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珍惜自己的生命

認清自殺的真相

 

天華出版公司編輯部編

 

第一章 自殺的痛苦

第二章 死後的真相

第三章 理性的批判

第四章 當前世界性的自殺問題與防治

 

第一章 自殺的痛苦

 

我們置身於現代社會,所發現的自殺方法,其途徑極多,因此,他們所感受的痛苦也各有不同。

 

現在,分為四類來分別說明——

 

一、窒息而死

 

(一)投 水

 

投水自殺——我有一個朋友,曾經親自經歷過一次。他平時極為鎮定,喜怒不形於色。後來因為生意失敗,潦倒商場,竟然投上海黃浦江自殺,幸而被路人發現救起,送到醫院急救。我得知消息,馬上去看他,他一見我,涕淚迸流,悲不自勝。我就問他投水後的感受,他淒然地說:痛苦難當。

 

「究竟痛苦到什麼程度呢?」

 

「江水直灌呼吸道,肺部氣體又內逼,內外並沖,胸痛如裂,無法忍受(另外有人耳鼻因而溢血),但在剎那間,就悶絕過去了。」他說。

 

「既已悶絕,痛苦應該沒有感覺了。是不是?」我說。

 

「不是!不是!胸部悶塞的劇烈感,依然強烈。」

 

這個朋友素來是一個不動聲色的人,他在醫院中和我談話的時候,竟然心有餘悸,眼淚直流,可見投水的痛苦,是如何地可怕了!

 

(二)自 縊

 

自縊,就是上吊。自縊與投水,雖然同樣是「窒息」缺氧而死;但是自縊死亡,是因為喉管被截斷,血流被阻止,自然更加一番痛苦。從前有一人敘述他的自縊經過情形時說道:「一經投繯,氣管閉塞,血液倒流,身如刀割。接下來就是全身麻木,痛入骨髓。」以上兩人,還都是「自殺」後立即遇救,還缺乏自殺的全部經歷過程。

 

現在,再看外國人關於「窒息」而死的情形,是怎樣的描寫。

 

據西方醫學界研究,在窒息的時候,意識昏迷,是因為血液不十分酸化的緣故。但是他的血液還有某種程度的遲緩流動,以致血色黯黑,肺部起小斑點,有充血現象。

 

又當罪犯被執行絞刑時,咽喉驟然被壓迫,氣管不通,血流阻滯,自然是無比痛苦。開始時二十秒到三十秒之間,外表好似很穩靜。稍後因呼吸運動,頻繁短促,又不得暢通,便發生「呼氣」及「吸氣」的痙攣現象(應是肺部的反射作用,並不是真有空氣出入)。那時的痛苦,就更無法形容了。最後,身體已經疲憊不堪,呼吸紊亂,微弱直到氣絕為止。氣絕之後,面色枯白,兩眼突出,舌頭懸於唇外,雙手緊握,恐怖異常。

 

又說:「窒息而死的人,開始是肺臟受到強大壓力,接著筋肉麻痹,最後虛脫而死。自始至終,意識雖然混亂,但是肉體所起的變化,和難忍的痛苦,卻清清楚楚印在心上。從我的朋友經驗證明,他確實知道胸部悶塞感,可見並不是沒有意識。然而他被救起的經過完全記不起來,所以說,意識雖有,但沒有活動——到將死那一剎那,意識忽然清醒,而在水中那一瞬間尤其特別清楚。所有過去和現在的一切景象,清清楚楚出現在心靈上。死者在此時,往往悲從中來,深深懊惱自己孟浪。但到了這種地步,悔恨也來不及了。因此,自殺的人,在將死未死的時候,不僅身體上感受到無限痛苦,就是心靈上也蒙受無限的痛苦,才走到「死的盡頭」。

 

另外,何勵菴先生又說:有朋友姓嚴,到西山深處掃墓回來,夜長晝短,很快就天色入暮了。怕中途遇上老虎,在歸途上拼命地奔跑,途中望見山腰間有一座破廟,急急奔進去,當時天已黑盡,聽到牆角有人說話:「這裏不是人待的地方,你趕快走吧!」嚴某心裏毛毛的,問那人為什麼坐在這種黑角落裏?他說:「我實在是吊死鬼,是在這裏找替身的!」嚴某聽了之後,毛骨悚然。但是他想一想又說:「我與其冒著被虎咬的危險,寧願被鬼害死算了,那——我們就共宿一宿吧!」鬼說:「那你不走也可以。可是陰陽兩條路,你受不了陰氣的侵襲,我也受不了陽氣的爍炙,我們都會渾身難受不安,我們各占一角,不要接近好了。」

 

接著,嚴某問他等著找替身的緣故,鬼說:「上天有好生之德,不希望人們自殺,譬如忠臣殉國,烈女殉夫,雖然是橫死夭壽,但和壽終正寢是一樣,不必找替身。至於那些被環境所逼迫,窮途末路,更無求生可能的人。可憐他們情非得已,也讓他們逕自投胎;同時仍然按他生平所作,依善惡受報,也不必找替身。另外倘若有一線生機,或者為了一點小事想不開,或遇事拖累別人,呈發暴戾之氣,輕率地投繯自縊,就違背上天好生之德了。所以一定要使他等著找替身,表示對那些輕視生命的人一種懲罰。因此,把他們幽囚在陰暗之處,經常是百年歲月……。」

 

又問:「是不是有誘人做替身這回事呢?」

 

鬼說:「這種事我是不忍心做的。凡是一個人自縊,是為保全節義而死的,他的靈魂從頭頂上升,他的死亡過程也快。為了嫉妒、含忿而死的,靈魂從胸口以下下降,死亡的過程就很遲。在未氣絕的時候,所有的血管內血液倒流,肌肉和皮膚仿佛一寸一寸地割裂,痛似淩遲,肺、肝、腸胃裏,如同烈火燒烤,無法忍受。像這樣經過十幾個小時,形體與靈魂才分離。想到這樣劇烈痛苦之事,當我看到想要自縊的人,即阻止他不要做這種傻事,快迷途知返,怎麼肯設下陷阱誘他去做替身呢?」

 

嚴某又說:「你存這種念頭,一定會升到天道為神的。」

 

鬼說:「這種事我是不敢妄想,只有專心念佛、發露懺悔,期求佛陀接引罷了!」

 

片刻之後,天已將明,再問已沒有回聲,再細看也看不到人影。後來嚴某每次上墳,一定攜帶飯食和紙錢去祭他。同時,也總是有旋風在左右卷來卷去。過了一年,旋風沒有了,心裏想:一定是他因為「一念的善心」,已解脫鬼道了。

 

——見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

 

【增補】

 

戈荔田說:「有一個婦女受到她婆婆虐待,自縊身亡。她住的房子因此廢棄無人居住,用來收藏雜物。後來她的公公娶了一個妾,比她婆婆更為兇悍,公公又喜歡在暗地裏縱容他的妾,全家人很高興這個妾遇到了勁敵,也在暗地裏支援她。因此,做大房婆婆的弄得灰頭土臉,無法反攻,只有忿忿準備去上吊。但是家裏已無其他的屋子可供上吊,於是偷偷地跑到媳婦上吊過的那間空屋。在剛開門的時候,忽然看到媳婦披著頭髮,拖著舌頭,迎門站著,婆婆本來就很凶,一點也不在乎,只是告訴她做鬼的媳婦說:「你不要向我發狠了,我現在就還你的命!」媳婦沒有回答她。對著她直撲過去,陰風慘慘,頓時婆婆嚇昏倒在地上。不久家人來尋找,經過急救才蘇醒過來。婆婆說出她看到媳婦的經過,大家都安慰她,還好沒有失掉性命。」

 

這一夜,婆婆夢到媳婦告訴她說:「婆婆的命我該去頂替,同時,做媳婦的也沒有報復婆婆的道理。更不會把婆婆的性命當作替身,所以我拒絕了婆婆償還我的命。我的鬼魂現在被幽禁在暗室裏,淒慘萬分,希望婆婆千萬不要再走我的老路了!」

 

婆婆聽到這番話哭醒了,慚愧萬分,便請來很多出家人,為媳婦做七天超薦法會。

 

戈傅齋先生又說:「這個婦人有這種善念,已足夠上升天道的條件了,其實也不必再為她超度了。」這席話實在很得當,然而戈荔田(傅齋)先生,都不願說出死者的姓氏,這是我感覺缺憾的地方。

 

——見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

二、麻醉而死

 

安眠藥片、迷幻藥、嗎啡、鴉片……,都是麻醉毒劑,服用過量能使中樞神經麻痹,使生命陷於死亡狀態。有些企圖「自殺的人」,誤以為這種麻醉性藥品吞服以後,可以毫無痛苦地迷迷糊糊死去,什麼都不知道了。所以有些企圖自殺的人,不約而同,都跑到這條路上去了。但是,據我所見,吞麻醉劑的結果與他們的想像完全相反。服了麻醉劑,並不是就此糊裏糊塗地死去,依舊要醒過來,並且醒過來以後,極為痛苦(近來例如歌星甄妮在港服安眠藥的例子)。去年我一個朋友的女兒,服了過量鎮靜劑,昏昏地睡去,她的家人沒有察覺,足足睡了一天一夜,方才醒來,頓覺頭脹欲裂,五臟翻騰,欲嘔又嘔不出來,所感受到的痛苦,強烈無比。還有一位朋友的太太,因夫婦口角,吞服了鴉片,我去他家探望的時候,女的已醒過來,卻不發一語,雙目圓睜,呻吟不絕,狀至恐怖。那種慘痛的樣子,至今還映在我的腦海。以上所舉都是事實,不過將他們的姓名隱去。

 

又據報載,有一家大醫院的一位護士,她於下午二時,偷服了嗎啡,一直到半夜才醒來,痛苦呻吟的聲音,把同室的人都從夢中驚醒。從以上三件案例看來,的確可以證明,服了麻醉劑,終究要醒過來,而且又極為痛苦。有人卻說:「不會怎樣的痛苦,他們所以醒過來,只因當事人所服太少,倘若多量吞食,一定是一眠不醒,又何來痛苦呢?」殊不知服了少量麻醉劑,已經難過萬分,何況服了大量的呢?大凡服了大量麻醉劑的人,四肢必然完全無力。在別人看來,只見他瞑目不動,以為並無痛苦。其實此人正在飽受種種苦楚煎熬——如頭眩氣促、心胸悶痛。不過因為他四肢五官疲乏得無法將他所受的痛苦表示出來而已。所以別人初見時,看不出服者的苦狀,以為服了麻醉劑便會安然地死去。等到後來,因受藥力傷害得太厲害,終於不能支援,就在掙扎的時候,只能發出微弱而淒慘的呻吟;此種呻吟的聲音,不知包含了多少身體的痛苦以及心靈上的痛苦在內。也許這裏面也含有許多悔恨與哀憐的求救。不過那時候已經軟弱得不能明白表示了,所以只認為他不過呻吟兩聲罷了。此說並非沒有根據,據報章刊有許多醫學專家發表談話,服毒和麻醉劑的人,當被人發覺時,大都呻吟不已。可見此種自殺的人,死時並不是平平安安的死去(我的一個朋友曾吞服鴉片自殺,當毒發時,他說痛苦異常,只求速死)。況且此類自殺的人,在經過若干痛苦和發出若干呻吟聲的時候,還沒有被人察覺,以致因劇烈的痛苦而昏厥過去,變成陷於極深的失神狀態。但服大量麻醉劑臨死並無痛苦這類話,也許會有人贊成。但是,倘若有人信了它,就上大當,吃了大苦了。我對於這一件事,本來就想與大家共同討論討論,現在趁這個機會,加以詳細地說一說。

 

我們要知道,那些安眠、鎮靜、麻醉劑服多了,都會陷於極深的失神狀態。當時呼吸停止、心臟跳動、與死亡一般無二,可是經過一個消解時間,仍然會醒過來,不過經過的時間沒有一定,從幾分鐘、幾小時、幾天、幾十天、幾個月都有(西方醫學界證實),經醫生勘驗,有許多吞麻醉藥而死的人,往往已斷定其死亡,就胡亂地為其「早計埋葬」(西方習用語,猶同「未死而葬」),等到醒過來,早已被家人入殮,欲出無門,終至悶死在棺中。此種痛苦、恐怖、試想多麼可怕!如果要瞭解麻醉劑為害之烈,必須先瞭解「失神狀態」之如何危險,現在先舉幾個國外發生的例子來證明——

 

(一)戴夫所著《早計埋葬》一書說:

 

「在『物產展覽會』附近的一個婦人,有一天昏厥氣絕,入於極深的休克狀態。醫生判定已死,此時因正當盛夏,僅隔六小時,便匆匆舉行葬禮。過了很多天,這婦人的母親預備將她女兒的屍體遷葬到另一地,因此將墳墓挖開;這時母親頓時大吃一驚——因為看到她女兒的屍體,已不是葬時的安睡模樣;現在是散亂如麻,裹身體的布已撕成碎片;其實這個婦人根本沒有死,便被醫生誤診而活埋了。後來她醒過來的時候,痛苦煩悶已極,所以將衣服圍布齧成片片而死,她母親見到這種慘狀,從此精神錯亂……。」

 

(二)據菲戛洛雜誌刊載法國一位醫生,自述解剖驗屍的經過情形如下:

 

「約在五年前,一個因『發狂』而死的婦人,死後兩天,徵得她的家人同意,醫生準備對她病理加以解剖。因此把她的屍體橫停在大理石桌上,另有一枝燭火,安置在婦人的胸前。因為此時正當午夜,一切安排就緒。於是我(醫生自道)手持解剖刀,直剖婦人的上腹部。不料這婦人竟然狂叫一聲,頓時躍起,燭光馬上墜地熄滅。她一手抓緊我的頭髮,一手亂抓我的面部。我因而恐怖至極,就用手中解剖刀亂刺。婦人被刀所刺痛,長嘶一聲倒地不起,我也從此昏厥,不省人事。直到次日中午醒來,見婦人橫臥血泊之中,一把尖刀直貫她的心臟。至今思之,心有餘悸。那婦人的爪痕,仍然留在我的臉上。……。」

 

我讀了以上兩件悲劇故事,不禁為之落淚。也為這兩個婦人而哀痛。但是像這一類事情,世界上發生的當不在少數。總之,使人墜入昏迷失神狀態的,雖然不全是麻醉劑,可是麻醉劑絕對能使人陷於昏迷不醒狀態。人,一旦入了這種狀態,就可能會發生上述悲劇事件。雖然如此,有人聽到這番報導,依然難免起疑,說:「近來西方醫學昌明,難道連死與活都分辨不出來麼?」如談到這一問題,確是一件大公案。

 

幾年前,巴黎醫科大學的德爾塞赫教授,鑒於「死的徵候」難以判定,就拿出一大筆錢,來徵求關於這一方面的研究論文。後來收到了一百多件的研究報告,竟然沒有一個入選。死的徵候不易判定,由此可見。現在經西方醫學界檢驗,除了屍體腐爛之外,如呼吸斷絕、心跳停止、鞏膜起斑,乃至骨硬體冷等,都不足為死亡的決定特徵。可是,屍身腐壞的時間沒有一定,如說非到屍身腐壞的時候,才可判定死亡,那麼在屍身未爛之前,就不能埋葬了,那又怎麼可以呢?然而照現在一般醫生對病危的人,只要氣息一斷,心跳停止,就算是「死亡」,這又多麼危險呢?所以西方醫學界對「早計埋葬」,加以嚴密戒備,並且有各處「人道協會」專理此事。根據倫敦「人道協會」報告,在過去二十二年中,竟有二、一七五人因「預防早計埋葬」而重獲生命。另外,「哈姆布爾格協會」,不到五年,也救了一○七人。雖然各處多少不同,但都有良好的成績。就以上述所說二千多人而論,早經醫生判定「死亡」。如不是「人道協會」的慎重戒備,救命有方,他們早已埋骨黃土。枉死城中,平添了無數冤魂!我對「早計埋葬」一事,所以不嫌瑣碎反覆引證,就是要國人對這一「生死」問題,鄭重加以注意。我們想到,自西方麻醉藥品輸入中國以來,像這一類枉死的人,不知多少!(上海)申報曾經發表「自殺方法的研究」一文,所引事實,可為佐證,再加引述。

 

「『洗冤錄集證』記載:嘗聞『老仵作』(古代驗屍官)言:檢查服鴉片人的屍體,伏者居多,側者亦常有,惟平仰者甚少。其故由於死者埋葬之後,鴉片毒退,仍復醒回,輾轉棺中氣悶而死的緣故。又記道光七、八年間,粵東有吳姓其人,旅中窮極無聊,吞服鴉片而死。旅店主人,不敢將他收殮。知三水地方,居有死者的親屬,隨即遣人報信。及親屬至,死者已於前一天醒轉,計死去三日四夜。」

 

我的朋友孫君曾說:

 

「有一天,我的妻子胃氣痛復發,她就將家人所傳的丹方,名叫『九籠佛手』服了。九籠佛手,是在鴉片水中煮過九次的佛手。豈知她服了之後,漸漸的神志不清,昏厥過去了。於是舉家驚惶失措。因為她服用『九籠佛手』時,沒人看見,就立即請醫生急救。據醫生說她一定服了什麼毒,隨後施用種種急救方法,終究無效。接著脈斷氣絕,醫生說是死了,就在忙亂間為她準備後事,預備將她入殮;想不到過了九個小時,還沒入殮時她卻又有了氣息,人也漸漸醒過來了,到今天還活得好好的,這是今年(一九三一年)九月事。從此事可知,『九籠佛手』藥力還小,所以僅隔九個小時就醒轉過來。如果服了鴉片、嗎啡,就不同了。

 

不僅鴉片是如此,安眠藥、鎮靜劑都是同類性質。大量服用,都會至人於「死亡狀態」。上海名醫蕭某也說:服了大量安眠藥,雖然一時死去,但是終究要醒轉來。一個人若多服「麻醉劑」,難道不怕「生埋活葬」麼?我想西方國家,對「自殺」防護如此周密,生埋活葬的,尚且難免。中國既無「人道協會」,又執著於習俗,受到一般法令約束,死後一兩天,就要入殮。當目前自殺風氣難以扼止的時候,因此送掉性命的人,恐怕不在少數。我的朋友任君告訴我說:「若干年前我有一個親戚,吞鴉片自盡。死的那一天,是六月一日,天氣酷熱。到入殮的時候,屍體不但沒有一點臭味,而且非常柔軟,簡直不像死人的樣子。我一向懷疑這種事,現在才恍然大悟,這個人並沒有死掉,決然無可懷疑了!」因此,照我的看法,凡是遇到服鎮靜、麻醉劑過量自殺的人,即使呼吸斷絕與死人一樣,把他看為昏厥可以,但絕不可宣佈此人已死。守候幾天,以觀動靜,最為穩當(最好就地挖一個坑,把他的頭放在坑上沿,身體放在坑裏面;或將麻醉昏厥的人,置於泥地上,身上用泥土遍蓋,只留頭部,身體不爛不可入棺,這樣亦可醒轉)。即使是因其他病症而死的人,收殮也不可乙太急。例如「生產、血暈、瘋癱、癲狂」等,都可以致人於昏厥,如果家人不加審慎,豈不是造成自殺者,在枉死城中枉死了嗎?總之,人不自殺,又那會枉死以致遭遇極苦?深盼存有自殺意圖的人,早日覺悟。

