,懺其前愆;悔者,悔其後過;即改往修來之義。眾生有三障:一惑障(麤細迷惑心能為障),二業障(身口意所造諸業能為障),三報障(依正苦樂二報能為障)。今但云業障,舉中攝取前後;即是懺悔三障,永斷生死。故懺悔業障為第八。
九者、求生淨土故。娑婆五濁惡世,三障俱重,要懺悔令盡,實覺為難。因助道緣少,故必求生淨土。淨土助道緣多:諸上善人,俱會一處;又水鳥風樹,皆演法音,聞者皆悉念佛念法念僧。又見佛聞法,得證無生法忍。故以求生淨土為第九。
十者、為念正法得久住故。正法者,對佛所說之教理行果,而能信解修證,是為正法。若但有教理行,而證果者少,即是像法。若但有教理,而無行果,即是末法。為念如何能令正法得以久住,必宜真正發菩提心。信大教,解大理,修大行,證大果,則正法得以久住。如上,五恩皆能得報,生死可了,己靈不負,業障可除,淨土得生,故以為念正法得久住為第十。二標數列名竟。
乙三 次依徵釋
丙一 念佛重恩
云何念佛重恩?謂我釋迦如來最初發心,為我等故行菩薩道,經無量劫,備受諸苦。
初句徵起。云何,是徵問之詞。謂下,釋成,解釋佛恩何等深重。念是記念。我者,隨世假稱為我。釋迦是此土教主,故加一我字。佛名釋迦牟尼四字,梵語釋迦,譯為能仁,能施仁德以利他,運悲廣度眾生也。梵語牟尼,譯為寂默,寂靜宴默以自利,運智上求佛道也。
如來是佛果通號,共有十號,如來是第一號。此二字,約十法界料揀,即是超九界以獨尊之號。六凡眾生,來而不知。先要明白如字意義,如者如如不動。六道眾生,依業受報,來三界內受生,常被八風所動。利衰毀譽,稱譏苦樂,是世間八風,無人不被所動,故曰來而不如。二乘,如而不來,二乘斷我執煩惱,出分段生死,證有餘涅槃。沉空滯寂,如如不動。佛要他入世利生,他視三界如牢獄,再不肯來。故曰如而不來。菩薩非如非來。非同二乘,耽著涅槃之如,故往返六道,救度眾生。非同凡夫,隨業受報之來,乃乘願利生,去來自在,故曰非如非來。惟佛亦如亦來。佛乃應機示現而來,八風吹不動,故曰如來,九界眾生無足與比。
最初發心者:佛因地最初發菩提心,是在古釋迦佛時,為陶師,名大光明。古釋迦佛,觀其機熟可度。即帶四位弟子,名舍利弗、目犍連、富樓那、須菩提,至陶師所。陶師心生極喜,恭敬禮拜,默願將來成佛,亦同佛之莊嚴,及同名號,四位常隨弟子亦然。佛為說法,得度出家,從此發心修行。
為我等故,行菩薩道,經歷三大阿僧祇劫,備受諸苦。自覺覺他,覺行圓滿,成佛名與師同,滿所願也。
我造業時,佛則哀憐,方便教化;而我愚癡,不知信受。我墮地獄,佛復悲痛,欲代我苦;而我業重,不能救拔。
念我往昔造諸惡業(五逆十惡諸不善法)時,佛則悲哀憐愍,種種方便教化。而我愚昧癡迷,不知信受,不肯改惡從善。惡因既積,苦果難逃,故墮地獄,備受惡報。佛復悲傷痛惜,欲代我受苦。無奈我業深重,自作還應自受,不可替代,不能救拔。
我生人道,佛以方便令種善根。世世生生隨逐於我,心無暫捨。
我罪報既畢,得生人道,佛則轉悲為喜。以者用也,用種種權巧方便,即說五戒十善之法,令我得種善根,不墮惡趣。世世生生,隨逐於我,種種教化提攜,令我善根得以增長。奈我障重,不肯受化。佛心亦無暫時棄捨於我,是則佛恩何等深重。
佛初出世,我尚沉淪。今得人身,佛已滅度。何罪而生末法;何福而預出家;何障而不見金身;何幸而躬逢舍利。
此段自悲自慶。悲者,悲傷不生佛世。佛當初應機出世,我尚沉淪苦趣。現今我得人身,佛已滅度(滅妄證真,成就佛道。度生已畢,入大涅槃)。縱使不得與佛同生一世,能於正像法中,得生亦好;何罪而生在末法,不見如來金色之身。此皆自悲之詞。何福而預出家,得列僧倫三寶之數;何幸猶得躬逢如來真身舍利(譯靈骨)。此皆自慶之意。舍利,即佛悲願,碎金剛身,而成舍利。以為末法眾生,作大福田。令我等禮拜供養,能得無量福,能滅無量罪,能成一切智,何等慶幸之事。
如是思惟,向使不種善根,何以得聞佛法。不聞佛法,焉知常受佛恩。此恩此德,邱山難喻。
如是指上悲慶之餘,心中思惟,還是夙生已種善根。向使下四句乃反顯,不種善根,難聞佛法。不聞佛法,焉知常受佛恩。佛之恩德高大,邱陵山岳難以為喻。
自非發廣大心,行菩薩道,建立佛法,救度眾生;縱使粉骨碎身,豈能酬答。是為發菩提心第一因緣也。
此段即由正思惟,而得正知見。乃知欲報佛恩,須發佛心,而行佛事。發廣大心,即發佛之平等大慈悲心;此心即菩提心。行菩薩道三句:皆行佛事,佛在因地中,所行之事也。行菩薩道者:捨己利他,廣行方便:布施、愛語、利行、同事。
建立佛法者:無佛法處,設法而提倡之。有佛法處,盡心而護持之。惟有佛法,可以救度眾生,故須建立。救者,以大悲心,救出生死海(離苦也)。度者,以大慈心,度登涅槃岸(涅槃譯不生不滅。登彼岸得樂也)。首句自非二字,乃反言。自非發佛心,行佛事,縱使粉骨碎身,皆不足報答佛恩。以不稱佛懷故,故曰豈能酬答。是為發菩提心,第一因緣也。一念佛重恩竟。
丙二 念父母恩
云何念父母恩?哀哀父母,生我劬勞。十月三年,懷胎乳哺;推乾去濕,嚥苦吐甘。才得成人,祇望紹繼門風,供承祭祀。
首句徵,下文釋。念,乃能念之心,因也。父母恩,即所念之事,緣也。由此因緣,能發菩提之心。哀哀是悲感之意,念及父母,心生悲感。我之受生,秉質陶形,全由父母,何等劬勞。既生之後,還負許多責任,其恩難以言喻,儒云昊天罔極。
十月三年四句,偏重於母恩。吾人託生人道,由往昔業緣,與父緣母緣,三緣和合,流一念愛心,為受生種子,納第八識於赤白二渧中,而成胞胎,是謂心(八識)色(二渧)和合。居於胎藏,在生藏之下,熟藏之上。母親十月懷胎,子飲母血,母失常態,腰酸腳軟,氣急神昏,行動乏力,飲食無味;此十月中,何等劬勞。及臨分娩,生死關頭,命在呼吸。為人子者,當念及此,大發孝心。三年乳哺:乳,為母親血液所成,將己身分,養兒軀命。推乾去濕者:若兒便利,污及衣被,則推兒乾處,去其濕者。又喂兒時,若食味苦,則自嚥下;若食味甘,則吐與兒。其愛子之心,無微不至。
才得成人,祇望紹繼門風,供承祭祀:此世俗為父母之常情。見子才得長大成人,祇望子能成家立業,克紹箕裘,繼承先志,大振門風。供承祭祀,俾一脈香煙,可以相承不絕,親之望子如是。為子者,必思有以慰親心也。
今我等既已出家,濫稱釋子,忝號沙門。甘旨不供,緊祀不給。生不能養其口體,死不能導其神靈。於世間則為大損,於出世又無實益。兩途既失,重罪難逃。