 

三、中毒而死

 

「中毒」或「服毒」,就是一種器官或多種器官,受到毒性藥品侵入,而使生物軀體變化、損壞,而導致死亡。其實,毒品,亦包括麻醉劑。

 

除麻醉劑之外,例如服用「強烈化學品」而自殺致死的很多,尤以服農藥自殺,特別提出討論。

 

(一)硝酸、硫酸、鹽酸、巴拉松

 

這一類藥品,腐蝕的作用最強烈;一入口,便觸發劇烈的燃燒,最後導致消化系統全部腐蝕出血而昏厥。表現在外形上的,依毒藥的種類,可發現當事者的口唇,呈黃、黑、白等色。又發生嘔吐、昏眩、泄瀉及劇烈的胃腸炎。內臟壞死,劇痛難忍,兼之冷汗虛脫,脈搏微弱,呼吸急促,進而面色青白等,同時發生,當事人因此導致呼吸悶塞而死。

 

(二)砒石與磷

 

砒石,就是中國俗說的「砒霜」,西藥的學名「砷」;磷,是火柴製劑。這兩種毒劑都是烈性毒藥,服後所產生的後果,徵候相似。當事人服後發生劇烈的食道、胃腸炎,痛不可忍,暈眩嘔吐泄瀉,經急救後可稍稍平復。數天後胃腸再度發炎,血管二度發生病變,竅孔流血,末後,常因脂肪質變性而死。

 

同時,大量的砒,溶入血中,突起急性中毒,劇烈的發生嘔吐以及昏睡、譫語、搐搦、肢節麻痹,最後心臟麻痹而死。砒中毒後,體內疼痛如烈火燒灼、千刀斷肉,反側難忍、皮膚出現血斑。經解剖後,可見內臟有普遍出血現象。

 

磷中毒與砒中毒情形相仿。

 

四、其他自殺方式

 

(一)飲彈自戕與刀械自殺

 

有一位朋友從軍多年,歷經槍林彈雨,曾數度負傷。據他說,當兩軍相對衝鋒之時,彈雨橫飛,槍彈著身,如同猛挨一拳,開始時不覺得痛苦,但不久,頭部便感昏眩,視線模糊,一剎那就昏過去了。

 

我問他為什麼忽然會昏過去?他說:痛極了才昏過去。可說在昏過去的時候,痛苦雖沒有完全感覺到,可是醒來之後,則劇痛難當。有的手扒腳踢,滿地翻滾,身上泥土,都被他挖掘成坑,你看是如何地難受了!總之,不論受傷輕重,昏過去了,終究要醒過來。不過傷重的人,往往因流血過多,虛憊已極,動彈不得。別人看到以為他靜靜地死了,沒有什麼痛苦;殊不知他真是極苦難當,有口難言……。我聽了他這番話,頗為傷慟。

 

又有一位朋友姓馬,他也從軍多年;我問他負傷以後的情形。他說:有一次作戰,一位軍官腹部中槍負傷,當時就昏過去了。等醒來之後,滿地打滾,痛苦極了,要我補他一槍算了,免得受這種灼燒劇痛的煎熬。他與那位軍官是至交,實在不忍補他一槍,可是又沒有辦法救他。他仆在地上,又翻滾老半天才在掙扎中死去。當他翻滾的時候,看他筋骨暴起,曲指如鉤,雙目血紅猙獰,恐怖極了。

 

從以上兩個人的例子可以發現:

 

負傷不死的人,固然要醒過來:就是致死的槍傷,也要醒過來。死——還是很困難的一件事,還要「慢慢地等死」。其次,在那裏翻滾,確實感到痛苦,就是僵臥不動的重傷者,也感痛苦;所感的痛苦,也許更加厲害。

 

總而言之,不論用槍自殺,或被殺,絕不是就此昏厥不醒而不感痛苦的。所以要用槍自殺的人,此中的痛苦,是不可不知的。但願當您舉槍時,再三思之,勿輕舉妄動。

 

至於刀傷的痛苦,那兩位軍官朋友,都說比「槍傷」更為慘痛。

 

(二)輾 死

 

自從有鐵路以來,想不開的人,就發現「臥軌自殺」,是一種一了百了的解脫方法。以為火車過處,身首異地,什麼都不知道了。但是這種死法,究竟痛不痛苦呢?——實在是殘酷且悲哀極了(幾年前電影演員洪波在中華路臥軌自殺,就是一個例子)。

 

(三)跳樓自殺

 

跳樓自殺,和從一般高處向下跳的自殺方式,都是一樣的結果。當死者最初向下跳時,往往因為震動過烈,失去知覺,等他醒來之後,全身骨折肉綻、腑髒碎裂。

 

根據《死的研究》一書作者哈伊姆博士——「從山崖下墜」的回憶報告說:

 

「我身如疾風般,從山頂墜落在下面岩石之上,經過彈震,又彈起擲在後右方大石頭上。自己感覺從幾十公尺高空下墜,頭觸岩石,接著又彈撞石壁,都聽到沈悶而巨大的響聲,頓時知覺全失。陷入七八個小時的昏迷後,才感覺到萬箭刺體般的碎痛。」

 

(四)餓 死

 

餓死是被動的,但是自己絕食,則是主動的。

 

西方醫學界,曾以動物來作「絕食試驗」;當一個動物由「挨餓期」到「死」的過程中,有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二時間,均呈「穩靜狀態」。但隔不了好久,體溫上升,突然間會興奮暴躁,無法停止。接下來,是體溫突降,生命便告終結;人,也是同樣過程。實際上,照上述情況,一個動物餓死,它的「過程」,又分為「絕食弧」、「餓死弧」兩個段落。在「絕食弧」階段,生命沒有什麼大的變化,到「餓死弧」階段,體重減縮,身心衰弱,終至興奮暴躁,內部發生奇異的感覺,連「人肉」也想吞食,道德意識完全消失。絕食後,生存的期間,延長至六十天,是常有的事。甚至可延至三個月之久。在這種狀態下,長期接受「心臟衰弱」、「暴躁」、「意識窮兇極惡」,慘何忍言?

 

(五)綜 論

 

以上所述種種自殺,也許還沒有包括目前更新的自殺方式在內。雖然它們的性質不同,痛苦情況不同,但大概可分為三種情況:

 

一、自始至終,痛苦清清楚楚會感受出來(如溺死、自縊死、服毒……痛苦景象都明明白白)。

 

二、昏厥後,復蘇,痛苦印象深刻,感受依然十分敏銳(如服麻醉劑、跳樓等)。

 

三、將死時,意識轉為清楚,過去和現在的景象,歷歷分明。這一條,不僅窒息而死是如此,即使其他一切的死,也是如此。例如普通病死,也有「回光反照」景象。但回光反照是外灼的,而意識轉為清楚,則是內部自覺的;這種景象,還在回光反照以後,生命斷絕之前。

 

所以從第一、第二兩項來看,可知任何方式的自殺,遲早要感受到自殺的痛苦的,而且了了分明,絕不是幻覺和假像。

 

從第三項言,可知任何方式的自殺,到臨死時,意識一定轉變清醒。既已清醒,所感受的痛苦更強烈。

 

由此可以斷言:「感受到痛苦」和「臨死意識轉變得特別清楚」,是「自殺而死」的共通性。就是將肢體截斷,也逃不了這共通的過程,同時也必然感到劇烈的痛苦。

 

(六)舊式科學思想誤人

 

自殺的原因,雖說是「客觀環境和主觀心理反應」所造成,但是受到「科學說教」的影響也不少。因為一般科學家對「生命」二字的詮釋,沒有明確的理念。而現在大家奉為圭臬的,就是斯賓塞(Herbert Spencer)所主張的「依稀」、「籠統」的一個詮釋。在他的《生物學原理》一書中,說明「生命是一種順應環境的內部的連續變化」。後人根據他的主張,更為明顯的詮釋。所謂「生命是全體對內和對外的不斷活動」。對內活動,就是臟腑生理變化所喚起的營養呼吸循環排泄等。對外活動,如肌肉收縮等。「不斷」是指內外二種活動連續不斷而言。然而,我們只說「生命就是對內和對外不斷的活動」也未嘗不可。換一句話說,生命就是內部的呼吸循環,與外部的肌肉收縮等不斷的活動,也並無不可,又何須加上「全體」二字?由於近代生物學家試驗,從雞身上割下來一塊肉,這一塊肉,在適宜環境之下,依然不會變壞,而且還長出毛,好像沒有割下一樣。那麼這塊肉既有了「活動」,也應該說它有生命了,可是——這是不可能的。因此,加上這「全體」二字,就是說:「生命是指內外部全體活動」而言,並不是指單項的或多項的活動而言。所以說:「生命是全體對內和對外不斷的活動」。生命的詮釋即是這樣,現在人所奉為圭臬的也是如此:因此就有人反駁他說:「第一要解決的是——能活動的是否代表生命的存在?如果論『活動』,如日月經天,江河流地,空氣流動聲光遠播,磁石吸鐵,電產生能,乃至世間所有『質點』,在時空中,都流動不定,這都可以叫做活動。那麼,江河日月,是不是都有生命呢?如說沒有,可知能活動的,不一定是具有(意志的)生命。至於說一項或多項的活動,不一定是生命;必須要具有整體的活動,才可說是有生命的東西,此理更加不通。單項的活動既不能構成生命,為什麼『整體的活動』,就是生命呢?整體不是由多種單元構成的麼?難道成為『整體』的時候,單一的條件就會突變了麼?譬如以『油』而言,單一的原子既不是油,為什麼集合成群,集滴成液,就成了油呢?究竟這一個油原子是不是具有油性呢?如果它不具油性,那麼它的總體,終究不成為油。如果它具備了油性,一滴之微,也還是油。一與全體,有什麼奧秘存在?所以從這一角度來看,這種論題之荒謬,令人發笑。總之,「生命」這一名詞,實在是很難詮釋的了。

 

科學家與哲學家,對生命的解釋,論戰從古及今,依舊是懸案。所以一般人都不了了之。

 

美國著名科學家霍列斯夫說:「生命的真性質,與死的真實性,我都不明白!」神經醫學家納姆博士也說:「我對生命及死的意義,還無確切的見解。」可見西方人對生命的原理並不十分瞭解。就是斯賓塞所說,也不過是一種假定的意義,而不是生命的真正詮釋。可是今人卻奉為至理名言,認為是確切不移的真理,豈不荒謬。比如有人把雞頭斬了,信仰斯賓塞「生物學原理」的人,必然會堅決地說:「雞頭斬斷之時,就是雞命斷絕之時;它一定不會感覺痛苦。」如果你責問他為什麼?他就說:「雞的身體內外活動已經停止(呼吸斷絕),生命當然沒有了。那麼知痛覺癢的觸受意識,自然也就消滅了。」

 

然而,他雖然是這麼說,這只可憐的雞,還在那裏作死後顛撲掙扎、痛苦難當的樣子。可是有人就是不承認那是已死的雞掙扎於死後的痛苦之中,說那是一種神經的反射作用。在普遍心理學上,既然有這般見解;無怪他們認為一些尋死的人,臥在鐵軌之上,聽火車隆隆而來,以為身體軋斷,生命便已死亡,便不知痛苦。所以身體一麻木就什麼都不知道了。這種迷信科學的一知半解,實在是可笑。

 

科學家還有一種創論,認為「思想在腦部」,「痛癢感受」,也由腦主管,腦神經壞了,便不知痛苦了。相信這一論調的人,實在不少。所以就有人在想不開時,舉起手槍,對著腦袋射擊,也有從高樓山崖向下撞頭而死的。像這一種死法,只是受到一般科學理論的影響。可是我們想到一個腦袋突然受到重創碎了,也不過一時暈過去了,又為什麼知道它不再醒過來?不會感到痛苦呢?我們真想不透人們為何迷信至此。我們看看那些第一流醫院,是如何處理因車禍、重創、重病「停止呼吸」的人的。那一家醫院的醫生不是當那一條生命「呼吸一旦斷絕」,便把它送到太平間的?

 

先驅科學上,雖然也認為生命的停止呼吸、脈搏停跳,並不代表一個人已經「完全死亡」,但是一般醫生根本不理這一套!

 

科學家們、醫生們的想法影響「人類自殺得以解脫」的觀念最大的,莫過於「一死百了」的「斷滅論」。

 

自殺的人,越來越多,受到科學進步的影響也很大。因為科學越發達,自殺的技巧越好,方式越簡單,而且認為技巧越好,越不會痛苦。

 

(七)自殺的新理解

 

我們不厭舌敝唇焦地再說一次,「死後生命斷滅和思想由腦袋所主宰」的論調,已被新的科學觀念所否決了。由於近來「心理學、靈魂學、心電研究、催眠術」的研究日益進步。因此,「心光」的妙用,也逐漸發現了。我們知道,能左右世界,支配一切的,是「心」的力量;而不是客觀的物象。例如:思想是「心」的作用;感覺是「心」,令人健康的是「心」,令人消瘦的也是「心」;乃至一切行為造作,無不是以「心」為主宰。在心理學、靈魂學、催眠學的試驗中,所發現的奇異超人的境界,沒有一樣不是「心」的力量和作用。因此,可知「心力」,極為不可思議。西方著名學者密德所著《死的研究》一書中說:「心,不但是離腦而獨立,更以腦為工具,而產生種種作用。而且心的要素與物質的要素,互生關係,而又互為影響。」最近弗拉曼寧(Flammarion)在《死亡及其奧秘》一書中說道:「心靈自有它的靈智;而且心靈是整體的,獨立的,所以也是不滅的!」像這一類的理論,在歐美各國,早已風行一時;而我們還在那裏守著幹屎橛,抱著那些科學上最腐化不堪的論調,洋洋得意,肯定為世間唯一的真理,生死以之,不願稍變,真是頑固可笑。世間任何一件事物都是可變的、生滅的;思想學術也是進化的,但真理是不變的。所以對一切理論,絕不可泥古不化。

 

現在,西方哲學界所崇尚的新理論,一言以蔽之,就是「心靈萬能,心靈不滅」。德國著名哲學家叔本華也說:「死為物質生命的最後,而不是自己存在的最後。」這種銘言——真是又「空靈」又「實在」。比較「思想由腦主宰,一死百了」這種陳舊不落實的論調,已不可同日而語。就是對「自殺」而言,也可以圓滿解決了。

 

上面曾說過,「感受到痛苦,與臨死意識轉為清醒,是自殺而死的共同特徵」,究竟這兩層理由何在呢?如談到第一層,自殺以後,所以會感覺到痛苦的緣故,一方面是因為「心靈獨立」「身壞而心不壞」,感受的能力沒有消失(因藥力或震動力的破壞內臟,失掉知覺,但這也是暫時的)。另一方面心靈雖是獨立,而「心靈與肉體」卻有互存關係,所以身體的痛苦還是感覺得到。即使是「身體斷裂、腦組織破壞」,這種強烈的痛苦,無不清清楚楚。

 

至於第二層,臨死時意識轉清的理由也有兩種:一是「反射作用」:好像將熄滅的燈,突然增明,返照剎那之後再滅。二是「承前啟後的作用」:因為心靈既然不滅,所以此期生命將滅的時候,一定再度營建一個未來的生命以接續之。既然要營構一個未來的生命來相續,所以在此時意識不能不起特殊作用,給予能力,幫助構造(參看下一章「千里眼」)。我們強調一個人自殺(死了)之後意識會突然清醒,其原因在此。從新學理角度如此一講,自殺而死的過程;便清清楚楚。自殺以後劇烈的痛苦完全會感受到,直到「死定」為止,絕不含糊。人,何苦要自殺呢?

 

案:西方哲學界,有一派「純粹的唯心論者」,也可稱為「覺性論」者,依他們說,自殺以後的痛苦,會清清楚楚地感受到。總之自殺的苦痛,非常強烈。譬如用手捏著鼻子,或者將頭浸入水中,已覺難過。那有投水自殺、氣閉血阻,而不痛苦的呢?

 

刀傷了指頭,針刺到肉。那種疼痛,那有身體被軋斷,五臟被子彈射穿,血肉模糊的痛苦劇烈呢?

 

足趾偶然踢到石頭,那種疼痛,又那裏比得上從高樓下墜粉身碎骨的痛苦呢?

 

至於說到「腦部」碎裂,就不覺痛苦,這是欺人之談。

 

一個人要是自殺了,如果覺得痛苦,腦部反應必然最為厲害。因為神經愈靈敏的地方,所反應的痛苦也愈厲害(如乳頭、指尖等處),腦部不是神經最靈敏的地方麼,因此,它所反應的痛苦也自然特別厲害了!

 

第二章 死後的真相

 

我們活在世間做人,大家都沒有「死過」;活人講死後的真相,真是隔靴搔養。何況要人信服你的話,那更不容易。

 

現在我首先要使大家知道,死後的靈魂(神識),的確能記憶生前和臨死時的一切經過。所以我把我所見所聞的「中外各地」發生過的事實,就所知寫出來證明這個理論,而且這些事實,都是有根有據的。不過大家千萬不可存有成見,認為看得見的東西就「存在」,看不見的東西就「不存在」。要知道——看得見的東西不一定「有」,看不見的東西,不一定「無」;譬如:「空氣」、「電」、「原子」,肉眼那裏看得見?可是大家為什麼確信它「存在」呢?海市蜃樓看得見,何以又說它無呢?可知一種事物的「存在」與「不存在」,並非以「看見或看不見」為認定標準。更進一步說,平時「信以為有」的事物,往往是不存在的;平常認為它不存在的,也往往是「存在」的。像原子、電子、質子。科學家信以為有,而訂為物質基本要素。然而東西方各國,有許多哲學家、科學家、卻不認為世界有所謂「實質的存在」。並且認為原子、電子都是「妄說」。至於像平常斥為迷信的「鬼」、「靈魂」、「神」、「菩薩」,以為絕無存在的可能。而近代歐美各國,經研究專家證明,都已肯定為「實有」。

 

總之,宇宙間一切真相難明,知識無窮。所以萬事萬物,都不可憑想像判斷,也不可妄加肯定。說「有」說「無」,信「有」信「無」,全是自己的一廂情願,與真理的標準,全不相干。因此,人們對事物價值的判斷,應該虛心,不要執己見為真理。——這一節講靈魂為存在,以下再說「枉死後的苦相。」

 

一、靈魂是存在的事物

 

要明白死後真相,首先要肯定「靈魂」為存在的事物;如果否定了靈魂,那麼死後一切都消失了,那有什麼真相不真相可討論呢?

 

現在舉八項世界各地的事實,來證明「靈魂」為一種「存在」事物。

 

(一)近來西方各國,非常崇拜「心靈不滅」學說,確信有靈魂的存在,因此研究「靈魂」的學者、學會、心理學會如雨後春筍,遍於各地。這些學會的會員,還都是有地位的科學家、哲學家、心理學家、物理學家,像英國的洛奇爵士(Oliver lodge)、小說家柯南道爾,都是會員中的一分子。

 

(二)英國湯姆森所著《科學大綱》,久為東西學界推崇。而「靈學」一科,竟然也羅列其中,並確認「靈魂學」亦是一種「科學」。更值得人們注意的是,現在英法各國大學,多設有「靈魂學」一門學科,供學生選修;將來「靈魂學學士」,亦將在社會佔有一席地位了。

 

(三)拍攝「鬼」的照片、錄下「靈魂」的聲音,將來都是可能的事。也時有所聞我們中國各地民間拍到鬼神的照片。但錄下「鬼」的聲音的,尚未發現。(天華編案:科學家已能用寇裏恩式攝影法攝下人體及生物的靈電磁光。詳情可參閱本公司印行之「禪定天眼通之實驗」。)

 

現在舉西方國家一項例證:

 

英國海軍少校朴頓,到美國菲特斐奧遊歷,到了那裏,就住在他朋友渥利福斯書房中。入夜以後,他就榻而臥。將到半夜,忽然聽到房中有歌聲響起,歌詞清新入耳,詞云:「馬鞭草與朱色之丹兮,打破我迷戀中的快樂……」。細聽聲音低細如秋蟲哀鳴。他便起來尋找,但是什麼都沒看到,等他回床,歌聲又起了。他就驚訝地問道:「是誰呀?」接下來就聽到一縷低微的女子聲音答道:「我是莎娜呀!我唱歌與你何干啊!」說完,歌聲又起了。這位海軍少校無可奈何,只得睡了。第二天,他把這件事告訴他的朋友渥利福斯。渥利福斯在晚間也到這間書房來睡覺,當他深夜剛入睡之時,聽到歌聲宛轉低吟,徐徐地破空而唱。從歌詞內容,記得這首歌,確是莎娜生前愛唱的一首歌。原來莎娜,是渥利福斯芳年早逝的妹妹。後來透過美國靈學會派人到這裏,把鬼的歌聲加以錄音,灌成了唱片,至今仍然保存在「美國靈學研究總會」檔案中。據說「靈魂的聲音」,比「人聲」頻率低沈約百分之五十二。

 

(四)近年來歐美各國設立的「靈學會」中,往往有「出現鬼影、聽到鬼聲、筆自動寫字、家俱自動搬動、鋼琴無人自奏、樂器無人自鳴」的驚人現象。可是沒有見過這類事實的人,都不相信。

 

下面有個例子,以供作證。

 

《死的研究》一書載有伽靈頓所記「靈感會」一事,離奇動聽,摘錄如下:

 

「由『撒比阿』(靈媒)所主持的『靈感會』,每一次開始時,靈媒面前的桌子,在燈光燦爛之中、眾人嚴密監視之下,忽然騰起,浮在空中,離地有二尺之高。停在空中約二三十秒,不墜。像這樣反覆數百次。有一次內室的小桌子,忽然騰空向外飛,落於外面靈媒面前施法的桌子上。」

 

「每次靈媒主持的靈感會上,一定有一兩種樂器,無人自鳴,有一次一隻小鼓突然自己敲了起來,又飛到靈媒的頭上,然後飛到內室落下。」

 

「至於鬼魂的身體及面部也出現過一兩次。有一次靈媒右邊的監視人,覺得肩膀有人碰一下,回頭一看,分明有一個人影子,在逐漸淡化,逐漸淡薄如輕煙,然後移入內室而沒。」

 

「有一次,靈媒撒比阿的手足被人用繩綁住。不久,忽然出現一隻白手,又將繩解開。於是靈媒再請人把他的手足牢牢縛定,那只白手又出現,繩又解掉,並且把繩子扔在一個旁觀人的身邊。另一次會中,一個紳士從衣袋中取出一個煙盒,當眾放在桌子上。忽然煙盒自動開啟,香煙自動飛到那位紳士的口中。」

 

「我到『靈感會』不下四十次,對會中所顯一切現象,絕少疑惑。更由於它們一再表現,斷定絕無魔術行為。」

 

又,《平等閣筆記》一書記載——

 

「從前伍廷芳博士,遊美的時候,參觀靈學會十多處,所見令人聞所未聞,有聽到鬼靈聲音的、有與鬼靈說話的、有與鬼靈握手的,有一次見到鬼靈現形與人跳舞的。據說,伍廷芳曾贈一位鬼魂一束鮮花,那位鬼魂馬上捧著鮮花隱去。」

 

(五)西方國家有一種人,有特殊的目力,名叫「千里眼」,也叫「透視眼」。當某人臨死之時,心身所起種種痛苦,以及蛻為靈魂的經過情形,都能清清楚楚地辨別。

 

有一篇有關「千里眼」的文章,記載有一個叫阿摩尼亞的男子,便具「眼通」的能力。

 

「……他的母親死期已近,好在我的身心已能進入透視狀態,見到這位婦人體內器官已無力接受精神的支配(靈魂與肉體漸次分離時)。在分離時,恰如至親好友一般,難捨難分,在將分未分的時候,發生了這樣的阻力,臨危者似感十分痛苦。

 

「沒有好久,她的頭部,似為一種美麗柔和,而有光澤的光暈所包圍。大小腦皆逐漸擴大,特殊的交流電氣作用,也中止了。」

 

「靈與肉分離的時間愈近,頭部的光暈與熱度逐漸增加,肢體末端都逐漸發冷而呈現黑色。在環繞頭部四周柔軟的靈氣中,另外呈現一個頭部輪廓,這個頭形逐漸地清楚,最後發出一種強烈的光輝,幾乎阻斷了我的透視。這個靈魂的頭,卻從肉體的頭顱上映射而出。當映射而出的時候,四周有芬芳的大氣,晃漾波動。接著這靈魂的頭顱,模型已具,大氣也就隨之消失。」

 

「靈魂的頭已經形成。於是,肩部、胸部,到全部身體,逐一形成。生時的肉體所有的缺陷,不完美處,也一併消失,而趨於完美。」

 

「新完成的靈體,矗立在肉體的頭上。此時『靈肉』兩者的關係,愈形隔離。此時,忽然發現活動而又疾速的一束電光。其中一部分歸於肉體,又分散到全體,以防止身體驟然崩潰。」

 

「這一離開身體而形成的靈體,開始呼吸周圍大氣中靈的部分。最初呼吸似有困難,但漸漸習慣,轉現愉悅之色。細觀靈體狀態,與肉體全然一致。外形,五臟六腑,乃至毛髮手足,與生時無二,真是不可思議。」

 

「靈體的精神狀態與情緒,雖然沒有及時觀察,只見它態度安詳,並不以家屬的悲哀而悲哀。因為它深知它的家人不知它的靈魂依然存在的緣故。」

 

「靈魂的變化經過,須費二個半小時,在它呼吸四周的新空氣,已經習慣以後,便從肉體的頭部移動。以它很自由的意志,移步向外。從室內到室外,繼而飄浮到空中。我看見了不禁驚喜交集。接著見到兩個靈體從靈界出現,與那位死去的婦人相見。並且一同走向地球的上空,冉冉上升。一轉瞬間,距離漸漸拉遠,逐漸消失。」

 

狄維在他的名著《死與來生》一書中,也有千里眼所見「生命瀕死」的記載。因為大致相同,不再引述。總之,「千里眼」在西方時有所見,並非鳳毛麟角,絕無僅有。記得我在學校讀書的時候,外籍教授魏狄克也曾告訴我們見過千里眼的情形。千里眼並且能知過去未來,毫釐不爽。真是世界之大,無奇不有。

 

(六)自古以來,大宗教家,以及大哲學家,無不堅信靈魂的存在。例如猶太族的摩西、耶穌;阿拉伯的穆罕默德;印度的聖者釋迦,都親證靈魂不滅,死後有因果輪迴。就是我國的孔子也說:「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鬼神之為德,其智矣乎?」可見孔子承認靈魂的存在。其他如希臘蘇格拉底、畢達哥拉斯、柏拉圖,以及德國哲學家叔本華,都主張心靈不滅。

 

(七)從來鬼神靈跡,載於「經籍、史書、傳記、筆記、報章」,難於盡述。就是我的朋友中,親見鬼靈的人,也不在少數。並非水光陽焰,似真似幻。

 

據以上所說,「靈魂不滅」之論,證據充足,實在無可否認了。

 

有人說:你所講的,是「中陰」、是「識神」,就是「人死逕生鬼界」,也得說是一個鬼;靈魂一詞,帶著「我相主宰」,於佛理難通。我說:如果以這種道理問難,我只有認過而已。要知道我所要表明的,重於事而不重理。人,到了要自殺的時候,再去研究此中道理,已來不及了。 我們知道有隨俗論事,以便讓人知道「死後並不是一切都消滅,而是去受苦」。這才是緊要的。就理上說,「識神與靈魂」固有分別,如從事上說,則同時顯示「死後生命不滅」之理,並無不同。所以濫用「靈魂」一詞,方便而已。

 

二、枉死後的苦痛

 

一個人既然知道「靈魂不滅」,死後還有來生。以為現世的生命,為時短促,苦多樂少,有什麼寶貴可言?不如自殺算了,也許可以解脫痛苦。但他卻不知道人生一世,本來已很苦,如果自殺了,不但在苦上再加自殺的苦,而來生受報尤其是苦。而且所受的是「慘苦、極苦、長久苦、苦中苦」,真是有說不盡的苦。所謂「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頭已百年身。」大家千萬不要輕生,以致後悔無窮。但是有人說:一生只歸一生,自殺是今生的事,與來生何干?又怎麼會受大苦呢?我說:要明白這個道理,只要把西方學界所發現的一件事,先來引述一下,理由就可舉一反三了。

 

外國人發現什麼呢?——就是突然死亡的人,眼中留有最後所見的物象(過了不久,印象就漸漸消失)。譬如某人被殺,那個兇手就是這個被殺者眼中所留最後的印象。西方人用兔子來實驗。用棍子把兔子擊斃,從兔子眼中,則可見到致兔子於死的兇器映現。看到這項試驗的人都極為驚異,而不知其故。實則此種理由不難瞭解。實在是因為人或兔子,當他被殺時,就反應出極端的恐怖、絕大的痛苦。這種形勢,強烈地映入心中。眼睛第一個反映出這種景象,仿佛照相機一樣,就把他反照下來了。既然有這種發現,那麼生前自殺,死後受苦的道理,就不難明白了。人們要知道,能分別苦樂境界的能力,全是心靈作用。心靈既受到絕大的恐怖和痛苦,這種印象是不會消失的(與「能力不滅論」Law of Conservation of Energy 相符)。就是人死了成了鬼魂,這種恐怖和痛苦,還會時時復現,相續至多生多世。因此死後的慘苦,是無法用語言表達詳盡的。現在分四項說明:

 

(一)靈魂昏迷

 

根據西方「靈學研究會」報告,靈魂最初離開肉體的時候,因為受到「肉體死亡」的衝擊,心智較生前減退,能力也較生前減弱,但是不久即可恢復。至於自殺的人情形就不大相同了。因為自殺的人死時受到劇烈痛苦的震蕩,迷離昏昧,心靈能力部分喪失,經久猶難恢復;我們看到每一屆「靈魂發表會」,死者之靈,憑藉靈媒與生人晤談時,往往突現「顛倒迷失」的現象。這是由於死時的顛倒狀況,突現於靈魂心中所致。據西方人說:這是常有的事。自然死亡的人尚且如此,自殺而死的,更可想而知了。

 

(二)醜態常存

 

「臨終一念」,對死後有絕大的影響。所以「死時安詳」,死後靈魂也安詳平靜;「臨死悲哀」,死後依然悲哀。不但哀樂如此,就是臨死時的形象——死後也會常常現相。有人看到「斷頭鬼、縊死鬼」,實際就是臨死的真實狀貌。醜態常存,這是家屬對臨終時的人要千萬留意的問題。要讓家人安詳地逝世,不可讓他哀傷、愁思、煩惱。

 

下面有兩個西方人的故事。

 

在《死亡及其奧秘》一書中,記述羅依班律給佛拉曼寧的信中說:

 

「一天夜間,我別了友人徐鵬,又到一家咖啡店小坐,因此回家已遲。但覺得身體輕健,心中安詳。當時夜已深沈,就上床入睡。誰知睡不了多久,突然被惡夢驚醒。忽見友人徐鵬滿頭鮮血的立在床前,並向我道別;驚嚇之餘,我立刻坐起。那血淋淋的徐鵬,依然歷歷在目。待到天明七時後出門,預備探聽消息,恰好對方也有人來,報告徐鵬已死。因此,得悉就在與他分手那一夜,從樓上跳躍下,腦殼碎裂而死。」

 

又弗蘭馬利文所著《不知之物》一書中記述,有一婦人曾見到她弟弟(在一次戰役中重傷而死)的幽靈。

 

書中說:

 

「我夜間突然醒來,見我弟奧立白,兀然僵立於我的臥床之旁,他的膝部,被一種有光的霧氣所包圍。此時明月已沈,夜色如漆,雨聲瀟瀟,倍覺淒涼,因之我從床上躍起,穿越我弟弟的靈體而過。到了門口,正要開門時,再一回頭,見那白茫茫的靈體也逐漸移動,向我走來,他雙目注視,表示親切而又痛苦的樣子。因此,看到他的右側腮部被刀削掉,鮮血淋漓,面色如白臘而透明,其狀極慘。」

 

書中又提到後來那位婦人得知她的弟弟果然戰死,受傷的地方,正與她夜間所見相同。

 

(三)自殺時的痛苦,死後會常現

 

(1)西方有《鬼語》一書,係美國一位法律學者荷滋死後,透過英國女作家拔柯的手寫成。後由南京中央大學孟憲成教授譯為中文,已故外交家伍廷芳作序。死者荷滋在書中說:「自殺的人,死後遭遇極慘。」

 

又說:

 

「世間有最可愛的事,也有最可怕的事。例如自殺這件事,人們如果知道死後的劇苦,像那樣酷烈。無論如何,也不會尋死了。」

 

(2)英國湯姆森所著《科學大綱》一書中有云:

 

「如果在一間房中,曾經演過慘殺的悲劇,用精神感應法,可使此種經久幽秘的事,重演一遍。劇中所有角色,和當時出事時的情景,會映現分明,歷歷在目。」

 

這是由精神感應的力量,激發鬼魂重現慘死景象。更因反射的力量,這種慘景,映現在人們眼中,因為鬼魂心裏,慘案會再予浮現,如同磁石吸鐵一般。

 

(3)友人孫世英曾經告訴我一件事:

 

「報載蘇州思婆巷有一戶人家,夫婦不和,丈夫兇狠,持刀將太太殺了。事隔數年,有一天深夜,巡邏警察正在巡查。突然間看見男女爭吵,男的持刀將女的殺了。片刻不見了。後來查證於鄰近一老人,據說數年前,確有此事,自後此種慘景,每年這一天就出現一次,那位老人已見過好幾次。」

 

友人雖說他已不能完全記憶——可是查考這件事,大致與上述所寫一樣,這都是因為鬼魂心中感到死時的慘痛,輻射再現。

 

以上所舉的例子,大多摘於西方書中。恐怕大家看多了生厭,現在再舉幾個中國的例子,也都有真憑實據。

 

在沒有寫出以前,先談談「扶乩」這件事。不信扶乩的人,以為都是扶的人搞鬼,其實不然。扶乩之術,雖然是我國土產,而現在西方國家也很盛行。在日本稱為「靈子術」,靈子,就是「巫」的意思。扶乩由日本傳到荷蘭,再由荷蘭傳到歐美各國。西方國家稱「扶乩」的板為「維吉板」(Owig board),現在各地「靈學會」中頗多使用。前美國總統威爾遜生前相信扶乩。有一次乩盤上寫出無數希伯來古文。他平時並不認識這種文字:可見扶乩也有很多意義在其中,雖然不可全信,也不可不信。

 

現在要說的,就是近代高僧——寧波觀宗寺的諦閑法師所經歷的事情。他是近代鼎鼎大名的天臺宗師,當無虛妄。

 

(4)顯感利冥錄(節文):

 

「一九二六年夏天,旅居北京的佛教界居士們,恭請浙江觀宗寺,諦閑老法師來京宣講『圓覺經』。當時住在西城小沙鍋胡同的錢叔陵居士,喜歡扶乩。北京都城隍『白知』,有一天前來降壇。乩文說:諦閑老法師可惜無暇來一談,諸位能不能去禮請呢?大家問:下星期天可不可以?乩文說:可。後來諦老如約而至;白城隍再度降壇,文云:今日蒙大師惠然光臨,感激無比。在乩文中,向諦老提出很多問題。其中一條說:世間庸人,做鬼最苦,終日昏昏沈沈,如有所失。而橫死者,鬼魂更為慘苦,又難超生。不知何故?問過之後,周倉臨壇,大家問他死時痛苦為什麼到今天還會再現(周當時是墜城而死)?諦老為他說法開示完畢,周倉感謝而去。」

 

周倉死了已一千多年,自殺的痛苦依然不滅;推究其原因,全在當時一念之誤,企圖自殺的朋友,該以此為鑒。更有一層,大家以為周倉已死千年,為什麼至今仍會降壇,不免奇怪?這就可見靈魂不滅,確然無疑了。

 

(5)上海法藏寺興慈老法師親口所說:

 

「天臺山方廣寺(興慈長老所主持的)有二位比丘,先後為同參道友,後一位因為失足,墜落石橋下面死亡。有一天,他的同參正在靜坐,忽見到死去的道友出現在面前,恍惚間跟著他走出禪房,行到石橋邊,那已死之僧突然間一躍而下。只見血肉狼藉。痛苦哀嚎一陣,慘不忍睹。一瞬間,又恢復原來面目說:『我天天受這樣的苦。』他的道友心中大慟,因此倉促出定……」

 

(6)周敏群先生說:

 

「北平有文效孫其人,有一天到崇效寺看牡丹,在很多的遊人中,有一位眉目英銳、俠情流漾的青年,與眾不同。便走過去揖問大名。這位青年說姓譚。名叫『炎言』,籍貫湖南,曾在官場浮沈,暫住京師,不久回鄉,此人神情高潔,談吐豪邁,效孫因此對他極為傾倒,就與他做了朋友。以後就時時相聚,友情日增。但轉瞬之間,寒冬已到。有一天,炎言挾一幅畫,倉促來找效孫,並且慘然對效孫說:『我將回湖南,從此一別,不知何時再見』效孫便問道:「你為什麼要急著回去呢?」炎言說:『我有脖子痛的病,每到冬天必發。今天疼的更厲害,所以想回去治療。』談話的時候,就把畫軸送給效孫,說:『這是友人為我畫的小像,持來相贈,聊供別後紀念。今日行裝待發,無法久談了。』話說完忽然不見。效孫非常驚愕,知是鬼魂異類。馬上將畫軸展開,果然是炎言的小像,並題有『望海詞』一闋。有『曾經滄海,又來沙漠,四千裏外關河,骨相空譚……』等句。到此效孫才憬然大悟,這位青年鬼魂,不是別人,就是光緒戊戌政變時,在北京慷慨赴義的六君子之首譚嗣同。因為譚的遺著《莽蒼蒼集》中,也刊有這首自題小影的詞。大約因為被斬時的慘痛突發,所以急急離去……。」