此段,省庵法師警策僧眾。以己為例,故曰我等。既已割愛辭親,從釋出家,是稱釋子。不能學佛脩行,故曰濫稱。又出家修道,總號沙門(譯勤息,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不能勤修三學,息滅三毒,故曰忝號。
甘旨不供,祭祀不給者:甘旨是美味,人子當親在之日,應以甘旨是供;親亡之後,應以祭祀為重。儒云: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今我等出家,於世俗子道不能盡。若能真心修行,一子出家,九祖超昇,於心亦可無愧。其或不然,父母在生,不能養其口體,父母死後,不能導其神靈(即神魂靈魄)。於世出世,兩途俱失,重罪實屬難逃。
如是思惟,唯有百劫千生常行佛道,十方三世普度眾生。
此思惟,即正思惟。唯有下四句,即真正發菩提心。其中具足四心:上二句是常心、第一心。下二句,是常心、廣大心。又合之,能知上求下化,即不顛倒心。能發四心,即是大乘菩薩。
則不唯一生父母,生生父母俱蒙拔濟。不唯一人父母,人人父母盡可超昇。是為發菩提心第二因緣也。
此段承上,既於十方三世,廣度眾生。則不唯(獨也)今生父母可度,即生生世世所有父母,俱可蒙其拔濟。拔者,除生死苦;濟者,與涅槃樂。又不唯一己父母可度,即法界眾生,人人父母,盡得令其超昇。超者,越三界獄;昇者,登九品蓮。即此念父母恩,是為發菩提心,第二因緣也。二念父母恩竟。
丙三 念師長恩
云何念師長恩?父母雖能生育我身,若無世間師長,則不知禮義。若無出世師長,則不解佛法。不知禮義,則同於異類。不解佛法,則何異俗人。
首句徵,下釋,乃釋成師長何恩。謂父母雖能生育我身,必藉世間師長教訓,方知禮義。又必藉出世師長開導,方解佛法。若無,乃反言無世間師長,不知禮義,則何異禽獸?故曰同於異類(即禽獸)。無出世師長,不解佛法,則幾同流俗,故曰何異俗人。
今我等粗知禮義,略解佛法。袈裘被體,戒品沾身。此之重恩,從師長得。
我等等字,應兼指在家之眾,以有粗知禮義句。粗知者,知之不精;略解者,解之未盡。袈裘此云解脫服,有九品之分,亦云大衣。佛制三衣,此衣最貴重。未受大戒,不能披此衣。今日被體,則已受大戒,故下句同,戒品沾身。品者,類也。有五篇三聚之分,大小兩乘之別。戒相恐繁不錄。戒舟能度生死苦海,故曰此之重恩,從師長得。
若求小果,僅能自利。今為大乘,普願利人。則世出世間二種師長,俱蒙利益。是為發菩提心第三因緣也。
小果,即聲聞緣覺。但破我執,得出三界,而證方便有餘土涅槃,僅能自利;沉空滯寂,不能涉俗利生;不足以報累生師長之恩。今為下,即發菩提心。大乘:係菩薩所修之道,智悲並運,自他兩利。普願利人:即眾生無邊誓願度,其願方普:則多生以來,所有世出世間,二種師長,俱得蒙受利益。是為發菩提心,第三因緣也。三念師長恩竟。
丙四 念施主恩
云何念施主恩?謂我等今者日用所資,並非己有。三時粥飯,四季衣裳,疾病所須,身口所費。此皆出自他力,將為我用。
首句徵,下釋。日用所資,總言資生之物,並非己有,都是施主布施。三時二句,指衣食。疾病一句,指醫藥。凡為身口所費,此皆出自他施主之力,布施於我,為我受用。
彼則竭力躬耕,尚難餬口。我則安坐受食,猶不稱心。彼則紡織不已,猶自艱難。我則安服有餘,寧知愛惜。彼則蓽門蓬戶,擾攘終身。我則廣宇閒庭,優悠卒歲。以彼勞而供我逸,於心安乎?將他利而潤己身,於理順乎?
此文,看以彼勞而供我逸,將他利而潤己身二句;則文中四個彼字,及他字,皆當指施主。施主是有貧富不同,省庵法師,舉此貧施主與我比較,令生慚愧,令發報恩之心。
一約農夫施主,竭盡心力,躬(身也)親耕種。迨收成時,除還(租稅)所餘,一年尚難餬口,猶肯布施於我。我則安坐受食,猶不稱心,自必獲罪。
二約織女施主。紡紗織布,頻年不已(歇也)。織成賣與他人,於己穿著,猶自艱難(敝破不堪),尚能布施於我。而我則安服有餘,不知愛惜,亦必獲罪。
三約寒苦施主。蓬蓽為門,一定茅草為屋,擾攘(不安也)終身,猶肯發布施心。而我則廣宇(廣大屋宇)閒庭(閒靜寬敞),優悠(自得貌)卒歲(從歲首至歲暮)。以彼之勞,而供我逸(安也);以他之利,而潤己身。於心不安,於理不順。今既受已,當思報恩。
此中舉三種貧窮施主,恐人懷疑,特為辨明。經中有云:今生福樂,從前生布施而來;今世貧苦,乃夙世慳貪所致。貧者能施,自可超越貧窮海。昔佛在世,有二弟子:一大迦葉,專乞貧。二須菩提、專乞富。二人見解不同,以致人生疑謗。乞貧多致疑,乞富多招謗。
或問:「大迦葉尊者,何以專乞貧家?」答曰:「與種善根故。因他前世慳貪不捨,無有善根,故受貧苦果報。我特向乞,令其因貧而施,得種善根,來世免受貧苦之報。」又問須菩提尊者:「何以專乞富家?」答曰:「與續善根故。因他前生,發心布施,善根深厚,故受富樂果報。我特向乞,令於福中修福,得續善根,來生仍得富樂之報。」因聞迦葉之言,故有世間貧施主。
自非悲智雙運,福慧二嚴,檀信沾恩,眾生受賜;則粒米寸絲,酬償有分,惡報難逃。是為發菩提心第四因緣也。
此段,前四句報恩方法,中三句還債警語。悲智雙運,福慧二嚴,即發菩提心,修菩薩道。運悲下度眾生,運智上求佛道。勤修布施、持戒、忍辱、三度,以求福。修禪定、智慧二度,以求慧。因定能生慧故。又精進度,通於前後。六度滿足,即福慧兩足,成等正覺。以福慧為莊嚴,故曰福慧二嚴。
檀信沾恩者:檀是檀那,即施主。信是信心,信仰三寶。果能發菩提心,修菩薩道,可使檀信沾恩,一切眾生,俱受其賜矣。
按首句,有自非二字,猶言若不如是,則粒米寸絲,酬償業債有分,惡報難逃。古德云:十方一粒米,重若須彌山,假如不了道,披毛戴角還。此偈,可為這三句作註腳。
又施主之恩,如無真修,難免還債。昔有一僧,隱山住茅蓬,一心用禪功。有信徒母女二人,供養衣食,不必下山募化。一住二十年,未悟禪理,心生慚愧;受人現成供養,如何報答?遂欲往諸方參學,與徒辭行。徒誠意挽留,不必他往,願終身供養。師以實告,未明心地,信施難消,故欲參方訪道,以了生死大事。徒以師意既決,祇得懇留數日,做一件衲衣,與師禦寒。師允其請。母女二人,遂歸家中,裁縫衲衣,一針一句彌陀聖號。做畢,再包四錠馬蹄銀,送師路上做川資。其日母女二人,同送師處,師即受之。定於次日動身,其夜依然坐禪如故。至半夜,有一青衣童子,手執一旗,後數人鼓吹而來,併有數人,扛一朵大蓮華,至師前,童子曰:「請師上蓮臺。」禪師心中暗想:「我用禪功,未修淨土,何以接往西方?恐是魔來,惱亂我耶?」遂不理他。童子再三勸請,未可久延。師取一柄引磬,插在花臺。時候已至,即鼓吹而去。次早其徒家中,馬母生一引磬。馬夫以此怪事,告知主母。母女二人,見引磬知是師物,不知何緣而入馬腹?乃大驚。即馳至師處,見師正要動身。問師有失何物?師云不失。徒出引磬與觀,此是師物,何以而從馬腹生出。其師見物聞言,汗流浹背。乃作偈云:「一襲衲衣一張皮,四個元寶四個蹄,若非老僧定力足,幾與汝家作馬兒。」乃將衣銀還之於徒。此則故事,亦可為本段作註腳。我等比丘,若無實行,信施難消,可不懼哉!應人人同發菩提心。是為發菩提心,第四因緣也。四念施主恩竟。
丙五 念眾生恩
云何念眾生恩?謂我與眾生從曠劫來,世世生生互為父母,彼此有恩。今雖隔世昏迷,互不相識,以理推之,豈無報效。
首句徵,謂下釋成眾生恩。眾生者,眾法和合而生。外身是色陰,有地水火風,四大之法所成。皮肉筋骨為大地(有質礙故),痰淚精血為水大,周身煖觸為火大,出入氣息,及手足運轉為風大(動則屬風故)。內心是受想行識四陰,有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賴耶八識之法。前五識屬受陰,第六識屬想陰,第七識屬行陰,第八識屬識陰。內外十二法,和合而生,故名眾生。
此眾生名,是九法界之通稱。地獄、餓鬼、畜生,是二途苦報眾生。人間、阿修羅,是苦樂間受眾生。天上是著樂眾生。聲聞緣覺是二乘眾生。菩薩為大道心眾生。我與眾生,從曠(遠也)劫來,從迷積迷,以歷塵劫。世世生生者:三十年為一世,一百年為一生。又一期住世,一番生死為一生。互為父母者:或眾生為我父母,或我為眾生父母,彼此各皆有恩。
今雖隔世昏迷,無宿命通,昏昧迷暗,彼此互不相識;以理推測,定有互為父母子女之事,豈無報效耶?
今之披毛戴角,安知非昔為其子乎?今之蝡動蜎飛,安知不曾為我父乎?
此段,即推測諸趣中,定有父母。且先約畜推之:披毛戴角,指牛馬豬羊等。蝡動蜎飛,謂昆蟲螻蟻等。安知往昔非我父母乎?安知,即推測之意,未定之詞也。
每見幼離父母,長而容貌都忘。何況宿世親緣,今則張王難記。彼其號呼於地獄之下,宛轉於餓鬼之中。苦痛誰知,飢虛安訴。我雖不見不聞,彼必求拯求濟。非經不能陳此事,非佛不能道此言。彼邪見人,何足以知此。
前二句舉例,比況宿世親緣,現今迷昧。羅漢尚有隔胎之迷,無怪乎張王難記也。第五句彼字,指宿世父母。或墮地獄受罪,苦痛誰知。或受餓鬼之報,飢虛安訴(無處可訴)。我未得天眼天耳,不見不聞。彼必向乃子乃孫,求拯求濟。此六道輪迴,三途劇報,非經不能陳述此事。「阿含經」、「大日經」、「悲華經」、「地藏經」等,均有言之。非佛具足三明(宿命明、天眼明、漏盡明),及得一切智,不能道此言。
彼邪見人:即不信因果者。不知依惑造業,依業受報,隨善惡以升沉,有苦樂而不等;故曰何足以知此。印度常見外道,謂人,則生生世世為人;畜,則生生世世為畜;無有善惡輪迴,是大邪見。又斷見外道,謂人生一死,永歸斷滅,無有後世善惡果報,亦大邪見。我國學說,亦有一靈真性,化為虛空,此與斷見外道相同。此等邪見,實能誤人。若人既可生生為人,及一死永滅,無有後世,則推翻因果,世人何必為善,儘可作惡,豈不是要壞盡人心耶?惟望大家,輾轉宣傳,必宜注重因果,勿中邪毒。
是故菩薩觀於螻蟻,皆是過去父母,未來諸佛。常思利益,念報其恩。是為發菩提心第五因緣也。
上言地獄餓鬼中,定有我等宿生父母。此言畜生中,亦必有之。是故,乃承上起下之詞。菩薩因得法眼,能觀俗諦境界,故觀於螻蟻,皆是過去生中,為我父母。又觀螻蟻,形骸雖異,佛性本同。一切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本來是佛。祇因迷真起妄,依惑造業,隨業感報,墮在畜生。罪業若畢,轉生人道,聞法修學,自然成佛有分,故曰皆是未來諸佛,常思利益於他,念報其恩。是為發菩提心,第五因緣也。五念眾生恩竟。
丙六 念生死苦
云何念生死苦?謂我與眾生從曠劫來,常在生死,未得解脫。人間天上,此界他方,出沒萬端,升沉片刻,俄焉而天,俄焉而人,俄焉而地獄、畜生、餓鬼。
生死輪迴是大苦,人多忽而不知,此文徵而釋之。謂我與眾生,從久遠劫來,隨業受報,常在生死,不得解脫。人間下八句,描寫輪迴狀況。前兩句是輪迴處,依報也。後五趣正報也。出沒萬端,即生死無量。升則生天人二趣,沉則墮三途苦趣。片刻及俄焉,皆時之短也。善惡纔分,升沉立判,五趣輪轉,不得久停,故曰俄焉。文不標阿修羅者,以修羅有四類受生,歸人、天、鬼、畜,四趣所攝,故不標列。
黑門朝出而暮還,鐵窟暫離而又入。登刀山也,則舉體無完膚。攀劍樹也,則方寸皆割裂。熱鐵不除飢,吞之則肝腸盡爛。烊銅難療渴,飲之則骨肉都糜。利鋸解之,則斷而復續;巧風吹之,則死已還生。
此段與下段,皆述地獄苦境,文淺易知。惟前二句,由地獄罪畢,黑門朝出,而暮復還,鐵窟暫離,而又再入,因復造地獄因,再受地獄果也。末四句利鋸解之,斷而復續,巧風吹之,則死已還生:因其罪重,非一鋸一死而可償,故令其續後復鋸,生已再死,備經痛苦也。
猛火城中,忍聽叫號之慘。前熬盤裏,但聞苦痛之聲。冰凍始疑,則狀似青蓮□結。血肉既裂,則身如紅藕華開。一夜死生,地下每經萬遍。一朝苦痛,人間已過百年。
前四句,八熱地獄慘痛。中四句,八寒地獄劇苦。後四句,「俱舍論」云:人間五十年,四天王天一日夜。四天王天百年,為等活地獄一日夜。故云一夜死生萬遍,一朝痛苦百年。此百年,非人間之百年,合人間有一百八十萬年。更有地獄時間,比此要長無量倍數者。故云:一失人身,萬劫難復。又云:當思地獄苦,早發菩提心。望三復斯言。
頻煩獄卒疲勞,誰信閻翁教誡,受時知苦,雖悔恨以何追。脫已還忘,其作業也如故。
造罪墮獄,頻煩獄卒施刑之疲勞。閻翁甚願眾生作善,不願眾生作惡,對罪人多方教誡,誰肯聽信。在陰間受罪時知苦,雖然悔恨當時不該作惡,到彼時已來不及,故曰以何追。脫已還忘:是指脫離地獄,轉生人道,又忘記了地獄苦痛,其造作惡業,依然如故。所以黑門朝出而暮還,鐵窟暫離而又入矣。
鞭驢出血,誰知吾母之悲。牽豕就屠,焉識乃翁之痛。食其子而不知,文王尚爾。噉其親而未識,凡類皆然。