 

錄自《神鬼交通》

 

(7)楊仁山先生說:

 

「先父做旌德地區教育首長時,有一學生,曾經遇到過吊死鬼,並且互相談話,據那吊死鬼說:枉死鬼,無法超生,最為慘苦。且必須請高僧超度、誦經才能脫身。那位學生就答應他,為他作佛事,但是要他變現縊死的狀態。鬼不願應允,說變現縊死狀態的時候,非常痛苦,非經三五天不能回復原狀;後經那位學生再三請求才答應。但是他說:『我變相的時候,不但人性全失,而且不能認識人。你在床上必須將帳門抓緊,以防備我撲過去,否則兩相不利。』然後,那縊死鬼便變得極可怖的樣子,滿屋亂撲,一如傍徨無主。又連撲帳門三次,沒有撲過去,才破空長鳴一聲,奔出門去。」

 

(8)松江佛教會會長耿君鑣先生說:

 

「本縣人吳伯庚的兒子吳光田,在南京東南大學讀書的時候,與幾位同學參加革命,非常熱心。但事機不密,被孫傳芳的軍隊知道了,馬上派兵到校,抄查證據,當時光田義憤填膺,因為言語間抵觸了士兵,竟被他們用亂刀砍死。後來國民政府軫念忠勇,追獎議恤。雖然不算白死。可是他的鬼魂卻受苦不了。死後三個月,靈魂不時回家,附在老人或幼兒身上,陳訴刀刺的苦痛,非語言可以形容。雖然死已很久,痛苦依舊。說時涕淚如雨。家人聽了,十分哀傷,特地請高僧能禪法師說幽冥戒,為他超薦,後來他的靈魂才不再附人體出現。」

 

【增補一】

 

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說:烏魯木齊(迪化),漢譯是「好圍場」;當我旅居該地的時候,有一個名叫「烏魯木齊」的翻譯官說:「新疆軍隊裏,有一位火頭軍,名叫巴拉。從軍打仗時,遇到敵人(賊寇),每次都全力奮戰,後來有次被流矢射穿左腮幫,箭頭從右耳後方出來,還咬牙奮戰,砍殺一個賊兵,與賊一同倒地死亡後來我因事宿於當地軍事首長私宅,夢到巴拉來拜謁,衣冠鮮明,不像低級士兵,而且夢中忘了他已死,問他現在何處?要到什麼地方去?他說:『因受差遣經過此地,偶然遇到主人,思念殷切,才來拜訪。』又問他為什麼得到(陰間)官職?他說:『忠孝節義,也為天帝所尊重。凡是為國捐軀的人,雖然低到炊事兵,生前如果沒有犯罪,幽冥也要留一個職位給他;原有過惡的人,也會消除他以前犯的罪,到人道轉生,部下現在是博克達的山神手下部將,職位等於一個團長。』又問他要到什麼地方去?他說『去昌吉!』問他為什麼事去?他說:『奉命送重要文件,但不知內容是什麼?』然後我忽然醒來,他的話仍然留在耳邊。當時是在乾隆三十三年(西元一七六八)的六月到八月十六日,有『昌吉叛變』事,巴拉的鬼魂不敢預先泄漏。」

 

——見《閱微草堂筆記》

 

【增補二】

 

烏魯木齊的軍政指揮官——巴顏弼說:「從前出征『烏什』時,晚間做夢到一處地方。山邊有六七個帳篷,但是看不到兵,雖有幾十個人走來走去,也仿佛像文官。我到那邊細看一下,遇到已逝世的護軍統領(大約師長級)某人,我們互相握手慰藉辛勞。我問他逝世已久,現在有什麼事到這裏來呢?他說:『我因為平生正直,所以得封陰官。現在我是跟隨軍隊查記戰死者的名單。』我見到他的桌上擺著很多冊子,有黃、紅、紫、黑多種,就問他這些冊子是以「黃旗、紅旗……」來分類的嗎?他微笑說:「旗?那裏有『紫旗和黑旗』呢?這只是代替甲乙丙丁的次序罷了。」我再問他這些次序以什麼為標準?他說「忠心為國,奮不顧身,名字登在黃冊子上,遵守軍令,寧死不屈,登在紅冊子上,隨軍征戰,輾轉陣亡,登記入紫色冊子,大軍潰敗,無路逃生,屍無葬地,斷肘缺足的,登入黑色冊子。」我再問他:「一個命令下來,血肉橫飛,又那能一一判定忠貞等級,而毫無一點差別呢?」他說:「這只有陰官能分辨得清楚。大凡人死魂魄還在,他的靈氣還如生時,應該登入黃色冊子的,他的靈氣如同烈火一般熾盛,壯勢逼人;應該登在紅冊子上的人,他的靈氣好像一股煙氣直向上升,風都吹不散;應該登在紫色冊子上的,他的靈氣仿佛雲中泄出閃電,來往閃爍;在這三類中,最上一等要列入神明級;最下等也要列入善道;至於列入黑冊子的,他的靈氣畏畏縮縮,如同死灰枯木,在陽界的政府會褒揚他的忠義,也同例享有哀榮;而陰曹地府,卻以平常的鬼魂對待,不再把他列入高級了。」

 

巴提督側耳恭聽,肅然動容,正想問問自己的將來,忽然被炮聲驚醒,後來常把這件事告訴他的部下說:「我領軍作戰每想到這些話,便覺得犧牲於戰場,生命輕如鴻毛,毫無所惜。」

 

——見《閱微草堂筆記》

 

【增補三】

 

翰林院的譯官伊實,隨軍出征伊犁(新疆)時,血戰突圍,身受七處重傷而死。過了兩晝夜,又醒了過來,拼命跑了一晝夜,才追到自己的軍隊。當時我與博晰齋,同在翰林院任職,見他身有傷痕,詳細地問他原委。他說;受傷時絕沒有痛苦,但是起初如同昏睡,接著漸有知覺,而魂已離開身體。四面一看,都是一片風沙坑洞,不識東西,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已死。突然想到孩子還小,家又貧窮,心酸徹骨,便感覺身如一片樹葉,隨風飄飄蕩蕩。又忽然想到就這麼死了實在不甘心,發誓要做厲鬼來殺賊,便感覺身體仿佛生鐵澆鑄一般,風吹不動。在徘徊四顧之時,正要直上山頂,看望敵兵在何處,忽然如大夢初醒,已僵臥在戰場血泊中了。晰齋歎息地說:聽到這段故事,使人覺得戰死並不可怕。正因為如此,忠臣烈士,才容易做到,一般人為什麼貪生怕死而不願做一個烈士呢?

 

——見《閱微草堂筆記》

 

(9)耿君鑣先生又說:

 

「本縣有徐姓的女兒,因為得罪了繼母,不堪威逼,就上吊自縊死了。後來,房東因為徐女住的房間常有怪事發生,恐怕對自己的住宅不利,就設法作法祛除。因為有人對他說,請道士來作法,可以將她的鬼魂幽囚起來,在十二年間不再胡鬧。而徐姓人家,竟然聽從這項計劃,而後十二年中果然平安無事。可是期滿之後,鬼魂依舊會出來附在她兩個妹妹身上。敘述她死後之苦(時時覺得身體懸在空中,仿佛死前被吊的景況一樣),逢人便哭,傷心欲絕。有一次,正當她的大妹分娩,產婦忽然變色,喃喃自說自話。說她是已死的姊姊,要求替她做幾堂經懺,以便超度。但是她的妹夫卻不信鬼,含糊不允,嬰兒也始終生不下來。等到答允之後,才聽嬰兒哇哇落地的聲音。後來佛事做完,一家才平安。由此可知禮佛的功德,實在不可思議。」

 

(10)上海法藏寺能禪法師說:

 

「人死了,靈魂已離肉體,我們看了好像兩不相關;但是死者的『識神』如同帶著身體走路,與生前一樣。凡是橫死的人,他的鬼魂痛苦不安,東奔西竄,必須等著有人為他超薦,痛苦才停止。」

 

【增補四】

 

死後入地獄:

 

「地獄」之說,自古已有。非但宗教家說有「地獄」存在。就像希臘大哲學家畢達哥拉斯也說,不潔的靈魂,因為靈氣重濁,而墮地獄,義大利詩人但丁,也有「火石地獄」的描述。即使赫滋在《鬼語》一書中,也說他曾親見過很多地獄的實景。在火石地獄之下,還有「個人地獄」,一經墮落,受苦無窮,因此可知「地獄」並非虛無飄渺之事。

 

《醒世千家詩》上說:

 

「江蘇吳江有個姓蔣的人,與人賭氣輸了,服毒自殺。後來附在他妻子身上向人說:『我不該死而死,遂被罰進枉死城(地獄的別名)火床銅柱,慘苦萬分。因此才知生在人間一日,勝過死了千年。』勸大家寧可氣死,不可自殺,以致後悔莫及。大哭而去……。」

 

又,《果報類編下卷》「說鈴」上說:

 

「鎮江人張大,旅居揚州,康熙七年五月病死,見了閻王,王說:抓錯了人!你既然到這裏,可捎一封信到陽間。於是,令一鬼兵引他遊覽一座城市,城門口匾上寫著『枉死』兩個字。他看到很多鬼魂,拖著一尺多長的舌頭,自稱是吊死鬼。每天到這個時辰,必須再度經歷上吊之苦。後又見到很多鬼魂,身體腫脹,衣服盡濕,自稱是投水自盡的。又見到一些鬼魂,有的無頭,有的斷喉,有的七孔流血,自稱生前是自殺而死,服毒而死的人。他們每一天定時照生前的死法表演一次,苦痛萬分,那些鬼魂又異口同聲說:『我們在生時,都認為一死了事,但想不到死後痛苦到這般,真是悔恨都來不及了。』張大說:『那些鬼魂到何時才能重新投胎做人呢?』鬼兵說:『不能了。大凡閻羅王殿前托生做人的鬼魂,乃十分少有。人身難得,反而不知珍惜,而尋短見。這些人在陰間辜負了閻王一番鼓勵在世間為善做人的恩義,在陽世又辜負了父母三年乳養的大德。何況一個人自盡,往往會使陽世親眷遭遇司法訴訟,真是害人不淺。因此閻王最恨這些人,判決他們入畜生道,不容易投胎人身……』看完了這一幕,他回報閻王,閻王說:『你回到人間,可以把這番話告訴世人。』然後閻王大聲拍擊桌子,張大才悠然醒來!」

 

三、找尋替身

 

據史籍記載,自殺以後,不但受苦無窮,而且一定受到冥界囚禁。例如《子不語》一書中說,有個姓朱的鬼魂說:「橫死的人,冥界專門命令一位監獄管理人員,來管束自殺的鬼魂,又不得回到故鄉。」又有一個縊死的婦人說:「縊死的人,被囚地獄,淒苦萬分。」在《北東圍筆錄》中,也有記載「溺死鬼」自訴身世的話。他們說魂魄長年消散在寒水之中。諸如此類,記載極多。溺死鬼往往要找到「替身」,才可以自由投胎。縊死鬼也常有討替身的事情發現。這種說法雖然有些荒誕,但卻不可不信。因為目前「靈魂學還在幼稚時期,靈魂的真相,還沒有絕對明朗化。」西方一般靈學家,也是如此說。我們要知道世間的事,常會出人意料之外。絕對地肯定有無,全是妄斷。

 

現在略舉數則,以便證明!

 

(一)薛福成(清末名士,曾國藩幕府)曾說:

 

「我的外祖父顧氏,住在無錫內西溪上,是幾百年的大族。雍正初年,有一個道士,經過他家門口,忽然停在那裏瞪著眼看著門裏面說:『糟糕!吊死鬼走進這家了!』過了一會,又連說有七個吊死鬼來了。於是他走過來向看門人說道:『這家宅院有七個吊死鬼入門,自今以後,當有七個人自縊。如果現在驅鬼,還來得及,(你們)為什麼不請我作法來解除這一災難呢?』看門人趕急走入內宅向主人報告。當時主人是顧持國先生,性情剛正嚴厲,認為道士胡鬧,就把道士罵了一頓。道士笑著說:「當真是命中注定,無法挽回了!」說罷長歎一聲而去!過了幾年,顧持國的女兒將出嫁,與他的女婿家因花轎問題相持不下,女兒忽然氣得上吊死了。後來,顧的重孫(即孫子的孫子),被他母親責罵。竟然和他的媳婦在樓上一同上吊死了!顧的孫媳婦高氏,與顧的孫子相處不睦,也突然自縊,接下來她的丈夫也上吊了此殘生,顧持國的曾孫,有一天,從書房回來,又在一棵桑樹下吊死了。我的外祖母——陳氏夫人,嫁到顧家以後,有一天早晨起床,派吳姓女傭出去買花,等她把花拿回來,陳太夫人已在側房上吊死了。死因不明不白。到此時,一家自縊人口剛好七個,真是奇譚!」

 

錄自《庸菴筆記》

 

(二)狄平子(民初聞人)先生說:

 

「光緒二十三年秋天,江蘇高郵馬棚灣下二十裏路,有一個陸家莊,有個莊稼人好賭,每賭必輸,因此,和他的太太經常吵架。有天晚上,錢已輸光了,但是他還知道太太有兩百個錢藏在枕頭下面。本來不想拿走,免得太太嘮叨,就叫他表弟去要,他表弟就聽吩咐到他家裏,隔著圓洞形窗戶向裏偷看,他的表嫂正在燈下紡紗,可是身後卻站著一個高冠華麗的男人。他心裏感覺很奇怪,以為他表嫂有了外遇。但經仔細一看,他表嫂又仿佛根本不知道有人在他身後站著。

 

「這個人手拿一根短杖,杖的一端稍微彎曲,略似西洋人的斯蒂克;那個人就用有彎曲的一端去鉤他表嫂所紡織的紗,他一鉤紗便亂了;每一鉤亂,那婦人便再把它接起來,像這樣連斷連接有五次之多。婦人最後終於煩了,便停了紡機,長歎一聲站起來,一面擦淚一邊哭。接著就用帶子掛在床梁上面,自己站在凳子上,把頭伸進去把帶子拉緊,這時那個衣冠鮮明的男子集中眼神凝視著婦人上吊,好像這是最緊要的關頭。就在這間不容髮的時候,那表弟不覺大叫一聲,推門而入,表嫂嚇倒在地,此時鄰居都聽到聲音跑過來了。再看那戴高帽穿馬褂的人,僵在那裏,形同木雞。這人戴的是有纓的高帽子,身穿長袍馬褂,並且留著馬蹄袖子,胸著一個方形的袋子,臉上有幾根鬍子,用力推他,仿佛一縷煙霧,無論用刀刺,用棍打,都不會動一下,大家此時才知道這人是鬼,直到半個月之後,還有一片黑影子依稀能看到。」

 

見《平等閣筆記》

 

(三)薛福成先生又說溺死鬼找替身一段故事:

 

「(清代)兩江總督衙門(曾國藩曾出任此職),在金陵(南京)城北,洪秀全軍隊佔據金陵時,曾選為『天王府』地址。內中有花園,園內有蓮池。同治三年六月(西元一八六四),清軍克服金陵,洪秀全的宮中,投水池自殺的有一百多人。過了八年之後(同治十年),又改建為總督公署。當時我(薛自稱)在曾文正公的手下做秘書,而那公署幕僚所住的地方,與花園相距很近。我夜裏看書,經常到深夜零時以後。往往聽到窗外有必必剝剝的聲音、用手推窗戶的聲音、敲門的聲音、徹夜不停止。等到曾文正公卸任,李鴻章來此就職時,是同治十三年(西元一八七四年)秋天。幕僚中有人派他的傭人去外邊茶爐子取水時,很久不回來。又派一個人去催,經過花園,聽到輕微的呻吟聲。這時,才看到先前去取水的僕人,倒在池邊,兩手撐著地,作強撐的模樣。另外,有一團黑氣環繞著他,幾乎快被拖到水裏去了。後來去的傭人看到這種景況就大聲呼叫,大家聽到聲音都一齊奔過來。那團黑氣忽然飛進了水池,水被分開,響起一陣破水聲。那個僕人此時昏厥不省人事,用姜湯灌他,很久才醒過來。他說:走到花園,看到一個鬼從水池中冒出來拉他下水。他嚇得倒在地上,雖然嘴不能講話,但是心裏明白,竭力抓住地,免得被拖下水。但是如再拖延幾分鐘,無人來救,就沒命了。這個時間正是下午,不過兩三點鐘光景,天氣陰雨,水鬼竟然走出水池拉人。自此凡是經過這池子的人,都有了戒心!

 

「可是,不到二十天,李總督的侄兒,卻忽然淹死在池中。他的年齡已四十多歲,先幾天接得家信,獲知兒子死了。因此,水鬼趁他憂愁的時候,來害了他!」

 

《庸菴筆記》

 

【增補】

 

四川黃書雲的《覺園筆記》記載說:「自流井(四川的食鹽產地)的街道很窄。」有些人家常常在屋後臨河的水面,搭起木板。建一層樓住在上面,把窗戶打開就可以俯視河水了。每一家的房子都是這樣,一眼看去沒有兩樣。有一個做篾器的工人,夜裏作工。聽到兩個鬼在水上講話,有一個說:『我明天就能得到替身,脫離水難了。』另一個鬼說:「真為你高興!——那個人是誰呢?」

 

這個鬼說:「午後有個挑煤的人,把煤賣完,在街上喝酒。喝醉了,會到河邊來喝水。我就把他拉下水,他就可以代替我了。」篾工細聽之後,第二天午後,打開窗戶對著河,把手中的篾片支出窗外,坐著編東西。他時時低下頭看,果然看到一個人踉踉蹌蹌來了,帶著一股酒氣;這人把擔子放下來,蹲在河邊,身體微微向前傾,幾乎要掉到河裏去了。他在河邊捧著水拚命地喝,一面說:『好喝!好喝!』然後,一面掬水,一面喝,喝罷,連口念『阿彌陀佛』。結果也沒出什麼紕漏,竟然肩著擔子走了。夜裏,又聽那個鬼對同伴說:『你的替代人沒有到嗎?』那同伴說:『來了,我趁他捧水時拉他,他幾乎掉下來了。想不到水喝了不少,卻直口念阿彌陀佛,我倒退三丈之外;我再到岸邊,他又喝水,又口念佛號,我嚇得直後退,眼冒金星不能動,而他老兄已經肩著擔子走遠了。』第二天呂仙岩佛教會的會員來店裏休息,聽到篾工講這番話,回家之後,我把它照實記下來!」

 

見《覺園筆記》

 

總之,一個人自己作不得主,鬼就會找上門來,這是一定的道理;如果能洞澈世間真相,天下如意的事少,不如意的事多。那麼遇到逆境自然就不會產生悲憤心理,不會自艾自怨。心裏自然會安泰,邪鬼那裏迷得住他;況且見怪不怪,其怪自敗。從前蔡炳候先生,可作榜樣,現在錄他的事實如下:

 

袁子才先生說:

 

「杭州北關門外,有一棟房子,經常鬧鬼,人不敢住,重門深鎖。有一個姓蔡的讀書人,要買這棟房子,別人都認為不吉利。蔡某人不聽。等到買賣契約畫了押,家人又不肯搬進去。蔡某自己跑去把門打開,點著燭一個人坐在這棟房子裏。夜將過半,看到一個年輕女子輕飄地從戶外走來,頭上圍著細綢巾,向蔡某行跪拜禮。一方面又拿一根繩子掛在屋梁上,把頭伸進去,作上吊的樣子。蔡某面無懼色。那女子再掛一條繩,向蔡招手,蔡把一隻腳彎著伸進她作成的繩結裏。那女子說:『你弄錯了!』蔡說:『你錯了才有今天,我沒有錯!』那女鬼大哭,一面仆在地上禮拜,然後隱去。自此這棟房子裏鬧鬼的事,便沒有了。蔡某人不久又中了進士!」

 

見《子不語》

 

第三章 理性的批判

 

近來報紙上,刊出的「自殺統計表」上分析,因失戀而自殺的,占自殺總人數百分之四十;為情困擾自殺的,占百分之二十;為失業自殺而死的占百分之二十;其他原因為百分之二十;由此可知生計困難,確是自殺而死的一項重要原因。然而男女兩性為情感所迷,因而犧牲生命的,竟有百分之六十!在這種離奇的世界上,發生這種離奇的現象。因這一離奇現象,人們好奇的心理,也被激發了。因此我們來分析一下「自殺究竟值不值得」?自殺有什麼可投入的?

 

一、愛情是個什麼東西?

 

別的情形,我們暫且不問,只問發生戀愛關係的那些青年男女,究竟為了什麼,甘心把性命犧牲?我想現在的人,高唱愛情,莫非就為這「愛情」二字麼?恐怕除了這二字,世間再沒有那麼大的魔力,可以叫人自願就死。但是死了,愛情還存在麼?並且愛情究竟是個什麼東西呢?我們也應當把這二字的意義,認明一下。我們常常聽別人說什麼「愛情神聖」咧!「愛情純潔」咧!還有什麼「愛情至上」咧!「山盟海誓」咧!那些甜甜蜜蜜的話,聽到耳朵裏,好像肉都要麻,骨都要酥,心就被它們弄得搖搖不定了。話雖這麼說,傻終究是傻,這裏頭神秘的魔力,究竟有些莫名其妙。我們請問:「愛情二字,在父子兄弟朋友之間,行不行得通呢?」因此有人答道:「愛情的意義,有廣狹之分的。不過要像這種性命交關的愛情,恐怕只限於男女之間,別的地方不能夠通用吧!」我們因此又問道:「既限於男女之間,那麼十七八歲的年輕人,和六七十歲的老婆婆,也會發生很深的愛情麼?」有人道:「大致都要在少年或中年的時候,彼此才會有愛情發生。到了老年,就講不到什麼愛情不愛情了。」我更問道:「既是這麼說,一個翩翩的美少年,與一個缺口歪鼻、十不全的醜女生,就是說年齡相當,也能一見傾心,耳鬢廝磨的日日守在一塊兒麼?」那人便囁嚅道:「這卻很難。要像這一種因緣,恐怕不容易得到。大概彼此面貌,終要過得去才行。」我因此就哈哈的笑道:「那麼,愛情二字的意義,照邏輯講起來,豈不是『淫色』二字的代名詞麼?愛情限於男女,無非是性欲衝動,就是淫。關於年齡美貌就是色。所謂神聖純潔等那些名詞,不過是文過飾非,欺人而已。」那人道:「也許有別的關係,如個性啊!學問啊!都可以增長兩性間的愛情。」我道:「性情學問等,說能增長愛情,本無不可,卻非愛情的主因和動機。不然何必限於男女,何必限於年少貌美,又何至於發生出生入死的大問題呢!故知愛情決定是『淫色』為本。」我並不是故意裝出一副道學先生的臉來,責備任何人。四書五經上說過:「食色性也。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知好色,則慕少艾。」孔孟也明知淫色二字是任何人所免不掉。我雖不說他們好,卻也不去講他們的壞。不過最要緊的一句話,就是要識得「淫色」是個什麼。萬不可被他們騙了,以致神魂顛倒,弄出喪失性命的事業。因此就有人問道:「那麼怎樣才能瞭解它們呢?」我道:「只要認識淫究竟是否樂?色究竟是否美?認識徹底了,他們自然顛倒玩弄你不得。」我們把這兩層意思,慢慢的講來。不過略帶些哲理,請大家平心靜氣,體會一下。千萬不要以為我在此談玄妙、講道學,心裏厭煩,就不聽了。實則我所講的,都是平常之理。只要你們順著次第聽去,自然很容易明白了。那人道:「淫是否樂,色是否美,卻是一個問題;然淫因色有,色解決了,淫也就不難解決,不過色有美醜,是無可否認的。」我說:「請言其故。」他道:「無鹽與西施並立,美醜立辨,人人一般看法,怎麼可生異議呢?」我道:「你以為西施美麼?究竟美在何處?」他道:「臉美、眼睛美、鼻子美,乃至……無一不美。」我道:「臉上美削掉她的臉,眼睛美挖掉她的眼睛,鼻子美劓掉她的鼻子,乃至……一一割下送給你好麼?」他道:「不要不要,一一割下了,就不美了!」我道:「一一既不美,何來總的美?總不是一的集合麼?更有一層,把西施一身分析起來,不就是膚、發、肉、膿、血、爪、甲、尿、糞等麼?在這一些東西裏,那一物具有美性的?」他又搖首道:「都沒有,一一分析,就不美了。」我們以為:「分既不美,人那裏有美?人不是部分的集合麼?因此可知美性不實,這是第一點。」

 

同一女子,此人以為美,他人未必以為美;他人以為美,此人也未必以為美。印度人以為美,中國人未必以為美;中國以為美,西洋人未必以為美。即以時間論,昔時以為美,今時未必以為美;今時以為美,將來未必以為美。美因人、因時、因地而異,故知美性不實,這是第二點。

 

譬如有一對男女,昔為情侶,今為仇人。為情侶的時候,只見貌美。色美,無一不美。轉瞬之間,翻臉成仇。惟見人惡、心惡,無一不惡。美又因情感而殊,故知美性不實,這是第三點。

 

「美性」如果是實,不但人看了以為美,就是動物看了,也應當以為美。如水濕火熱,人與動物同樣感到,但事實卻又不然。莊子不是說過麼:「毛嬙西施,人之所美也,鳥見之則高飛,魚見之則深潛,糜鹿視之則決驟。」那些魚鳥等,既不是呆蠢的東西,何以非但不感到美,而且反被美人嚇走了呢?若說物類,沒有美的感觸,何以魚鳥等,各各自類間,都有性欲的事?然而性欲生於美感,盡由美生愛,由愛生欲,乃是一定的程式。人與動物既然一體,那麼動物自然也有感美之可能性(物類飲食男女,貪生惡死,乃至愛護其子,與人無不相同。故知有感美之可能性亦同)。不過,他們只能感到同類的美,而不能覺到異類的美。如同人類,只能覺到人類的美,而不能感到物類的美,這就叫做「同類相感」的道理。實則易地而觀,人與動物,都沒有什麼美感可言(人類物類既各無美,何以各各自類間,感到有美?這是先天及後天的習氣資發,妄見有美,美性實無)。這種意思,莊子在二千多年前,已經見到。現在的人,自作聰明,反全被蒙了,豈不可笑。故知美性不實,這是第四點。

 

「美性」既屬不實,淫樂更是如此。因為淫不是美,所以不樂。「淫性」空泛,不言可知。不過在普通人想起來,淫欲總是樂的,你要說行淫不樂,他們絕不肯承認。如果追究他們,到底行淫樂在何處?他們會說:男女交媾便是樂。然而從非理性而談,既然男女交媾是樂,那麼,與殘廢龍鍾老人交,樂麼?與污穢醜陋人交,樂麼?心中充滿了煩惱時行淫,樂麼?恐怕誰也不能說是樂。非得要年齡相當,兼之貌不醜陋,更沒一點心事,有了這些條件,才有「淫樂」之可言。但是要知道,年齡相當,是年輕的樂,不名淫樂。貌不醜陋,是貌美的樂,也非淫樂。沒一點心事,是無心事樂,更不是淫樂了。那麼,淫樂究竟在那裏呢?據此看來,要肯定在淫的自身上找樂,是無論如何找不到的。那個樂,是因別的關係而發生。如果淫的自性是樂,應該在一切時樂,無往不樂。何必擇老少美醜,乃至有心事與沒心事呢?如有必要,透過其他的因素而發生樂感,就叫做「依他樂」(依著他種關係而有故),不叫「自性樂」(淫的自身找不出什麼樂來),故知行淫實在沒有樂。所謂男女交媾便是樂(所謂快感),這一句話,不是就錯了麼?

 

綜合以上兩種理論,可以斷定,淫既不是樂,色亦不是美,因色之無美,更覺淫不是樂;因淫不是樂,更覺色不是美。二者相互為因,是肯定之理。古人所謂名姬豔女,皆同幻化,倚翠偎紅,盡如春夢,就是這個意思。

 

淫、色既同樣不實在,那麼淫、色所產生的愛情,更向何處立足呢?愛情既得不到立足點,全是幻覺欺人的東西,回頭來,就要問到青年男女們,究竟為了什麼而自殺而死呢?此等死,真是死得可憐,死得可笑,死得無意義了!

 

愛情愛情,神通果然廣大,向來不曾識得它的真面目,被它盅惑了無數男女,害死了無數青年。到如今,才曉得它是一個幻化變現的妖魔罷了!朋友啊!莫再信愛情為第二生命的胡說,白白地把自己的名譽生命送掉,還要被人家罵一聲愚癡,譏笑你們意志薄弱。還有一些喜歡舞文弄墨的人,我也要奉勸他們,不要風流自嘗,歌頌愛情至上,信口亂道,誘惑青年,簡直無異誨淫。試問造下了許多業,將來向何處去消呢?

 

我更有一句話,奉勸諸位朋友、女孩子們,但當注意。愛情既然是一個心態的反應,完全是「淫色」的變相,那麼,不必再在愛情上胡思亂想,自取煩惱了。萬一情不自禁,偶然墮入愛網,切不要以為那位女生(男生)待我是真心的,專一的,這種觀念,就是情死和失戀死的種子。要知道愛情的根本是「淫色」,「淫色」既是任何男女間可以發生,所以愛情,也是任何男女間都可以發生。他既會愛我,也會愛別人。因為流動變化,是淫色的本性,也就是愛情的本性。不要說你的才貌富貴,不是世上第一。就說是世上第一,時間久了,也會生厭。所以「真心」二字,不過嘴上說說,其實是絕對沒有的(即使心理上一時認為很真實,也禁不住時間考驗)。明白了這個道理,愛去愛來,自然不至於為愛而悲、為愛而喜,為愛發生意外的事端。話已這樣說,可見這種苟且的事,終歸墮落,萬萬行不得。見地超脫的人,知道愛情不是絕對的,人心變化無常,所以不會被任何人惑亂。人看到他,瀟灑如仙,光潔如鏡,這種人,才稱得第一流人物麼?

 

案:

 

現在一輩為情而死的青年男女,不少懷著一種心理。以為一死之後,到了陰間,可以常在一塊兒相聚。這種見解,便是鑄成大錯。因為自殺這椿事情,本來是自暴自棄,姑不必去論他。當知道,上天生你,不是叫你自殺;父母養育你,也不是叫你自殺;國家培養你,也不是叫你自殺,然而你竟然自殺了,這豈不是違反天道,違反父母,更違反國家的意思麼?違天,謂之不敬;違父母,謂之不孝;違國家,謂之不忠。那有不敬、不孝、不忠的人死了反而得到快樂,試問天理何在呢?而且所行的,是暖昧苟且之事,這一類自殺的人,死後非但不能相聚一塊兒敘樂,還要罰入枉死城受大苦呢!為情而死的人,豈可不深知呢?

 

二、命運的徹底觀

 

因經濟蕭條而失業,已成了現在世界的大問題。中國戰亂頻仍,更加上貪官污吏,搜括自肥。民間有苦難言。到此地步,為之長歎,為之痛哭流涕,更有什麼用處呢?我近來遇見一個朋友,他告訴我缺錢的苦,有三種:第一種、人們的欲,終可減低。不過已經減到了他的最低限度,還要往下減去的時候,就容易激起反動心理,而發生意外。子產言:「人誰無欲,無欲實難。」即是此意。第二種、是憂急,人們當種種憂惱,無可避免的環境都挨逼攏來的時候,面子不能不撐,支票不能不兌現。這種憂急,可使人老,可使人一夜發白,甚至自尋短見。第三種、是貧病相連,窮人往往因病癒貧,因貧更病。然病苦只是自身受的,還可忍耐。最難堪的,兒號妻啼,沒法擺佈。處此境界,惟有自求速死,更沒有旁的方法了。我聽了他這番言語,不禁欷虛欠感歎。我雖很願意想出一種方法來,解除那些貧窮人的苦惱,可是國家既窮到如此,苦人又多到如此,恨我無點金之術,有願難償。只有把兩層意思來貢獻大眾,提醒大眾,俾略減痛苦罷了。

 

第一、當知苦是任何人免不掉的,因為苦來的時候,任何人作不得主。

 

第二、「苦」這一字,也是對人說的,並非絕對的。也就是說,苦也許會變成樂的。

 

總之,不怕窮,不怕苦,只怕不明理。理明瞭,自然心地發光,處任何境界,無所畏懼。請聽我把這兩層意思,細細道來:人自出了娘胎,一直到死,不但苦自己作不了主,就是一生所經歷的窮通富貴,乃至禍福夭壽,那一項自己作得主呢?好像有一種潛在的勢力,把我們一生支配著,牽引著,任憑你怎樣的掙扎奮鬥,非但依舊跳不出那無形的圈子來,而且結果往往更糟。你若順著了他,依了他所暗示的路徑,不慌不忙地走去,前面也許有不少好的機會等候著。聊齋子不是說過的麼:「人生只須合眼放步,以聽造物之低昂而已。」這就是教我們,閉著眼放開了腳步,不管前面的路高低不平,逕自走去,即使跌了,立起再走,那種潛在的勢力,古人就把它叫做命運,也可以叫做自然勢力。你們看古來的聖賢,又何嘗不說樂天知命啦,克享天心啦,應天順人啦。尤顯著的,如孔子所說:「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我亦為之。」都是順著命運說話。即如易經一書,也只教人觀乎陰陽消長自然的道理,來安排預測人生的進退、黜陟、窮通、否泰。易經在古代文化中,為首屈一指的書籍,其中所說的話,絕不會欺人。所以命運這樁事情,是萬不可不信的。我現在把命運的性質,和大家分析研究一下。

 

第一、命運所經過的歷程,不是常走直線,而走曲線的時候居多,這就是說,人不是一向富貴,也不是一向貧賤,貧賤的會變富貴,富貴的也會變貧賤。第二、命運要成就人的時候,常常先叫人吃苦,吃苦愈深,成就愈大,不過成效往往也愈遲。故老子云:「大器晚成。」孟子亦云:「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從第一種性質,就曉得過了好的日子,就應當過壞的日子。好像過了白天,就應當過黑夜,為一日必經的歷程。那麼,命運的好順與壞逆,何嘗不是一生必經的歷程呢?既知命運好壞,是一生必經的歷程,逢到順境,自然不樂極而狂;逢到逆境,也不會苦極而悲了。從第二種性質,就曉得眼前的貧窮潦倒,即是將來的發憤有為。愈是困苦,愈是努力,那裏還會灰心頹喪,而陷於自殺的末路?所以人到窮途,自應安分耐苦,格外努力。苟其問心無愧,即使流為乞丐,也自不妨。古時楚大夫伍子胥,不是曾經乞食吳市麼?就像現在的暹羅,也稱新興之邦。那裏的百姓,幾乎無人不討過飯的。所以討飯,並不為奇,無足為恥。應知天不虧人,命運到來,每每出人意外,萬不可自退自落,想入非非。即如蘇秦失志,衣敝金盡,潦倒歸鄉的時候,那裏料得到將來有拜相的日子呢?又如韓信流落,受辱胯下,就食漂母的時候,也那裏想得到,將來有封王的日子呢?只因他們努力耐苦,所以終能得到最後勝利。若早自殺了,這樣美滿的結果,也就沒有了。即以現在一輩達官貴人富商大賈而論,豈儘是才學超人?不過機會到了,飛黃騰達,就富貴起來了。所以要奉勸諸位,努力耐苦,勿為境移。至要至要!