此舉輪迴之證,報應不爽。鞭驢出血:事出南京金耕縣養驢家。子生纔三歲,而母死。其母生平未有善業,乃墮為驢,即生其家,已十六年。一日負糧食返,驢老行遲,子怒而鞭之,皮破出血。驢顧其子而悲哭,子不知其為母也,故曰焉知吾母之悲。是夜驢之神魂,託夢於其子曰:我是汝母,因竊汝父四銀,故作驢以還債,今債還清,我苦已脫,今後御驢,勿痛鞭也。子驚醒,遂將驢養之,不敢使用。
牽豕就屠:昔日浙江黃岩縣,有開屠戶者,將欲命終,自割臀肉,啖而食之。肉盡尚不死,令子再割肉一刀方死。過三年,家畜一豬,甚肥大,重可二百斤,明日欲牽就屠殺之。其夜子得一夢,豬云:我是汝父,因在生造殺業,故罰為豬。子醒告其母,遂將此豬,畜而不殺。若不託夢,焉識豬是其父。
食其子而不知,文王尚爾:當時文王為西伯侯,修德行仁,人心歸附。諸侯疾紂王無道,欲以文王為天子。紂聞其事,乃因文王於羑里。紂臣告王云:文王是否聖人,可驗而知,請殺其子以食之,如知其為子肉,方可為聖。紂從其言,乃殺文王之子伯邑考,作羹以食之。文王食已,紂以其不知其為子肉,非聖人也,乃釋之。
噉其親而未識者:前生父母,今墮畜生,世人多皆不識,噉而食之,故曰凡類皆然。
當年恩愛,今作冤家。昔日寇讎,今成骨肉。昔為母,而今為婦。舊是翁,而今作夫。宿命知之,則可羞可恥。天眼視之,則可笑可憐。
此段事實,人或不信,如得宿命、天眼二通,自可知見前生之事,心中不疑。昔聞道友說一故事,與此段事實相符。云有富者,夫婦二人,誕生一子,夫亡,子養數歲,聰俐非常,母甚愛之。不料母未久去世,轉生同里,亦一富家為女。長大出閣,適配其前生子為婦。因前生愛子之情不斷,轉世而成夫婦,恩愛綢繆,亦生一子,愛如掌上之珠。一日殺雞烹食,夫婦對酌,各取好肉餵其子。忽有一僧,從外而來,直入其室。夫婦見而驚之,斥曰:「何故闖入人家,豈有此理。」僧回答:「汝豈有此理。」復難云:「云何說我無理?」僧指其夫云:「汝殺父姦母,養冤家,豈有是理耶?」其夫聞其誣謗,心中大怒,即呼僮僕,欲毆之。僧云:「我非妄說,何得見毆,汝所食之雞,是汝前生之父,汝現前之妻,乃汝前生之母,汝此兒子,是汝前世冤家,長必殺汝。汝若不信,我借天眼、宿命二通與汝,令汝親驗,如若不是,再打未遲。」乃允其言,遂向碗中視之,果為其父,妻果其母,兒果宿世冤家。乃感高僧指示,信其道行,從其學道,以解昔日之冤。誠哉宿命知之,可羞可恥,天眼視之,可笑可憐也。
糞穢叢中,十月包藏難過。膿血道裏,一時倒下可憐。少也何知,東西莫辨。長而有識,貪欲便生。須臾而老病相尋,迅速而無常又至。
此敘生老病死苦。糞穢叢中:指胎藏,在生藏(食未化)之下,熟藏(食已化)之上;十月懷胎,包藏在胎藏之中難過。膿血道裏:即指尿道,生時在胎,要翻一筋斗,頭先產出,故曰一時倒下可憐。上敘生苦。少也何知:少時知識未開,所以東西莫辨。長而有識:長大之時,六根對六塵境界,六識起分別,因好醜而生憎愛,心隨境轉,貪欲便生。此貪欲,乃貪財色名食睡,五欲之境,非獨指色欲也。
須臾而老病相尋:此一句,敘老病之苦。須臾時之短也,一轉眼而老病相尋。此身四大假合,無可愛樂。正喜年華壯盛,弗覺老邁現前。且看身體健康,豈料病魔纏繞。迅速而無常又至者:此下敘死苦。迅速時之最快也,石火電光,毋得久留。無常乃死之別名。以下十一句全敘死苦。人命無常,喻如風燈草露。今日不知明日事,上床難保下床時。幾多一息不來,便成千秋永訣。但念無常,慎勿放逸。
風火交煎,神識於中潰亂。精血既竭,皮肉自外乾枯。無一毛而不被針鑽,有一竅而皆從刀割。龜之將烹,其脫殼也猶易。神之欲謝,其去體也倍難。
此敘臨死狀況。風火交煎,即寒熱相迫。神識不能作主,故曰於中潰亂(不定也)。精血既經竭盡,所以皮肉自外乾枯。每見□者,臨死則乾瘦如柴。臨欲命終,四大分離,最為劇苦。渾身毛孔竅穴,皆如針鑽刀割,喻如龜之將烹,其脫殼也,猶覺容易。而死時神魂(是第八識)欲謝,其離體也,比他更難。若生平作惡,未捨煖觸,地獄相現,更加痛苦。若有修持,臨終自有把握,自然不苦。又有一生念佛,臨終佛來接引,正念昭彰,心神愉快,往生極樂,更無諸苦,多含笑念佛而逝。一生念佛,臨終而見佛接引,願生西方,頃刻而淨土現前,自應含笑西歸矣。
心無常主,類商賈而處處奔馳。身無定形,似房屋而頻頻遷徙。大千塵點,難窮往返之身。四海波濤,孰計別離之淚。峨峨積骨,過彼崇山。莽莽橫尸,多於大地。向使不聞佛語,此事誰見誰聞。未睹佛經,此理焉知焉覺。
心無常主:此心乃指六識之心,無有一定主宰,常隨境轉,攀緣六塵境界。類商賈而處處奔馳:類,似也,似商賈之人,出外貿易,處處奔馳,無暫停息。身無定形:此身乃指四大之身,無有一定形貌,隨善惡業,受苦樂報,輪轉六趣之中,似房屋而頻頻遷徙。捨身受身,出一皮袋,入一皮袋,改形易報,似房屋頻頻(常常也)遷徙(遷移)。或高樓大廈,或破壁頹垣,不得常住。
大千塵點,難窮往返之身:承上自從曠劫,生死輪迴,不知經過幾千萬遍。譬如大千世界中之塵點,一塵一身,尚難窮盡,六道往來之身;死別生離,所出之淚,踰於海水,故曰四海波濤,孰計別離之淚。
峨峨積骨,過彼崇山,莽莽橫尸,多於大地:峨峨山高貌,莽莽草多貌;喻積骨過彼高山,橫尸多於大地。如上之事,向使不聞佛語,此事誰人見過,誰人聞過。未睹(看也)佛經,此理安能知覺。
其或依前貪戀,仍舊癡迷。祇恐萬劫千生,一錯百錯。人身難得而易失,良時易往而難追。道路冥冥,別離長久。三途惡報,還自受之,痛不可言,誰當相代。興言及此,能不寒心。
以上從無始來,不知經過多少生死。生死全由貪癡所致,貪癡不斷,生死不了。故曰依前貪戀五欲,仍舊癡迷不悟,祇恐萬劫千生,一錯百錯。人身難得而易失,經云:得人身,如爪上土,失人身,如大地土。良時易往而難追:光陰迅速,猶如白駒過隙,去已難追。是日已過,命亦隨減。道路冥冥:即死後九泉路上,杳杳冥冥。別離長久:從前恩愛,到此成空。昔日風流,如今安在。
三途惡報者:上品惡業墮地獄,中品惡業做餓鬼,下品惡業變畜生。還自受之:依業受報,自作自受。痛不可言,誰當相代,興言及此,能不寒心:此四句,如獅子峰和尚云:縱使妻兒相惜,無計留君。假饒骨肉滿前,有誰替汝。生者空自悲啼痛切,死者不免神識奔馳,前途不見光明,舉眼全無伴侶。過奈河岸,見之無不悲傷。入鬼門關,到此盡皆悽慘(望各熟思津梁預佈)。
是故宜應斷生死流,出愛欲海。自他兼濟,彼岸同登。曠劫殊勛,在此一舉。是為發菩提心第六因緣也。