 

更進一層說,命運雖說是一種潛在勢力,好像在外面支配著我們的,實則並非外有,皆由自己所造。尚書云:「天難諶、命靡常,永厥德,保厥位。」就是說:天理是難測的,命運也是無常的,苟能綿延厥德,祿位自然保了。可知人能務德,命運自然就好了。這就是「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輔」的意思。也就是孔子雖說是「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我亦為之。」好像命運是一定的,不可改變的,然而下面便接著道:「如不可求,從我所好,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從我所好,就是教人務德,因聖人所好惟德。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是說人苟能務德,結果必定是好的。好像冬天,風雪交加的時候,旁的樹木都枯萎了,惟有松柏長青,經歲不凋一般。那麼,命運又何嘗一定?何嘗不可改變呢?要知上面富而可求也,這些話,戒好事不做,專想妄求富貴的人,說是徒勞無益的。下面如不可求等,卻又教人不要灰心,種好因,決定得好果的。其餘如「禍福無門,惟人自召,」以及「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這一類的話,無非是說現在種什麼因,將來就得什麼果,顯然是一種定理。既然現在的因,就是未來的果,那麼現在的果,也必定是從前已種的因了。所以大家應該知道,目前所受的苦,無一不是以前自己所造,自當安心忍受。何必怨天尤人,更何必悲憤自殺,貽父母之憂,而為天下人所笑呢?何況從此改善,命運可轉,前途希望,正未可量。一旦自殺,希望永絕,自暴自棄,可恥可鄙,還有過於此的麼?所以世界上稍具智慧的人,必能忍苦;較高的人,能忍苦且能達苦;尤高的人,既能達苦,更能革新。試問自殺的人,是否能當這三種人之一種?但是這三種人,還不是最高超的。

 

更有那簞食瓢飲,陋巷僻居,不改其樂的人,是怎樣(顏子)?更有那蓬戶瓦雍牖,上漏下濕,匡坐而弦歌的人,是怎樣(原憲)?更有那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以成其大丈夫之志的人,是怎樣(孟子?)更有那氣度凝遠,神情高潔。登車攬轡,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的人,是怎樣(範滂)?更有那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不以一己之悲為悲,不以物性之可喜為喜。志在利濟,功昭後世的人,是怎樣(範文正)?更有那山嶽可撼,此志不移,圊溷惡氣所不能侵,諸苦煩惱所不能逼,炳忠魂兮千古,攬正氣而長存的人,是怎樣(文天祥)?上面所說的幾種人,非是忠臣,即是賢士。皆志在利濟,惟道是從。所以苦樂全不關心,命運好壞,簡直不問,超然物表,何等自在!然而還是不造乎其極的人。

 

更有那「物來所照,物去不留」,苦樂不能繫,命運不能囿,順人情而不即人情,超萬物而不離萬物,不言而化,無為而治的人,是怎樣?更有所謂圓滿大覺是怎樣?前一人是聖人,聖人不凝滯於物,故命運苦樂所不能繫,而能與世推移,故隨機作教,應化不窮。此即寂然不動,感而遂通的境界。後面所說的是佛,佛即一真法界,乃圓融不思議境界。

 

你們看了這些人的胸襟、志氣,和行為,再看那匹夫匹婦自經於溝瀆的行為,試問心中作何感想?案:

 

命運並非中國獨創,歐美各國,也有定命之說。如羅馬之雪賽洛(Cicero)在他的定命(Divination)論文中,載有他弟兄昆脫(Quintus)關於命運的陳述云:

 

「此為定理,而任何人所不能不承認的。即宇宙間一切事物,悉受命運的支配。」

 

法國的拉伯蘭斯 Laplace 所著的或然的哲理 Essai Philosophique Surles Probabilites 亦言:

 

「宇宙的現狀,是他前因的果,亦為他後果的因。故大至宇宙,小至原子,Atom 同在這因果律支配之下。」

 

康得 Immanual Kant 在他的純粹理性批評 Critique of Pure Reasco 中也寫著:

 

「能洞察心靈的內真及外用,而無纖毫之失,則人可知未來事,如日月之蝕不爽云。」

 

三、奢華浪費是人的大害,也是中國的大害

 

講了半天勸貧苦人的話,卻沒有論到所以致貧苦的原因,就是說人為了什麼貧苦起來的。若然問到這一層,恐怕很不一致。但據報紙所載,一般年輕人,先因沈湎酒色,揮霍無度。直到金盡苦來,債戶四逼的時候,沒法擺佈,以一死了之者,比比皆是。所以此中未嘗不有自己取敗的道理。因此有人道:雖說是青年自己不好,然而受了環境的影響,卻也不少。因為科學的教化,說是人類應當去滿足自己的欲望,所以人人講究吃得好,穿得好,看得好。到了如今,竟然是奢華敗度的行為了!我道:這是一般人的誤解。科學所謂滿足欲望,只是便利人的意思。譬如交通不便,發明了輪船、火車;人工不便,發明了汽機電機,那裏教人做奢華敗度的事情啊?青年們!切莫誤解了這一層意思。奢華是最要戒絕的。但是我要勸你們戒絕奢華,不得不講些奢華的害處,與你們聽聽。現在的人,為了奢華,以致產業蕩盡、家敗身亡,不但報紙常載,而且你們自己,也都看到,固不必說了。就是現在,中國弄到這樣的糟,世界弄到這樣的糟,也莫非就在這奢華二字。報紙所載程滄波先生的演講稿裏面,也說到現在的窮,已成了世界問題。不要說旁的地方,就像美國紐約,可稱世界第一大都會了。然而,在那裏最熱鬧的市場,也站著整千整百無數乞丐似的窮人,都搖尾乞憐的,要人家周濟。紐約如此,旁的地方可想而知了。因此就有人論致窮的原因。有的說受了歐戰影響的緣故;有的說為了人口加多而且人口密度不平均的緣故;有的說為了機器太發達,以致生產過剩的緣故。議論紛紜,莫衷一是。雖所說都有些道理,卻都不是根本原因。就是說生產過剩,為致貧的一大原因。可是生產過剩,何嘗單為了機器太發達呢?根本原因,還是在奢華二字。請看我慢慢地寫來。世界既受了科學的影響,都走到這奢華一條路上去;但是一奢華,弊病就百出了!何以故呢?因為:

 

第一:要耗費物產。譬如從前的人,一件衣服,總要穿到幾年才肯換掉;現在的人,一年中間,非辦幾件新衣服不行。從前的人,食不兼味;現在的人,動輒一飯要費去十樣八樣的菜!像這一類物產的消耗,今昔相較,不知要多出幾倍。

 

第二:奢華要耗費人工。從前的人,所住居處,所用器具,非常簡陋;現在的人,專講裝飾。不但居處富麗,所用大小器具,往往雕畫刻鏤,非常精致。但是富麗精致不要多費人工麼?更有一層,從前人穿布的多;現在人穿綢的多。從前人用棉花;現在人用絲絨。綢與絲絨,較棉花與布為難得,無形中又多費了人工不少。(難得要得,所以多費人工)所以現在所費的人工,比較從前,又不曉得要多出幾倍。

 

第三:奢華了要多耗土地。因為現在的人,都歡喜寬暢舒服。除了市場的地方,人多地貴,沒法子想。在普通地方,不論公家機關,乃至私人住宅,造得格外的寬大閎敞,而且四周都有空地花園。到了死後,營造陵墓陵園,動輒占地數十畝數百畝,甚至有數千畝者。所以有用的土地,比了從前,也就格外少了。要知道,以上所說的物產勞力土地,為自來講經濟的必要條件。現在這三者,都受了很大的影響。那麼任憑怎樣的大經濟家出來,更有什麼方法好想呢?即使說現在因機器發達,足以補充人工的消耗。可是因了機器發達,又有旁的弊病生出來了!而人工的消耗,雖然有了補充,物產的消耗,和土地的消耗,拿什麼來補充呢?有一於此,已足以亂國家、禍天下而有餘,況兼有其二呢?所以因物產消耗,物產已經不足;又因土地消耗,生產的地方少了,物產更加不足,於是供少求多,物價騰漲,以致數十年中,物價漲起十倍二十倍以上(報載巴黎近來物價提高的情形聽了可怕)。這麼一漲,非但窮人受不了,即中等人家,也是受不了,所以窮人就格外的多起來了。此實為窮的根本原因。旁的弊病,就連帶生起。即如人都窮了,便無力去經營一切事業。而況現在所經營的,都是機器事業,所需資本,格外的大;因此,一般人更無力經營。經營事業的人少了,資本家就容易操縱壟斷,而致大富。更藉機器之力,至富極速,因此,世界的金錢,就流入少數人的手中去了。經營的人愈少而錢愈多,於是更容易操縱,更容易致富。因此富者益富,窮者益窮。即以目前論,世界的金融,偏流於西洋;西洋的金融,集中於美國;而美國的金融,又為幾個商業鉅子操縱了。所以幾個商業鉅子富了,世界的人都窮了。古人所說,不患貧而患不均,就是現在的情形。此從根本原因而生出之一原因也。現在金融界,寡頭政策的形勢已成。世界的人,因購買力薄弱的緣故,就沒有享受物質幸福的可能。所有一切生產品,自然買的人少,不買的人多了。而機器工作,依然繼續的發達著,於是有生產過剩之患。所以生產過剩,並非真正吃剩有餘,實因為世界的人,都窮的緣故。試看生產過剩,大都在富有之國,如美國之類。那裏會有生產過剩的情形呢?然而生產過剩,百業停滯,民生更糟。此從根本原因而生出之又一原因也。附帶的原因很多,此非專論,故不具述。然而現在世界的情形,大概如是。若以中國論,百姓已經窮了,還要一味的講舒服,講闊。講舒服講闊不必說,還要拼著命,竭著力,去買那些舶來的消耗品。因此利權外流,窮上加窮,以致人人困苦。據這麼看來,不論世界,不論何國,所以弄到一樣的糟,因為犯了一樣的奢華病。你們為青年的人,應當如何振作努力,大聲疾呼,挽回頹風,力救時弊?要知道,你們是國家的柱子,亦即是世界的柱子,欲登蒼生於衽席,非你們出來不可的。乃不知出此,反同流合污,競事奢靡,以致殺身取辱。豈但不明世界大體,更忘了你們青年的責任所在了!試觀聖雄甘地,垢衣蔬食,手搖紡車,躬親勤勞,到底使英人驚心動魄,俯就要求。這種大無畏的精神,純從節儉二字得來。大家不當奮起效學,以節儉為天下倡麼?(我每到市場,見新辟的,非是遊戲場,即是戲院,及一切消耗品店肆。光怪陸離,鼓吹沸天,外觀都是非常富麗。那些有錢的人,要遊便遊,要買便買,固然感到快樂。但是沒錢的人,只眼見人家逍遙快樂,而己則無預,益感淒然身世,無人生樂趣,以致悲憤自殺。民窮世富,本來是衰世的景象,可為一歎!)

 

四、世界自有他獨立的存在

 

報紙上,還載著另有一種自殺的人。這種人,大都是年少氣盛,剛出學堂的學生,或自負才學、而未嘗涉世的人。初時,滿懷高興,一腔熱血的,要想出頭來做一番事情,總覺得世界充滿了希望和快樂。好像做大官,致大富,是意料中的事情。一旦置身社會,混跡風塵,便覺在在危機,處處障礙,竟無一樁事情,可以稱心如意。到了臨事,漫無結果,徘徊窮途,無計自拔。觸景生情的時候,轉覺世界遍滿了憂愁煩惱,無一不是可悲可痛的景象,遂憤而自殺。像這一類人,齎志沒地,深為可惜。啊!青年們!可知道世界,究竟是可喜可樂,還是可悲可痛的?既是先前覺得可喜可樂,何以後來又覺得可悲可痛呢?要知道,世界終不是你們所想像的可喜可樂,或是可悲可痛的。世界既非可喜可樂,亦非可悲可痛的。世間一切事物,雖不住的生滅著、飛馳著,卻未曾告訴你們,在這一刻兒,那些事物,現著可喜可樂,在那一刻兒,又變成可悲可痛了。世界自有他獨立的存在,他老是這樣態度,一向沒有變換著。你們覺得可喜樂,可悲痛,都是你們的心理。心理如鏡裏空花,全然是幻現的,與實際毫無相干的。所以意氣洋溢是個夢,落魄喪志也是個夢。有了樂夢,苦夢隨生,因苦樂相對而有的緣故。為樂而生,為苦而死,生死都為夢牽,豈非大惑。籲嗟!一念之欲,便萌自殺之機,所以欲是萬不可有的。因此有人道:青年人想做一番事業,何嘗是欲呢?我道:想求富貴,非欲而何?那人道:人沒有了欲,不就消極了麼?我道:欲雖不可有,志卻不可無。欲以求樂為性,樂不得便苦;志非求樂為性,樂不得無苦。昔範文正先天下憂,後天下樂。然而天下那裏會盡人皆樂?所以他也永不得樂。故知志非求樂為性。那人又問道:志既非求樂,將欲何為?我道:論語「盍各言志」。孔子「老安少懷」即是志。志即利人之謂,利人雖不為樂,而樂在其中。語云:「為善最樂。」所以欲為苦因,志名真樂。志欲之間,不可不辨。更有一層,要青年記得的,就是命運。上面不是說成事皆有時機因緣的麼?因緣未熟,只有耐著守著,以待時機之來,萬不可躁急而進。躁急而進,未有不敗。所謂「靜無咎,動終凶。」此義不可不知。據上看來,第一、要立真志。第二、須待時機。真志既立,待時而動,如養由基之射,可以百發百中了。

 

案:

 

欲為苦因,近世德國的哲學家叔本華(Schopenhauer)也是這麼說:「因為欲望未滿之時,終覺得是苦。但是到了已滿之時,第二個欲,又接著生起,苦終究擺脫不了。」所以他絕對的主張節欲,欲無苦亦無無苦,便是樂。就是吾國的老子、孔子等,也都主張節欲。如老子「五色令人目盲,五味令人口爽」,孔子「格物致知」等。格物者,格去物欲也。但雖節欲,卻非消極,依然要你出來熱心做事的。節欲是勿為私欲所動,一心利人之謂。即此一心,名之曰志。古來聖賢,如大禹治水,三過己門不入;周公一食三吐哺,一浴三握發等,是真能利濟為懷,可稱公而忘私了。噫!此其所以為聖人歟!然欲到此地步,捨卻節欲無由。因私欲不節,大公之心,無從顯發的緣故。

 

五、普勸世人

 

除了以上數種,其餘如與人爭氣而自殺的,確也不少。自己親受極苦,以快仇人之心,更是愚不可及,太不值得了。此全賴各人勸導,令勿走極端。總之自殺的原因繁多,不能一一盡述。但是我最後要奉勸一輩有力的人,不論若富若貴,對於貧窮無告的人,應當特別矜恤,格外提攜。要知事業,即是利人。易曰:「舉而措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又杜詩云:「男兒事業知公有。」即如叔孫豹所言的:「立德、立功、立言」之三不朽,皆古人的事業(非如現在的人,以做官發財為事業)。然其所以皆指利人而言,是以貴而不能利人,徒務虛榮,是名屍素,不名事業;富而不能利人,一味貪求,是婪鄙,不名事業。既富且貴,又能利人,便能博施濟眾。博施濟眾,是堯舜的事業。

 

我更要奉勸一般世人,對於貧苦的人,切不可存勢利之心。他已經苦了,還禁得起你們的白眼,禁得起你的揶揄麼?貧苦人,是受不得氣的。一受了氣,他就怨命自殺。那麼,你們豈不是間接的犯了殺人大罪麼?而況自身難保,前人即是後人,怎可不知自懼?自來前倨後卑,季子所歎;壁詩紗籠,王播所譏。所以勢利之行,萬不可有。須知民胞物與,原屬同氣連枝。緩急自當相濟,患難自當相救。相濟相救,方為人道。試問做了人,不講人道,應該不應該呢?

 

第四章 當前世界性的自殺問題與防治

 

一、臺灣地區自殺案的統計

 

(1)根據一九八三年八月一日自立晚報指出,臺北市六、七月份共有九十一件自殺案。自殺者女多於男,大部分是青年。據消防大隊「一一九」勤務中心統計,六、七兩月份,臺北市區共有九十一件自殺案件。暑假期間的自殺率較平日要高,因此警方呼籲家長多關心自己的子女及注意子女的生活行為。

 

在九十一件自殺案件中,女性有六十三件,男性有廿八件,自殺年齡廿一歲至四十歲占絕大部分,其中以服用藥物占最大比率。

 

聯考後,許多考生因為落榜,導致父母不諒解,而加以指責,引起考生不平衡的心態。除部分離家出走外,並有很多人以自殺來求解脫,逃避父母的不諒解。因此,警方呼籲學生家長對落榜的子女不要再加以苛責,考生本身因落榜心態上本就受了很大的打擊,若再指責,必造成嚴重的不幸後果;子女萬一不幸落榜,應給予更多的鼓勵與愛護,使他減少落榜的憂傷,重新振作面對其他的挑戰。

 

(2)去年十大死亡原因惡性腫瘤躍居首位。一九八三年六月十日公佈去年臺灣地區十大死亡原因,惡性腫瘤已躍為第一位,自殺再度進入十大死因之列。

 

去年十大死亡原因中,惡性腫瘤增加了百分之四點六,占死亡人數的百分之十六點五,超越腦血管疾病,成為十大死因之首。自殺者增加百分之十點五一,超過前年的第十位腎炎、腎徵候群和腎變性病,晉入第十位。

 

衛生署指出,惡性腫瘤以氣管、支氣管和肺惡性腫瘤居多,胃惡性腫瘤次之。死者年齡多在五十五到五十九歲間,可能與吸煙、飲食衛生、質量不均和環境衛生污染有關。自殺者年齡多在二十到三十四歲間,可能是升學、就業和社會壓力造成個人心理衛生的障礙。

 

此外,十大死因的第二到九位沒有明顯變化,分別是腦血管疾病、意外災害、心臟疾病、高血壓性疾病、慢性肝病和肝硬化,支氣管炎、肺氣腫和氣喘、結核病、肺炎。

 

衛生署指出,一九八二年臺灣地區總死亡人數為八萬六千四百五十二人,比前年增加兩百四十八人,但每十萬人口死亡率降為四百七十二點五人,比去年減少七點二人。

 

二、自殺個案的報導

 

(1)一九八三年八月十九日聯合報報導: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醫學系學生黃啟地,八月十八日上午在他家花蓮縣玉裏鎮樂合裏附近的小溪畔服毒自殺身亡。

 

警方說:廿一歲的黃啟地,家住玉裏鎮樂合裏十八鄰廿六號,八月十八日上午九時半,在樂德公路樂合裏的一條然名小溪畔,被人發現服毒死亡。警方人員前往查驗,發現他身旁有農藥及遺書。

 

他在遺書中述及他父親未理他,現由他祖母林月鳳照顧他。他在念書中,每月都由他祖母寄錢給他作生活費及求學之用。

 

黃啟地在失去父母愛之下,心情一直不好。特別對他祖母的百般照顧,一直過意不去,使他感到很對不起祖母、太勞累祖母。加上他失去父母親情,使他此次放暑假返家時就更悶悶不樂。對人生缺乏了意義,以致走向極端,結束自己的生命,以免祖母再為他操心,籌學費及生活費。

 

(2)一九八三年八月十九日臺灣聯合報報導,侯硐派出所警員林國興,奮勇跳下基隆河中,把一名孕婦救起,瑞芳分局十八日報請縣警局表揚。

 

林國興是在本月十七日下午八時許,天已昏黑。他發現基隆河介壽橋下,有一名婦人往深水處走。他乃到橋下,接近這名婦人身邊,大聲呼叫。可是這名少婦似乎不理會他,並且繼續往深水處走。他看情形不對,雖然身穿制服,也顧不了許多,把帽子脫下來,立刻跳下水中,把這名婦人救起。

 

後來林國興才知道,這名少婦大腹便便,是一啞女。因在家受了刺激,一時想不開,要投河自殺。幸好被他發現,救回了兩條性命。

 

(3)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八日臺灣中央日報報導:臺北市師大附中應屆畢業生沈詩苑,因承受不了大學聯考壓力,二十七日淩晨在木柵家中服農藥自殺。二十七日上午其家人發現時,沈詩苑已不治死亡。檢察官、法醫驗屍後已證實沈詩苑係服毒自殺。

 

沈詩苑(男,十八歲,住臺北市木柵區軍功路一四三巷廿九號)係臺北市師大附中應屆畢業生。二十七日上午十時許,其家人發現沈詩苑服下農藥自殺死在房內,並留有一封遺書。

 

沈詩苑所留下的遺書指出,害怕考試,受不了大學聯考壓力,所以才服毒自殺。他並交代他的家人在他死後替他做三件事。第一:死後將他心愛的唱片一起合葬;第二:不要請道士在他的葬禮上作法,要放一點柔和的音樂;第三:把他所有的書燒掉。

 

檢察官、法醫據報後,趕到死者家中驗屍,證實沈詩苑係服農藥自殺,死亡時間約在廿七日淩晨。

 

沈詩苑的父母說,沈詩苑在服毒自殺的前一天晚上,情緒不太穩定。曾向家人說,對於大學聯考沒有把握,不太想參加考試,但是沒有自殺的徵兆。

 

沈詩苑的家人二十八日發現他們的愛子自殺後,顯得十分悲傷。家中一片愁雲慘霧,哀愁的氣氛令人鼻酸,對於沈詩苑自殺一事也不願表示意見。

 

師大附中校長黃振球率同訓導主任與導師,二十九日到沈詩蒼的家中慰問。

 

據瞭解,沈詩苑的家庭並不幸福,父母離婚多年,他一直與母親及祖母居住。

 

沈詩苑經查證是出生於十八年前的昨天——六月二十七日,而他竟選擇這個甚具「紀念性」的日子自殺?不知是「巧合」還是「有意」?

 

沈詩苑,一九六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出生,至昨日正滿十八歲。

 

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八日中央日報報導:距離今年大學聯考還有三天,十萬名考生的心理壓力也一天天的加重,如何使考生能從容的面對這場升學考試。台大心理系教授黃光國表示,考生們首先在基本態度上要建立一個觀念——「條條道路通羅馬」。聯考只是人生許多關口之一,不是今年的大學聯考失敗了,整個人生道路就因此黯淡,只要盡力而為即可。

 

黃光國指出,家人們這兩天對考生的態度也十分重要,不要患得患失,造成考生們過重的心理負擔。

 

黃光國說:考生們若感到任何困難,可與幾位知心好友交換意見,互相傾吐胸中的苦惱、不安,彼此鼓勵、安慰,相信可減少許多困擾。

 

臺北市立和平醫院神經精神科主任張典齊、針對師大附中學生沈詩苑自殺案發表談話,他希望每個從事教育者都要有愛心,不要把自己的名利建立在學生的痛苦上。

 

他並希望為人父母者,不要要求自己的小孩都能達到某種程度,因為每個人壓力忍受度不同,忍受度若低,而承受的壓力又大,就易發生不幸事件。

 

他希望家長及教育人員對參加聯考的小孩特別注意,因為他們正處於青春期,內心矛盾,常覺得自己已長大,而又得依賴家庭。因此對自己的價值特別敏感,只要稍有不如人處,即會很在意,也容易鑽牛角尖。

 

張典齊呼籲學生,不要把求學這一階段當成一生,也不該以求學時的成績評判自己的價值。

 

臺北市立建國中學校長黃建斌表示,聯考只是對學習成果的一種鑒定,考生不應該把得失看得太重。尤其是平常學習正常的學生,更是不必緊張,只要按部就班準備,應可考上理想的學校。

 

黃校長希望應屆畢業生在考前最後幾天,放寬心情,保持常態,抱著「盡其在我」的觀念努力以赴,但不要計較成敗如何。

 

他希望家長及考生們建立「行行出狀元」的觀念,不要硬鑽大學聯考的「死胡同」。

 

《中央日報》短評報導:師大附中的一位應屆畢業生,二十七日上午服毒自殺,原因是害怕考不上大學,有負父母、親友、師長的厚望。

 

根據以往的經驗,每年在考季前後,總會發生幾起應屆畢業生離家出走等意外事件。升學壓力給考生帶來的心理負擔,已不單純是個人問題,而是嚴重的社會問題了。

 

天下父母心,那個不期望自己的兒女成龍成鳳?而「水往下流,人往上走」,那個年輕人不想百尺竿頭更進一步?事實上,大學這道「窄門」,每年只能容許三分之一的考生進入。但門內、門外並非此生成就的分界線,而只是再奮鬥的另一個起點。行行出狀元,殊途而同歸,焉知「門外」者將來的成就不如「門內人」?

 

順境不足喜,逆境不足憂。居逆境中,能有周身皆針砭藥石的自覺;處順境內,能有眼前盡兵刃戈矛的警惕。則不論升學或就業,均可成就自己,造福人群,貢獻國家。

 

瞭解這層道理,父母就不應給兒女太多的壓力,而考生也不必有「唯有讀書高」的執著。只要能依性而行,量力而為,則海闊天空,何處不能翱翔?

 

六月二十九日聯合報報導:有人自殺,總會有人同情;倘自殺的是年輕人,當更能引起人們的同情。但這次對於十八歲的沈詩苑自殺,似乎只能表示惋惜,不應表示同情。因為我們不希望年輕人缺乏勇氣,缺乏鬥志,任性輕生,辜負了家長的養育和國家的培育。

 

臺北市國立師大附中可說是明星學校之一,考進師大附中高中部的學生,可說是已經踏上了升學大專的初階,家長們自然對之期望很高。本屆師大附中高中部應屆畢業生沈詩苑,覺得家人對他的期望甚高,精神上的壓力很重,一時想不開,竟然服毒自殺。在所留的遺書中:一要將他喜愛的唱片為他陪葬;二要將參考書全部燒掉;三不要道士念經吵了別人。「哈哈乾脆放些輕音樂緩和一下氣氛」。最後又來一次「哈哈」,遺書裏一再出現「哈哈」字樣。

 

高中應屆畢業生有看不完的參考書,有做不完的習題,更有考不完的考試……再加上家人的「期殷責切」,壓力之重,可想而知。但我們卻不能不硬起心腸,鼓勵年輕人拿出勇氣,拿出鬥志,迎接「聯考」的一場大會戰。斷不可逃避現實,兩聲「哈哈」,撒手而去。

 

據該報的另一篇報導:國立師大附中校長黃振球說,已自殺死亡該校畢業生沈詩苑的畢業成績,智育總平均七十三分,智商一二六。這種程度應該可以考上大學,聯考對他而言,應不是壓力。

 

沈詩苑選丁組,各科成績算中等,不過高一時數學不及格,高二英文、數學也不及格。高三上學期成績較好,在二百廿二名社會組學生中,排名七十七。

 

黃振球說,沈詩苑生前曾在同學的畢業紀念冊上寫一段話:「別為過去而追悔,也別為將來而幻想,最美好的時間就是現在。」口氣不像是悲觀的樣子。

 

沈詩苑生前就讀四六六班。教他國文的導師劉兆熊表示,沈詩苑平時個性稍微內性,除了上課偶而跟後座要好的同學講話,一切表現都很正常。可能是最近他的外祖母對他期望過高,讓他轉變了對人生的看法,家庭因素對他的情緒或許有些影響。

 

三、自殺——有徵兆可以預防

 

根據消防大隊勤務中心統計,一九八三年六、七兩月份,臺北地區共發生九十一件自殺案件,比率超過往年同月份。警方呼籲民眾多關心、注意家人的生活行為,以避免無謂的犧牲。

 

(1)一般人的錯誤觀念

 

馬偕醫院蔡守仁醫師指出,一般人對「自殺」有很多似是而非的觀念,例如:「說要自殺的人不會自殺」、「自殺沒死就不會再自殺」、「真正想自殺的人不會再自殺」、「真正想自殺的人不會讓人知道」,諸如此類不勝枚舉,但在臨床上往往並非如此。

 

蔡醫師說,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個案顯示:在採取自殺行為前,自殺者會預先表達出自殺的意念或有示警求援的徵象;而大多數自殺未遂者會再度嘗試自殺行為。曾有一名年輕女性,歷盡十八次各式各樣的自殺方式,才得以如願了卻一生。

 

根據行政院衛生署統計,自殺在一九八○年國人主要死亡原因中名列第十位,其中男性一○一一人,女性七四八人。這個數位在一九八二年仍居高不下,平均每天將近有五個人因自殺死亡。

 

研究自殺行為的專家學者們公認,上述的統計數位,僅是最保守的估計。自殺死亡被列為意外死亡者不在少數,例如:車禍、失足跌死、游泳溺斃、藥物中毒等致命原因。表面上似遭受意外事故,但其中導因於自殺意圖,藉意外事故以達到求死目的者占相當大的比例。因此,實際自殺死亡人數遠超過行政院衛生署的官方報導。

 

(2)自殺未遂女多於男

 

生命線協談中心表示,在臺灣自殺死亡者之中,男女比例約為一點五比一。但是自殺未遂的案例,女性則超過男性。換言之,女性自殺者雖多於男性,但真正自殺死亡者,卻是男性較多。

 

究其原因,男性的自殺方式通常較女性激烈,如服毒、自縊、跳樓、臥軌、自焚等,往往立即斃命,救之不易。女性的自殺方式則較為溫和,如吃安眠藥、開瓦斯、割腕、跳水等,獲救率相對的提高。

 

(3)自殺意念通常外顯

 

據馬偕醫院協談中心一九八二年的一項研究報告指出,依年齡劃分,十五歲到廿九歲階段,以感情糾紛及婚姻不諧為自殺主因;卅歲到四十四歲階段,以家庭衝突及經濟困難為主;至於四十五歲以上者的自殺原因,則主要是經濟問題和身體殘疾等困擾。

 

心理學者認為,自殺者的自殺意念通常是外顯的。其親友只要稍作觀察,便可發現其情緒反應有自殺徵兆。最普遍的是憂鬱。典型憂鬱的症狀是失眠、體重減輕、食欲不振、沮喪、社交退縮、凡事漠不關心失去興趣、身體疲憊以及嚴重的無助感;自殺的可能性,隨著這些徵兆的出現而增高。

 

另外有些個案,自殺者則呈現緊張、焦慮、罪惡感、羞愧等徵兆,以及難以控制的衝動、易怒、敵視等的激動情緒反應。

 

心理學專家林光燦指出,近年來的趨勢是學歷愈高,自殺率愈高;社會各階層中以白領階級自殺率最高,而工業國家的自殺率又高於農業國家。

 

經濟學者們認為,社會經濟的波動對於自殺率的影響愈見明顯。只要社會經濟變動,無論是成長或蕭條都會提高自殺率;反之,在社會經濟穩定時,自殺率則會下降,不過,可以肯定的是:自殺率隨著通貨膨脹而升高。

 

臺灣正值工商業突飛猛進,社會急劇變遷,自殺的嚴重性與日俱增。從傳統社會走入現代社會,隨著離婚率的提高也帶動了自殺率的成長。

 

現代醫學愈來愈發達,一般疾病死亡率銳減,壽命延長了,然而自殺問題卻愈發不可收拾。當我們面對失業、婚姻困擾、經濟不景氣、知識份子的無力感、老人問題、殘疾問題時,我們也同時感受到「自殺」帶給我們的陰影。

 

(4)防治工作亟待重視

 

一般認為,「自殺防治」不是一項消極的治療工作,而是社會病態的一句警語,更是社會問題的探測器;「自殺防治」的物件也非僅限於狹隘的個人,而應涵蓋整個社會。

 

民間對於「自殺防治」的推動與參與固然令人欣慰,但是最迫切需要的,還是政府主管單位的重視與更積極的作為。

 

四、自殺預防與電話危機調適法

 

在大多數的自殺危機個案中,當事者尋求別人的協助通常分為幾個階段。首先,向當事者家人、親戚或朋友發出求助之信號。第二階段為向熟悉之專業者求助,例如:家庭醫生、牧師、警察、律師、學校當局及公共衛生護士等。如果自殺之企圖仍然持續時,則當事者需要社會服務機構自殺預防之專業者之協助。如果上述資源均無法阻止當事者時,則真正之自殺行為發生,此時當事者會被送入醫院急救。在醫院中協助自殺未遂個案之專業者有精神科醫師、心理學家、精神病理社會工作者,及精神病理護士。

 

一般社區中能夠協助有自殺企圖者的機構有精神病院、綜合醫院、精神病診所、社會工作機構,例如:家庭服務中心、復健中心、及職業介紹中心等。臺灣目前常設的自殺預防機構或中心有:張老師青年輔導中心、馬偕醫院自殺防治中心、生命線等。自殺預防中心的設置不論在國外國內,目前已是很普遍的現象。

 

本文將進一步討論以電話做自殺預防工作時的一些調適原則。

 

當自殺企圖者來電話求助時,工作者做電話危機調適的步驟有五,此五步驟之程式先後依危機情境而定,數個步驟亦可同時進行:

 

一、建立關係、保持聯繫及收集資料。

 

二、瞭解並辨認問題的核心。

 

三、對自殺潛能的評價。

 

四、協助資源之運用。

 

五、咨商及治療計劃之擬定。

 

茲就上述五步驟,詳細分析說明——

 

建立關係、保持聯繫、及收集資料

 

工作者接到求助的電話時,腦中必須有一重要之概念:即當事者做了明智的選擇——來電話求助。因此,工作者必須很友善、有耐性、有興趣的來接聽電話。無論當事者在電話中如何敘述他的困難,既然來電話,已顯示當事者希望別人助一臂之力的動機。

 

首次電話會談必須收集與當事者本身最有關係之資料。例如;當事者之姓名及電話號碼;與當事者有密切關係者(家人、醫師、雇主、朋友)之姓名及電話號碼,以備萬一無法與當事者取得聯繫,或緊急事件發生時之用。首次會談之即刻目標是在收集資料,以做對自殺潛能評價之參考。為取得這方面之資料時,工作者多採直接之問句,以探求自殺之動機以及當事者對自殺此事之感覺。例如:「你計劃如何自殺?」「你吃了安眠藥嗎?何時?多少?」等,有時候這些問句亦可使當事者卸下一些心中不安之感。

 

瞭解並辨認問題的核心

 

自殺企圖者多呈現一種極度的混淆與解組的情境。因為當事者往往對自己之主要問題的核心不清楚。所以在電話中常有語無倫次、含混不清之情形。工作者最重要之協助為幫助當事者瞭解並辨認其所面對之首要及次要問題。例如:一位女性來電話,哭泣地述說她覺得自己無價值、失望、無用、不是一位好母親,家庭沒有了她也許更好……這些感觸其實是一種對真正問題之反應。工作者發現這位婦女的真正問題乃是她與丈夫不合、婚姻不愉快而萌生了輕生之意念。當工作者指出她問題之核心之後,當事者便能夠借此診斷而更清晰的瞭解自己之困境。

 

有些當事者往往對自己之問題有很清楚的認識,但他來電話求助之主要原因乃因為能夠用來解決問題之有效資源已用盡,或不知如何運用有效資源;此時協助之方針,即在對各種協助資源之選擇與利用。

 

對自殺潛能的評價

 

自殺潛能,係指自殺企圖者在目前或不久的將來有自盡的可能。有關用來衡量自殺潛能之參考專案曾由洛杉磯自殺預防中心(Los Angeles Suicide Prevention)以及德州阿比鄰自殺預防服務(Abilene Suicide Prevention Service)以研究與實務經驗之方法擬出。自殺潛能的程度由尚無生命之危險,到高可能性、即刻性(緊急性)死亡之發生。無論何種程度之潛能,工作者接到電話後,須馬上設法阻止自殺之企圖。為達成此目標,工作者必須能夠極準確的對自殺潛能評價。自殺預防工作之計劃將依自殺潛能之程度、當事者問題之核心、當事者的人格,以及有效資料而決定。衡量自殺潛能之參考專案分述如下:

 

(一)、自殺情境

 

危機經驗——自殺企圖者經驗一種危機之情境。危機經驗係指個人對其每日生活中不甚熟悉或意外的經驗,而導致個人經歷一種失去平穩或解組之情境。個人面對自殺危機之最大因素,乃是在精神上受到某種不能忍受的問題之打擊,而產生失望與束手無策之心理狀態。這些壓力迫使個人必須尋求即刻解決之方式。解決的方式(行動)中,屬於不良適應者,即為自殺企圖。

 

大多數自殺企圖者均認為:他們所面臨的危機是無法挽救的。他們產生了一種無望(hoplessness)之感覺——相信他們無法控制自己痛苦的生命,或不幸的境遇。研究報導指出,約有九十六%的自殺企圖者深信他們的困難是無法解決的。雖然如此,依據危機理論,危機經驗與其他情境,係指某種情境使人無法永遠忍受下去。因此,此情境必須改變。個人面對危機情境時較平常更易接受外來之援助,故在適當的時候給予面臨危機者協助(包括醫療調適),是極奏效的。依此理論,自殺企圖是可預防的,可挽救的。矛盾感

 

人類求生的欲望是強於求死的欲望。有自殺企圖者的問題即在於求生與求死之間的掙扎。他們一方面想死,一方面亦想活,這種矛盾的心理帶來了無限的痛苦。例如:當一個人受到愛情的束縛時,他也經驗一種極端愛恨交加之矛盾感。因此,常有向愛人潑硫酸而後自殺之情形發生;亦有些企圖自殺者在服下大量安眠藥後,在藥性未發作之前即喊出呼救之聲;某些人則站於高樓窗外,躊躇是否要跳下一死了之。

 

每個人對求生與求死之欲望強度不同,但如上所述,前者多強於後者。也因為這個假設,而使自殺預防能有效的施行。協助企圖自殺者時,必須對此二種欲望(動機)先做一評價,而後導引其走向求生之途。

 

溝 通

 

自殺行為是一種極度無助與絕望的情緒表達信號。自殺行為實際上亦是一種求救的信號——企求別人瞭解其處境與心願。自殺企圖者的溝通方式有直接用口語者,例如向別人說:「我不願再活下去!」「我要殺死自己!」「我要懸梁自盡!」亦有以行動來表達者,例如要購買手槍、安眠藥;忽然決定要立下遺囑或贈與別人自己所心愛之珍物等。溝通的方式包括直接與間接二種方式,但多針對某特殊個人。當溝通的方式屬於間接法時,協助者之首要任務為探求當事者內心之意圖為何?溝通之真義何在?瞭解與自殺企圖者溝通之真義,能助長協助者對他的處境做較正確之評價,並易探求導致自殺之有關因素。

 

(二)、年齡與性別

 

研究報導顯示:自殺率多依年齡之增長而增加;男性較女性之自殺率為高。即言,年長之男性自殺企圖者之危險性最高,年輕女性最低。最近統計發表,在美國年輕人自殺率有日增之勢。

 

(三)、自殺計劃與自殺工具

 

自殺計劃可以說是用來做自殺潛能評價之最好參考專案。自殺計劃包括:(1)當事者所計劃之自殺方法之危險性(致命性)程度;(2)自殺工具之可能性(Availa bility);(3)自殺過程之詳細程度。

 

最危險(致死)的自殺工具有槍殺、上吊及跳樓。如果來電話者聲言曾用上列工具(方式)或將用之,則其自殺潛能及危險性甚高。其他能導致死亡之工具(方式)亦不可忽視,例如:服用巴比妥酸鹽、一氧化碳中毒Carbonmonoxide及割腕等。假如當事者不僅在電話中「威協」他所用之自殺工具,並且能夠詳細的說明工具之牌子、分量、時間、地點,即表示此人之自殺潛能性極高。

 

進一步之評價工作則有賴於當事者之精神狀態診斷Psychiatric diagnosis。統計指出,精神病患者之自殺率極高,約每十萬人中有三十七人(Leter and Lester,1971)。它的原因之一是;大多數之精神病患者所用之自殺工具均屬於較易致命者,以至於無法拯救或即時阻止。

 

(四)、以前之自殺企圖記錄

 