是故二字,承上生死。既有如是苦患之故,則宜應斷絕生死流,超出愛欲海。但欲斷生死流,須研窮此流根源從何而起?溯流窮源,源止則流息矣。經云:愛為生死本。由愛生欲,因欲受身,愛欲為生死流之根源。果能提起智慧劍,斬斷生死流之源,自可超出愛欲海之苦。
試問:智慧劍在何處?如何提起?慧劍不在他處,乃在自心。即由自心,提起慧照。觀察此身,命因欲有,欲自愛生。更為照察一切諸法,本性空寂,無可愛樂。則愛心永息,而生死流斷,愛欲海出矣。自他兼濟,彼岸同登者:以此慧照觀察之功,自行化他。個個皆提智慧劍,斬絕生死流,而出愛欲海,同登彼岸,此即發菩提心。曠劫莫大功勛,在此一舉。一舉者何?乃是念生死苦。生死心切,彼岸可登。昔梁武帝,禮寶誌公為國師。一日請寶誌公看戲,戲子更加留心,唱得好聽,做得好看。帝甚喜,問國師:「今日戲做得好麼?」國師曰:「不知。」又問:「唱得好麼?」國師亦曰:「不知。」帝曰:「同在看著聽著,何以不知。國師云:生死事大,那裏有心看戲聽戲。」此即修行人,隨流不變。雖同坐看戲,依然究明生死大事。帝聞言不解不信,國師請帝令明日依舊做戲,再來同看。國師次日向刑部借一應處死刑囚犯,帶來看戲。對帝云:今日帶一囚犯來,請帝下令,令其跪在臺前,看戲聽戲。更取一面盆水,令其雙手扶著,頂在頭上,若戲畢水不傾出,今天赦其無罪還鄉;水若傾出,戲畢即在臺前斬首。囚犯領旨,心中自思:今日乃生死關頭,始終注意盆中水(即生死心切),戲畢並不傾出。是日戲子更加出力,做得唱得更好。國師令人將囚犯頂上水取下,要他謝帝聖恩。請帝問囚犯,今日戲做得好麼?囚犯云:「不知。」更問:「唱得好麼?」亦云:「不知。」帝責曰:「叫汝看著聽著,何以皆云不知。」囚犯云:「陛下!我顧著此盆水,都來不及,那裏還有心看戲聽戲。」於是帝始悟國師昨日之言,修行人生死事大,那裏有心看戲聽戲。以此而觀,念生死苦,則生死心切,六根對境,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即可斷生死流,出愛欲海。故曰曠劫殊勛,在此一舉。是為發菩提心,第六因緣也。六念生死苦竟。
丙七 尊重己靈
云何尊重己靈?謂我現前一心,直下與釋迦如來無二無別。云何世尊無量劫來早成正覺,而我等昏迷顛倒尚做凡夫?
首句徵問。己靈,即人人自己本覺靈性,亦即有情分中之佛性。若能覺悟心即是佛,以此始覺智,返照本覺理,離妄證真,令本覺出纏,法身顯現,而不埋沒於五蘊山中(身也),是謂尊重己靈。
謂我現前一心:非指肉團心,及與妄想心,乃現前靈靈不昧了了常知,一真法界之心。直下與佛無二無別:昔有僧問善知識,如何是佛?指曰汝即是。僧於言下有省。
云何世尊下,抱憾之詞。世尊昔日與我同為凡夫,云何世尊於無量劫,早成正覺(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乃成正覺),而我等昏迷不悟,具足我法二執顛倒,不了生死,尚做凡夫,可憾孰甚。
又佛世尊則具有無量神通、智慧、功德莊嚴,而我等則但有無量業繫、煩惱、生死纏縛。心性是一,迷悟天淵。靜言思之,豈不可恥。
此明佛身三德具足。無量神通者:神妙莫測,通達無礙,屬解脫德。智慧者:佛有權實二智。實智即根本智,又名理智;照理,則理無不徹故。權智即後得智(後根本智而得有云差別智),又名事智;照事,則事無不周故,屬般若德。功德莊嚴者:即恆沙稱性功德,是為德相,莊嚴本有法身,相不離性,屬法身德。此三德,我佛世尊已證,我等尚迷。
而我等則但有無量業繫、煩惱、生死纏縛者:此明眾生具足三障。無量業繫:指眾生所作之業,若善若惡,若麤若細,無有數量。業因即成,則這個業繩子,即能繫縛眾生,在六道中受苦,不得解脫;此屬業障。煩惱,乃昏煩之法,能惱亂真性,故名煩惱,即迷惑心之總名。貪心、瞋心、癡心、疑心、慢心、邪見心等,共有八萬四千,皆名煩惱。世人每多錯解,以心中不如意謂之煩惱,非也。乃本末無明,障蔽真心,而起妄念,昏煩惱亂;此屬煩惱障。生死纏縛:生死是苦果,果必由因,前煩惱障業障,皆因也。因能成果,成此生死果報,纏縛不脫;此屬報障。
心性四句,是覺察我等與佛,心性是一,無有差殊。然而迷悟不同,幾如天淵相隔。天高淵低,喻生佛相隔甚遠。靜言思之,豈不可恥者:思佛已成正覺,具足三德;我等尚在輪迴,具足三障,則可恥孰甚。
譬如無價珠寶沒在淤泥,視同瓦礫不加愛重。
此舉譬喻。以性喻珠寶,煩惱喻淤泥,靈魂喻瓦礫。自己本覺佛性,墮在煩惱之中,則名靈魂,那有貴重?故不加愛惜。
是故宜應以無量善法,對治煩惱。修德有功,則性德方顯。
此承上以法合喻。既佛性墮在煩惱之中,應當用八萬四千法門,無量善法,對治八萬四千塵勞煩惱。末二句,修德,指修持法門之智。始覺智有功,則性具三德秘藏,本覺理方顯。
如珠被濯,懸在高幢,洞達光明,映被一切。可謂不孤佛化,不負己靈。是為發菩提心第七因緣也。
此再以喻合法。如無價寶珠,雖墮在淤泥,既被洗濯,自然清淨。懸在高幢之上,洞達朗徹,光明照耀,自能映被一切。被濯,合上無量善法對治之修德。洞達光明二句,合上性德方顯,具足權實二智,雙照理事,無所不徹,故曰映被一切。
可謂不孤佛化二句,佛從大悲心海,流出教法,化度眾生。眾生能依教修治自性,令己靈終不埋沒,可謂不孤佛化,不負己靈矣。是為發菩提心,第七因緣也。七尊重己靈竟。
丙八 懺悔業障
云何懺悔業障?經言:犯一吉羅,如四天王壽五百歲,墮泥犁中。吉羅小罪尚獲此報,何況重罪,其報難言。
此承上無量業繫而來。既然有業,定能為障。障菩提心,障菩提行,障菩提果。非特凡夫有漏之業,應當懺悔。二乘聖人,一向偏空之業;權教菩薩,未能離相之業,皆應共行懺悔。
懺悔有理事二懺:理懺,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實相無相、大乘真理),我心自空,罪福無主。又偈云:「罪性本空由心造,心若滅時罪亦亡,心滅罪亡兩俱空,是則名為真懺悔。」事懺,則須假壇儀事相,結壇修法,身旋禮,口讀誦(或經或咒或懺文或佛號),心策觀。觀身口意三業,累生所作眾罪。今以三業,同時懺悔,承三寶慈力,及懺悔心力,一切業障,悉皆除滅。
吉羅即突吉羅(譯惡作,但屬身口,不屬於意),是五篇戒法,第五篇之名。一、波羅夷罪(譯云棄,又譯斷頭)。如犯此罪,永棄佛法海外,為佛法所不容,又如人斷頭,不能再生,犯者,不得再為僧。比丘,婬殺盜妄四戒。比丘尼,加觸八覆隨四種,共八戒。二、僧伽婆尸沙(譯僧殘)。僧犯此罪,殆瀕於死,僅有殘餘之命,須向僧眾懺悔,以全殘命。比丘十三戒,比丘尼十七戒。三、波逸提罪(譯曰墮)。墮獄之人也。此有捨墮,與墮二種。二種合之,比丘一百二十戒,比丘尼二百八戒。四、波羅提舍尼(譯曰向彼悔)。向他比丘懺悔,便得滅除之罪也。比丘四戒,比丘尼八戒。五、突吉羅(譯云惡作)。所作之惡也,其罪尤輕。比丘二不定,百眾學,七滅諍,合有一百九戒。比丘尼亦同。而五篇合共: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加一百。
此一吉羅,乃犯一種突吉羅罪,應墮泥犁(地獄)中受苦,如四天王天壽命五百歲。此天以人間五十年,為一晝夜。照三十日為一月計算,一月合人間一千五百年。復以十二月為一年計算,一年合人間一萬八千年。五百歲,合人間九百萬年。應當觀察:吉羅小罪,尚獲如此久長時間墮獄之報。何況重罪,其報難言。反顯重罪,必招極苦。
今我等日用之中,一舉一動恆違戒律,一餐一水頻犯尸羅。一日所犯亦應無量,何況終身歷劫所起之罪,更不可言矣。
此敘業障深重。我等日用之中,常犯戒律。一餐一水,即煮飯烹茶,水內有蟲,難免傷生害命,故曰頻(常也)犯。尸羅譯云戒。祇就一日而論,所犯之戒,亦應(平聲)無量。何況下三句反顯,終身歷劫所起之罪,更不可言。如普賢菩薩云:「罪若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能容受。」
且以五戒言之,十人九犯,少露多藏。五戒名為優婆塞戒,尚不具足。何況沙彌、比丘、菩薩等戒,又不必言矣。問其名,則曰:我比丘也。問其實,則尚不足為優婆塞也。豈不可愧哉!
此段警詞,自警警人。現在我等出家比丘,姑且以五戒言之,十人之中,八九皆犯。犯之少有發露懺悔,多是包藏瑕疵。五戒乃是在家優婆塞(譯曰近事男)戒,尚且持之不完全。下反顯,何況沙彌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菩薩十重四十八輕等戒,又不必言矣。問其名下,名實不相符,名是比丘,實則不足為優婆塞,豈不愧哉!
當知佛戒不受則已,受則不可毀犯。不犯則已,犯則終必墮落。若非自愍愍他,自傷傷他,身口併切,聲淚俱下;普與眾生,求哀懺悔。則千生萬劫,惡報難逃。是為發菩提心第八因緣也。
當知,乃勸導意。應當以慧照觀察,了知佛戒不受則已,既受則應終身持守,不可毀犯。不犯自然無過,故曰則已。犯則有罪,定招惡報。終,謂末後結果,必致墮落三惡道也。
若非自愍愍他,自傷傷他:乃悲己以及人。身口併切者:三業同時懇切,身則虔誠禮拜,口則發露罪愆。身口二業,必由於意。聲淚俱下:即形容懇切之狀,普與眾生求哀懺悔:上有若非二字,即謂若不如是,則罪業不消,千生萬劫,墮在苦趣,惡報難逃。是為發菩提心第八因緣也。八懺悔業障竟。
丙九 求生淨土
云何求生淨土?謂在此土修行,其進道也難。彼土往生,其成佛也易。易故一生可致,難故累劫未成。
首句徵問,云何定要求生淨土?謂下釋其所以。謂此土娑婆世界,發心修行,障道緣多,助道緣少,故其進道也難。往生彼土,極樂世界,常得見佛,常聞佛法,故其成佛也易。
慈雲懺主,開此土彼土,修行難易十種。今以苦樂對顯:一者、此土有不常值佛苦;彼土有花開見佛,常得親近之樂。二者、此土有不聞說法苦;彼土有水鳥樹林,皆宣妙法之樂。三者、此土有惡友牽纏苦;彼土有諸上善人,俱會一處之樂。四者、此土有群魔惱亂苦;彼土有諸佛護念,遠離魔事之樂。五者、此土有輪迴不息苦;彼土有橫截生死,永脫輪迴之樂。六者、此土有難免三途苦;彼土有惡道永離,名且不聞之樂。七者、此土有塵緣障道苦;彼土有受用自然,不俟經營之樂。八者、此土有壽命短促苦;彼土有壽與佛同,更無限量之樂。九者、此土有修行退失苦;彼土有入正定聚,永無退轉之樂。十者、此土有佛道難成苦;彼土有一生行滿,位居補處之樂。苦故進道也難,樂故成佛也易。末二句云,易故一生可致(佛位),難故累劫未成(正覺)。
問:諸方佛國,多有淨土;何以今解,獨指極樂?答:一、依省庵法師本意。法師為蓮宗第九祖,一生精進念佛,臨終往生極樂。知其勸人求生淨土,必是西方極樂世界。二、推阿彌陀佛本願。諸佛淨土雖同,諸佛願力不一。彌陀四十八之願海,專為我等苦惱眾生,方便接引,令離諸苦,而得安樂,超過諸佛,故獨指西方也。
是以往聖前賢,人人趣向。千經萬論,處處指歸。末世修行,無越於此。
往聖如文殊菩薩願生西方偈云:願我命終時,盡除諸障礙,面見彌陀佛,往生安樂剎。普賢菩薩,偈意全同,不過五言易為七言。偈云:願我臨欲命終時,盡除一切諸障礙,面見彼佛阿彌陀,即得往生安樂國。
前賢如天親、馬鳴、龍樹諸菩薩,中峰、楚石、徹悟諸禪師,以及慧遠、善導蓮宗諸祖,皆宏揚淨土,臨終念佛往生;故曰人人趣向。
千經萬論,如「華嚴經」、「寶積經」、「佛說無量壽經」、「觀無量壽佛經」、「佛說阿彌陀經」、「文殊問般若經」、「法華經」、「智度論」、「起信論」等,皆宗尚念佛法門,求生淨土;故曰處處指歸。末世之法,眾生障重,經云:多障眾生念佛觀。故修行之法,無越(超也)於此淨土法門。此門有四種念佛:曰實相念佛,觀想念佛,觀像念佛,持名念佛。四種之中,無越乎持名念佛,乃為徑中之捷徑也。
然經稱「少善不生,多福乃至。」言多福則莫若執持名號,言多善則莫若發廣大心。是以暫持聖號勝於布施百年,一發大心超過修行歷劫。
「佛說阿彌陀經」云: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故曰少善不生,多福乃至。佛名俱足萬德,持之自得多福。大心修行六度,發之必生多善。故暫持聖號,勝於布施百年,一發大心,超過修行累劫。念佛為成佛之因,布施乃生天之福,故念佛勝於布施。大心一發,頓超二乘。昔優婆□多尊者,已證阿羅漢果,一日偕弟子出外,命攜衣包隨行。其弟子見牛犁田,泥中蟲出,鳥取食之,心生憐愍,欲思拯度。尊者令其前行,自攜衣包。其弟子復念:「眾生類廣,難度難周。」尊者即令攜包後行。其弟子不知何故?特申詢問。尊者曰:「汝愍眾生受苦,發大悲心,即是菩薩。我乃羅漢,應尊汝前行。汝念眾生難度,旋退道心,則我是久修,汝乃新學,應在我後。」