自殺未遂者再次嘗試相同之意念的可能性是極高的。研究報導指出,約有七十五%的自殺者曾經有過自殺企圖之記錄。

 

(五)、緊急性或長期性

 

緊急性的情境較長期再三發生之企圖更為危險(許多長期性之自殺企圖者亦成了長期性之來電話者)。但是緊急性之自殺企圖行為者(因緊急危機而引起之自殺意念),則比慢性自殺企圖者較易接受調適之工作,亦較有效。

 

(六)、親人或心愛者最近逝世或離去

 

如果在近期內有親人或心愛者過世或離去(離婚、遺棄、分居)時,則自殺企圖之潛能性隨之增高。分離的預知與過程,往往已造成當事者極度之憂鬱。因此,當事者亦可能在事情發生之前即有自殺之企圖。當然,事情發生時,即自殺企圖潛能之高峰。

 

(七)、疾病及身體上之徵兆

 

企圖自殺者的健康狀況,是提供自殺潛能很好之參考資料。當下列與醫療有關之徵兆發生時:手術失敗、生活機能衰退(長期性)、不眠症、癌症或對其他絕症之恐懼、氣喘、性無能或對性行為失去興趣等,當事者之自殺企圖潛能隨之增高。這些病症往往能改變當事者對其個人之概念image,concept。長期或急性惡疾對年高者尤其能造成一種心理上之威脅。因為他們往往認為這些疾病無法醫治,回生乏術。此外,年高者在長期受疾病之煎熬時,亦常會有寂寞及聯想別人對他不關心、不照顧等灰心失意之感觸。此時,若再加上經濟上之困難,此情境能加強疾病對個人之威協,而導致萬念俱灰之境。

 

(八)、情緒上之困擾

 

當事者打電話來求助時,他在電話中表現的情緒是預測自殺潛能的一個很重要之指標。這方面資料之收集可由下列問題中取得:「你為什麼此時此刻來電話?」如果當事者的聲音語調顯得疲倦、憂鬱及無精打采,則代表他面對一種情緒上之壓力stress,其自殺潛能極高;因為這些指標說明了一種無法自我控制的情境。此外,相反的情緒表達,例如:語調中充溢著紛亂之意念、吼叫、嘶喊及驚歎等,也是危險的信號。如果當事者此時不斷的否認自己有自殺企圖,這亦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信號。而當事者在電話會談過程中有很顯著的情緒改變,則是一個好的現象。能夠導致情緒壓力之情境有:

 

(1)失去感(losses),例如:上述之因死亡、離婚或分居而失去心愛者,職業、地位、尊嚴或錢財上之重大損失。

 

(2)上述之重疾、意外事件、畏罪等。

 

(3)有時候因為成功,例如事業上之成功及職位之高升亦能引起不安與緊張度。情緒上之壓力必須由當事者而非工作者之觀點來衡量。

 

雖然心理診斷工作多由精神科醫師來負責,但志願服務者在接電話時,由會談中亦可探測當事者之心理狀態。較明顯之心理徵兆有:幻想、迷惑、錯覺以及脫離現實等,均表示當事者面臨個人解組之境。此刻若當事者同時為下列經驗所困擾時,則自殺企圖之潛能加強,如:酬謝問題、吸毒問題、同性戀以及上述之極端憂鬱沮喪等。

 

除非當事者有極確定之致命的自殺計劃,否則上述各項僅是參考資料而已。它必須配合各項資料,而決定自殺潛能之程度。例如;憂鬱之情緒可能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程度之威協。一位年輕人在電話中說他覺得很疲倦、憂鬱,並且有開車在公路上自盡之念頭。並言婚姻不美滿,想與太太分居。可是他仍每日照常上班,每日按時回家。此個案之自殺潛能顯然低於下述個案。一位老人曾有酗酒問題之紀錄,目前獨居,無親無朋可照顧他。他計劃以家中之手槍來自決。這個個案應是屬於危險性極高者。

 

社會資源的運用

 

如果當事者表示債務纏身、無親無故,而且打電話求助的當時,身邊無人相助,此時之自殺潛能是很高的。有些人則自動離群索居。或與社會失去接觸,對個人之儀錶不顧,對工作或功課表示不關心等亦是重要之徵兆。首次電話交談時除了對其自殺潛能做評價之外,並要找出適當的協助資源以及如何有效運用這些資源。協助資源大體上可分為二類:非專業資源及專業資源,分述如下:

 

(一)、非專業資源

 

1.家庭——當危機發生時,家庭(家人)乃是最寶貴之協助資源,工作者應該鼓勵當事者與家人討論他的問題。如果當事者不願家人知道他的處境,而工作者認為家人能夠助一臂之力時,仍應通知家人協助。在這種情況下,很重要的一點是工作者必須先告訴當事者這項計劃。尤其在我國傳統之家庭制度下,家庭對個人之照顧與協助似有道義上的責任的。

 

2.朋友——當事者的好友能夠給予他與家庭一樣之協助。因此,與上述相同,朋友應被安排與當事者在一起,給予他一些精神上之慰藉。朋友也常為最忠實的聽眾,他能給予當事者一個發泄情緒之機會。

 

3.家庭醫師——雖然我國尚未有家庭醫師之制度。但是,若當事者認識任何醫師時,也可通知他們做為協助資源之一。

 

4.牧師、神父——假如當事者是虔誠的教徒,則認識的牧師或神父(及其他宗教性人物)當可協助當事者之困境。

 

5.雇主——假如當事者的困擾原因與其職業有直接的關係時,工作者當鼓勵前者與他的雇主或同事討論他的困境。

 

6.警察——雖然近年來,有些警政人員已開始接受社會工作之專業訓練,但仍不普遍,因此我們仍將它列為非專業資源之一。通常僅在緊急之狀況下才需要求助於警察。下列三種情況屬之:(1)如果來電話者聲明他目前正在進行自殺之舉;(2)如果來電話者忽然間無緣無故的將電話掛斷,而且,當工作者打回去,無人接電話;及(3)如果第三者報告某人正在進行自殺。在這些緊急情況下,請求警察協助的最大好處是:他們能較其他資料更迅速地到達出事地點,或護送自殺者到醫院急救。

 

7.醫院——工作者必須對區內之醫院及診所之位置有所認識(尤其設有急診室之醫院),以便緊急狀況下能馬上通知救護車到場,或指示當事者家人、朋友接送當事者到鄰近醫院。

 

(二)、專業資源

 

1.本機構——如果當事者顯出極高的自殺潛能時,工作者認為進一步之深度諮商工作有必要的話,便應照會當事者來本機構接受專業人員之協助。替當事者訂下會談之約,亦可使當事者感到一絲希望。(「本機構」是指張老師青年輔導中心)

 

2.其他社會工作機構,及社區內精神病院或心理衛生中心——當工作者認為此個案之自殺企圖並未很高,不過當事者顯然為一些事情(如:家庭糾紛及其他人際關係問題等)所困擾時,應該照會當事者到這些專業機構做進一步之調適治療或咨商。

 

3.私人診所——有些來電話者需要心理治療,工作者可介紹至聲譽好之心理治療診所。如果來電話者已經接受心理治療,除非有特殊原因,工作者應該鼓勵當事者回到原來之診所。

 

諮商及治療計劃之擬定

 

諮商及治療計劃之擬定依當事者的自殺潛能、有關資料及資源而定(此三者統稱「當事者的自殺地位」)。一般而言,自殺潛能性愈高者,工作者的角色愈採主動積極的方式。如果當事者的自殺地位無法控制時,應採立即住院治療之方式,約有10%的自殺個案屬於此類。若決定照會自殺企圖者入院治療時,最好有家人或朋友陪同。這時很重要之一點,絕對不應讓當事者單獨一個人。大部分來電話者均屬低潛能性者,有時候富有同情心的聆聽,瞭解即可解決問題的。

 

如當事者在晚間來電話求助時,工作者最重要之任務是:協助他如何減輕及消除因時間(晚上)而帶來的額外情緒負擔,即如何將今晚打發過去是即刻之目標。工作者特別重視此個案是否屬於高潛能者,以便採取立即救助行動。

 

如果自殺正在進行中,當事者來電話(此種個案約占總個案數一~二%左右)求助時,除了聽取當事者有關資料之外,並應即刻決定是否聯絡救護車、當事者的私人醫師或警察,因為此刻最重要之工作是醫療上之照護。

 

無論在何種情況下,照會當事者到上述各項資源時,工作者應持道德上之任務。因此,照會之後,工作者除了提供有關資料之外,並應在適當的時候做追蹤訪問。

 

轉載自《張老師月刊》

 

五、自殺防治的社會力量

 

清晨兩點,正當你昏昏欲睡時,電話鈴響。強打起精神,拿起話筒「喂!」了一聲,對方沒有反應,這真是一個怪電話。猶疑了一會兒,對方終於開口了,他說,他想自殺!

 

這一幕似乎有點戲劇化,但也可能發生在真實的生活中;或許今晚就會來上一通,打電話的人真有自殺的意念(據估計在洛杉磯每年有七萬二千人曾有自殺的意念),而接電話的人則是洛杉磯自殺防治中心的夜間值班人員。他受過半專業化的訓練,他透過電話,帶給因孤獨、痛苦、迷失、沮喪而陷於心理崩潰邊緣的人予一線生機。這一線生機包含著:同情地傾聽,相互溝通,以及收集資料。

 

洛杉磯成立自殺防治中心

 

自殺意味著人生陰暗的一面。有史以來人們曾經以利刃、繩索、手槍、毒藥等工具自殺。自殺防治的觀念,從二十世紀才發展起來,它包含社會工作和醫療服務。一九○六年紐約市成立第一個自殺防治機構——美國全國救命聯盟(National Save-A-Life League)。直到一九五八年洛杉磯自殺防治中心成立,在自殺研究臨床工作方面才有較重大的進展。

 

緊急電話系統僅是自殺防治中心的一部分,自殺防治中心還從事諮商、治療、訓練、抽樣研究、應用研究、社區服務,並以發表論文和演講的方式傳播有關的資料。

 

從一九七○年代開始,洛杉磯自殺防治中心便著手研究各種傷害自己的行為,包括:酗酒、藥癮和交通事故。

 

該中心執行董事山姆 Sam Heilig 表示,自殺防治中心的年度經費是三十五萬美元。並將在司法部的資助下,進行藥癮戒除計劃,使得年度經費提高到八十萬美元。目前在該中心接受勸戒的人有八十五位;新的計劃開展以後,將增加到三百人,其中包含假釋和緩刑的人。

 

自殺者事前會有徵兆

 

或許,有人會認為,「個人有權依照自己的意願處理自己的生命」;因而反對自殺防治。專家們則以為,自殺防治並不以強迫當事人接受的方式進行。一些研究報告中顯示,有自殺意圖的人,情緒上往往陷入衝突的狀態,他們既想尋死,又想打開一條生路。因此,他們會有一些特殊的行為,可視為「呼救」的表示。

 

臨床心理學家法伯洛Norman L.Farberow 和薛耐德門 Shneidman 相信企圖自殺的人,會無意中露出某些徵兆;如果能夠加以警覺,就能防治自殺。他們提出在華盛頓做過的幾個案例,受到國家心理健康組織 National Institute of Mental Health,允許,設置洛杉磯自殺防治中心,展開第一個五年工作。

 

透過危機調適,使得自殺防治工作有所進展。自殺防治中心的一位共同指導人表示,危機調適有其必要性,但對具有高危機性的人而言,這還不夠。高危機性的人,占與防治中心接觸總人數的百分之二十。假設全年有一萬人與防治中心聯絡,其中就有二千人有嚴重的自殺傾向。他表示,典型的來電話者是二十至三十九歲的婦女,她們的自殺傾向都被慎重地處理,而告降低。

 

為了達到防治效果,防治中心特別為高危機性者設計一項實驗性的計劃。在防治工作中,低危機者或危機緩衝者都會受到控制。而由隨機選出的高危機者的一組,則由半專業化的志願工作者長期觀察(一年或一年半)。患者被派到各小組,由各小組負責患者對中心的聯繫工作。志願工作者透過電話、聚會和作業來進行。這個計劃是要幫助經常性的情緒低落者、疏離感者和酗酒者;假設這種人因畏病被送進醫院治療,然後再回家去,而心理上似乎不曾有絲毫的改變。防治小組在處理這類病人時,則以改變他的生活模式為著眼點。

 

運用團體心理治療

 

防治中心開始採用團體心理治療,法伯洛說;團體治療很少用於自殺防治之上。由於團體治療特別適合孤癖、疏離、迷失的人;然而自殺者是最難以打交道的一類。

 

今年中心發展出團體治療的三段設計:第一階段是緊急團體,或稱為「墜入」團體;每周聚會三天,每次一個半小時。它是為長期處於高危機狀態的人設計的。據治療計劃的執行人施佩克Naomi Specht說,團體的成員會更開放,更能交談;每次聚會成員和治療師會有所變動,患者總是維持在六名左右。法伯洛指出團體是否能成功的互動,使成員彼此建立良好關係,在於治療師的技巧。經常有人被邀入團體,但因受到騷擾而無法溝通;我們特別注意那些似乎沒有放開心情的成員,幫助他們打開話匣子,加入團體的討論。

 

團體第二個階段有六至八周,都由相同的成員和治療師組成,繼續討論共同剩餘的問題。第三階段是個長期的團體,成員被要求留下來做長期治療。患者可從團體一個階段轉到另一階段。

 

科諾根據一項數學方式推算出,防治中心在過去十年內阻止了六百名自殺者。這條數學公式是以有自殺意念、企圖自殺,和實際上進行自殺的人數百分比做基礎。

 

防治中心指出其他的評量自殺率的標準,社區互動是其中的一種。防治中心和一些團體訂有合約,以提供服務,調查可疑的死亡,使死亡原因的紀錄更精確。

 

防治中心的訓練工作

 

防治中心提供不同的訓練課程,也為其他行業的人士舉辦討論會或研習會,物件包括老師、警察、牧師和心理衛生輔導員。該中心在一九七一年,有四千名學員接受自殺防治理論和技巧的講習。過去十年內,有一百位臨床工作者在此受訓,並在城內服務。訓練小組有十二名主要成員,包括心理學家、精神科醫師、社會工作員;他們為不同的學員設計不同的課程,也在當地七所大專院校開課,講解自殺和自傷行為。

 

法伯洛指出,在防治中心成立之初,有許多人和他們保持距離,拒絕談論自殺防治之事;現在自殺防治的觀念已被接受,且成為熱門的研究題目。他認為防治中心的努力,對於促進自殺防治研究中心(全國性組織,一九六六年設立於馬里蘭州)也有貢獻。

 

當實施第一個五年計劃時,中心的人員就瞭解到,人手不足以包辦接聽電話、進行研究、計劃和其他事務;於是在一九六四年採用半專業性的志願人員接電話。至一九七二年時,已有一百二十五位志願人員分四班接電話,當時每年的電話約有一萬通。

 

志願人員需先接受三十個小時的電話工作課程訓練,然後還有一連串的在職訓練,也有一些人接受進一步的訓練,成為團體治療計劃的共同治療師,或研究工作的助理人員。

 

這些專業、準專業和半專業的輔導員,有家庭主婦、教師、出納和學生。他們都很熟練。施佩克太太說:偶爾也有醫生召請他們協助,以處理自殺的患者。

 

起初,義工們透過轉接系統,從每晚五時起,在家裏接聽電話;一九七一年起,晚上十一點以前的電話,會先轉入中心。施佩克太太又說:這項措施使中心能兼做其他的事,也使打電話求助的人不致延誤。

 

見習的義工不必繳付費用,但中心要求他們至少服務半年。該中心也為其他社區、心理衛生機構訓練人員,擔任自殺危機輔導的臨床工作助手。經常有少數民族的代表前來接受訓練。施佩克太太指出,說西班牙語的人容易受到語言的限制,而無法利用防治中心;而黑人則與當地的社會牽扯太多,而不便利用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總之,中心的求助者約有半數來自市中心。因此,防治中心特別安排訓練社區人員的計劃,協助社區擔負起心理衛生的重要角色。

 

自殺防治的成效

 

防治中心的成效如何?希利說:洛杉磯地區一九七○年度死於自殺的約有一千五百人,高於車禍死亡人數,是兇殺的二倍,且較一九六八年度多出四百人。而二十九歲以下的年輕人,自殺率則告上升;從六○年到七○年間,二十至二十九歲的男性自殺率由十萬分之十八,上升為十萬分之四十一;同一期間,同一年齡層的女性,自殺率由十萬分之六上升到十萬分之二十六。整個洛杉磯地區的自殺率為十萬分之二十,幾乎是全國平均自殺率的二倍。

 

中心評估,約有百分之一至一點五的來談者還是會自殺;另一方面,僅有少數企圖自殺的人,會和防治中心聯絡。

 

他們為何只打電話來?覺得人生乏味?生性緊張無法放鬆?抑或感到完全疏離?不知道有防治中心一類的機構?以上的原因都有可能,而不知道有防治中心,可能是個重要因素。很可能八百萬洛杉磯居民中,極大部分的人不知道有這個中心;但是過度的宣傳,可能導致來電泛濫,無法控制的後果。

 

法伯洛說:這是問題的核心。我們覺得公開宣揚後,缺乏足夠的設施來回報,會把事情搞糟。

 

羅伯Robere,是中心的共同指導人兼主要精神醫師幾年前曾表示,每年城內有一千二百人自殺,而防治中心要阻止三百件,才能使自殺率有顯著的降低。如此則需每年與三萬五千人接觸,幾乎是城內經常有自殺意念人數之半,而且是平常來電話人數的三倍半。

 

人際關係是重要關鍵

 

不論是用那一種接觸或治療,防治中心需先發掘出自殺者自己的資料。首先要找出關係人——他的同伴、情人、父母、親戚、朋友。薛耐德門 Shneidman 說:大多數的個案其所處自殺的情境與他的人際關係有關聯,處理時如果忽略了這一點,效果就不會很完全。個案的家庭、朋友和輔導員的涉入,以及防治中心和其他專業性、社區內的資源構成強力的支柱,給予個案協助和支援,是很重要的。

 

施佩克太太表示,在洛杉磯地區,有不少心理上的幫助是低花費的,甚至免費的,但是民眾總沒注意到。例如城內心理衛生協會有十二個分會,每個分會都設有中心,其他的機構還有免費的診所、城立醫院等。

 

自殺防治中心處理個案是在實驗計劃下進行,所以處理的數量不多。他們希望發展出一套處理的模式,供各相關機構使用。

 

人們常視自殺防治中心為生命的守護者。法伯洛認為,如果有人快淹死了,迅速有效的急救,可以使他獲救。但拯溺是一回事,防止跳水又是另一回事。也許為了防止溺水,可以把湖濱、海灘和游泳池圍起來,只有合格的人才能進入。但是心靈是個廣闊的私人池子,而且不歡迎外來的監視。

 

自殺既是對壓力情境的反應,也是一種心理上的地震爆發,將會繼續發生。但是,只要自殺者面對死亡時感到猶疑、矛盾,自殺防治就會有效。

 

轉載自《張老師月刊》一九八二年三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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