蓋念佛本期作佛,大心不發則雖念奚為。發心原為修行,淨土不生則雖發易退。
一切諸佛,因中皆發大心,果上而成大覺。大心不發,無因不能致果,故曰奚為。發心原為修行者:發大心,原為修大行。若不生淨土,祇恐雖發易退。如舍利弗,過去遇乞眼因緣。舍利弗過去發大乘心,修菩薩行。天人現身試之,乃現一婆羅門,從路中號泣而來。菩薩聞聲,料知有故,即趨前問曰:「為何大哭?」門云:「母病篤。」對曰:「母病篤,延醫診治,何必哭為?」門云:「醫已診,藥難求。」菩薩曰:「有方必有藥,何難之有?」門云:「醫謂須有道心人之眼,煎湯服之乃愈,此藥難求,焉得不哭?」菩薩自思:「我已發大道心,應取我眼,付之為藥。」囑曰:「不必哭,我當取眼,以救你母。」門稱謝。菩薩即以自手,將右眼取出(此難行能行也)與之。門早見欲取右眼,默默不言,待眼取出交與時,則言醫說:「右眼不能用,須得左眼,方可為藥。」菩薩復將左眼取出(此難捨能捨也)與之。門接向鼻中一嗅遂擲於地,乃云此眼臭穢,安可為藥。菩薩為欲救其母,乃捨兩目,寧受終身瞎眼之苦,彼尚嫌臭穢,拋擲於地(此乃難忍不能忍)。乃曰:「眾生難度。」遂退大心,由是六心(第六住)墮落,塵劫聲聞(以退大心,經歷塵劫,方證小果)。
是則下菩提種,耕以念佛之犁,道果自然增長。乘大願船,入於淨土之海,西方決定往生。是為發菩提心第九因緣也。
下菩提種,即發大乘之菩提心,以為成菩提道之種子。耕以念佛之犁,即念佛求生淨土。道果,無上菩提果也;自然增長,可以圓成。乘大願船三句,即彌陀大願為船。眾生念佛名號,乃至十念,悉皆接引往生彼國,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彌陀以此大願之船,普載眾生,同赴蓮池之會。故曰乘大願船,入於淨土之海,西方決定往生。既得往生,橫超生死,疾趣菩提矣。是為發菩提心第九因緣也。九求生淨土竟。
丙十 令正法久住
云何令正法久住?謂我世尊無量劫來,為我等故修菩提道,難行能行,難忍能忍,因圓果滿,遂致成佛。
首句徵問:云何能令正法得以久住世間?謂下解釋。世尊即本師釋迦牟尼,過去無量劫以來,最初發心,即為我等故,發菩提心,修菩提道。難行能行者:捨己利他,不辭勞倦。難忍能忍者:代諸眾生,受無量苦。因圓者:即自覺覺他,因行已圓。果滿者:即福足慧足,果覺已滿。遂致成佛:於菩提場,夜睹明星,成等正覺。
既成佛已,化緣周訖,入於涅槃。正法、像法皆已滅盡,僅存末法有教無人。邪正不分,是非莫辨,競爭人我,盡逐利名。舉目滔滔,天下皆是。不知佛是何人,法是何義,僧是何名,衰殘至此,殆不忍言。每一思及,不覺淚下。
我世尊既成佛已,說法度生,經歷四十九年。化緣周訖者:教化機緣,從始至終,先轉無上根本法輪,名直顯教,說「華嚴」、「梵網」。次轉依本起末法輪,名方便教,說「提胃」、「阿含」、「方等」、「深密」、「般若妙智」。後轉攝末歸本法輪,名開會教,說「法華」、「涅槃」。說法周訖,機薪既盡,應火須亡。入於涅槃,示現寂滅。
佛滅後,正法住世一千年,像法住世一千年。正法像法,解見在前。省庵法師,生於清朝,當如來滅後二千四百餘年。故曰皆已滅盡。僅存末法,有教無人者:雖有如來教法流通世間,無有信解修證之人。以其邪正尚且不分,是非竟然莫辨,徒知競爭人我,盡逐利名。舉目看來,如水滔滔,天下皆是。對三寶都不知,佛是何人所成,法是何等義理,僧是何以命名。佛教衰殘,一至於此,殆不忍言。每一思及,即常常思念及此,不覺傷心,悲淚下垂。
我為佛子不能報恩,內無益於己,外無益於人,生無益於時,死無益於後。天雖高不能覆我,地雖厚不能載我,極重罪人,非我而誰。
既為佛子,當作佛事,承紹我佛家業,說法教化眾生,勸發菩提心,方足報佛深恩。經云:假使(將如來)頂載恆沙劫,身為(如來)床座遍三千,若不說法度眾生,是則不名報恩者。若為佛子,不能報恩,則成四無益,天地之所不容,即是極重罪人。
由是痛不可忍,計無所出,頓忘鄙陋,忽發大心。雖不能挽回末運於此時,決當圖護持正法於來世。
此省庵法師,因感慨佛法衰殘,忽發菩提大心。頓忘鄙陋:乃自謙之詞;末運:即末法之劫運。雖然無力挽回,使同正法之時。亦決定當圖護持正法於來世也。
是故偕諸善友同到道場,述為懺摩,建茲法會。發四十八之大願,願願度生。期百千劫之深心,心心作佛。從於今日,盡未來際,畢此一形,誓歸安養。
是發心圖護正法之故,偕諸善友,同到舍利道場,禮懺修法。仿彌陀如來,發四十八願;願願度生,心心作佛。從今為始,盡此一生,一心念佛。以極樂為家鄉,彌陀為慈父,故曰誓歸安養。安養即極樂之別名。
既登九品,回入娑婆。俾得佛日重輝,法門再闡。僧海澄清於此界,人民被化於東方。劫運為之更延,正法得以久住。此則區區真實苦心,是為發菩提心第十因緣也。
西方蓮分九品,上中下各三品。十方眾生,發心念佛,極樂七寶池中,即時生一蓮芷,芷即標名。隨其念力,而為增長。勤惰纔分,榮枯頓異。是為感應冥符,不可思議。又上中下品,隨其功行,而分等級。無量往生,絲毫不混,是為勝劣分明,不可思議。九品蓮華,乃卸凡殼之玄宮,安慧命之神宅。往生眾生,皆以此蓮華為父母。故極樂稱為蓮邦,念佛之會為蓮社,道侶曰蓮友。既得往生九品,花開見佛,聞法得忍,然後回入娑婆世界,大作佛事。俾得佛日重輝,法門再闡。俾得二字貫下六句。
僧海澄清者:眾僧如海,各各持戒清淨,無有染污。又眾僧心海澄清,斷除五濁,修諸梵行,人民悉皆被化。東方即娑婆,對西方而稱。劫運為之更延;劫運當指正法之劫運,雖日一千年,當為延長。人民既已被化,自能信解修證,如同正法之時,故曰:正法得以久住。
此則區區苦心,為眾生故,為正法故,是為發菩提心,第十因緣也。十令正法久住竟。大科正宗分十科之文已竟。
如是十緣備識,八法周知。則趣向有門,開發有地。
如是承上總結。十緣備(全也)識,則開發菩提心有地。八法周(盡也)知,則趣向涅槃城有門,不至錯入邪偽小乘偏教也。
相與得此人身,居於華夏。六根無恙,四大輕安。具有信心,幸無魔障。
古云:人身難得,中國難生。今已得人身,已生華夏(即中國之別稱),六根具足,無有病恙,四大調和,輕安順適。具有信仰三寶之心,幸無諸魔為障,故得成就出世間志。
況今我等又得出家,又受具戒,又遇道場,又聞佛法,又瞻舍利,又修懺法,又值善友,又具勝緣,不於今日發此大心更待何日!?
上得人身,生中國等,已敘慶幸之意。此段更敘八種,乃慶幸中之慶幸。一、出世俗家,割愛辭親,從師學道。二、受具足戒(即比丘二百五十戒),止作雙持,精修梵行。三、遇道場,即阿育王寺,名山道場(眾僧修道之場所)。四、聞佛法,聞佛所說,「涅槃」妙法。五、瞻舍利,得瞻釋迦如來真身舍利(譯靈骨)。六、修懺法,修持懺摩(梵語懺摩,此云悔過)之法,消除業障。七、值(遇也)善友,與諸善友俱會一處。八、具勝緣,佛法僧三寶具足,是為殊勝因緣;當發菩提大心。末三句反言,不於今日發此大心(即菩提心),更待何日。意望大眾,慎勿錯過。
唯願大眾愍我愚誠,憐我苦志,同立此願,同發是心。未發者今發,已發者增長,已增長者今令相續。
此段乃下段,乃勸誡之意。先勸後誡。唯願現前大眾,憐愍於我,我之愚誠苦志,總望大眾:同立菩提願,同發菩提心。過去未發者,今日當發;已發者,當令增長;已增長者,當令相續不斷,早得成熟,而得解脫也。
勿畏難而退怯,勿視易而輕浮,勿欲速而不久長,勿懈怠而無勇猛,勿委靡而不振起,勿因循而更期待,勿因愚而一向無心,勿以根淺而自鄙無分。
此八句,八個勿字不可也,即警誡之語。既發菩提心,而修菩薩行,前云要難行能行,難忍能忍。不可畏難,而生退轉怯弱之心。亦不可視為容易,而輕躁浮動。亦不可欲速,而無久長之心。古云欲速則不達。行菩薩道者,須發廣大心,常心,第一心,不顛倒心,亦不可懈怠從事,而無勇猛精進之氣。亦不可委靡懦弱,而不振起精神。亦不可因循過日,而更期待將來。亦不可因秉性愚鈍,而無心進修。愈愚,則愈當修持。亦不可以根機淺薄,而自鄙無分。經云:大地眾生,皆當作佛,切莫自卑而退屈。
譬諸種樹,種久則根淺而日深。又如磨刀,磨久則刀鈍而成利。豈可因淺勿種,任其自枯;因鈍弗磨,置之無用。
此兩譬喻。譬種樹者,久則根深;磨刀者,久則刀利。末四句勸慰。豈可因根淺而不種,任其自枯;因刀鈍而不磨,置之無用。
又若以修行為苦,則不知懈怠尤苦。修行則勤勞暫時,安樂永劫。懈怠則偷安一世,受苦多生。
此勸修精進度,度卻懈怠之心。修行為苦,此苦是樂之因,故曰勤勞暫時,安樂永劫。懈怠雖安,此安是危之患,故曰偷安一世,受苦多生。
況乎以淨土為舟航,則何愁退轉。又得無生為忍力,則何慮艱難。當知地獄罪人尚發菩提於往劫,豈可人倫佛子不立大願於今生!?
此以善巧勸導。以淨土為舟航者,即是彌陀大願船,能普載眾生同赴蓮池會也,則何愁退轉。又得無生為忍力者,往生淨土,託質蓮胞,花開見佛,聞佛說法,證無生忍,即得身口意三輪不思議業。意輪鑒機,隨機施化;身輪現通,應以何身得度,即現何身;口輪說法,應以何法得度,即說何法。則何慮艱難,祇要不畏難,而大心自可任運而發。當知下勉勵意。地獄罪人,尚發菩提心於往劫,豈可人倫佛子,不立大願於今生乎。
無始昏迷,往者既不可諫,而今覺悟,將來猶尚可追。然迷而未悟固可哀憐,苟知而不行尤為痛惜。
無始昏迷:指自從最初一念不覺,妄有無明以來,將本有真性昏迷。從迷積迷,經歷塵劫,往者既不可諫。而今聞法覺悟,既經覺悟,不可復迷,故曰將來猶尚可追。然世間泛泛眾生,迷而未悟。不知一切眾生,本來是佛,不發大心修證,固可哀憐。苟有人知而不行,明知佛是眾生修成,而不肯修行,更為可痛可惜也。
若懼地獄之苦,則精進自生。若念無常之速,則懈怠不起。又須以佛法為鞭策,善友為提攜。造次弗離,終身依賴,則無退失之虞矣。
此承上知而不行是大錯;如何知而必行呢?若畏懼地獄之苦,一失人身,萬劫難復,則精進度,自然而生。精進者,即發菩提心,上求下化也。若念無常(死之別名)之速,人命只在呼吸之間,一息不來,便成隔世,則懈怠心自然不起。又須以佛法為鞭策,依法為師,以法自勵。善友為提攜,與諸善友,同處熏修,互相助道。造次不離佛法善友,終身依賴佛法善友,則自無退失之虞(憂慮也)矣。
勿言一念輕微,勿謂虛願無益。心真則事實,願廣則行深。虛空非大,心王為大。金剛非堅,願力最堅。
能發一念菩提心,即種將來成佛種。勿謂一念輕微,虛願無益。發菩提心,是依真心修行,心真則事實。發四弘願,乃依大願精進,願廣則行深。世間至大者虛空,然虛空非大,還是心王為大。此心王,指菩提心,為心中之王。此心豎窮三際,橫遍十方,包太虛周沙界故。世間至堅者金剛,然金剛非堅,還是願力最堅。此願力,即假使熱鐵輪,於我頂上旋,終不為此苦,退失菩提心。
大眾誠能不棄我語,則菩提眷屬,從此聯□。蓮社宗盟,自今締好。
此文勸信流通。大眾誠能不棄我語,發菩提心,則成為菩提眷屬,故曰從此聯□。蓮社即一心念佛,求生淨土:念佛之社,為蓮社;念佛之友,為蓮友。大家志同道合,是謂蓮社宗盟,自今締(結也)好。何故一定要念佛,求生淨土?以娑婆大心雖發,難進易退。求生西方,即得圓證三不退,下品皆然故也。
所願同生淨土,同見彌陀,同化眾生,同成正覺。則安知未來三十二相,百福莊嚴,不從今日發心立願始也。
此文勸願流通。願同生淨土,同見彌陀。親聞妙法,頓除有漏之因。豁悟真心,克證無生之忍。然後分身塵剎,遍至十方,同化眾生,同成正覺。則安知未來成就果覺圓滿三十二相,百福莊嚴,不從今日之心願為起點也。
願與大眾共勉之,幸甚幸甚!
此文勸行流通。以發菩提心,是成佛之因。既種佛種於心田,將來必結菩提之果。故願與大眾,共相勉勵,努力修行。則自利幸甚,利他幸甚,故重言幸甚幸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